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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一、曾公亮著述

  曾公亮有文集,但沒有流傳下來。其詩文則散見於史書中,目前存詩四首、殘句一;文二十一篇,其中奏議九、序文三、交遊書簡七、諡冊文二。

  (一)詩

  1.吊曹覲(北京大學古文獻研究所《全宋詩》卷二二六、頁2641.)

  款軍樵門日再晡,空弮猶自把戈鈇。

  身垂虎口方安坐,命若鴻毛竟敗呼。

  柱下杲卿曾斷骨,絝中杵臼得遺孤。

  可憐三尺英雄氣,不怕山西士大夫。

  原題下注:《青瑣高議》:曹覲,皇祐年為康州刺史。會儂智高壓境,守節不降賊,竟為亂兵所殺,至死大罵不息。後贈公之詩者甚眾,惟魯公參政之詩傑出,詩曰雲雲。

  按:陳新等著《全宋詩訂補》(鄭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頁67)作者認為,此詩在集中收錄了三次。

  2.送程給事中知越州(宋黃康弼《續會稽輟英集》卷一,收入《全宋詩》卷二二六、冊4,頁2641.)

  山陰地勝冠江吳,今得賢侯自禁途。

  侍從暫虛青瑣闥,藩宣新剖玉麟符。

  移時前席辭旒扆,不日重城歌絝襦。

  想到蓬萊遊未遍,已應歸步在雲衢。

  3.宿甘露僧舍(《全宋詩》卷二二六、冊4,頁2641.)

  枕中雲氣千峰近,床底鬆聲萬壑哀。

  要看銀山拍天浪,開窗放入大江來。

  4.挽老蘇先生

  立言高往古,抱道鬰當時。

  鉛槧方終業,風燈忽遘悲。

  名垂文苑傳,行紀太丘碑。

  後嗣皆鸞鷟,吾知慶有詒。

  《宋詩拾遺》收有此詩,但無“後嗣皆鸞鷟,吾知慶有詒”一句,《全宋詩》編纂者沿襲《宋詩拾遺》的舛誤,並未查對,甚屬遺憾。

  5.殘句

  飯思白石紅桃米,菜憶黃龍紫芥心。(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三〇《福建路·泉州》,頁3756—3757.)

  (二)文章

  曾公亮留存文章不多,且多屬製文奏議,現分列如下,括號中注明寫作時間,部分題目是《全宋文》編者所擬。

  《仁宗諡冊》(嘉祐八年九月二十日,1063年9月),《英宗諡冊》(治平四年七月十六日,1067年7月),《乞正輟朝之禮奏》(慶曆四年十月,1044年10月),《上仁宗答詔條劃時務》(慶曆八年三月,1048),《看詳諸道編管配軍人罪犯事奏》(皇祐三年十月十三日,1051),《乞從賈黯言諒闇間罷賜執政生日奏》(治平元年正月,1064),《樞密使兼侍中班序奏》(治平二年十月,1065),《乞許從罷黜奏》(熙寧元年正月,1068),《乞罷南郊禮畢賞賜奏》(熙寧元年八月,1068),《上神宗乞不宣取瑞木》(熙寧二年,1069.),《答詔言邊事奏》(熙寧八年四月,1075.《長編》卷二六二“宋神宗熙寧八年四月丙寅(5日)”條,頁6376,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2-84.),《與曾子宣書》(宋釋文瑩《玉壺清話》卷七。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4.),《別曾布柬》(宋魏泰《東軒筆錄》卷六〇。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4.),《與張安道尚書帖》(宋魏齊賢等《聖宋名賢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七九、頁588.四庫雖有該書,但不全。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4.),《與神智大師帖》(共三帖)(《聖宋名賢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八六,頁631.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5.),《與鹽鐵判官啟》(宋嶽珂《寶真齋法書讚》卷一〇。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6.),《武經總要後集序》(《武經總要後集》卷首。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6-87.),《恭題禦賜詩後》(《清源文獻》卷八,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7.),《五言四韻詩記》(至和元年九月己酉,1054.《民國鄭縣誌》卷一六。收入《全宋文》卷五四八、冊26、頁87-88.)。

  在《聖宋名賢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七九中,又輯錄一文,題為《與範文正》,作者為“曾丞相公亮”,則為曾公亮文則無疑。內文如下:

  拜遠風儀,三換歲律。而久不上記,蓋無因上前,惟乃心馳仰之勤耳。

  中春氣和,伏惟鎮撫多間。尊侯禔福,數年均佚,應道氣增茂。上方注意,以待康濟,尤願為時自愛,不宣。(《聖宋名賢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七九、頁585)

  該書卷七九有《與張安道尚書帖》,此《與範文正》一文與前文僅有兩處不同。其中“拜遠風儀”、“鎮撫多間”在《與張安道尚書帖》中分別為“拜違風儀”、“鎮撫多閑”,其餘文字均同。曾公亮在宋仁宗慶曆年間曾參與“慶曆新政”,與範仲淹同朝為官,有過交往,所以有此類問候文字應該沒有問題。而曾公亮與張方平關係很近,多有交往。單從這兩帖的語氣和行文來看,似乎是雷同文字。但考慮都是曾公亮給別人常規性問候文字,多屬禮儀性的、也無實質內容,所以采用相同的格式、相同的文字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全宋文》隻收《與張安道尚書帖》,而不收《與範文正》一文,且沒有任何說明,從處理方式上來說,則有些簡單化。

