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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甲子、4)

  四年(甲子,公元4年)

  [1]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1]春季,正月,平帝在長安郊外用祭祀天地之禮祭祀高祖,以配享上天;在明堂用祭祀祖宗之禮祭祀文帝,以配享上帝。

  [2]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2]改封殷紹嘉公為宋公、周承休公為鄭公。

  [3]詔:“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已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他皆無得係;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1

  [3]平帝下詔:“婦女除非本人犯法,以男子八十歲以上、七歲以下,其家除非被指控為大逆不道,或朝廷指名逮捕,一概不準囚禁。必須調查時,官員應到婦女或老幼所住的地方調查,本詔書自即日起成為法律。”

  [4]二月,丁未,遣大司徒宮、大司空豐等奉乘輿法駕迎皇後於安漢公第,授皇後璽紱,入未央宮。大赦天下。

  [4]二月丁未(初七),派大司徒馬宮、大司空甄豐等,帶著禦用車轎跟皇家儀仗隊,前往安漢公王莽家宅,迎接王莽的女兒,呈上皇後印信,將她載回未央宮。大赦天下。

  [5]遣太仆王惲等八人各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5]派太仆王惲等八人為使節,各人再設副手,持節,分別巡視全國各地,考察社會風俗。

  [6]夏,太保舜等及吏民上書者八千餘人,鹹請“如陳崇言,加賞於安漢公。”章下有司,有司請“益封公以召陵、新息二縣及黃郵聚、新野田;采伊尹、周公稱號,加公為宰衡,位上公,三公言事稱‘敢言之’;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男二人安為褒新侯,臨為賞都侯;加後聘三千七百萬,合為一萬萬,以明大禮;太後臨前殿親封拜,安漢公拜前,二子拜後,如周公故事。”莽稽首辭讓,出奏封事:“願獨受母號,還安、臨印及號位戶邑。”事下,太師光等皆曰:“賞未足以直功;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伸主上之義。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節承製詔公亟入視事;詔尚書勿複受公之讓奏。”奏可。莽乃起視事,止減召陵、黃郵、新野之田而已。

  [6]夏季,太保王舜等以及官民八千餘人上書朝廷,一致請求:“請按照大司徒司直陳崇的建議,增加對安漢公王莽的賞賜。”奏章交給主管官吏,主管官吏奏報:“增加安漢公王莽的封地,把召陵、新息二縣,跟黃郵聚、新野兩地的耕田全都劃入。采用伊尹和周公的稱號,給安漢公加上宰衡的官號,位居上公。三公向安漢公報告工作,自稱‘冒昧陳辭’。封王莽的母親為功顯君,封王莽的兩個兒子王安為褒新侯,王臨為賞都侯。增加皇後彩禮三千七百萬錢,合成一萬萬錢,用來表明禮儀的隆重。太皇太後來到前殿,親自賜封爵位和稱號。王莽在前麵下拜,兩個兒子在後麵下拜,一如周公的舊例。”王莽叩頭辭讓,出宮以後送上密封的奏章,說:“僅願接受對我母親的封號,而退還王安、王臨的印璽綬帶和爵位稱號、封邑民戶。”太師孔光等都說:“賞賜不足以抵過功勞,謙虛辭讓是安漢公的一貫作風,到底不可以聽從。忠臣的氣節有時應該自己屈服,使主上的大義得以伸張。應該派遣大司徒、大司空拿著符節,奉皇帝命令征召安漢公趕快入宮主持朝政。並下令尚書,拒絕接受安漢公任何推辭退讓的奏章。”奉章被批準了。王莽這才起來辦理公務,僅減少召陵、黃郵聚、新野三地的封土罷了。

  莽複以所益納征錢千萬遺太後左右奉共養者。莽雖專權,然所以誑耀媚事太後,下至旁側長禦,方故萬端,賂遺以千萬數。白尊太後姊、妹號皆為君,食湯沐邑。以故左右日夜共譽莽,莽又知太後婦人,厭居深宮中,莽欲虞樂以崐市其權,乃令太後四時車駕巡狩四郊,存見孤、寡、貞婦所至屬縣,輒施恩惠,賜民錢帛、牛酒,歲以為常。太後旁弄兒病,在外舍,莽自親候之。其欲得太後意如此。

