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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甲午、前27)

  二年(甲午,公元前27年)

  [1]春,伊邪莫演罷歸,自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殺,終不敢還歸。”使者以聞,下公卿議。議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祿大夫穀永、議郎杜欽以為:“漢興,匈奴數為邊害,故設金爵之賞以待降者。今單於屈體稱臣,列為北藩,遣使朝賀,無有二心;漢家接之,宜異於往時。今既享單於聘貢之質,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貪一夫之得而失一國之心,擁有罪之臣而絕慕義之君也。假令單於初立,欲委身中國,未知利害,私使伊邪莫演詐降以卜吉凶,受之,虧德沮善,令單於自疏,不親邊吏;或者設為反間,欲因以生隙,受之,適合其策,使得歸曲而責直;此誠邊境安危之原,師旅動靜之首,不可不詳也。不如勿受,以詔日月之信,抑詐諼之謀,懷附親之心,便1對奏,天子從之。遣中郎將王舜往問降狀,伊邪莫演曰:“我病狂,妄言耳。”遣去。歸到,官位如故,不肯令見漢使。

  [1]春季,伊邪莫演朝貢完畢,回國前,自稱想歸降漢朝,說:“如果漢朝不接受我歸降,我就自殺,我至死不敢回匈奴。”使者據實奏報。成帝讓公卿討論。有人說:“應該按照舊例,接受他歸降。”光祿大夫穀永、議郎杜欽則認為:“自漢王朝興起以來,匈奴多次為害邊疆,因此才設立黃金、爵位的賞賜,以優待歸降者。如今單於低頭稱臣,匈奴成為中國北方的藩國,派遣使崐者朝賀進貢,沒有二心。漢朝對待匈奴的政策,就應與過去不同。如今既然接受了單於朝貢的誠意,卻又收納他的反叛逃亡之臣,為了貪圖得到一個人,而將失卻一國之心;為了擁有一個有罪之臣,而與一位仰慕仁義的君王絕交。此外,還可作這樣的假設;單於新即位,想依靠中國,但不知這樣做的利害,暗中指使伊邪莫演詐降,以占卜吉凶。中國如果接受,便有虧道義,敗壞美德,使單於同中國疏遠,不與中國邊疆的官員友好相處。或許是單於故意設下的反間計,想借此生仇,如果中國接納他的歸降,正好中了單於的計策,使匈奴可以把過錯歸到中國頭上,從而理直氣壯地責備我們。此事實在是邊境安危的本源,是戰爭與和平的關鍵,不可以不慎重。我的意見,不如不接受,以顯示我們光明磊落的信義,抑製欺詐的陰謀,安撫單於的歸附親善之心,這樣才有利1他們將此意見上奏,被采納。派中郎將王舜去查問歸降的情況,伊邪莫演說:“我有發狂的病,隻是胡說罷了。”漢朝遣送他回國。回到匈奴後,他的官職仍和從前一樣,但單於不再準許他會見漢朝的使者。

  [2]夏,四月,楚國雨雹,大如釜。

  [2]夏季,四月,楚國降下冰雹,大的如同飯鍋。

  [3]徙山陽王康為定陶王。

  [3]改封山陽王劉康為定陶王。

  [4]六月,上悉封諸舅:王譚為平阿侯,商為成都侯,立為紅陽侯,根為曲陽侯,逢時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太後母李氏更嫁為河內苟賓妻,生子參;太後欲以田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1以參為侍中、水衡都尉。

  [4]六月,成帝給他的舅父們全部封侯:王譚封為平阿侯;王商封為成都侯;王立封為紅陽侯;王根封為曲陽侯;王逢時封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侯,因此世人稱他們為“五侯”。皇太後的母親李氏,改嫁給河內人苟賓為妻,生子叫苟參。太後想比照田的先例封苟參為侯爵。成帝說:“封田,並不合正理1隻任命苟參為侍中、水衡都尉。