  (三)著述

  曾公亮著述(包括編纂)保存下來的,惟《武經總要》,其他著述包括個人文集均失傳。

  1.《元日唱和詩》一卷。(《宋史·藝文誌》卷二〇九,頁5406)

  2.《武經總要》四十卷。

  3.參與《太常新禮》四十卷(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六,頁183-184),曾公亮參與編寫。一起參與編寫的還有,孫祖德、李宥、張方平、呂公綽、王洙、孫瑜、餘靖、刁約等人,提舉官為賈昌朝。此外還參與編撰《慶曆祀儀》(六十二卷),《慶曆編敕》,提舉修《唐書》、《英宗實錄》。(《行狀》)

  4.有文集三十卷,但很可惜沒保存下來。(《行狀》)

  二、《宋史》曾公亮傳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舉進士甲科知會稽縣民田鏡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鬥門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

  坐父買田境中,謫監湖州酒。久之,為國子監直講,改諸王府侍講。歲滿當用,故事,試館職獨獻所為文,授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注,擢天章閣待製,賜金紫。先是,待製不改服,仁宗麵錫之曰:“朕自講席賜卿,所以尊寵儒臣也。”遂知製誥,兼史館修撰,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三班吏叢猥,非賕謝不行,貴遊子弟多倚勢請謁。公亮掇前後章程,視以從事,吏不能舉手。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嚐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廀耳。索之,果然。複入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未幾,擢給事中,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除樞密使。嘉祐六年,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公亮明練文法,更踐久,習知朝廷台閣典憲,首相韓琦每谘訪焉。

  仁宗末年,琦請建儲,與公亮等共定大議。

  密州民田產銀,或盜取之,大理當以強。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雖強,與盜物民家有間矣。”固爭之,遂下有司議比劫禁物法,盜得不死。初,東州人多用此抵法,自是無死者。

  契丹縱人漁界河,又數通鹽舟,吏不敢禁,皆謂與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後將奈何。雄州趙滋勇而有謀,可任也。使諭以指意。”邊害訖息。

  英宗即位,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尋知戶部尚書。

  帝不豫,遼使至不能見,命公亮宴於館,使者不肯赴。公亮質之曰:“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親臨,處之安乎?”使者即就席。

  神宗即位,加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

  熙寧二年,進昭文館大學士。累封魯國公,以老避位。

  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

  明年,起判永興軍。先是慶卒叛,既伏誅,而餘黨越佚。自陝以西,皆警備。閱義勇,益邊兵,移內地租賦,人情騷然。公亮一鎮以靜,次第奏罷之,專務裁抑冗費。長安豪喜造飛語,聲言營卒怨減削,謀以上元夜結外兵為亂。邦人大恐,或勸毋出遊。公亮不為動,張燈縱觀,與賓佐竟夕乃歸。居一歲還京師。旋以太保致仕。

  元豐元年卒,年八十。帝臨哭,輟朝三日。贈太師,中書令,諡曰“宣靖”,配享英宗廟庭。及葬,禦篆其碑首曰“兩朝顧命定策亞勳之碑”。

  公亮方厚莊重,沉深周密,平居謹繩,墨蹈規矩。然性吝嗇,殖貨至巨萬。帝嚐以方張安世。初薦王安石,及同輔政,知上方向之。陰為子孫計,凡更張庶事,一切聽順,而外若不與之者。嚐遣子孝寬參其謀,至上前略無所異。於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已,故引擢孝寬至樞密以報之。蘇軾嚐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世譏其“持祿固寵”雲。子孝寬,從子孝廣、孝蘊。

  三、曾肇撰《曾太師公亮行狀》

  維曾氏,係出於禹,為姒姓。其後有封於鄫者,曆夏、商、周,傳國不絕。春秋時見滅於莒,太子巫奔魯,去邑為曾氏。巫孫蒧,實事孔子。至參又以孝聞,曰元申西繼,見經傳。其後久晦不顯。唐廣明中,有自光州固始縣避亂徙家閩越,遂為泉州晉江縣人者,公之七世祖也。又三世而生瓚,是為公高祖。自高祖而下三世皆仕閩越。高祖為泉州錄事參軍。曾祖秦公為司農少卿、泉州節度掌書記。皇祖魏公為泉州德化縣令,皆奕世載德、畜而不發。至魏公始歸朝,為殿中丞致仕。

  皇考楚公,遂以文學政事顯名朝廷,至公而曾氏遂大顯矣。楚公舉進士太宗朝,與陳文忠公試於廷,文皆傑出,並授光祿寺丞、直史館,而楚公次文忠公為第二。俄特遷殿中丞、知宣州,賜緋衣銀魚,近世進士起家之盛未有如此者也。終尚書刑部郎中、集賢殿修撰。公既貴,贈楚公而上三世皆至公師,封大國。又封曾祖妣秦國太夫人蕭氏,祖妣辛氏、辛氏韓國、魏國太夫人,妣吳氏、黃氏秦國、楚國太夫人。

