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二年(丙申、156)

  二年(丙申,公元156年)

  [1]春,三月,蜀郡屬國夷反。

  [1]春季,三月,蜀郡屬國的夷人起兵反叛。

  [2]初,鮮卑檀石槐,勇健有智略,部落畏服,乃施法禁,平曲直,無敢犯者,遂推以為大人。檀石槐立庭於彈山、仇水上,去高柳北三百餘裏,兵馬甚盛;東、西部大人皆歸焉。因南抄緣邊,北拒丁零,東卻夫餘,西擊烏孫,盡據匈奴故地,東西萬四千餘裏。

  [2]起初,鮮卑人檀石槐勇敢健壯,又有謀略,在部落中深受眾人的敬畏和信服。檀石槐製定法令,審理訴訟,沒有人敢違犯,於是被推舉為部落的首領。檀石槐在彈汙山和仇水畔建立了王庭,位於高柳以北三百餘裏,兵強馬壯,非常強盛;東部和西部的部落首領都向他歸附。於是,鮮卑人在南方劫掠沿邊各郡,北方抗拒丁零,東方擊退夫餘,西方進擊烏孫,完全占領匈奴的故土,東西廣達一萬四千餘裏。

  秋,七月,檀石槐寇雲中。以故烏桓校尉李膺為度遼將軍。膺到邊,羌、胡皆望風畏服,先所掠男女,悉詣塞下送還之。

  秋季,七月,檀石槐攻打雲中郡,桓帝任命前任烏桓校尉李膺為度遼將軍。李膺到任以後,羌人和胡人都望風敬畏歸服,把先前掠奪的男女俘虜全部送到塞下歸還。

  [3]公孫舉、東郭竇等聚眾至三萬人,寇青、兗、徐三州,破壞郡縣。連年討之,不能克。尚書選能治劇者,以司徒掾潁川韓韶為嬴長。賊聞其賢,相戒不入嬴境。餘縣流民萬餘戶入縣界;韶開倉賑之,主者爭謂不可。韶曰:“長活溝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無所坐。韶與同郡荀淑、鍾皓、陳皆嚐為縣長,所至以德政稱,時人謂之“潁川四長”。

  [3]公孫舉、東郭竇等聚集部眾達三萬人,攻打青州、兗州、徐州,使三州所管轄下的郡縣受到破壞。連年進行討伐,都不能取勝。尚書挑選能夠處理繁重難辦事務的官吏,將司徒掾、潁川人韓韶任命為嬴縣縣長。盜賊聽說他很賢能,互相告誡不進入嬴縣境內。其他縣的流民一萬餘戶逃到嬴縣,韓韶打開糧倉,進行賑濟。主管糧倉的官吏反對,認為不能這樣做。韓韶說:“救活了水溝和山穀裏麵的人,而因此被處死,我會含笑入地的。”泰山郡太守一向知道韓韶的名聲和品德,竟然沒有給他處罰。韓韶和同郡人荀淑、鍾皓、陳,都曾經擔任過縣長,在他們任職的所在縣,都以施行德政而著稱,當時人們稱他們為“潁川四長”。

  [4]初,鮮卑寇遼東,屬國都尉段率所領馳赴之。既而恐賊驚去,乃使驛騎詐齎璽書召,於道偽退,潛於還路設伏;虜以為信然,乃入追,因大縱兵,悉斬獲之。坐詐為璽書,當伏重刑;以有功,論司寇;刑竟,拜議郎。至是,詔以東方盜賊昌熾,令公卿選將帥有文武材者。司徒尹頌薦,拜中郎將,擊舉、竇等,大破斬之,獲首萬餘級,餘黨降散。封為列侯。

  [4]起初,鮮卑攻打遼東郡,屬國都尉段率領所統轄的軍隊馳馬前去迎戰。隨後擔心鮮卑驚恐逃走,於是,派驛騎假裝送來皇帝詔書,征召段回京都洛陽。段在行軍路上假裝向後撤退,後又秘密返回原來的地方,設下埋伏。鮮卑信以為真,於是入境追擊段,段因而縱兵大戰,將鮮卑全部斬殺、俘虜。因段偽造詔書,應該判處死刑;但因討伐鮮卑有功,判處兩年徒刑;刑期滿後,被任命為議郎。到了本年,桓帝下詔,因為東方盜賊昌獗,命三公九卿推薦文武雙全的將帥人才。司徒尹頌推薦了段,段被任命為中郎將,於是率軍進擊公孫舉、東郭竇等,取得大勝,斬殺了一萬多人,餘眾有的歸降,有的解散。封段為列侯。

  [5]冬,十二月,地震。

  [5]冬季,十二月,發生地震。

  [6]封梁不疑子馬為潁陰侯,梁胤子桃為城父侯。

  [6]封梁不疑的兒子梁馬為潁陰侯,梁胤的兒子梁桃為城父侯。

  
更多

編輯推薦

1聚焦長征...
2聚焦長征--長征中的...
3紅軍長征在湖南畫史
4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5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6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7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8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9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10中華傳世藏書全元曲—...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