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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元皇帝上永光二年(己卯,公元前四二年)

  1春,二月,赦天下。

  1春季,二月,大赦天下。

  2丁酉,禦史大夫韋玄成為丞相;右扶風鄭弘為禦史大夫。

  2二月五日,禦史大夫韋玄成當宰相;右扶風鄭弘當禦史大夫。

  3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3三月一日,日食。

  4夏,六月,赦天下。

  4夏季,六月,大赦天下。

  5上問給事中匡衡以地震日食之變,衡上疏曰:“陛下躬聖德,開太平之路,閔愚吏民觸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竊見大赦之後,奸邪不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隨入獄,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今天下俗,貪財賤義,好聲色,上侈靡,親戚之恩薄,婚姻之黨隆,苟合徼幸,以身設利;不改其原,雖歲赦之,刑猶難使錯而不用也,臣愚以為宜壹曠然大變其俗。夫朝廷者,天下之楨幹也。朝有變色之言,則下有爭鬥之患;上有自專之士,則下有不讓之人;上有克勝之佐,則下有傷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則下有盜竊之民;此其本也。治天下者,審所上而已。教化之流,非家至而人說之也;賢者在位,能者布職,朝廷崇禮,百僚敬讓,道德之行,由內及外,自近者始,然後民知所法,遷善日進而不自知也。《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今長安,天子之都,親承聖化,然其習俗無以異於遠方,郡國來者無所法則,或見侈靡而放效之;此教化之原本,風俗之樞機,宜先正者也。臣聞天人之際,精祲有以相蕩,善惡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晻,水旱之災隨類而至。陛下祗畏天戒,哀閔元元,宜省靡麗,考製度,近忠正,遠巧佞,以崇至仁,匡失俗,道德弘於京師,淑問揚乎疆外,然後大化可成,禮讓可興也。”上說其言,遷衡為光祿大夫。

  5皇上問給事中匡衡,詢問地震日食等天地變化的緣故,衡匡上書說:“陛下親自身體力行,為國家開辟太平道路,憐憫愚昧的官吏人民,誤觸法網,連年都有大赦,使老百姓得到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是國家之福!不過,據我的考察,每次大赦之後,作奸犯科的人並沒有減少,今作奸犯科的行為並沒有停止。今天剛剛釋放出獄,明日卻又犯法,重新坐牢,這是由於疏導他們的工作沒有抓住重點。現在的社會風氣,貪圖錢財,輕視道義,喜愛追逐聲色犬馬,把豪華奢侈當作目標,親族的關係日漸淡薄,而婚姻的關係卻十分密切,苟且結合,用身家來博取財富;萬變不離這種傾向,即使一年之內有數次赦免,仍不能避免使用刑法,我愚昧,認為改正之道,在於大刀闊斧,改變社會風氣。朝廷對於國家,就像築牆時所用的模版。朝廷官員如果怒目相對,那麽下麵的人就會產生爭鬥的禍患;在上位的人如果專權弄事,那麽下麵的人就會產生抗拒的心理;在上位的人如果互相傷害,那麽下麵的人就會產生殺機;在上位的如果有貪圖錢財的大臣,那麽下麵就會有偷盜搶竊的人民;這是因為牆版是牆的根本。治理國家的人,最應該謹慎的,是提倡什麽。禮教的推行,用不著逐家拜訪,也用不著見人就去勸說;隻要賢能的人在位,能幹的人盡忠職守,朝廷尊重禮儀,文武官員相敬互讓,道德的行為,從內心發展到體外,從最近的人開始,然後人民才知道誰作為榜樣,努力效法,不知不覺中,善行日益增加。《詩經》說:‘商王朝首都的風俗禮儀高貴大方,是天下人的標準,誰都要模仿。’而今,在漢王朝首都長安,天子親自推行聖王朝的教化,可是社會風氣跟遠方並沒有差異,各郡、各封國的人到了首都,不知道學習什麽,最後卻學會了奢侈荒淫;所以推行教化最根本的地方,也是培養社會風氣最重要的地方,應該最先著手。我曾經聽說,天上跟人間的分際,精氣互相激蕩,善惡互相推展,下麵有所動時,在上麵可以看出跡象,太陰變化,則靜的東西會動(指地震),太陽變化則光明會被掩蓋(指日食),水災旱災,類似的災禍會接踵而至。陛下敬畏上天的警告,隻有憐憫天下人民,節省龐大開支,建立國家製度,接近忠良,疏遠奸佞,提倡大仁大義,矯正敗壞的風俗習慣,使高尚的道德,首先在京城發揚光大,美好的聲譽,傳播到國境之外,然後廣大的教化才可以完成,禮儀謙讓的美德,可以複興。”劉奭欣賞匡衡的意見,升匡衡當光祿大夫。