  [5]禦史大夫張忠奏京兆尹王尊暴虐倨慢,尊坐免官;吏民多稱惜之。湖三老公乘興等上書訟:“尊治京兆,撥劇整亂,誅暴禁邪,皆前所希有,名將所不及;雖拜為真,未有殊絕褒賞加於尊身。今禦史大夫奏尊‘傷害陰陽,為國家憂,無承用詔書意,“靖言庸違,象恭滔天。”’原其所以,出禦史丞楊輔,素與尊有私怨,外依公事建畫為此議,傅致奏文,浸潤加誣,臣等竊痛傷。尊修身潔己,砥節首公,刺譏不憚將相,誅惡不避豪強,誅不製之賊,解國家之憂,功著職修,威信不廢,誠國家爪牙之吏,折衝之臣。今一旦無辜製於仇人之手,傷於托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聽,獨掩怨讎之偏奏,被共工之大惡,無所陳冤訴罪。尊以京師廢亂,群盜並興,選賢征用,起家為卿;賊亂既除,豪猾伏辜,即以佞巧廢黜。一尊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孔子曰:‘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是惑也。’‘浸潤之譖不行焉,可謂明矣。’願下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定尊素行!夫人臣而‘傷害陰陽’,死誅之罪也;‘靖言庸違’,放殛之刑也。審如禦史章,尊乃當伏觀闕之誅,放於無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任舉尊者,當獲選舉之辜,不可但已。即不如章,飾文深詆以訴無罪,亦宜有誅,以懲讒賊之口,絕詐欺之路。唯明主參詳,使白黑分別1書奏,天子複以尊為徐州刺史。

  [5]禦史大夫張忠上奏,彈劾京兆尹王尊殘暴傲慢。王尊獲罪被免官,官吏百姓多稱惋惜。湖縣三老公乘興等上書,為王尊辯護說:“王尊治理京師,清理繁難的事務,整頓混亂的局麵,誅滅凶暴,禁止邪惡,這都是前所罕見的功績,很多有名的郡太守都比不上。雖然被正式任命為京兆尹,卻並沒有受到特別的獎賞。如今禦史大夫指控王尊‘傷害陰陽,令國家憂愁,沒有接受執行皇帝詔令的心意,如《書經》所說:“托言治理,實際上行為違拗;外表恭敬,實際上傲慢欺天。”’究其來源,這些攻擊是出自禦史丞楊輔。楊輔一向與王尊有私人怨恨,利用職權,策劃這一指控,羅織罪名,寫成彈劾的奏章,逐步對王尊加以誣陷,使我們十分痛心。王尊廉潔自愛,砥礪節操,一心為公。譏刺過失,不畏將相;誅除邪惡,不避豪強。消滅了難以製服的盜匪,解除了國家之憂,功勳卓著,忠於職守,維護了朝廷的威信,他實在是國家的銳利爪牙和禦敵之臣。而今一旦無辜陷入仇人之手,被誣陷不實的奏文中傷,上不能以功贖罪,下不能在公堂上為自己辯冤,隻能獨自蒙受仇家的片麵之辭的誣陷崐,背上共工那樣的惡名,無處陳訴冤屈。王尊在京師秩序混亂、法令不行、盜匪蜂起之時,被推選為賢才,受到征召,擔任重要官職。盜匪叛亂既已鏟除,大奸巨猾也都伏罪,他卻隨即被指控奸佞狡猾而遭罷黜。同是一個王尊,三年之間,一會兒被稱讚賢能,一會兒被指斥奸佞,豈不是太過份了!孔子說:‘愛他時,要他活下去;恨他時,希望他死。這便是迷惑。’孔子又說:‘使如水般滲透的讒言無法奏效,那就可稱得上是明智了。’請陛下下令讓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審定王尊平素的行為!作為人臣,如果‘傷害陰陽’是誅殺之罪,‘托言治理,實際上行動違拗’,則應放逐誅殺。果真如禦史奏章所指控,王尊就應伏誅示眾,或流放蠻荒絕域,不能讓他僥幸免刑。至於保薦王尊的人,則應獲舉薦不實之罪,不可原諒。假如查出奏章與事實不符,是在巧飾文字,著意誣蔑陷害無辜,也應對誣陷者予以處罰,以懲誡好進讒言的賊人之口,斷絕欺詐之路。請求明主詳細考慮,使黑白分明。”奏章呈上,成帝就又任命王尊為徐州刺史。

  [6]夜郎王興、鉤町王禹、漏臥侯俞更舉兵相攻。柯太守請發兵誅興等。議者以為道遠不可擊,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張匡持節和解。興等不從命,刻木象漢吏,立道旁,射之。

  [6]夜郎王興、鉤町王禹、漏臥侯俞,先後起兵互相攻擊。柯太守請求朝廷發兵討伐興等。朝廷會議時,發言的人認為路途太遠,不可以動兵討伐,於是派遣太中大夫、蜀郡人張匡持符節前往,勸說他們和解。興等不聽從命令,還用木頭雕刻成漢朝官吏的形象,樹立道旁,用箭射擊。