  公少力學問,能文章。乾興初,仁宗即位,時楚公守池州,以公持表入賀,授試大理評事,不赴調。舉進士第五人中第,授太常寺奉禮郎、知杭州臨安縣。未行,改知越州會稽縣。公初試吏,即能聽決獄訟,吏莫能欺。縣有鑒湖溉民田,湖溢則反為田病。公為即曹娥江堤疏為此門,泄湖水入江。田以不病,民至今賴之。坐親戚置田部中,公寔不知。左遷監湖州酒務。歸,遷光祿寺丞,監在京曲院。歲課大溢,特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明道改元,覃恩遷秘書丞。丁楚公憂,服除監在京都商稅院。遷太常博士。近臣薦公學行,授國子監直講。是時元昊叛西邊。朝廷議出兵討之,公自以任博士,得以古誼迪上,且敵人反複桀驁,宜以德懷柔,不率,然後加兵著《征懷書》一篇奏之。其後元昊請臣中國,卒不出兵。徙諸王府侍講、兼睦親宅北宅講書、潞王宮教授。遷尚書屯田員外郎。故事,王府侍講歲滿進記室、直史館、賜三品服,公以積累而遷,非其好也。獻所為文,召試學士院,授集賢校理。發解別頭進士,得人為多,後有至公卿者。

  俄兼天章閣侍講、史館檢討。遷尚書兵部員外郎、修起居注。當試知製誥,宰相賈文元公,公友婿也,以親嫌為言,除天章閣待製。遷尚書刑部郎中。文元公罷,遂知製誥,兼史館修撰。丁楚國太夫人憂。服除,召入翰林為學士。遷中書舍人。公自校理以至為學士,皆兼待詔。是時仁宗勵精稽古,博延儒學之士講論六藝,有不任職往往罷去,獨公以道德勸講,曆十餘年。事有可以趣時為之者,多傅經啟迪,繇是眷獎加厚。

  一日,召執政侍從之臣策訪政事,時公侍楚國太夫人疾,謁告家居,亟以手詔就問。公條六事以獻。其略以謂完堡柵、畜兵馬,使主兵者久於其任則敵騎不敢窺邊,取之得其要,任之盡其材,則將帥不患無人;損冗兵、汰冗官、節財用、省徭役,不專在農則耕者勸。又陳古者取六郡良家子為宿衛及府兵,番上十六衛之製,以明今宿衛之失。言狂者似直,愛憎似忠,以明聽言、知人之難,而人君得其言,則當審覆而後行,以消讒諛之風,蓋皆取當世之所先急而便於施行者以為說雲。

  既以經術開導人主,至於朝廷典章故實、律令文法,無不練習,而臨事明敏果敢。曆判尚書刑部、兵部,吏部流內銓,知審刑院、太常禮院。判太常寺兼知禮儀事,勾當三班院。異時領省事者,多以貴達,且數遷徙,類不省事,吏得並緣為奸。公周覽詔條,考校簿書,分別是非可否,不為苟簡。故所至舉職,皆有能名。其在刑部,果於直人之枉。選人以毆父妾得罪,其實為妾所毆,拒之,因誤傷妾,非毆也,訴於刑部,公欲直之,同列之長者不從,乃獨請對,卒與之。直三班,吏員冗雜。吏非賕賄不行。又第貴戚權要子弟,恃勢請謁。公至,盡取前後條目,為之區處,按以從事,吏束手無能為而人亦不敢幹以私,後至者莫能易也。其治他司亦然。歐陽文忠公不妄許人,至三班,嚐以不敢易公舊事為言,其為世所服如此。與《詳定編敕》,修《武經總要》,多所裁定。又嚐專奉詔修《遊藝集》。書成,賜一子官,辭不受。

  數以疾請外,改端明殿學士、知鄭州。鄭居數路要衝,冠蓋旁午,州將疲於應接,少能及民事。公獨詢訪閭裏,為之除害興利。轉運使歲多無名率斂,而輔郡尤甚。公至,一切不報,有不得已者,使民以常賦代之。民以不擾,至今思之。公為政,惠和而尤能鉤考情偽,禁戢奸盜。郡故多寇攘,公至悉竄他境,路不拾遺,民外戶不閉,至號公為曾開門。嚐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文求盜。公諭以境內無盜,必從者自為也,索之果然,使客慚服,以為神明。未幾,複召入翰林為學士,知開封府其政如為鄭時,而人亦習聞。公所為不勞而治,強宗大姓,莫敢犯法,畿內之盜遁逃遠去,京師肅然。居三月,擢為給事中、參知政事。提舉修《唐書》。時嘉佑三年六月也。明年,加禮部侍郎。又明年,除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兼群牧製置使。