  王莽又在所增加彩禮的三千七百萬中,提出一千萬,送給太皇太後左右侍從人員。王莽雖然獨裁,但他千方百計迷惑謅媚取悅太皇太後,甚至太皇太後身旁那些常侍的隨從,都使用多種方法,致送數以千萬計的賄賂。又建議封太後的姐、妹為君,各有湯沐邑。因此,太皇太後身旁的人日夜共同讚美王莽。此外,王莽知道,太皇太後仍是一個女人,厭惡居住在深宮之中。他打算用娛樂換取在太後手裏的權力,於是,春夏秋冬四季,都請太後到長安四郊遊覽,慰問孤兒、寡婦和貞婦。所到長安各屬縣,都布施恩惠,賞賜平民錢幣、絲織品、牛肉、美酒,每年都是如此。太後身旁供支使的小子有病,王莽親自前往探望。王莽想得到太後的好感,所用手段大致類此。

  太保舜奏言:“天下聞公不受千乘之土,辭萬金之幣,莫不鄉化。蜀郡男子路建等輟訟,慚怍而退,雖文王卻虞、芮何以加!宜報告天下。”於是孔光愈恐,固稱疾辭位。太後詔:“太師毋朝,十日一入省中,置幾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官屬按職如故。”

  太保王舜奏報:“全國百姓聽到安漢公不接受相當於可以出一千輛兵車的國家的封地,推辭萬斤黃金的彩禮,沒有人不仰慕。蜀郡男子路建等人停止訴訟,慚愧地回去了,就是周文王感化虞君、芮君,讓他們自動停止爭執返回本國,也不能超過安漢公!應當把這些事情宣告全國。”當時太師孔光愈來愈恐懼,聲稱有病,堅決辭職。太後下詔:“太師不必再參加朝會,隻要每隔十天入宮一次就可以了。宮廷當為你置備幾案手杖,賞賜吃十七種食物,然後再回家;太師府的屬官各行其職如故。”

  [7]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為學者築舍萬區,製度甚盛。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前後至者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謬,壹異說雲。

  [7]王莽提議興建明堂、辟雍和靈台,給學者建築宿舍一萬間,規模十分宏偉。在太學設立《樂經》課程,並增加博士名額,每一經各五人。征求全國精通一經,而且教授弟子十一人以上的經師,以及藏有散失的《禮經》、古文《尚書》、天文、圖讖、音樂、《月令》、《兵法》、《史籀篇》文字,通曉它們意義的人,都前往公車衙門。收羅全國具有卓越才能的士人,來到京師的前後數以千計,都讓他們到朝廷上記錄他們的學說,打算讓他們訂正流傳的錯誤,統一各種分歧的說法。

  又征能治河者以百數,其大略異者,長水校尉平陵關並言:“河決率常於平原、東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惡。聞禹治河時,本空此地,以為水猥盛則放溢,少稍自索,雖時易處,猶不能離此。上古難識。近察秦、漢以來,河決曹、衛之域,其南北不過百八十裏。可空此地,勿以為官亭、民室而已。”禦史臨淮韓牧以為:“可略於《禹貢》九河處穿之,縱不能為九,但為四、五,宜有益。”大司空掾王橫言:“河入勃海地,高於韓牧所欲穿處。往者天常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數百裏,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矣。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周譜》雲:‘定王五年,河徙’,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複補。宜卻徙完平處吏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司空掾沛國桓譚典共議,為甄豐言:“凡此數者,必有一是;宜詳考驗,皆可豫見。計定然後舉事,費不過數億萬,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產業民。空居與行役,同當衣食,衣食縣官而為之作,乃兩便,可以上繼禹功,下除民疾。”時莽但崇空語,無施行者。

  王莽又征求能夠治理黃河的人才以百計算,各人的主張並不相同。長水校尉平陵人關並認為:“黃河潰決的地點,經常在平原、東郡左右,那一帶地勢低下,土質鬆軟。據說夏禹治理黃河時,原本把這一帶地區空出來,認為水大時就到那裏傾泄,水小時自會逐漸幹涸。雖然時常改變地方,但還沒能離開這一帶。上古時代往事,難以考察。考察近代秦、漢以來的狀況,黃河在古曹國、古衛國的地域決口,南北相距不過百八十裏。可以把這一帶騰空,不再興建官亭、民居罷了。”禦史臨淮人韓牧認為:“《禹貢》有九條河流的記載,我崐們應大略地在故道上挖掘,即令不能鑿出九條河流,隻要能開鑿四五條,應該也有裨益。”大司空掾王橫進言:“黃河注入渤海的出口,比韓牧打算挖掘地帶的地勢要高。過去,降雨頻繁,東北風起,海水倒灌,黃河向西南倒流,淹沒數百裏,古九河的故道,早就被海水吞沒了。禹當初疏通黃河,本來是要順著西山,流向東北。《周譜》說:‘周定王五年黃河改道。’說明今天的黃河,並非禹當年挖掘的故河道。還有,秦國攻擊魏國時,決開黃河堤岸,用河水灌入魏國京都大梁,決口於是擴大,無法再次堵塞。所以,應把平地的百姓全部遷移,重新開鑿河道,使河水順著西山腳下,居高臨下,向東北注入大海,就沒有水患了。”大司空掾沛國人桓譚,主持這項討論,向少傅甄豐說:“這幾項建議中,肯定有一個是對的。應詳細考察,都可以預先發現。計劃既定而後行動,費用不過數億萬,而且可以使一些無產業的遊民找到工作。他們閑著不事生產,與他們參與勞動,同樣都需要那麽多衣服和糧食。由國家供應他們的衣食,而他們為國家勞作,這對兩方麵都有好處。這樣上可以繼承禹的大業,下可以為人民除害。”然而,當時王莽崇尚的隻是空話,並沒有具體施行。

