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9月11日,盟軍司令麥克阿瑟下達了逮捕戰爭罪犯的命令。19日,盟軍司令部又命令日本政府,將以荒木貞夫為首的11名戰犯嫌疑人逮捕並關進巢鴨監獄,其中有曾任天皇侍衛和關東軍司令的本莊繁大將。本莊繁得知消息後立即自殺身亡。杉山和本莊繁以外,還有田中靜壹、柴五郎、吉木貞一3名陸軍大將自殺身亡。
所有重要的戰犯都收容在東京巢鴨監獄,這裏還關押著大量的被俘官兵。在巢鴨監獄,重要戰犯每人獨居一室,房間長85英尺,寬5英尺,高10英尺,配備有桌子、衛生間,地上鋪著稻草墊。其他戰犯2至6人同居一室。
土肥原住進巢鴨監獄之後,就享受了重要戰犯的待遇。對於戰犯來說,這並不是什麽好事。這往往意味著他犯下了比別的戰犯更嚴重的罪行,要為之付出更大的代價。
室內衛生由戰犯自己打掃,看上去倒也幹淨整潔。牢房的燈晝夜不熄,美國憲兵在走廊裏不斷走動,見有人躺下,就走過來用棍棒敲門或用腳踢,還打開外麵的鐵絲門,以防不測。
按照《波茨坦公告》的原則,蘇美英三國外長於1945年12月在莫斯科通過了《莫斯科會議協議》,規定盟國駐日最高統帥部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協議中有關日本投降及占領和管製日本的各項內容得以順利實現。
經過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荷蘭等9國的反複磋商,達成協議,決定將日本首要戰犯交由上述9國代表組成的國際軍事法庭進行審判。此後印度和菲律賓代表也參加了這個協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遂由這11個國家的代表組成。
根據莫斯科外長會議協議,盟國駐日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於1946年2月19日發布特別通告,宣布在東京設置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並於同日批準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
憲章規定,法庭有權審理三種犯罪:(甲)破壞和平罪;(乙)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罪;(丙)違反人道罪。國際軍事法庭以審理甲級戰犯為主,乙、丙級戰犯交由受害國自行組建法庭審理。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整個審理過程中,土肥原的聲音隻響起過一次,他為自己辯護了幾句。從此以後,他便緘口不語。在長達兩年半的審訊中,除了這唯一的一次說了幾句話以外,土肥原一語未發。
當一個人犯下許多卑鄙的罪行,而其中的任何一條罪行都足以判處死刑時,承認自己的罪行還有什麽意義呢?想減輕懲罰嗎?誰都知道,這時候承認罪行已經絲毫不能減輕懲罰了。良心道義的譴責能夠迫使他們說出自己的罪行嗎?這些人的天良早已喪盡。
完全否認一切,這在法庭上看起來顯得多麽滑稽可笑和荒謬絕倫,可是,土肥原卻不這麽看。他還在抓最後一根稻草,期待一種可能的出現,這就是盟國公訴方並沒有掌握致他於死地的證據和證人。
雖然不一定能夠成功,但總比試都不試一下要強得多。
因此,他決定沉默,絕對沉默。以沉默對抗審判,以沉默等待萬分之一的機會的來臨。
令土肥原不安的是,中國公訴人開始提出一項對他的新的指控。這就是:土肥原在日本侵略者中率先提出,使用麻醉品作為侵略武器征服被占領國人民,而不是流血的征服。
這是土肥原的主張,但他沒有想到公訴人會這麽快就掌握證據,並且把他作為始作俑者。
在土肥原看來,這種獨特的侵略“武器”的大量使用,使得日本在被占領國展開了另一場戰爭。這場不流血的戰爭發生在鴉片和海洛因煙館,沒有呻吟,沒有痛苦,也沒有血腥,一切都在不知不覺中進行。它不以可怕的創傷使對方恐懼和憤怒。他們悄悄地、漸漸地死去,不是在戰場上,而是在自己家中,在鴉片煙館中。他們的生命雖然還存活著,但早已如行屍走肉,完全沒有了抵抗力。在這種可怕的戰爭中,既沒有遭破壞的城鎮,也沒有被燒毀的村莊。最重要的是,侵略者一方麵瓦解了對手的意誌,另一方麵還獲得了巨額收入。
審判進入了第二個階段。
戰犯土肥原賢二公訴人宣稱:“當不再需要利用他有關中國的特殊知識以及搞陰謀的才幹時,土肥原就開始擔任作戰部隊的將軍了,以實現他參加陰謀活動時所力求達到的那些目的。”
隻是到了這時候,土肥原才真正緊張起來。為什麽他當帝國間諜時所從事的陰謀、挑釁、有時甚至是謀殺等幕後活動都沒有使他如此緊張,而他作為一個戰場指揮官的活動卻讓他如此不安呢?