  六年閏八月,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公既執政,益感激奮勵。其為樞密使,修紀綱,除弊事,數裁損冗兵,又更製圖籍,以周知四方兵數登耗、三路屯戍眾寡、地理遠近。及在相位,與韓忠獻公戮力一心,更唱迭和。其所更革廢舉尤多,以謂政事以仁民為先,故其誌尤急於去民所疾苦,而補助其窮乏。罷弛茶禁,歸之於民。籍戶絕田,收其租為廣惠倉以廩食。窮獨其它施設,多此類也。當是時,天下無事,仁宗委政大臣,乘拱仰成,而海內充實,朝廷謐清,群工百司,奉法循理,刑罰寬平,黜陟有序,田裏無召發之役,四方不見兵革之事者,宰相輔佐之力也。嚐與韓忠獻公力讚仁宗蚤建皇子,以為天下萬世之本。前此固有言者,未之開納,至是感悟,儲貳乃定。

  八年三月,英宗即位,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英宗哀疚感疾,太皇太後權宜聽政,公調護鎮附,夙夜不懈,加戶部尚書。治平二年,英宗不豫,即床下奉手詔,立今上為皇太子。明年正月,今上即位,加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俄拜尚書右仆射,提舉修《英宗實錄》。熙寧二年十月,富鄭公辭疾去位,又拜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兼譯經潤文。初封英國公,後改兗國公,又改魯國公。

  在位久,熟於朝廷政事,尤矜慎決獄。異時四方以獄來上者,委成有司,二府總領綱紀而已。公得奏讞,必躬自省覽,原情議法。密州銀發民田中,盜往強取之,大理當以強盜應死,執政皆欲從之,公獨以為此禁物也,取之雖強,與盜民家物有間,固爭不決,遂下有司議,如公言。比劫禁物法,盜得不死。先是,東州地產金銀,坐強取者多抵死,繇公一言,自是無死者,蓋公推析律意,不差毫厘,而主於平恕,類皆如此。

  謂夷狄驕於姑息,屈於理折,契丹縱邊人漁界河,邊吏不能禁拘。又數通鹽舟,益患之。或謂與之校且生事,公曰:不可因循。不禁,後將為患。獨可委之強臣,且言趙滋守雄州,其人強勇有謀可任。因諭以風指。滋果能明約束、設方略,絕其鹽舟,而漁者亦皆遠去。諜告敵欲遣泛使,滋又沮之曰:泛使非誓約,雖至不敢上聞,卒不至。契丹賀正使在館,故事,賜宴紫宸殿,時英宗不豫,命宰相就館宴之,使者以非故事,不就席。公責以賜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不豫,必待親臨,非體國也,使人處之安乎?遂拜賜。

  夏人犯大順城,朝廷憂之,公以為彼方薦饑,姑絕其歲賜,遣使詰問,必窘急謝罪。或曰:得賜尚爾,況絕之乎?公曰:彼雖戎狄,固能擇利而處也。卒遣使,皆如公言。羌酋嵬名山舉族來歸,且言可率他族內附。種諤乘其勢取綏州,又欲因其謀招致他族。或謂夷狄懷詐未可信,且欲棄綏州。上以問公,公言:舉族而來,決非詐。綏州,我故地也,既得之,何可不守?然遂欲招置他族,則我素無備,非倉卒可為,未宜搖動其眾後,遣習邊事者計之,不能易公說。

  公更踐二府,以至為相,十有五年。近世處高位者,莫如公久。其事君接人、語默動靜、一皆有法,而尤小心恭慎,不立朋黨,推遠權勢,未嚐納請,謁市私恩。對家人子弟不語及公事,每為密奏,輒削其槁。其忠言正論,與夫推賢揚善,謀大事、定大策,凡語於上前者,退而不伐,亦不言於人。故人亦莫能盡知也。

  仁宗末年,大臣一咈公議,往往免去。公終其世,內外無間言,再被顧托。曆事三朝,至今上時,受遺輔臣,獨公久於其位,上亦篤於信任,不為流言所惑。嚐有朝士上書,言兩浙浚漕河廢置埭閘非便,特以旁郡有公田園,賴以為利。上雖不入其言,公固請辨之,遣使者按驗,其言果謬,公亦自言其人嚐私謁不遂,今其書具在,並以奏焉。遂黜言者。公複固請寬言者罪,上繇是益賢公,眷待有加。蓋公遇事不為姑息,數裁抑僥幸,不以毫發假借,小人不便,思有以中傷而莫能得其隙,故欲以是累公雲。公自處顯,每思止足。嚐因亢旱引咎,累章祈罷免。上以手詔諭公曰:雖十百,上猶不聽也。年七十即上書還政,不從。自是數以為言。又三年,而後許之,猶未得謝。進司空,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兼侍中,為集禧觀使,五日一朝,時三年九月也。

  公春秋雖高,筋力尚壯。時方出師西討,欲得元老大臣鎮關中,以為重。強起公為永興軍路安撫使,判永興。慶州卒,盜弄武庫,兵且有外應,雖已伏誅,而餘黨散逸,自陝以西皆警,教閱義勇,置官提舉,以備非常,強陲益兵,轉運使又請移內地賦稅以實邊,人情騷然,不安其居。公至,曰:叛者誅矣,胡為張皇如是?一以鎮靜待之。罷提舉教閱義勇官,委之州郡,訓練三將以備邊,分屯於河中府。及邠、涇州不煩饋運,遂又奏罷移稅。由是州郡晏然,乃益繕治城壁戍器增修政事之闕者。雍郊山林阻深,奸人依以為盜,取富人物如已有,一不厭其欲,則並其家害之,為患久矣。公至,購以厚賞,分兵搜捕,不數月殆盡。部多豪右,喜為飛語,以動搖在位且邀姑息。有聲言營卒謀結外寇,以上元夜起兵為亂。至聞京師,州人大恐,兵官陰為備,請公毋出遊,公不為動,是夜特率賓佐,置酒遨觀,夜艾而歸,人情遂安,飛語亦息。陝西既無事,乞還,許之,複為集禧觀使,固納節請老,許其歸,仍進太傅。