  荀悅論曰:夫赦者,權時之宜,非常典也。漢興,承秦兵革之後,大愚之世,比屋可刑,故設三章之法,大赦之令,蕩滌穢流,與民更始,時勢然也。後世承業,襲而不革,失時宜矣。若惠、文之世,無所赦之。若孝景之時,七國皆亂,異心並起,奸詐非一;及武帝末年,賦役繁興,群盜並起,加以太子之事,巫蠱之禍,天下紛然,百姓無聊,人不自安;及光武之際,撥亂之後:如此之比,宜為赦矣。

  荀悅評論說:對於囚犯的赦免,隻是一種權宜的措施,不是正常的司法典範。漢朝的興盛,恰在秦王朝戰亂之後,幾乎每個人都身負重罪,如果一定要依法辦理,挨家逐戶,都應誅殺。所以劉邦約法三章,頒發大赦命令,洗刷社會上的罪惡汙穢,使人民從頭開始一種新的生活。當時局勢,不得不如此。可是到了後世,大家承襲了這個製度,不知道改革,已經失去時代意義。在惠帝、文帝時,根本沒有大赦。在孝景帝之時,發生七國之亂,人心浮動,奸詐百出,到了武敵末年,賦稅沉重,差役頻繁,盜匪四起,加上皇太子劉據事件,巫蠱大禍,天下驚惶,人民生活困難,無依無靠。等到劉秀上台,平息災難,用來跟前世相比,由他赦免罪犯,才是最恰當。

  秋,七月,隴西羌彡姐旁種反,詔召丞相韋玄成等入議。是時,歲比不登,朝廷方以為憂,而遭羌變,玄成等漠然,莫有對者。右將軍馮奉世曰:“羌虜近在竟內背畔,不以時誅,無以威製遠蠻,臣願帥師討之1上問用兵之數,對曰:“臣聞善用兵者,役不再興,糧不三載,故師不久暴而天誅亟決。往者數不料敵,而師至於折傷,再三發調,則曠日煩費,威武虧矣。今反虜無慮三萬人,法當倍,用六萬人。然羌戎,弓矛之兵耳,器不犀利,可用四萬人。一月足以決。”丞相、禦史、兩將軍皆以為:“民方收斂時未可多發,發萬人屯守之,且足。”奉世曰:“不可。天下被饑饉,士馬羸耗,守戰之備久廢不簡,夷狄有輕邊吏之心,而羌首難。今以萬人分屯數處,虜見兵少,必不畏懼。戰則挫兵病師,守則百姓不救,如此,怯弱之形見。羌人乘利,諸種並和,相扇而起,臣恐中國之役不得止於四萬,非財幣所能解也。故少發師而曠日,與一舉而疾決,利害相萬也。”固爭之,不能得。有詔,益二千人。於是遣奉世將萬二千人騎,以將屯為名,典屬國任立、護軍都尉韓昌為偏裨,到隴西,分屯三處。昌先遣兩校尉與羌戰,羌虜盛多,皆為所破,殺兩校尉。奉世具上地形部眾多少之計,願益三萬六千人,乃足以決事。書奏,天子大為發兵六萬餘人。八月,拜太常弋陽侯任千秋為奮武將軍以助之。冬,十月,兵畢至隴西,十一月,並進,羌虜大破,斬首數千級,餘皆走出塞。兵未決間,漢複發募士萬人,拜定襄太守韓安國為建威將軍,未進,聞羌破而還。詔罷吏士,頗留屯田,備要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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