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大帝(742—814),也稱查理曼,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的國王(768—800),查理曼帝國皇帝(800—814)。八九世紀之交西歐大部分地區的統治者。他的文治武功對西歐中世紀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這使他成為歐洲封建社會初期最著名的曆史人物。
查理是丕平“矮子”之子,生於742年,時值西歐封建化過程急劇發展之時,他的家庭是法蘭克名門貴族,曾祖父赫裏斯塔爾·丕平於687年成為法蘭克王國獨攬大權的世襲官相,祖父查理·馬特以鞏固國家統一和戰敗阿拉伯人而馳名。父親矮子丕平則善於把握機會,於751年取得羅馬教皇的支持,隨後廢黜了徒有虛名的墨洛溫王朝末代君主——希爾得裏克三世,成為加洛林王朝第一代國王。768年,父死,查理與弟弟卡羅曼(751—771)按其父丕平的遺囑,平分了法蘭克王國,實行共治。其弟卡羅曼771年死後,查理成為法蘭克王國惟一國王,合並了全部國土。774年以後,查理順應封建製度迅速發展、封建貴族迫切要求向外擴張以掠奪更多土地和勞力的要求,親自指揮法蘭克軍隊開始了大規模的連年戰爭。查理在位46年,進行了50多次戰爭,使加洛林王朝臻於鼎盛。
774年,查理繼承父業,以援助教皇哈德良為名,率兵翻越阿爾卑斯山,采取分兵奇襲,圍困迫降等戰術,攻占了意大利北部的倫巴德王國,廢其國王,陷其都城——巴威亞,將其並入法蘭克王國。接著實踐了其父的遺旨,將意大利中部奉獻給羅馬教皇,教皇賜予他“羅馬人長老”稱號。至此,他控製了意大利的中、北部地區。
778—801年,查理越過比利牛斯山,攻打阿拉伯人。回師途中,後衛部隊在比利牛斯山隘口遭到衛斯克人伏擊,查理的部將羅蘭英勇戰死。這一事跡成為著名史詩《羅蘭之歌》的基本素材。詩中稱讚羅蘭為中古騎士的楷模,查理為封建君主的典範。幾經奮戰,查理終於把阿拉伯人趕往厄布羅河以南,占領了河以北的土地,建立了西班牙邊防區。
772年,查理開始攻打萊茵河以東仍處在原始部落社會的薩克森人。遭到薩克森人的頑強抵抗,戰爭持續到804年。此間,查理采取殘酷鎮壓、屠殺等手段強迫薩克森人遷徙,皈依基督教,在薩克森和歐洲中部地區推行西歐封建製度。
787年,查理向東方擴張,出兵攻占了多瑙河上遊南岸的巴伐利亞,廢黜了巴伐利亞公爵,控製了這一地區。此後又使易北河東岸的斯拉夫部落臣服。788—796年,查理在多瑙河的潘諾尼亞一帶打敗了一向號稱堅不可摧的來自亞洲遊牧部落柔然人所建立的阿爾汗國,獲得大量財富。查理的勢力擴展到北至波羅的海,南至亞得裏亞海的東歐西部地域,西臨大西洋,東至易北河及波希米亞。
這樣,僅有蠻族國王稱號已不再適應查理統治的需要。800年聖誕節,教皇立奧三世感謝查理救急之恩,為其加冕,號為“羅馬人的皇帝”,法蘭克王國遂成為查理帝國,查理成為古羅馬帝國的繼承人和基督教世界的保護者。從此便奠定了教廷與王廷對西歐進行教俗雙重統治的體製。
除了軍事才能與業績,查理還積極推行改革措施,奠定了西歐封建社會的發展模式。
在行政方麵,查理把帝國劃分為許多轄區,分別由公爵、侯爵、伯爵等統轄,他們最初由國王任免,後來逐步發展為終身以至世襲。同時,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長等也有類似的地方行政權利。帝國內部大批軍事與教會貴族獲得采邑,其中一些人享有“特恩權”,即有獨立的行政司法和財政稅收權。查理的封建製與封賜成為日後西歐許多教俗封建貴族領主的起源。