  公之歸也,上欲賜公第,公辭,以舊廬粗庇風雨,於寒族為稱,不敢當。上不奪其誌,然使者存問,日月不絕,謂高年宜肉食,數賜羔。

  公遇同天節,則必入朝上壽,慰撫良厚。上祠南郊,亦奉詔陪祠,卒事無廢禮。其後得末疾,不能朝,上再祠南郊,以公不能從,特詔賜賚,依陪祠故事,固辭不得,蓋上之優老念舊,於公尤篤,故恩禮之厚如此。公雖不能朝,上猶遣中使詔問北陲備禦之策,公曆述近世及祖宗已試之略有驗於今者,凡千餘言以對。

  公既家居,日與賓客、族人置酒奕棋為樂,或使諸孫誦讀文章,間乘籃輿,惟興所適。每歲首,執政大臣連騎過公,飲酒賦詩,以為故事。

  既退,四年,次子樞密為樞密直學士、起居舍人,簽書樞密院事。時公壽考康寧,食其養祿。論者謂父子世為公輔,天下固以為榮,然世或有之。至如公罷政事才六年,親見其子嗣登政府,而其子入則侍帷幄、讚國論,退而承顏侍膳,雍容膝下,一時之盛,雖古未有也。初,其子迎公居西府,久之,公曰:吾老矣,一旦被病不起,不宜汙官寺。遂葺舊廬以歸,未幾而公屬疾矣。

  元豐元年閏正月戊戌,薨於正寢。

  公為人力厚莊重,沉深周密,平居謹繩,墨蹈規矩。及處大事,毅然不惑。至其成功,欿然如未嚐有為也。居家謹嚴,無惰容。雖在高位,常屈已下士,賓客至者,人人盡其說,然亦不曲從也。其處富貴,以清約自持。自布衣以至公相,凡所奉養,亡甚異也。其家人子弟,帥公之教,不為驕侈。子弟修廉,隅力學問如寒士,不知其為勢家貴族也。性尤愷悌,待故舊不以富貴易意,任子恩多推與旁宗、外族。及致仕而歸,諸孫多未官者。平生善讀書,至老不倦。

  博識強記,晚年精明不衰,對賓客談論,誦舊學,引朝廷故事,亹亹不絕,聽者忘疲。

  晚探佛書,造性命之理。寢疾,家人數勸勉進藥餌,公卻之曰:物盛則衰,固其常也,非藥餌所能。終辭色不亂。有文集三十卷。

  公累階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號推誠保德、崇仁守正、協恭讚治、忠亮翊戴功臣,食邑一萬三千五百戶,食實封四千九百戶。

  娶陳氏,武信軍節度使康肅公堯谘之女,先公卒,封鄭國夫人,以子貴,封魯國。

  子三人:長孝宗,尚書虞部員外郎;次孝寬,次孝純,殿中丞。

  女一人,適光祿寺丞周汰。孫七人:諝,詵,說,誠,詠,訥,誼。訥,為秘書省校書郎,餘皆太常寺太祝。諝先公一日卒。

  公之去西府居也,詔許其次子往來就養。而其子三請解機務,不許。方繼有請,而公薨矣。

  自公寢疾,上遣中使挾太醫診視,又命輔臣至第存問。訃聞,特輟視朝三日,車駕臨哭盡哀。三月丙子,又為素服哭於苑中。贈太師中書令,配享英宗廟廷。賻恤加等。敕天章閣待製、樞密都承旨韓縝攝鴻臚卿,同入內內侍省、都知利州觀察使張茂則典護喪事,以五月庚寅葬於開封府新鄭縣東裏鄉北趙村之原,以魯國夫人祔。維公以儒術吏事見推一時,履和蹈義,篤行不怠,故能奮於小官,不繇黨援,周旋侍從,致位宰相,佐佑三世,有勞有能,定策受遺,功施社稷,知止克終,老而彌劭,為一代之宗臣,可謂盛哉,是宜銘書太常,配食清廟,誄行易名,傳之史官,以信後世。稱主上褒顯勳舊,乖於無窮之意。

  謹具公曆官行事狀,上尚書省,以移太常以告。

  太史謹狀。

  四、曾公亮軼事

  此部分內容,均是與曾公亮相關的事跡,但苦於無法確定年代,所以就作為附錄部分,附之於此。同時也可以作為進一步了解和研究曾公亮的史料。整理該部分內容時,我擬訂了相關事跡的標題,庶幾有所裨益。

