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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庚戌、110)

  四年(庚戌,公元110年)

  [1]春,正月,元會,撤樂,不陳充庭車。

  [1]春季,正月,在舉行元旦朝會時,取消奏樂和在庭中陳列禦用車駕的儀式。

  [2]鄧騭在位,頗能推進賢士,薦何熙、李等列於朝廷,又辟弘農楊震、巴郡陳禪等置之幕府,天下稱之。震孤貧好學,明歐陽《尚書》,通達博覽,諸儒為之語曰:“關西孔子楊伯起。”教授二十餘年,不答州郡禮命,眾人謂之晚暮,而震誌愈篤。騭聞而辟之,時震年已五十餘,累遷荊州刺史、東萊太守。當之郡,道經昌邑,故所舉荊州茂才王密為昌邑令,夜懷金十斤以遺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者1密愧而出。後轉涿郡太守。性公廉,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或欲令為開產業,震不肯,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1

  [2]鄧騭身居大將軍之位,頗能推舉賢能人才。他保薦何熙、李等進入朝廷任職,還延聘弘農人楊震、巴郡人陳禪等做自己的幕僚,受到天下人的稱讚。楊震自幼孤弱貧困而好學,通曉歐陽氏解釋的《尚書》,而且知識豐富,博覽群書,儒家學者們稱他為“關西孔子楊伯起”。他教生授徒二十多年,不接受州郡官府的延聘征召。人們認為楊震年歲已大,步入仕途已晚,但他的誌向卻愈發堅定。鄧騭聽到楊震的名聲以後,將他聘為幕僚。當時,楊震已經五十多歲,接連出任荊州刺史和東萊太守。在前往東萊郡的路上,途經昌邑,他先前所舉薦的荊州茂才王密正擔任昌邑縣令。夜裏,王密揣著十斤金來送給楊震。楊震說:“故人了解你,你卻不了解故人,這是為什麽?”王密說:“黑夜之中,沒有人知道。”楊震說:“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能說沒有人知道1於是王密慚愧地出門走了。楊震後轉任涿郡太守。他公正清廉,子孫經常以蔬菜為食,徒步出行。有的故人舊友勸楊震為子孫置辦產業,但楊震不肯,他說:“使後代人說他們是清官的子孫,把這當作遺產留下,不也很豐厚嗎?”

  [3]張伯路複攻郡縣,殺守令,黨眾浸盛;詔遣禦史中丞王宗持節發幽、冀諸郡兵,合數萬人,征宛陵令扶風法雄為青州刺史,與宗並力討之。

  [3]張伯路再次進攻郡縣,殺死郡太守和縣令,跟隨他的人逐漸增多。朝廷下詔,派遣禦史中丞王宗持符節,征調幽州、冀州的各郡郡兵,合計數萬人。征召宛陵縣令扶風人法雄,將他任命為青州刺史,與王宗合作,一道進行討伐。

