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刻在各種青銅器具上的文字叫銘文或金文。以往的金石學家也稱之為鍾鼎文,因大部銘文出現在鼎、鍾上。這是除甲骨文、陶文以外的一種古代文字。這種文字始於商代,曆經西周、春秋戰國、秦、漢諸代,到秦漢以後逐漸減少,隨著時代的發展,從其行文格式的字體看,也有不同的時代特點,商代至春秋的銘文,一般是鑄在銅器上的,到戰國時期,都是用刀刻在銅器上的,從其內容說,商代的銅器銘文簡短,隻有幾個字,一般為一至五個字不等,最長的不超過五十字,有的隻記載鑄器人的氏族和被祭人的廟號,或隻鑄氏族族微。如“古父己”三字。“古”是氏族名稱,“父己”是被祭人的廟號,“己”是天下,這是因為商到周初,均用甲乙丙丁戊已庚辛等到等十幹來稱呼已故的祖、父在宗廟裏的祭號。但到武王滅商以後,青銅器的銘文就逐漸變得長篇大論了,比較詳細地記載奴隸主貴族的一切社會的、人事的活動,如祭典、訓誥、命令、交換、婚姻、狩獵、宴饗、戰爭、功勳、賞賜、策命、盟誓、契約、訴訟等內容,這些都是重要的曆史事件的真實記錄,是曆史研究中的最為重要的實物資料。如台北故宮博館院珍藏的毛公鼎的銘文,是所有鍾鼎銘文中迄今最長的一篇,共32行,計字近500字。到戰國時代,銘文內容又變得簡單了,隻記載作器工匠的姓名和用器主人的名字及使用地點等,這種變化當與用竹簡、帛等書寫的出現有關。
青銅銘文可以說是一部極其珍貴的全石書,它記載了當時社會各方麵的內容,大都是文獻上缺乏記載的,是研究我國奴隸製社會和封建製社會早期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曆史的極為珍貴的史料。
清道光初出土於陝西岐山(一說眉縣)禮村的大盂鼎為康王時物,鼎高101.9厘米,腹壁鑄有銘文291字,記載了西周康王對奴隸主貴族名叫盂明人賞賜和訓誥,特別記載了賞賜奴隸的事實,其數量之大,史書上從無記載,一次賞賜奴隸竟達1726人,還有宜候矢籃銘文也記載了大批賞奴隸的事這些都反映了西周早期正處在興盛的奴隸製時代,這些資料正是主張西周是奴隸社會性質的重要依據。
直到西周中期,恭王時期的盆鼎,有銘文410字,記載了奴隸可以買賣和奴隸的價格,當時的五名奴隸相當於一巨馬和一束絲的價格,或等於金(即銅)百。可見在奴隸社會奴隸確是會說話的工具而已,他們像牲畜一樣,可以被奴隸主隨意買賣,他們的地位是極其低下的。
1964年陝西寶雞賈村出土的何尊,高38.8口徑28.8厘米。器內底有銘文12行,122字,記載成王五年,周成王對宗小子何的誥誠,說到了何的父親曾經輔助過文王,武王克商後,曾說過要把西周的都城從鎬京遷到洛陽,並說何的父親對周王朝是有功勳的,叫他要虔敬地祭他的父親,並賞賜給何三十錢,於是何把這次受到成王接見的光榮朝史和賞賜情況銘鑄在這件銅器上。這一記載證實了武王克商後確有黨建洛邑的意顧,其目的是為了統治剛被征伐的殷民,到成王時完成了這一任務。這時於鞏固周王朝對全國,特別是對東方各地的統治具有重要意義。
1976年3月陝西臨潼出土的利籃。有銘文4行,32字。記載了周武王伐商的史事和年月日,明確敘述了武王克商的日子為“唯甲子朝”即甲子的早晨,和武王的生稱,既證實了史書有關記載,又稱補了史書之缺漏。證明《尚書救誓》說的:“時甲子昧爽”和《周書·俘》“甲子朝”的記載是正確的,更為重要的是銘文“歲鼎’克昏夙有商”的記載,經考證這裏的“歲”即指歲星,與《淮南子·兵略訓》:“武王伐紂,東麵而迎歲(即歲星)的記載相合,據此,考古學家推定武王克商的具體年代為公元前1069年,這比史書上幾十種分歧接近多了。