  張方平舉薦曾公亮以代己

  張方平《張方平集》卷三〇《除知製誥舉官自代狀》:右。臣蒙恩除前件職,準敕節文舉官自代者。臣竊見尚書屯田員外郎、集賢校理充天章閣侍講曾公亮,藝文該洽,業履清純,綽為儒館之英,早預經筵之選。臣猥繇注筆,叨踐綸闈,較之若人,實為誤進,願回恩典,庶協僉言。

  《張方平集》卷三〇《遷禮部侍郎知滑州舉官自代狀》:右臣蒙恩除尚書禮部侍郎,準敕節文舉官自代者。竊見翰林學士、尚書刑部郎中曾公亮,端良清慎,守道有文,爰自立朝,縉紳推重,使登省闥,實煥儀曹,乞回茂恩,庶允公論。

  〇曾宣靖《類見帖》(楷書八行)

  宋嶽珂撰《寶真齋法書讚》卷一〇:公亮啟:暌違未幾,傾詠良深。訊介茲來,書函垂貺,遠迂勤禮,彌切感悰。方卜首塗,祗修類見,即諧披覯,預積欣愉。秋氣未平,公餘善愛。謹複手書為謝,不宣。公亮拜啟鹽倉判官左右。

  右三朝相國維師魯國曾宣靖公。公亮字明仲。《類見帖》真跡一卷,亞勳之篆,侑食之典。熙寧之詔,維見可觀。相業所存,固毋庸以詞贅也。慶元丁巳四月,予侍親在閩,得於泉之好事家,蓋公桑梓雲。

  讚曰:公在嘉祐,輔政受遺,如畢公高勳烈,堂堂奉同而隮也。公在治平,清淨畫一,如曹相國德心,休休比規之隨也。公在熙寧,功成身退,如裴中令,壽雋番考,樂以全其歸也。帖字宛然,既莊而複奇也。周密無間,筆法繇此推也。予得而藏,尚可以想麒麟之英姿也。

  〇曾公亮得龍脊。

  《能改齋漫錄》卷一二“曾公亮得龍脊王荊公得龍睛”條:陸農師雲:相家說龍。人臣得其一體,當至公相,如曾魯公公亮得龍之脊,王荊公安石得龍之睛。

  〇高科得人。

  宋洪邁《容齋隨筆》卷九《高科得人》:國朝自太平興國以來,以科舉羅天下士。士之策名前列者,或不十年而至公輔。呂文穆公蒙正,張文定公齊賢之徒是也。及嘉祐以前,亦指日在清顯。東坡《送章子平序》以謂仁宗一朝十有三榜,數其上之三人,凡三十有九,其不至於公卿者五人而已。蓋為士者,知其身必達,故自愛重,而不肯為非。天下公望,亦以鼎貴期之,故相與愛惜成就,以待其用。至嘉祐四年之製,前三名始不為通判,第一人才得評事簽判,代還升通判,又任滿,始除館職。王安石為政,又殺其法。恩數既削,得人亦衰矣。觀天聖初榜,宋鄭公郊、葉清臣、鄭文肅公戩、高文莊公若訥、曾魯公公亮五人連名,二宰相,二執政,一三司使……其盛如此。治平以後,第一人作侍從,蓋可數矣。

  〇待製知製誥。

  宋洪邁《容齋隨筆·四筆》卷二《待製知製誥》:慶曆七年,曾魯公公亮自修起居注除天章閣待製,時陳恭公獨為相,其弟婦王氏,冀公孫女,曾出也。當月旦,出拜,恭公迎語之曰:“六新婦,曾三做從官,想甚喜?”應聲對曰:“三舅荷伯伯提挈,極歡喜。隻是外婆不樂。”恭公問故,曰:“外婆見三舅來謝,責之曰:‘汝第五人及第,當過詞掖,想是全廢學,故朝廷如此處汝。’”恭公默然自失,後竟改知製誥,蓋恭公不由科第,不諳典故,致受譏於女子。而此女對答之時,元未嚐往外家也,其警慧如此。國家故事,修注官次補必知製誥,惟趙康靖公以歐陽公位在下而欲先遷,司馬公以力辭,三字皆除待製,其雜壓先後可見雲。

  宋陳鵠撰《耆舊續聞》卷三:陳恭公執中當國,時曾魯公由修起居注除待製、群牧使。恭公弟婦,王冀公孫女,曾出也。歲旦拜恭公,恭公迎謂:“六新婦,曾三除從官,喜否?”王固未嚐歸外家,輒答曰:“三舅甚荷相公收錄,但太夫人不樂,責三舅曰:‘汝五人及第,必是全廢學。丞相姻家備知之,故除待製也’”。恭公默然,未幾,改知製誥,蓋恭公不由科舉,失於夷考也。女子之警敏,有如此者。

  〇曾公亮重修古車。

  宋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二三《記裏鼓》:《西京記》雲:記裏鼓者,車上有二層,皆有木人,行一裏,則下層擊鼓;行十裏,則上層擊鍾,其機法皆妙絕焉。隋開皇九年平陳,得此車法,得而用焉。今公亮重修此車。古製或記裏鼓也,今皇朝蘇弼重修焉。

  〇曾公亮放生。

  宋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四七:曾魯公放生,以蜆蛤之類,以為人所不放,而活物之命多也。一日,夢被甲者數百人前訴。既寤,而問其家,乃有惠蛤蜊數罨者,即遣人放之,夜複夢披甲者來謝。(參見《東齋記事》卷五)