  [4]南單於圍耿種數月,梁、耿夔擊斬其別將於屬國故城,單於自將迎戰,等複破之,單於遂引還虎澤。

  [4]南匈奴包圍耿種已達數月,梁、耿夔在原先是屬國都尉治所的舊城與南匈奴軍交鋒,斬殺敵將。單於親自率兵迎戰,梁等再次敗敵軍。於是單於引軍退回虎澤。

  [5]丙午,詔減百官及州郡縣奉各有差。

  [5]正月丙午(二十一日),下詔削減文武百官及州郡縣各級官吏的俸祿,依照等級,各有差別。

  [6]二月,南匈奴寇常山。

  [6]二月,南匈奴軍進攻常山。

  [7]滇零遣兵寇褒中,漢中太守鄭勤移屯褒中。

  [7]滇零派兵進攻褒中。漢中郡太守鄭勤進駐褒中,以抵抗羌軍。

  任尚軍久出無功,民廢農桑,乃詔尚將吏民,還屯長安,罷遣南陽、潁川、汝南吏士。

  任尚的大軍出征已久而沒有戰功,人民無法從事農業和桑蠶之業。於是朝廷下詔命令任尚率領官吏和百姓回到長安,讓南陽、潁川、汝南的官兵複員,返歸本郡。

  乙醜,初置京兆虎牙都尉於長安,扶風都尉於雍,如西京三輔都尉故事。

  乙醜(初十),首次在長安設置京兆虎牙都尉,在雍設置扶風都尉,如同西漢在三輔地區設置都尉的舊製。

  謁者龐參說鄧騭,“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三輔”,騭然之,欲棄涼州,並力北邊。乃會公卿集議,騭曰:“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郎中陳國虞詡言於太尉張禹曰:“若大將軍之策,不可者三:先帝開拓土宇,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棄之,此不可一也。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此不可二也。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烈士武臣,多出涼州,土風壯猛,便習兵事。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涼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蒙矢石於行陳,父死於前,子戰於後,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於漢故也。今推而捐之,割而棄之,民庶安土重遷,必引領而怨曰:‘中國棄我於夷狄/雖赴義從善之人,不能無恨。如卒然起謀,因天下之饑敝,乘海內之虛弱,豪雄相聚,量材立帥,驅氐、羌以為前鋒,席卷而東,雖賁、育為卒,太公為將,猶恐不足當禦;如此,則函穀以西,園陵舊京非複漢有,此不可三也。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詡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也1禹曰:“吾意不及此,微子之言,幾敗國事1詡因說禹:“收羅涼土豪桀,引其牧守子弟於朝,令諸府各辟數人,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禹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詡議。於是辟西州豪桀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謁者龐參向鄧騭建議:“將邊疆各郡因貧困而無法生存的人民遷徙到三輔居祝”鄧騭同意龐參的建議,打算放棄涼州,集中力量對付北方的邊患。於是他召集公卿進行商議,說道:“這就好比是破衣服,犧牲其中的一件去補另一件,還能得到一件整衣,不然的話,就兩件全都不保了。”郎中陳國人虞詡對太尉張禹說:“大將軍鄧騭的計策不可行,理由有三點:先帝開疆拓土,曆盡辛勞,才取得了這塊土地,而現在卻因害怕消耗一點經費,便將它全部丟棄,這是不可行的第一點。丟棄涼州以後,便以三輔為邊塞,皇家祖陵墓園便失去屏障而暴露在外,這是不可行的第二點。俗話說:‘函穀關以西出將,函穀關以東出相。’猛士和武將,多數出在涼州,當地民風雄壯勇武,慣於從軍作戰。如今羌人、胡人所以不敢占據三輔而在我漢朝心腹之地作亂的緣故,是因為涼州在他們的背後。而涼州的人民所以手執兵器,冒著流矢飛石衝鋒陷陣,父親死在前麵,兒子繼續作戰,並無反顧之心的緣故,是由於他們歸屬於漢朝。如今將涼州推開不管,割斷拋棄,而人民安於鄉土而不願遷徙,必然引頸哀歎:‘朝廷把我們丟給了夷狄/雖然是忠義善良之人,也不能沒有怨恨。假如突然有人起事,乘著天下饑饉和國力虛弱的時機,郡雄聚會,依據才能推選領袖,驅使氐人、羌人做前鋒,席卷東來,即使是用古代勇士孟賁和夏育當士兵,用薑太公做大將,仍然恐怕難以抵擋。果真如此,那麽函穀關以西,曆代帝陵和舊京長安將不再歸漢朝所有,這是不可行的第三點。倡議者用補破衣做比喻,認為還可以保留一件,而我擔心局勢正如惡瘡,不斷侵蝕潰爛而沒有止境1張禹說:“我沒有考慮到這些,如果沒有你這番話,幾乎要壞了國家大事1於是虞詡向張禹建議:“收攬網羅涼州當地的英雄豪傑,將州郡長官的子弟帶到朝廷來,命中央各官府分別任用數人,表麵上是一種獎勵,用來回報他們父兄的功勳勞績,而實質上是將他們控製起來,做為人質,以防叛變。”張禹讚賞他的意見,再次召集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等四府進行商議。眾人一致同意虞詡的意見。於是征辟涼州地區有勢力和有影響的人士到四府擔任屬官,並將當地刺史、太守和其他州郡高級官員的子弟任命為郎,進行安撫。

  鄧騭由是惡詡,欲以吏法中傷之。會朝歌賊寧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詡為朝歌長。故舊皆吊之,詡笑曰:“事不避難,臣之職也。不遇根錯節,無以別利器,此乃吾立功之秋也1始到,謁河內太守馬棱。棱曰:“君儒者,當謀謨廟堂,乃在朝歌,甚為君憂之1詡曰:“此賊犬羊相聚,以求溫飽耳,願明府不以為憂1棱曰:“何以言之?”詡曰:“朝歌者,韓、魏之郊,背太行,臨黃河,去敖倉不過百裏,而青、冀之民流亡萬數,賊不知開倉招眾,劫庫兵,守成皋,斷天下右臂,此不足憂也。今其眾新盛,難與爭鋒;兵不厭權,願寬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及到官,設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不事家業者為下,收得百餘人。詡為饗會,悉貰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百人。又潛遣貧人能縫者傭作賊衣,以采線縫其裙,有出市裏者,吏輒禽之。賊由是駭散,鹹稱神明,縣境皆平。

