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九歲生日,妻送我的禮物是一雙鞋。“李歪氏”(Levis)出品,土黃色,標著Boardwalk,意指穿著在海濱一帶木板地上行走時用。我雖鮮去海濱踽行,但每日上班或去公園溜達,穿了也是好的。“李歪氏”是美國專事供應少年男女穿著的行號,這一下我也竟成了“老少年”了。
自從五十歲以來,在穿著上有三事大異既往。一是不喜係領帶,非於必要盛大場合我絕不戴它。西服(男士的)最令人不悅者就屬該物,仿佛在頸項上係扣了一條繩子,那不是把人變成了牲畜或受擒的江洋大盜宵小慣竊麽?二是喜歡穿鬆肥的褲子。腰圍雖不能算是雄偉,但很難受拘束之苦了。年輕時慣穿褲腿窄挺的款式,臀部豐潤的人更愛把該部位著意勾勒出來。現在這些都平化了。我想起幼時見大人們穿中式長褲,七尺八肥,鬆鬆垮垮的,不用皮帶,隻把褲腰那麽一夾折,想起來都覺得快爽。第三事便是足下。越來越不愛穿硬邦邦的皮鞋,喜歡穿便鞋,而最好是又能派上正式用場。妻送我的這雙“李歪氏”的鞋便是好例子。幫麵完全正派,完全可以配合淺色西服(打上領帶也絕對可以),妙的是鞋底是膠的,但並不是黑膠底,一看便知是有頭腦的人士挖空心思的產物。鞋底顏色一如皮底,連厚度都近似。最妙的是鞋根仿佛被斬去最後的一方,像是穿著已有一段時日了。不僅此也,鞋底有各式弧線,圖案各區不同,於是鞋底前後內側部分用料不一。因著力不一,而硬度遂也有異。總之,穿著起來,套句俗話,真是“如踩棉花”,舒服透頂。
據母親口述,小時我最初穿的是皮鞋。那時是中國早先西化的時代。受教育的青年男士,都留分頭,戴一副圓眼鏡,穿西裝,打領帶,腳再蹬上一雙黑色“尖頭鰻”(Gentleman)的皮鞋,就是五四前後的知識青年榜樣了。父親也是“五四”青年,那時他正是北大學生。我看過他少時的照片,完全是“五四”裝扮。可是他的“尖頭鰻”黑皮鞋,在我記憶中第一次映入眼簾,目睹此物時是它們靜悄悄地歇息在箱底的硬紙匣中。紙匣上有“卡爾登”三個大黑字,說明是從上海去的。父親當年美少年的模樣,已在抗戰的炮火煙硝中化作灰塵了。不但他不再穿著那樣的“尖頭鰻”皮鞋,我有記憶以來看見的他穿在腳上的都是布鞋。布鞋是抗戰期間大人小孩常穿著的鞋。也許不如皮鞋的亮麗,但舒適是後者絕對弗如的。那時家中什物中有“鞋撣子”一種,掛在房門旁的牆上或置於壁櫥間,出門或回家時都用來在布鞋上撣彈一陣。
布鞋雖屬舒適輕軟,但遇上淫雨時便受窘了。在黔省那時的雨鞋有兩種,大人穿用體麵一點的,是所謂膠套鞋。黑色膠製,套在皮鞋上防水。孩童穿的則是粗皮製的釘子鞋(因為鞋底鉚上了許多粗大的釘子而得名),外麵塗刷了桐(子)油,為了防水,故又名“桐油鞋”。桐油鞋穿久以後,其硬似鐵,我們都嫌棄不用。但光腳總不成的,於是穿“草鞋”。草鞋是用幹稻草編製的,一般粗人、苗族男女、軍人、壯漢都人足一雙。初穿時,由於細皮嫩肉,腳麵凡與草鞋有摩擦處都有破損,久了也就成了習慣了。
到了抗戰後期,由於搬到陪都重慶,開始穿上了球鞋。牌子是“回力”,黑白間色,長短腰均有。這是我這一生中的第一次“足上進步”。那時穿在腳上,真的美不勝收。抗戰勝利以後返回南京,又從南京去台,都是我的“球鞋時期”,從未與皮鞋結緣。
與皮鞋結緣已是我初入大學那年了(一九五三年)。到台北入學,父母省吃儉用,除了繳付我的學雜用費及食宿和有限零用外,母親特地將一筆款項交給我,是幾張卷在一起很久很結實的鈔票,囑我到台北必得買一雙“像樣”的皮鞋。到了台北,注冊之後,便乘公共汽車到衡陽路的大業皮鞋店買了一雙黃色膠底的皮鞋。
這以後,我基本上穿的都是皮鞋了。換穿了皮鞋之後,對於此物並不重視,也絕對不會去豔羨別人腳下的風光。有趣的事是,我倒頗為注意當時台灣人士腳上的穿著。當時,台灣一般人最常穿的鞋是木屐。大街小巷,城市鄉下,呱呱唧唧之聲盈耳。地痞流氓愛穿一種鞋底上釘了兩條高高木條的木屐,屐上有分嶺帶,把大腳趾與其餘四趾分開踏用。穿著的人,分明把人的氣焰抬高了,真是所謂“趾高氣揚”。還有商界的一些大亨小開,喜歡穿全皮製的拖鞋,在家穿穿也就罷了,偏偏他們很愛踏了在市麵上風光,予人輕佻之感。在家,一般人都穿草製拖鞋,是大甲草製,舒適淳樸。在鄉下,農夫常穿的一種鞋是厚帆布製,高裝、長腰,鞋麵及底部分是膠製。最奇怪的,是跟流氓地痞的那種高底木屐一樣,趾前部分竟把大腳趾與其餘四腳趾分隔。穿上之後,看起來竟類牛蹄馬蹄了,於是我私下稱之為“蹄花鞋”。
婦女們一向是趕時髦的,皮鞋更是曲意逢迎,朝夕不同。那時(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酒家女、美軍顧問團的華籍女性年輕職工,或一些趕時髦的女性,愛穿兩種皮鞋。一種是布麵或皮麵,鞋底用豐厚的軟木製的鞋,跟又粗又高,穿起來有一種盛氣淩人之感。其鞋底又粗又高又厚,就仿佛非洲人的厚嘴唇一樣,前後壅塞厚實扣合在一起,極是壯觀。另外一種是被稱之為“酒杯跟”的皮鞋。後跟不似三寸高跟如一截蔥白那樣醒目,而是矮化成中國古典式的小酒杯形狀大小。有一次我陪家父到台北溫州街台大教授台靜農世伯的歇腳盦去,坐息不久,父親見窗外有一足穿酒杯跟皮鞋女客至,就說:“有酒客來了。”靜農世伯起身窺視,便去玄關迎客。俟客人去後,他折返客室對父親說:“什麽酒客?你不要把我的歇腳盦說成酒廊。這裏白日可不賣酒飲酒的。如果來的是一位小腳太太,那你看了豈不是嚷著要吃粽子了?”言罷二老相視哈哈大笑,他們的幽默爽言今日思之仍舊莞爾。
我今世一直想穿,卻一直沒有機會一試的鞋,是常看到的軍用長筒馬靴。對我來說,那是極為威風帥氣的。在電影上,常見某副官穿了跺皮鞋跟的神采。但是,待我棲遲域外,可以買到並穿著的時候,可惜已經時不我予了。即使沒大沒小穿上了,無有馬褲,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