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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朔元年(丁酉、前24)

  陽朔元年(丁酉,公元前24年)

  [1]春,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

  [1]春季,二月,丁未晦(三十日),出現日食。

  [2]三月,赦天下徒。

  [2]三月,赦免天下囚犯。

  [3]冬,京兆尹泰山王章下獄,死。

  [3]冬季,京兆尹、泰山人王章被捕入獄,處死。

  時大將軍鳳用事,上謙讓無所顓。左右嚐薦光祿大夫劉向少子歆通達有異材,上召見,歆誦讀詩賦,甚悅之,欲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將軍。”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將軍1左右叩頭爭之,上於是語鳳,鳳以為不可,乃止。

  當時,大將軍王鳳掌握國家大權,成帝謙讓軟弱,沒有實權。成帝身邊的侍臣,曾向他推薦光祿大夫劉向的幼子劉歆,說他博學卓識有奇才。成帝召見劉歆,劉歆為他誦讀詩賦。成帝非常喜歡他,想任命他為中常侍,命左右取來中常侍的衣冠,正準備行拜官禮時,左右侍從之人都說:“還沒有讓大將軍知道。”成帝說:“這是小事,何必通報大將軍1左右之人叩頭力爭,於是成帝便告訴了王鳳。王鳳認為不可以,此事便作罷。

  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諸曹,分據勢官,滿朝廷。杜欽見鳳專政泰重,戒之曰:“願將軍由周公之謙懼,損穰侯之威,放武安之欲,毋使範睢之崐徒得間其說1鳳不聽。

  王氏子弟全都當上卿、大夫、侍中、諸曹,分別占據顯官要職,達官顯貴充滿朝廷。杜欽見王鳳過於專權,告誡他說:“我希望將軍采取周公的謙恭謹慎態度,減少穰侯魏冉的威風,放棄武安侯田的貪欲,不要使範睢之流得以從中挑撥離間1王鳳不聽。

  時上無繼嗣,體常不平。定陶共王來朝,太後與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於他王,不以往事為纖介;留之京師,不遣歸國。上謂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一朝有他,且不複相見,爾長留侍我矣1其後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親重之。大將軍鳳心不便共王在京師,會日食,鳳因言:“日食,陰盛之象。定陶王雖親,於禮當奉藩在國;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故天見戒,宜遣王之國1上不得已於鳳而許之。共王辭去,上與相對涕泣而決。

  這時,成帝沒有繼嗣,身體又常患玻定陶王劉康來朝見,太後與成帝稟承先帝的遺願,待他十分優厚,給予的賞賜是其他諸侯王的十倍,對當初奪嫡之事,也不存絲毫芥蒂。成帝把他留在京師,不讓他歸國,還對他說:“我沒有兒子,人命無常,不必避諱,一旦有別的變化,將再也看不見你了。你就長期留在京師,隨侍在我身邊吧1後來,成帝病情漸漸減輕,劉康於是留居在封國駐京府邸,日夜進宮服侍成帝,成帝對他十分親近看重。大將軍王鳳對劉康留居京師感到不方便,恰好發生日食,王鳳就乘機說:“發生日食,是陰氣過盛的征象。定陶王雖親,按禮應當在自己的封國當藩王。如今留在京師侍奉天子,是不正常的,因此天現異象發出警告。陛下應遣送定陶王返回封國1成帝無法違抗王鳳,隻好同意。劉康辭行,成帝和他相對流淚而別。

  王章素剛直敢言,雖為鳳所舉,非鳳專權,不親附鳳,乃奏封事,言“日食之咎,皆鳳專權蔽主之過。”上召見章,延問以事。章對曰:“天道聰明,佑善而災惡,以瑞應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議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專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日食之咎於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於上,顓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食,陰侵陽,臣顓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壹舉手,鳳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且鳳誣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屬,內行篤,有威重,位曆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屈節隨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眾庶之。又鳳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嚐適人,於禮不宜配禦至尊,托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聞張美人未嚐任身就館也。且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他所不見者。鳳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1