  鄧騭因放棄涼州的計劃未被采納,從此對虞詡懷恨,打算用吏法進行陷害。恰好朝歌縣叛匪寧季等數千人造反,殺死官吏,聚眾作亂連年,州郡官府無法鎮壓。於是鄧騭便任命虞詡為朝歌縣長。虞詡的故人舊友都為他深感憂慮,虞詡卻笑著說:“做事不避艱難,乃是臣子的職責。不遇到盤根錯節,就無法識別鋒利的刀斧,這正是我建功立業的時機1他一到任,便去拜見河內太守馬棱。馬棱說:“您是一位儒家學者,應當在朝廷做謀士,如今卻到了朝歌,我很是為您擔憂1虞詡說:“朝歌的這群叛匪,隻是象狗群羊群那樣聚在一起,以尋求溫飽罷了,請閣下不要擔憂1馬棱問:“為什麽這樣講?”虞詡說:“朝歌位於古代韓國與魏國的交界處,背靠太行山,麵臨黃河,離敖倉不過百裏,而青州、冀州逃亡的難民數以萬計,但叛匪卻不懂得打開敖倉,用糧食招攬民眾,搶劫武庫中的兵器,據守成皋,斬斷天下的右臂,這說明對他們不值得憂慮。如今他們的勢力正在高漲,我們難於以強力取勝,兵不厭詐,請允許我放開手腳去對付他們,隻不要有所約束阻礙即可。”及至上任以後,虞詡製定了三個等級,用來召募勇士,命掾史及以下官員各自就所了解的情況進行保舉:行凶搶劫的,屬上等;打架傷人,偷盜財物的,屬中等;不經營家業、不從事生產的,屬下等。共收羅了一百多人。虞詡設宴招待他們,將他們的罪行一律赦免,命混入匪幫,誘使叛匪進行搶劫,而官府則設下伏兵等候,於是殺死叛匪數百人。虞詡還秘密派遣會縫紉的貧民為叛匪製作服裝。這些人用彩線縫製裙衣,叛匪穿上以後,在集市街巷一露麵,就被官吏抓獲。叛匪因此驚駭四散,都說有神靈在幫助官府。於是朝歌縣境內全部平定。

  [8]三月,何熙軍到五原曼柏,暴疾,不能進;遣龐雄與梁、耿種將步騎萬六千人攻虎澤,連營稍前。單於見諸軍並進,大恐怖,顧讓韓琮曰:“汝言漢人死盡,今是何等人也1乃遣使乞降,許之。單於脫帽徒跣,對龐雄等拜陳,道死罪。於是赦之,遇待如初,乃還所鈔漢民男女及羌所略轉賣入匈奴中者合萬餘人。會熙卒,即拜梁為度遼將軍。龐雄還,為大鴻臚。

  [8]三月,何熙率軍到達五原曼柏,突然身患急病,不能繼續前進。於是派龐雄與梁、耿種率領步騎兵一萬六千人,進攻虎澤。漢軍連營行動,逐漸向前推進。南匈奴單於見漢朝各路兵馬一同進軍,大為驚恐,責備韓琮道:“你說漢人已經死光,現在來的是什麽人1於是派使者求降,漢軍表示準許。南匈奴單於脫掉帽子,赤著雙足,向龐雄等人下拜,責備自已犯了死罪。於是東漢朝廷將他赦免,待遇照舊。單於則送還所擄掠的男女漢民,以及被羌人劫走後轉賣到匈奴的漢民,共計一萬餘人。適逢何熙病故,朝廷便將梁任命為度遼將軍。龐雄回到京城,被任命為大鴻臚。

  [9]先零羌複寇褒中,鄭勤欲擊之,主簿段崇諫,以為“虜乘勝,鋒不可當,宜堅守待之。”勤不從,出戰,大敗,死者三千餘人,段崇及門下史王宗、原展以身捍刃,與勤俱死。徙金城郡居襄武。

  [9]羌人先零部落再次進攻褒中。漢中郡太守鄭勤準備回擊,主簿段崇進行勸阻,認為:“敵人乘勝而來,銳不可當,我們應當堅守城池,等待時機。”鄭勤不聽,出城迎戰。漢軍大敗,死亡三千餘人。段崇及門下史王宗、原展用身軀抵擋兵刃,保護鄭勤,與鄭勤一同戰死。金城郡府遷移到襄武。

