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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丙辰、176)

  五年(丙辰,公元176年)

  [1]夏,四月,癸亥,赦天下。

  [1]夏季,四月癸亥(疑誤),大赦天下。

  [2]益州郡夷反,太守李討平之。

  [2]益州郡夷族起兵反叛,太守李率軍前往討伐,將其平定下去。

  [3]大雩。

  [3]朝廷舉行祈雨祭祀大典。

  [4]五月,太尉陳耽罷;以司空許訓為太尉。

  [4]五月,太尉陳耽被罷免,任命司空許訓為太尉。

  [5]閏月,永昌太守曹鸞上書曰:“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錮,辱在塗泥。謀反大逆尚蒙赦宥,黨人何罪,獨不開恕乎!所以災異屢見,水旱薦臻,皆由於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帝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鸞,送槐裏獄,掠殺之。於是詔州郡更考黨人們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禁錮,及五屬。

  [5]閏月,永昌郡太守曹鸞上書說:“所謂黨人,有的是老年高德,有的是士大夫中的英俊賢才,都應該輔佐皇室,在陛下左右參與朝廷的重大決策。然而竟被長期禁錮,不許做官,甚至被驅逐到泥濘地帶,備受羞辱。犯了謀反大逆的重罪,尚且能蒙陛下的赦免,黨人又有什麽罪過,獨獨不能受到寬恕?之所以災異經常出現,水災和旱災接踵而至,原因都由於此。陛下應該賜下恩典,以符合上天的心意。”靈帝看完奏章,勃然大怒,立即下詔,命司隸和益州官府逮捕曹鸞,用囚車押到京都洛陽監禁,嚴刑拷打而死。於是靈帝又下詔各州、各郡官府,重新調查黨人的學生門徒、舊時的部屬、父親、兒子、兄弟,凡是當官的,全都被免職,加以禁錮,不許再做官。這種處分,擴大到包括黨人同一家族中五服之內的親屬。

  [6]六月,壬戌,以太常南陽劉逸為司空。

  [6]六月壬戌(初三),擢升太常南陽郡人劉逸為司空。

  [7]秋,七月,太尉許訓罷;以光祿勳劉寬為太尉。

  [7]秋季,七月,太尉許訓被罷免,擢升光祿勳劉寬為太尉。

  [8]冬,十月,司徒袁隗罷;十一月,丙戌,以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

  [8]冬季,十月,司徒袁隗被罷免。十一月丙戌(疑誤),擢升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

  [9]是歲,鮮卑寇幽州。

  [9]同年,鮮卑侵犯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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