  王章一向剛直敢言,他雖由王鳳舉薦,但不讚成王鳳專權,不親近依附王鳳。他上密封奏書說:“發生日食,都應歸咎於王鳳專權,蒙蔽主上。”成帝召見王章,進一步詢問。王章回答說:“上天行事,耳聰目明,保佑善良,懲罰邪惡,用祥瑞或災異作為效驗的征兆。如今陛下因為沒有親子,而召見親近定陶王,這是為了承接宗廟,以國家為重,上順天意,下安民心,這是正確的決定和善事,上天應當報以祥瑞,怎麽會招致災異!災異的發生,是因為大臣專權的緣故。現在聽說大將軍錯將日食的發生歸咎於定陶王,建議遣送他回封國。假如是想使天子在上麵孤立,而由他專擅朝政,以便實現私欲,那他就不是忠臣了。而且發生日食,是陰氣侵抑陽氣,應歸咎於臣下專權而壓抑君王。如今大小政事都由王鳳決定,天子連手都沒有舉過一次,王鳳不從內心反省自責,反而歸咎於善良的人,把定陶王排擠到遠方。而且王鳳誣陷欺騙不忠之事,不止一件。前丞相、樂昌侯王商,本是先帝的親戚,品行敦厚,威望很高,曆任將相,是國家棟梁之臣。他堅持正義,不肯違心地屈膝追隨王鳳。最後被王鳳用閨房陰私之事而致罪罷黜,憂傷而死,百姓都憐惜他。又如,王鳳明知他小妾的妹妹張美人已嫁過人,按禮不適宜上配至尊的皇帝,王鳳卻托言張美人適宜生男孩,將她獻入後宮,用不正當的手段為小妾的妹妹謀取私利。然而,聽說到現在張美人也未曾懷孕。而且,即使是羌人、胡人,還要殺死頭胎嬰兒,以洗女人的腸肚,使未來所生之子血統純正。何況是天子,怎能親近已嫁過人的女子!以上所說的三件都是大事,是陛下親眼所見到的,根據它們,崐足以推知其餘和另外那些所看不到的事情。陛下不可讓王鳳長期主持國事,應讓他退官回到府第,另選忠誠賢能的人代替他1

  自鳳之白罷商,後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及聞章言,天子感寤,納之,謂章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聞社稷計。且唯賢知賢,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於是章奏封事,薦信都王舅琅邪太守馮野王,忠信質直,智謀有餘。上自為太子時,數聞野王名,方倚以代鳳。章每召見,上輒辟左右。時太後從弟子侍中音獨側聽,具知章言,以語鳳。鳳聞之,甚憂懼。杜欽令鳳出就第,上疏乞骸骨,其辭指甚哀。太後聞之,為垂涕,不禦食。上少而親倚鳳,弗忍廢,乃優詔報鳳,強起之;於是鳳起視事。

  自從因王鳳的彈劾,王商被罷黜,到後來遣送定陶王歸國,成帝心裏一直鬱憤不平,此時聽了王章的話,有所感觸而醒悟,打算采納他的建議。成帝對王章說:“若不是京兆尹直言,我聽不到國家大計。況且隻有賢能者才了解賢能者,請你試為朕找一位能夠輔政的人。”於是王章再上密封奏書,舉薦信都王劉興的舅父、琅邪太守馮野王,說他忠誠正直,又富於謀略。成帝從當太子時,就多次聽說馮野王的聲名,於是準備依靠他代替王鳳。王章每次進見,成帝都命左右隨從退出。但當時太後堂弟之子、侍中王音獨自竊聽,全部了解王章談話的內容,並報告了王鳳。王鳳聽了甚為憂慮恐懼。杜欽勸王鳳搬出大將軍府,回到原來的侯府,上書請求辭職退休,措詞十分哀痛。太後聞訊,為王鳳流下眼淚,不肯進食。成帝從小就親近倚靠王鳳,不忍心罷黜他,就下詔優禮安撫,勉強他繼續任職。於是王鳳複行視事。

  上使尚書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而私薦之,欲令在朝,阿附諸侯;又知張美人體禦至尊,而妄稱引羌胡殺子蕩腸,非所宜言”;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為“比上夷狄,欲絕繼嗣之端;背畔天子,私為定陶王。”章竟死獄中,妻子徙合浦。自是公卿見鳳,側目而視。

