2006年2月20日,京津地區眾多媒體報道:19日下午,在天津市圖書大廈的明揚長纓律師事務所,霍自正與律師楊仲凱正式簽訂了代理訴訟委托書。到場的還有各大城市的二十多家新聞單位。
霍自正在代理儀式上說,現在媒體采訪他都首先讓他“驗明正身”,這讓他十分憤怒,連記者都不敢相信霍元甲還有後人了。這也足見電影《霍元甲》的影響之大。影片沒有對先祖霍元甲正義助人,維護民族尊嚴等事實進行正麵描寫,連行俠仗義、除暴安良的真實行為也給免了,而把霍元甲寫成了好爭第一,狂傲驕橫的人,結果因得罪他人,造成滅門絕後的悲慘下場,使霍元甲成為霍家的千古罪人。這種處理是對霍元甲的惡意中傷。電影的編導將霍家人全判了“死刑”,這是讓人無法接受的。
霍自正還說,有翔實的資料證實霍元甲是個深藏不露、溫文爾雅,很有涵養的人,而霍家更是家門興旺,且都長壽,與影片的描寫完全相反。
霍自正認為,文學創作可以虛構,但不能胡說八道,顛倒黑白。如果編導為了個人創意或其他目的,可以寫張元甲、李元甲,那樣無人過問,但他們把婦孺皆知的愛國武術家任意歪曲,混淆視聽,既用他的威名賺了錢,還貶低了他,這種行為於法於德上都講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