  [10]戊子,杜陵園火。

  [10]戊子(初四),漢宣帝陵園杜陵園失火。

  [11]癸巳,郡國九地震。

  [11]癸巳(初九),有九個郡和封國發生地震。

  [12]夏,四月,六州蝗。

  [12]夏季,四月,有六個州發生蝗災。

  [13]丁醜,赦天下。

  [13]四月丁醜(二十三日),大赦天下。

  [14]王宗、法雄與張伯路連戰,破走之。會赦到,賊以軍未解甲,不敢歸降。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議,皆以為當遂擊之,法雄曰:“不然。兵凶器,戰危事,勇不可恃,勝不可必。賊若乘船浮海,深入遠島,攻之未易也。及有赦令,可且罷兵以慰誘其心,勢必解散,然後圖之,可不戰而定也。”宗善其言,即罷兵。賊聞,大喜,乃還所略人;而東萊郡兵獨未解甲,賊複驚恐,遁走遼東,止海島上。

  [14]王宗、法雄與張伯路連續交戰,張伯路兵敗而逃。當赦令到達時,張伯路等因官兵沒有解去盔甲,不敢投降。王宗召集州刺史和郡太守共同商議對策。眾人都認為,敵人既然不投降,就應當進行攻擊。而法雄卻說:“這種見解不對。刀槍是凶惡的器物,戰爭是危險的行為,不可仗恃勇猛,沒有必勝之人。叛匪如果乘船渡海,深入到遙遠的島嶼,攻擊他們就不容易了。我們乘著朝廷發布赦令的機會,可暫且放下武器,進行安撫勸誘,叛匪勢必潰散瓦解。然後再打他們的主意,就可以不經過戰鬥而取勝。”王宗讚同他的意見,立即解除了官軍的武裝。叛匪聽到消息後,十分高興,便將所劫掠的俘虜釋放。而唯獨東萊郡官軍沒有解去盔甲,叛匪見了,再次驚疑恐慌,逃往遼東郡,停留在海島上。

  [15]秋,七月,乙酉,三郡大水。

  [15]秋季,七月乙酉(初三),有三個郡發生水災。

  [16]騎都尉任仁與羌戰累敗,而兵士放縱,檻車征詣廷尉,死。護羌校尉段禧卒,複以前校尉侯霸代之,移居張掖。

  [16]騎都尉任仁與羌軍交戰,接連失利,而士兵放縱。朝廷下令將任仁用囚車押送到洛陽,交付廷尉後處死。護羌校尉段禧去世。朝廷再度委任前護羌校尉侯霸接替此職,並將校尉府遷到張掖。

  [17]九月,甲申,益州郡地震。

  [17]九月甲申(初三),益州郡發生地震。

  [18]皇太後母新野君病,太後幸其第,連日宿止;三公上表固爭,乃還宮。冬,十月,甲戌,新野君薨,使司空護喪事,儀比東海恭王。鄧騭等乞身行服,太後欲不許,以問曹大家,大家上疏曰:“妾聞謙讓之風,德莫大焉。今四舅深執忠孝,引身自退,而以方垂未靜,拒而不許,如後有毫毛加於今日,誠恐推讓之名不可再得。”太後乃許之。及服除,詔騭複還輔朝政,更授前封,騭等叩頭固讓,乃止。於是並奉朝請,位次三公下,特進、侯上,其有大議,乃詣朝堂,與公卿參謀。

  [18]鄧太後的母親新野君患玻鄧太後前往新野君府省親,連續留居數日。三公上表堅決反對這種舉動,鄧太後這才回宮。冬季,十月甲戌(二十三日),新野君去世。鄧太後命令司空負責治喪,禮儀比照東海恭王劉強。鄧騭兄弟請求辭官服喪,鄧太後打算拒絕,詢問曹大家的意見。曹大家上書說:“我聽說,謙讓的風格,是最大的美德。如今四位舅父堅持忠孝原則,自動引身退下高位,而陛下卻因邊境戰亂不寧,不肯應允。然而,如果將來有人對今日的作法提出毫毛般的指摘,我擔心那謙讓的美名便不可再得。”鄧太後這才答應了鄧騭等人的請求。及至服喪期滿,鄧太後下詔命令鄧騭重新回來輔佐朝政,並再次授予以前曾欲加封的爵位。鄧騭等一再叩頭,堅決地辭讓,鄧太後這才罷休。於是鄧氏兄弟全都被賜予“奉朝請”的名義,他們的地位在三公之下,在特進及侯之上,遇到國家大事,便前往朝堂,與三公九卿一同參議。

  [19]太後詔陰後家屬皆歸故郡,還其資財五百餘萬。

  [19]鄧太後下詔,準許被貶逐的陰皇後的家屬全部返回原郡,發還被官府沒收的資產五百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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