  〇曾公亮為翰林學士時未識趙抃。

  宋趙善璙《自警編》卷四:曾公亮為翰林學士,未識趙抃,而以台官薦召為殿中侍禦史。彈劾不避權幸,京師號抃“鐵麵禦史”。其言常欲朝廷別白君子小人,以為小人雖小過,當力排而絕之,後乃無患;君子不幸而有詿誤,當保持愛惜,以成就其德。故言事雖切而人不厭。

  〇曾肇撰公亮行狀而進官。

  宋魏泰《東軒筆錄》卷六:曾肇為集賢校理兼國子監直講,修將作監敕。會其兄論市易事被責,執政怒未已,遂罷肇主判,滯於館下,最為閑冷。又多希旨窺伺之者,眾皆危之,曾處之恬然無悶。餘嚐贈之詩,有“直躬忘坎窞,祥履任巑岏”,蓋謂是也。既而曾魯公公亮薨,肇撰次其行狀。上覽而善之,即日有旨除史院編修官,複得主判局務。

  〇三世執政。

  明彭大翼撰《山堂肆考》卷八二:宋三世執政者二家:韓魏公琦與子儀公,曾孫似夫。又曾魯公公亮,與子孝寬,孫欽道,俱三世執政。

  按:此處記錄有誤。公亮子孝寬,孝寬子曾誠,曾誠子曾懷(字欽道)。此處直言曾懷為公亮孫,誤。應該改為曾孫。

  〇翁婿俱賢。

  宋祝穆《古今事文類聚·後集》卷一四:陳康肅(堯谘)之婿為賈文元(昌朝)、曾宣靖(公亮),此類甚多,不可悉數,而其後名位風節,往往相似,前代所不及也。

  〇曾公亮相貌。

  宋謝維新等《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前集》卷五六:傳神之難在目,顧虎頭雲傳神寫影都在阿堵中,其次在顴頰。吾嚐於燈下顧自見頰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見者皆失笑,知其為吾也。目與觀頰,似餘無不似者。眉與鼻口,可以增減,取似夫傳神與相一道,欲得其人之天法,當於眾中陰察之。今乃使人具衣冠,坐注視一物,彼方斂容自持,豈複見其天乎?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虎頭雲。頰上加三毛,覺精采殊勝,則此人意思蓋在須頰間也。優孟學孫敖抵掌談笑,至使人謂死者複生,此豈舉體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使畫者悟此理,則人人可以為顧陸。吾嚐見僧惟真畫曾魯公,初不甚似。一日往見公,歸而喜,甚曰:“吾得之矣。”乃於眉後加三紋,隱約可見,作附首仰視,眉揚而頞蹙者,遂大似。

  〇三省用字避公亮父諱。

  《梁溪漫誌》卷一:舊製,三省文字下部勘當,本謂之勘會。嘉祐末,曾魯公當國,省吏避其父名,改為勘當,至今沿襲。

  按:公亮父曾會,宋太宗端拱二年進士第二人。

  〇立朝以曾魯公為法。

  《類說》卷二二:或問王景彝,立朝當以何人為法?曰:曾明仲。然謹約為近,而嚴過之,福壽弗逮也。

  〇曾公亮簡牘一則。

  《類說》卷二二:曾魯公年垂八十,筆力尚壯。曾子宣謫守番陽,手簡雲:扶搖方遠六月,不息消長以道,七日自當來複。

  〇曾公亮教子有方,幼子很有家法。

  《言行龜鑒》卷四:宋曾魯公幼子光祿卿孝純,休官三十年,治家嚴整有法,子弟非冠帶不見,晝日不得居房,以長幼次序各居廳事書院,才入廳門,雖暫歸,必見尊長,亦須冠帶出。男子雖見姊妹,亦須有時,不得接笑語弟婦,與伯終身不同坐、不立談。男女燕合異席,男子在家行步,必令小童導喝。婦女無從婢不獨行。光祿主家不畜私財,不置別產,止享用眾分合得一分之物,至今子孫猶貧。

  〇曾公亮惜官物如已物。

  《說郛》卷一九下引晁迥《晁氏客語》:凡財用於國則奢,於家則儉,人之病也。識者謂韓魏公用家資如國用,謂不吝也;曾魯公惜官物如已物,謂誠儉也。

  〇曾公亮舉薦王安石相關。

  《涑水記聞》卷一六:初韓公知揚州,介甫以新進士僉書判官事。韓公雖重其文學,而不以吏事許之。介甫數以古義爭公事,其言迂闊,韓公多不從。介甫秩滿去,會有上韓公書者,多用古字。韓公笑而謂僚屬曰:“惜乎王廷平不在此,此人頗識難字。”介甫聞之,以韓公為輕已,由是怨之。及介甫知製誥,言事複多為韓公所沮。會遭母喪,服除,時韓公猶當國,介甫遂留金陵不朝參。曾魯公知介甫怨忌韓公,乃力薦於上,強起之,其意欲以排韓公耳(蘇兗雲)。

  〇曾公亮諡號出台故事。

  《澠水燕談錄》卷二:元豐中,尚書省百官諡曾魯公,始曰“忠獻”。禮官劉摯駁曰:“丞相位居三事,不聞薦一士,安得謂之忠?