  成帝讓尚書彈劾王章,說:“王章明知馮野王先前因為是諸侯王的舅父,而外放補官,而卻因私心,違製推薦,想讓他在朝中任職,以阿諛攀附諸侯。又明知張美人已入宮侍奉皇帝,卻狂妄地引述羌胡殺子腸的風俗,這不是所應說的話。”把王章交付司法官吏處理。廷尉羅織成大逆罪,認為:“把皇帝比做羌胡蠻族,想使皇上絕嗣,背叛天子,私心為定陶王打算。”王章終於死在獄中,妻子兒女流放到合浦。從此,公卿見到王鳳,都側目而視。

  馮野王懼不自安,遂病;滿三月;賜告,與妻子歸杜陵就醫藥。大將軍鳳風禦史中丞劾奏‘野王賜告養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歸家,奉詔不敬。”村欽奏記於鳳曰:“二千石病,賜告得歸,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傳》曰:‘賞疑從予’,所以廣恩勸功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闕難知也。今釋令與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違‘闕疑從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裏之地,任兵馬之重,不宜去郡,將以製刑為後法者,則野王之罪在未製令前也。刑賞大信,不可不慎!”鳳不聽,竟免野王官。

  馮野王恐懼不自安,就得了疾玻病假滿三個月後,成帝批準他帶職養病,他就跟妻子回到故鄉杜陵就醫。大將軍王鳳暗示禦史中丞彈劾他說:“馮野王被皇上賜準帶職養病,卻私自趁便拿著虎符越過郡界回家,犯了奉詔不敬之罪。”杜欽給王鳳上書說:“官秩為二千石的官員得了病,被批準帶職養病而就此回家的,有前例可援。法令中並沒有不許離郡的條文。經傳上說:‘拿不準該不該賞賜的,姑且給予賞賜。’目的在於廣施恩德,勉勵有功之人。還說:‘拿不準該不該懲罰的,姑且赦免。’目的在於謹慎刑罰,免生差錯。現在,不顧法令和前例,而以不敬的法條治罪,完全違背了‘拿不準該不該懲罰的,姑且赦免’的古訓。即使認為二千石的高級官員管轄千裏之地,負有軍事上的重任,不應輕易離開轄郡,準備製定律條作為以後的法令,那麽馮野王的罪過也在新的條文製定之前。刑罰和賞賜,關係國家的重大信譽,不可不慎重1王鳳不聽,竟然罷免了馮野王的官職。

  時眾庶多冤王章譏朝廷者,欽欲救其過,複說鳳曰:“京兆尹章,所坐事密,自京師不曉,況於遠方!恐天下不知章實有罪,而以為坐言事。如是,塞爭引之原,損寬明之德。欽愚以為宜因章事舉直言極諫,並見郎從官,展盡其意,加天往前,以明示四方,使天下鹹知主上聖明,不以言罪下也。若此,則流言消釋,疑惑著明。”鳳白行其策焉。

  當時百姓大多認為王章冤枉而諷刺朝廷。杜欽為了挽救王鳳的過錯,再次崐勸王鳳說:“京兆尹王章,被指控的罪狀密不外傳,連京師的人都不知道,何況遠方的人呢!恐怕天下人不了解王章確實有罪,而以為他直言規諫才蒙禍下獄。這樣的話,就會堵塞諫爭的言路,有損寬容賢明的聖德。我認為,應該借王章這件事,命令舉薦直言極諫之士,加上現有的郎、從官,也讓他們盡量發表意見,使朝廷的言路比前加寬,以向四方顯示,使天下都知道主上聖明,不會因直言而責罰臣下。若能如此,則流言便會消釋,疑惑之心也會明白。”王鳳將杜欽的意見報告成帝,並施行了他的建議。

  [4]是歲,陳留太守薛宣為左馮翊。宣為郡,所至有聲跡。宣子惠為彭城令,宣嚐過其縣,心知惠不能,不問以吏事。或問宣:“何不教戒惠以吏職?”宣笑曰:“吏道以法令為師,可問而知;及能與不能,自有資材,何可學也1眾人傳稱,以宣言為然。

  [4]本年,任用陳留太守薛宣為左馮翊。薛宣擔任郡長官,所到之處有治績政聲。薛宣的兒子薛惠當彭城令,薛宣曾經過彭城,他心裏清楚兒子沒有才幹,便不問他行政方麵的事。有人問薛宣說:“你為何不指教、告誡兒子官吏的職責?”薛宣笑著說:“為吏之道,以法令為師,可向法令討教而學會。至於能幹不能幹,自有天分,怎麽能夠學呢?”眾人傳播稱讚他的這番話,認為他的見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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