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構架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長期在生產生活中實踐中創造的一種獨具風格的建築構架,可以說從原始社會的母係社會半坡類型的文化中就發明了這種原始的構架,當時的圓形、方形住房都是以木構架為主,然而當時的木構架都比較簡單,僅有柱子、椽子。較完整的木構架當形成於商周時代,河南二裏頭、湖北盤龍城、河北蒿城的商代遺址均出土了實物,但在商代仍然顯得比較簡單原始,如單體建築仍然占主要地位,與這種結構相適應的平麵布局和外形也還不那麽完整。我們從上文敘述中可以看出,這種構架和平麵布局較完整地得到體現的時代,當首推早周時期的岐山風雛村和扶風召陳村西周中晚期的宗廟建築了,這兩處建築平麵的柱洞,大小不一,最大的直徑在2米左右,最小的30厘米,而柱洞的作法也不一樣,一般都填以河卵石,有的夯築七、八層,而所有房子有列柱布局都顯得十分規整有序,可見當時豎柱規模之一斑,再者從出土的建築物可以看出,當時屋頂的構架結構是用立柱和橫梁組成的,在橫梁上承檁、列椽,然後用蘆葦鋪在椽上,再抹數層草秸泥形成屋麵,再覆瓦。這種作法直到現在陝西關中地區的農民蓋房時仍然沿用。這種西周時期形成的較完整的木構架係統,以後曆經後人不斷總結提高,產生了抬梁、穿鬥、井幹等不同的結構形式,並確定了完整的比例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