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各地新石器時期出土的各類房屋看,我國古代原始住房是極其簡陋的,西安半坡和臨潼薑寨仰韶文化類型的住房,有圓形、方形、土牆半地穴式,均為草屋,由這些土牆草頂發展成為以後的磚牆瓦頂,有一個過程,而這種過程的進體現著人們物質生活的進步,又體現著生產的發展和提高。瓦是我國古建築的重要用材,它的出現標誌著我國古代建築將擺脫“茅茨”,而進入覆瓦的新階段。《說文》雲:“瓦,土器,已燒之總名,象形。”《說文解字義證》說:“《廣韻》引《周書》神農作瓦器。《博物誌》桀作瓦。《古史考》昆吾作瓦。《釋名》,瓦,躁也,躁,確堅貌也,亦言也,在外見也。土器已燒之總名者,《抱樸子》燒泥為瓦。”從這些記載看瓦的出現很早,當在原始社苫時期傳說的夏桀,在此以前一直住的是茅屋式的房子。但是從考古發掘材料看,真正用於建築上的瓦始於西周初年的古公父。《史記,周本紀》載,古公父在豳地,受到戎狄的侵擾,從豳地遷到“岐山之陽”的周原,“築室於茲”,建造宮室住宅。周原考古隊發掘出土的西周建築基址正是當時建造的實物例證,在岐山風雛村西周甲組宗廟建築基址,出土了西周時期的板瓦和筒瓦,有的帶有瓦釘,有的有瓦環,還有的在瓦的表麵刻有紋飾,同時在扶風召陳村西周中、晚期建築基址中出上了大量的板瓦、筒瓦,並發現了半瓦當,這一發現打破了以往“秦磚漢瓦’’的說法,所以說真正把燒製的瓦用於房屋,是從西周初年開始的,這是周人對我國古建築的又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