  家累千金,未嚐濟一物,安得謂之獻?”眾不能奪其議,改曰“宣靖”。

  〇曾公亮識度精審。

  《東軒筆錄》卷六:曾魯公識度精審,達練治體。當其在中書,方天下奏報紛紜,雖日月曠久,未嚐有廢忘之者。其為文章,尤長於四六,雖造次柬牘,亦屬對精切。曾布為三司使,論市易事被黜,曾公有柬別之,略曰塞翁失馬今未足悲,楚相斷蛇後必為福。曾赴饒州道過金陵,為荊公誦之,亦歎愛不已。

  〇強至代曾公亮作辭加恩表。

  強至《祠部集》卷一四《代曾魯公辭加恩表》:合宮已事,罄宇均禧。首眷近司,並推蕃數,罔功被獎,匪服懷慚。在義未安,獲辭乃止。中謝。伏念臣蚤緣家學,繼竊朝榮,策足冗塗,致身華貫。始校文於書殿,尋勸講於經帷。進司西掖之言,起視北門之草,以至攝治大眾,參聞萬幾,往冠鬥宮,曷坐籌於勝算,旋祭台路第,隨講於成規,迄是逾年,居然備位。伏遇國家,風示民孝,靈承天儀,尊推先君,昭配上帝,並升圭幣之潔,益凜廟祧之嚴,裸將於宮樂,徹乃俎熙,成禋禮霈,發德音,慶浹人,祗寵先丞。弼既疏美號,並衍真封,而況克濟上儀,實非一力。有主計之臣,以助乎經費,有陪祀之眾,以供乎駿奔。禮率按於舊常,事動谘於睿訓,夫惟彼相,於此何功?翻兼冒於王明,懼弗容於物議,尚醫確讓,可弭煩言。伏望尊號皇帝陛下,全度天涵,大明日照,洞微衷之,必至追成,命於已行,特寢誤恩,俾諧愚分。

  〇趙抃謝曾公亮詩。

  趙抃《清獻集》卷一《謝曾魯公惠維摩居士真》:問答眾口徒紛紛,爭入菩薩不二門。金毛獅子不敢吼,不嘿不見維摩尊。維摩之尊無異相,潞州傳出毗耶像。相公付與知非子,掛向壁間看榜樣。

  〇曾魯公世家盛事集後序。

  元虞集《道園學古錄》卷六:聞故史臣曰:宋昭陵時,韓魏公與曾魯公同為相,歐陽公參知政事。韓公於法令典故則問曾公,文學人材則問歐陽公。百官奉法循理,而朝廷治。噫!何其盛也。然則不治者,其由於不奉法循理也歟。古之人,所謂豈弟君子者,蓋以為有盛德備福之人,則可以為治世者也。至順三年十月,曾公之裔孫、香山令淳來京師,以其先世門人林彬所述《曾氏衣冠盛事》一卷來相見,曰:“東都之事備矣,而南渡後若乾道宰相、慶元倫魁以下蓋略焉。將敘而錄之。”鄉先生傳季謨甫謂淳曰:“雍虞氏之在史官者,宜請敘之,是以來告。”集惟先忠肅公實與相國同事阜陵,有同朝之好,不敢忘也,故謹書其事如右。莆田陳眾仲慶曆從官,故家今為國學官,嚐為餘言,至元時有禦史按事過泉州,問曾氏家廟所在而敬拜焉。初內附族人驚不知所為,禦史乃徐言,族人我魯公諸孫之留居鄭州者也。出譜牒,敘昭穆,與族人昆弟父兄相對,愴然泣下。隨至白石村拜墓,歡會一月乃去,惜不記禦史名。予從弟□至治中宰管城,知有曾氏墳墓在其境,亦不知禦史何人。淳行求之,以見諸譜可也。嗚呼!前朝世家子孫,至於今淪落盡矣。淳言曾氏猶數十房,淳雖遠仕南海上,然去鄉不遠,倦倦以先世遺事泯歿為懼,而輯錄之。忠厚之澤於此,蓋可見矣。後之人尚鑒茲哉。

  〇曾公亮家族輝煌事跡。

  元盧琦《圭峰集》卷下《題曾君世家盛事集》:吾泉自宋以來,由進士出身至宰相者,自曾魯公始。公定策功臣,三朝元老。若蘇頌、蔡確、梁克家、留正之相業,視公則有間矣。父子兩府,唯魯公及子孝寬,蔡確及子懋而已。狀元及第,唯公之從孫從龍,及梁克家而已。一門進士十餘人,惟曾氏及楊、呂、石、蘇四姓而已。至如一門二相,兄弟三人同時侍從,祖孫四代,書殿館閣,則曾氏獨專其美,而他族不與焉。然則泉郡衣冠之盛,莫曾若也。琦生長是邦,每閱郡乘,及聞諸故老,未嚐不羨慕曾氏之盛。今年,彥明君始出示此卷,因知其事尤詳。詩曰:君子有穀貽厥。孫子又曰: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彥明君其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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