  [8]群臣奏言:“昔周公攝政七年,製度乃定。今安漢公輔政四年,營作二旬,大功畢成,宜升宰衡位在諸侯王上。”詔曰:“可。”仍令議九錫之法。

  [8]文武百官奏稱:“從前,周公代周成王處理國政七年,國家的製度才厘訂妥當。而今,安漢公輔助國政四年,修建明堂等用了二十天,卻大功全部完成。所以,應該把宰衡的地位,提高到侯爵親王之上。”下詔說:“可以。”同時下令討論九錫之法。

  [9]莽奏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又奏毀孝宣皇考廟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奏可。

  [9]王莽奏請:將宣帝祭廟尊為中宗,元帝祭廟尊為高宗。又奏請:廢棄劉詢父親劉據祭廟,不再修建;撤銷南陵、雲陵,改成兩個普通縣。下詔批準。

  [10]莽自以北化匈奴,東致海外,南懷黃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將平憲等多持金幣誘塞外羌,使獻地願內屬。憲等奏言:“羌豪良願等種可萬二千人,願為內臣,獻鮮水海、允穀、鹽池,平地美草,皆與漢民;自居險阻處為藩蔽。問良願降意,對曰:‘太皇太後聖明,安漢公至仁,天下太平,五穀成孰,或禾長丈餘,或一粟三米,或不種自生,或繭不天蠶自成;甘露從天下,醴泉自地出;鳳皇來儀,神爵降集。從四歲以來,羌人無所疾苦,故思樂內屬。’宜以時處業,置屬國領護。”事下莽,莽複奏:“今已有東海、南海、北海郡,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為西海郡。分天下為十二州,應古製。”奏可。冬,置西海郡。又增法五十條,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萬數,民始怨矣。

  [10]王莽自以為他的德威,北邊感化了匈奴,東邊招來了海外國家,南邊懷柔了黃支,隻有西邊沒有施加影響。便派遣平憲等人多多攜帶金錢禮物,去招引邊界以外的羌人,使他們獻出土地,歸屬漢朝。平憲等人奏報說:“羌人以良願等為首的部落,人口約一萬二千,願意成為漢朝的臣民,獻出鮮水海和允穀、鹽池,該地區地平草茂,都交給漢朝百姓,自己住到險阻之處,作為漢朝的屏障。我們詢問良願歸降的用意,他回答說:‘太皇太後聖明,安漢公最仁慈,天下太平,五穀成熟,有的禾苗長到一丈多長,有的一粒穀子包含三粒米,有的不須種植自己生長,有的繭不要蠶吐絲就可以自織而成,甘露從天上降下,甘泉從地下湧出,鳳凰前來朝賀,神雀飛臨聚集。四年來,羌人沒有遭遇過艱難困苦,所以希望並喜歡歸屬漢朝。’應及時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設置屬國統轄保護他們。”事情交給王莽處理,王莽回奏說:“現在已有東海郡、南海郡、北海郡,請接受良願等所獻土地設置西海郡。全國分為十二州,以符合古代製度。”平帝批準。冬季,設置西海郡。又增訂法律五十條,違犯者被流放到西海郡去。被流放的人數以千萬,百姓開始怨恨了。

  [11]梁王立坐與衛氏交通,廢,徙南鄭;自殺。

  [11]梁王劉立被指控跟衛姓家族勾結,廢去王位,放逐到南鄭。劉立自殺。

  [12]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矣。

  [12]分割京師長安,設置前輝光郡、後丞烈郡。更改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等級以及十二州州名、分界。更改各郡、各封國的管轄區域,或取消崐,或新設,或變更,從此天下事端增多,官吏記不勝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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