答案很簡單,土肥原活動的第一階段僅僅是為日本軍國主義犯國際性滔天罪行作準備,而第二階段則是日本軍國主義分子把德國發動的歐洲戰爭變成世界大戰的時期,這時土肥原已實際執行陰謀分子的計劃。而且在破壞和平的陰謀實施階段,土肥原已根本不是次要角色,而是帝國軍事參議院的成員,更是集團軍和方麵軍的司令官。
土肥原因為參加準備、發動和進行侵略戰爭,因為破壞戰爭的法規和慣例,被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的25名戰犯中,土肥原和阪垣是被判定犯罪條款最多的兩人,他們都犯有“破壞和平罪”。判決書中說:
“滿洲事變前,土肥原在中國滯留達18年之久,在日本陸軍部內被視為中國問題專家。土肥原對於日本在滿洲進行的對華侵略戰爭,由開始到後來日本控製下的滿洲國的建立,一直有著密切的關係。
“在中國其他地區,土肥原也以政治謀略、武力威脅、軍事幹涉等手段,在推動日本侵略步伐上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為了把東亞及東南亞置於日本控製之下,在軍部的其他領導者為此製定方案、進行準備及具體實施之時,土肥原與這些人關係密切,積極為他們獻計獻策,與他們共同行動。
“當不再需要他對中國的特殊知識以及他在華行使陰謀的能力時,土肥原被任命為野戰指揮官,直接到中國現地從事直接的侵略戰爭,為實現他自己參加製定的侵略計劃而直接工作。該人不但參與了對中國的戰爭,而且參與了對蘇維埃社會主義聯盟以及1941年至1945年間日本對法蘭西共和國以外的所有國家的侵略戰爭。
“在1938年和1939年對蘇聯進行的戰爭中,土肥原當時是配屬參謀本部的中將,該參謀本部為指揮哈桑湖戰役的最高權力機關。在諾門坎戰鬥中,土肥原指揮的陸軍部隊參加了戰鬥。
“土肥原自1944年4月至1945年4月間,曾任第7方麵軍指揮官,他的指揮權限包括馬來西亞、蘇門答臘、爪哇、婆羅洲等地。對於被告在其指揮區內保護戰俘,使之免於遭受殺害、拷打等事項,被告方麵提供的舉證,多有矛盾之處。被告至少在對戰俘食物及醫療藥品的供應方麵不能推卸責任。在這方麵,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戰俘曾深受虐待。由於不給予充分食物,以致戰俘們食不果腹,營養不良,而導致疾病叢生,戰俘死亡率達到驚人的程度。
“這種狀況隻是發生在戰俘方麵,而作為戰犯的日軍卻根本沒有這種情況發生。因此,辯護方麵提出的‘該地區日軍戰局惡化,交通斷絕,故而對戰俘不能維持更好的供應’的說法不能成立。相反有證據表明,此項原本就有的供應是因土肥原決定的方針而被中斷的。基於上述確鑿的事實,土肥原所犯罪行,不應按第55條,而應當按第54條加以審理。根據該條規定,判決有罪。”
土肥原1928年張作霖死的時候,他還隻是一個普通的陸軍大佐,僅僅13年後,他的胸前就掛上了許多金光閃閃的勳章,其中有在日本帝國最受尊敬的Ⅰ-Ⅳ級“瑞寶”勳章各一枚、“猛虎”、“旭日雙輝”勳章,肩上也戴上了大將的帶穗肩章。
1948年12月22日24時整,在東京的巢鴨監獄裏開始執行絞刑。30分鍾後,行刑結束。7名被判處絞刑的日本戰犯東條、廣田、土肥原、本村、鬆井、武藤、阪垣,在同盟國對日委員會成員麵前被絞死。執行判決的是美國中士約翰·伍德,在紐倫堡審判中被叛處死刑的主要德國戰犯也是由他來執行判決的。
土肥原的一生可謂給日本帝國主義立下了“赫赫戰功”,但多行不義必自斃,自然的法則不可褻瀆,雖然在他看來,自己也許是“輝煌”一生,但不知他的頭伸出絞刑架的一刹那,心中又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