1972年2月陝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一窖西周青銅器,共37件,其中30件有銘文,衛、衛鼎的銘文都是記載恭王時期交換土地的事。主要記載了裘衛此人於恭王三年,用值一百朋的玉器,換取矩伯的土地十三田(一千三百畝)。類似記載土地占有形態的青銅銘文還有格伯籃、眉縣楊家村出土的旗鼎,藍田縣淺湖村出土的永盂等。
岐山董家出土的匣銘文,記載了西周時代的鞭刑、墨刑、贖刑和訴訟等,證實了在西周奴隸社會裏是存在著成文的法律和訴訟盟誓等製度的,反映了西周奴隸製社會的本質和特征。
1976年12月,我們在周原扶風莊白村發掘的108件青銅器,有75件鑄有銘文,尤以牆盤銘文為最長,最重要,共284字,內容十分豐富,前案已述,茲略。
1980年11月12日,在陝西長安縣鬥門鎮下泉村出土的西周宣王時期的多友鼎,鼎內鑄銘文共278字,記載了征伐原始(匈奴)的事。還有記載西周時期戰爭、地點、勝敗、俘獲、規模等的器物,較詳的還有1976年8月於扶風縣西周載墓出土的載鼎銘文。其中載籃和載方鼎均記載了周穆王時征伐淮夷的戰爭情況。
上邊所舉例子,僅僅是其中最最突出的幾件,不過就此已不難看出青銅銘文的曆史價值了。
不僅如此,同時反映西周社會各種禮製的內容也不少,我們知道自從周公“製禮作樂”後,西周的各種禮儀在人們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幾乎貫串於人們生活的所有活動中,如見人有“贄見禮,”人長大成人要進行“冠禮”,進行軍事演習的《大禮》,具有軍事教練性質的“射禮”“大射禮”“鄉射禮”,舉行酒會的“鄉酒禮”五位繼承,分封諸候、任命官職。賞賜臣下的“冊命禮”,以及祭天、祭地、祭祖的各種祭禮,還有出征、出獵和執歇的禮製等等。在舉行這些禮儀時都按人的不同身份、地位等有不同的規格,必須按其規定的規格進行,不能逾越,甚至連坐位,立位都有嚴格規定,這些規定在全文中也是很多的,如全文中常有“立於中迂”即“中庭”,的說法,就是按規定站立在中遷。
又如鄂候禦方鼎的銘文八十六字說:“鄂候禦方納於王,乃之,禦方友王,王休宴,乃射。禦方鄉王射,禦方休,王宴,成,王親賜禦五彀,馬四匹,五(束),”這是明確說在鄉禮舉行完畢後就要進行宴全和習射禮。長白盤銘文也說:“穆王才(在)下,穆王鄉格,即井伯、大祝射。”也是說穆王舉行饗禮之後,和刑伯,大祝一起進行習射禮。頌鼎銘文151字,現藏上海博物館,該銘文可以概括整個“冊命禮”的全過程內容,銘文為:
三年五月既死霸果戊,王才(在)周康邵(昭)宮。旦王各(格)太室,即立(位)。宰引右頌入門立中廷。尹氏受(授)王令書,王乎史生冊令頌。王曰:“頌,令女(汝)官司成國貯廿家監司新(造),貯用官禦,男()女(汝)玄衣,屯(純),赤市朱黃、旅、攸勒,用事。”頌核首,受令冊佩以出,反(返)入(納)董(瑾)章(璋)。頌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朕皇考書(叔)皇母始(姒)寶尊鼎。
這裏的“令”“令出”就是文獻記載中的“冊”“命書”。尹氏是史官,由其宣讀冊命。而受命者在中廷此向,當儐(導引人)者之右,而受命者在中廷之西邊的西階前,麵對宣命之史,全文中的“右”即導引者,文獻上稱之為“儐,負責導引受命者入中門,立中遷,北向而接受冊命。“金文作為右者都是朝廷的公,大臣,有稱為“公”或“伯”的,有官為司馬、司徒、司工、宰、公族的。因為西周王朝的朝廷大臣,確有公卿兩級,有公伯兩等爵位,公一級的早朝有太保、太師和太史,後期隻有太師和太史,卿一級的早期有司徒、司馬、司工、司寇、太宰、公族中期以後司寇職位降低,隻有五位大臣。冊命禮是當時周王朝冊命官職和賞賜臣下的重要製度。”(楊宛:《西周史》824頁)。
總之,全文中的周禮也是不少的,這對研究周禮無疑是極佳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