在軍事方麵,為適應其連年征戰,確保兵員供應,查理作出了嚴格的規定,要求擁有一定數額土地的人自備武器等,不足規定土地數額者則由幾個人合力提供兵役。教會貴族接受采邑後也必須提供相應的兵役。這種兵役製度的建立促進了封建等級製度的發展。
在司法方麵,查理鑒於帝國境內成分複雜,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習慣法,保留許多氏族製和奴隸製的殘餘,對其加以補充修改。確定了審判過程中的陪審作證製度,要求法官必須具有法律知識。依法進行審判,糾正一些傳統陋習。該項改革則成為中世紀普通法發展的開端。
為了加強中央政府對帝國的控製,查理加強國家官員及機構的建製。按照法蘭克的傳統,每年召集“五月校場”的民眾大會,實則成為國王和全國貴族、官員與教士商討決定重大事務、發布重要敕令的會議。查理經常派出巡使團,監督敕令在帝國內的執行,官員是否稱職,教士是否遵行教規,並受理和裁決重大司法案件。這些大多為日後西歐封建國家所沿襲發展。
為了鞏固帝國的統一,查理采取一係列其他措施。頒布敕令,統一貨幣,規定物價。實行某些統一稅收和勞役,保護商業流通。管理對外貿易。頒布《莊園敕令》,規定莊園管理,各階層的義務,莊園司法製度和教堂製等。
查理控製並利用羅馬教皇,以護教者的身份自居推進帝國的統一。在向外征服過程中,所到之處,異教、異端均被鏟除。他組織召開全歐範圍的宗教會議,製定並統一教條教規,努力鞏固天主教會在西歐的統治地位。係統地建立各級教會組織,親自任命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長,規定居民必須向教會交納什一稅等義務。主教和修道院長不但享有世俗封建主所擁有的各種權利,而且還掌握控製人民思想意識和日常社會生活的專屬教會的權力。這就奠定了中世紀教會所享有的最高權威的根基。
為鞏固封建製度和推行基督教,查理竭力提倡文化教育。他率先勤奮學習,掌握了古法語、拉丁語、古德語等,還認真學習語法、修辭、辯論術和算術、幾何、天文、音樂古代之七藝,並研習早期基督教學者的學說。查理在宮廷和各地建立了一些學校,以培養貴族子弟,培訓教會人員。還下令教會和修道院傳授和學習文化。他曾令人抄寫大量古典和早期基督教的著作加以保存,因此得以流傳至今。這些成就後來被稱為“加洛林文藝複興”。這在蠻族文化、古典文化和基督教文化融合成中世紀文明的發展過程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查理帝國威震海外,但這種局麵未能持續多久。一方麵,龐大的帝國是由許多部族和部落構成的,其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不盡相同,各地之間缺乏統一的經濟基礎和文化聯係。另一方麵,各級教俗封建主在帝國擴張中,政治、經濟勢力日益擴大,地位更加鞏固,已不再需要強大的王權,而成為他的反對者。另外,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條件下,國家不可能擁有長期維護帝國統一的社會經濟基礎與實力。806年,查理預立遺囑,把帝國平分給3個兒子查理、丕平和虔誠者路易。由於前兩個兒子先他而死,整個帝國傳給僅存的兒子虔誠者路易。814年,查理以72歲高齡病逝於首都亞琛。他死後不久,帝國即陷入封建領主間的混戰之中,終於在843年,由查理的3個孫子瓜分,分別成為後來法蘭西、德意誌和意大利的前身。
帝國存在的時間雖短,但它在曆史上起了承前啟後的作用,推動了西歐封建化的過程。查理帝國創立的政治、經濟、文化、宗教體製成為西歐中世紀的基本模式,影響深遠。對他的功績,我們應給以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