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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庚申、180)

  三年(庚申,公元180年)

  [1]春,正月,癸酉,赦天下。

  [1]春季,正月癸酉(疑誤),大赦天下。

  [2]夏,四月,江夏蠻反。

  [2]夏季,四月,江夏郡蠻族起兵反叛。

  [3]秋,酒泉地震。

  [3]秋季,酒泉郡發生地震。

  [4]冬,有星孛於狼、唬

  [4]冬季,有異星出現於狼星、弧星之間。

  [5]鮮卑寇幽、並二州。

  [5]鮮卑侵犯幽州、並州。

  [6]十二月,己已,立貴人何氏為皇後。征後兄潁川太守進為侍中。後本南陽屠家,以選入掖庭,生皇子辨,故立之。

  [6]十二月己巳(初五),封何貴人為皇後。征召何皇後的哥哥、潁川郡太守何進為侍中。何皇後本是南陽郡一個屠戶家的女兒,後被選進宮廷,生下皇子劉辨,所以被靈帝立為皇後。

  [7]是歲作圭、靈昆苑。司徒楊賜諫曰:“先帝之製,左開鴻池,右作上林,不奢不約,以合禮中。今猥規郊城之地以為苑囿,壞沃衍,廢田園,驅居民,畜禽獸,殆非所謂若保赤子之義。今城外之苑已有五六,可以逞情意,順四節也。宜惟夏禹卑宮、太守露台之意,以尉下民之勞。”書奏,帝欲止,以問侍中任芝、樂鬆;對曰:“昔文王之囿百裏,人以為小;齊宣五裏,人以為大。今與百姓共之,無害於政也。”帝悅,遂為之。

  [7]同年,靈帝下令興建圭苑、靈昆苑。司徒楊賜上書勸阻說:“先帝創立製度,左邊開辟鴻池,右邊興建上林苑,既不算奢侈,也不算十分節約,正好符合禮儀法度。而今增多規劃城郊之地,作為皇家苑囿,破壞肥沃的土地,荒廢田園,把農民驅逐出去,畜養飛禽走獸,這大概不是愛民如子的大義。崐況且現在城外的皇家苑囿已經有五六個之多,足夠陛下任情遊樂,滿足四季的需要。應該好好回想一下夏禹宮室簡陋,漢文帝拒絕興建露台的本意,體恤小民的勞苦。”奏章呈上去後,靈帝打算停止興建,詢問侍中任芝、樂鬆的意見。他們二人回答說:“過去,周文王的苑囿,方圓有一百裏,人們尚且認為太小;齊宣王的苑囿,方圓隻有五裏,人們卻認為太大。現今如果陛下和老百姓共同享用,對政事沒有什麽妨害。”靈帝聽了非常喜悅,便下令興建。

  [8]巴郡板蠻反。

  [8]巴郡板部蠻族再度起兵反叛。

  [9]蒼梧、桂陽賊攻郡縣,零陵太守楊製馬車數十乘,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係布索於馬尾;又為兵車,專彀弓弩。及戰,令馬車居前,順風鼓灰,賊不得視,因以火燒布然,馬驚,奔突賊陣,因使後車弓弩亂發,鉦鼓鳴震,群盜波駭破散,追逐傷斬無數,梟其渠帥,郡境以清。荊州刺史趙凱誣奏實非身親破賊,而妄有其功;與相章奏。凱有黨助,遂檻車徵,防禁嚴密,無由自訟;乃噬臂出血,書衣為章,具陳破賊形勢,及言凱所誣狀,潛令親屬詣闕通之。詔書原,拜議郎;凱受誣人之罪。,喬之弟也。

  [9]蒼梧郡、桂陽郡盜賊聯合攻打郡縣。零陵郡太守楊製作了馬車數十輛,在馬車上放著盛滿石灰的大袋,把綁袋口的布索係在馬尾巴上;另外,又專門準備載著張滿弓弩的戰車。等到戰鬥開始時,命馬車在前麵衝鋒,石灰順著風勢飛揚,盜賊都睜不開眼睛。再用火點燃布索,馬受驚後,向盜賊的陣地狂奔亂跑,跟在後麵的戰車弓弩齊發,戰鼓震天動地,群盜猶如波濤一樣驚駭破散。楊揮軍追擊,殺傷和殺死的不計其數,並將盜賊首領斬首,將他的頭懸掛在木頭上,郡境得以完全平靜。荊州刺史趙凱向朝廷上書誣告說,楊實際上不是親自上陣破賊,而妄說自己有功。楊也向朝廷上書進行答辯。但因趙凱在朝廷有同黨的幫助,便下令逮捕楊,用囚車押解回京都洛陽,囚禁在監獄,由於防範和戒備森嚴,楊無法申訴。於是他咬破手臂,撕裂衣服,寫成血書作為奏章,詳細陳述自己破賊的形勢,以及反駁趙凱誣陷自己的情況,秘密交給前來探監的親屬,到宮門呈遞。結果,靈帝下詔,赦免楊無罪,任命他為議郎。趙凱受到誣告反坐的懲處。楊是楊喬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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