  杜欽說大將軍王鳳曰:“蠻夷王侯輕易漢使,不憚國威,恐議者選,複守和解;太守察動靜有變,乃以聞。如此,則複曠一時,王侯得收獵其眾,申固其謀,黨助眾多,各不勝忿,必相殄滅。自知罪成,狂犯守尉,遠臧溫暑毒草之地;雖有孫、吳將,賁、育士,若入水火,往必焦沒,智勇亡所施。屯田守之,費不可勝量。宜因其罪惡未成,未疑漢家加誅,陰敕旁郡守尉諫士馬,大司農豫調穀積要害處,選任職太守往,以秋涼時入,誅其王侯尤不軌者。即以為不毛之地,無用之民,聖王不以勞中國,宜罷郡,放棄其民,絕其王侯勿複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墮壞,亦宜因其萌牙,早斷絕之,及已成形然後戰師,則萬姓被害。”於是鳳薦金城司馬臨邛陳立為柯太守。

  杜欽向大將軍王鳳獻策說:“蠻夷王侯輕視漢使,不懼怕朝廷的權威,我擔心參議這個問題的人膽小怯懦,仍然堅持和解之策。等太守覺察情況有變,呈報上來,則又要耽擱三個月的時間。蠻夷王侯利用這段時間,可以集結部眾,宣布並完善他們的計劃。蠻夷各國黨羽眾多,各不相容,定會互相殘殺。他們自知罪惡已經鑄成,便瘋狂地進攻郡守尉,並遠遠地藏身於暑熱毒草地區,即令軍事家孫武、吳起為將,古代勇士孟賁、夏育為兵,也會如入火坑深潭,被燒焦淹沒,智慧和勇敢都無處施展。而如果屯田戍守,費用將會大得無法計算。應當趁他們還未鑄成大錯,還沒疑心朝廷會對他們進行討伐,暗中命令鄰近各郡守尉操練兵馬。大司農預先征調軍糧,儲積在要害地點。遴選勝任的太守前往,在秋涼時節進兵,誅殺蠻夷王侯中特別橫暴的人。倘若認為這是不毛之地,無用之民,那麽聖王就不必因此而勞動中國,應撤銷郡縣,放棄當地的人民,與蠻夷王侯斷交,不再來往。如果認為是先帝所建立的累世功業,不可毀壞,也應該趁變亂處在萌芽之時,及早撲滅。等到變亂已經形成,然後再勞師作戰,則萬民要蒙受戰禍。”於是王鳳推薦金城司馬、臨邛人陳立為柯太守。

  立至柯諭告夜郎王興,興不從命;立請誅之,未報。乃從吏數十人出行縣,至興國且同亭,召興。興將數千人往至亭,從邑君數十人入見立。立數責,因斷頭。邑君曰:“將軍誅無狀,為民除害,願出曉士眾1以興頭示之,皆釋兵降。鉤町王禹、漏臥侯俞震恐,入粟千斛、牛羊勞吏士。立還歸郡。

  陳立到達柯郡,下令給夜郎王興,興不從命。陳立請求朝廷準許他誅殺興,沒有得到答複。於是他率領隨從官吏數十人出巡屬縣,到達了夜郎王興控製地區的且同亭,召興麵見。興率數千部眾來到且同亭,由數十位部落王陪同,進見陳立。陳立對他進行譴責,並乘機將他砍頭。部落王們說:“將軍誅殺這種悖逆無行的人,是為民除害,我們願出去告知部眾1他們把興的人頭拿給部眾看,部眾全都放下武器投降。鉤町王禹、漏臥侯俞十分震驚恐懼,於是獻上粟米千斛及牛羊來慰勞官吏將士。陳立返回郡城。*興妻父翁指,與子邪務收餘兵,迫脅旁二十二邑反。至冬,立奏募諸夷,與都尉、長史分將攻翁指等。翁指據厄為壘,立使奇兵絕其餉道,縱反間以誘其眾。都尉萬年曰:“兵久不決,費不可共。”引兵獨進;敗走,趨立營。立怒,叱戲下令格之。都尉複還戰,立救之。時天大旱,立攻絕其水道。蠻夷共斬翁指,持首出降,西夷遂平。

  興的嶽父翁指,和他的兒子邪務,收集殘兵,脅迫周圍二十二村落謀反。到了冬季,陳立奏報朝廷,征募各部落夷人當兵,由他與都尉、長史分別率領,進攻翁指等。翁指據險為堡壘。陳立用奇兵切斷了他的糧道,又施反間計引誘翁指的部眾。都尉萬年說:“大軍遲遲不決戰,軍費糧草將無法供給。”於是獨自率兵進攻翁指,敗退而逃,奔向陳立的大營。陳立大怒,喝令部下將他打出。萬年回軍再戰,陳立率軍救援。當時天正大旱,陳立攻占水源,斷敵水道。蠻夷部眾一同斬殺翁指,手持人頭出來投降。於是西夷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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