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與曆史文獻工作者無不熟知《貞觀政要》,但《貞觀政要》的中心思想是什麽,至今還未見有專文論述。由於教學與研究工作的需要,筆者多次翻閱此書,現根據自己的體會,試論其中心思想如下。
編撰《貞觀政要》的時間和目的
《貞觀政要》的作者是吳兢。吳兢(670—749)是汴州浚儀(今河南開封)人,他的政治活動主要是在中宗到玄宗時代,他曆任右拾遺內供奉、右補闕、起居郎、水部郎中、諫議大夫等職,還曾兼任修文館學士,長期參加修史。
《貞觀政要》成書的年代,由於史書記載不詳,所以後來的史家也看法不一。《四庫全書總目》根據前人的記載作出判斷說:“其書在當時嚐經表進,而不著年月。惟兢自序所稱安陽公者乃源乾曜,中書令河東公者乃張嘉貞。考玄宗本紀,乾曜為侍中,嘉貞為中書令,皆在開元八年,則兢成此書,又在八年以後矣。”今人吳楓先生綜合分析各種有關史籍以後說:“大約吳氏任史官時(705—721)完成的。”《隋唐曆史文獻集釋》,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第117頁。黃永年先生認為:“此書本有景龍三年正月上書表,早在中宗時即已撰成,至開元年間稍事修訂重撰序文進上而已。《四庫提要》所據元人戈直注本無景龍上書表,所以講不確切。”《唐史史料學》,陝西師大出版社出版,第125頁。黃先生所謂的《上書表》,是指日本學者原田種成的《貞觀政要定本》中的《上貞觀政要表》。日本流傳的舊鈔本和明洪武二十三年宋濂序重刻本均有此文,原田種成是根據這兩個本子將該文編入《貞觀政要定本》的。《全唐文》中雖有此文,但未注明年月,故而有人認為這是吳兢對玄宗的上書表。
謝保成先生為解決這一問題,專門撰寫了《試解貞觀政要成書之“謎”》一文(見《史學月刊》1993年2期)。對這一問題的研究,甚見功底。經過反複論證,謝先生認為吳兢在“父喪期間完成《貞觀政要》的編錄,最有可能”。具體說,“大約自開元五年(717)始,吳兢即著手編錄《貞觀政要》,並初具規模”,開元十七年(729),吳兢“寫了進書表,連同《貞觀政要》一並進呈玄宗”。
這篇文章,雖然頗多新意,對筆者也很有啟發,但把進書表撰寫的時間確定在開元十七年,還難令人信服。根據原田種成的《貞觀政要定本》,《上貞觀政要表》進呈的時間是中宗景龍三年(709)正月。原田種成還有一篇《舊鈔本貞觀政要考》。他在該文中說:“吾邦所傳貞觀政要者,係往古遣唐使留學生所將來者也……是以唐鈔本之傳寫而存今者,不一而足。”這就是說,日本流傳的《貞觀政要》是由其遣唐使、留學生從唐朝直接帶回國的,而且不隻一種。他根據各種本子進行考證後得出結論說:“《貞觀政要》者,吳兢原本有二種。通行本則再進本,而兩大學(京都大學和龍穀大學)藏本則初進本也。”武則天改唐為周,使唐朝中斷,後來中宗複辟,“天下托望中宗者洵篤也。當是時吳兢夙入史館,預國史編修,熟知太宗勵精圖治,能納臣下諫諍,魏征等亦竭誠直言,以致貞觀之盛,是以深欣慕創業英主,編《貞觀政要》而上進,期中宗以中興之業。是初進也。”但中宗昏庸無能,“吳兢之微衷終無效也。”開元年間,“源乾曜、張嘉貞兩相,欲以《貞觀政要》為天下後世之軌範,命吳兢改編上進焉。再進本是也。”這和黃永年先生的觀點基本一致。
筆者認為,原田種成和黃永年先生的看法是正確的。他們除了注意到景龍三年正月的上書表外,所斷定的成本時間也是合情合理的。
中宗景龍年間,先有太子李重俊發動政變,繼有太平公主、安樂公主各樹朋黨,互相詆毀,還有韋後妄圖奪權等,使政局頗為不穩,本來就昏庸無能的中宗,也不可能專心治理國家。因此,以治國之道為主要內容的《貞觀政要》,根本不可能引起中宗的重視。但吳兢是個正直又忠君的官員,他不避“身危之禍”,敢於向皇帝進諫,忠心耿耿地希望唐朝富強。再者,中宗的複辟和敵對勢力反複辟的鬥爭也相當激烈。神龍元年(705),中宗取代武則天以後,“複國號,依舊為唐。社稷、宗廟、陵寢、郊祀、行軍旗幟、服色、天地、日月、寺宇、台閣、官名,並依永淳已前故事”。同時,還於“諸州置寺、觀一所,以‘中興’為名”《舊唐書》卷七《中宗紀》。神龍三年(707),補闕張景源持相反意見道:“母子承業,不可言中興,所下製書皆除之。”《新唐書》卷二〇六《武三思傳》。右補闕權若訥也說:“神龍元年製書,一事以上,並依貞觀故事,豈可近舍母儀,遠尊祖德!”中宗被迫“敕改諸州中興寺、觀為龍興,自今奏事不得言中興”《資治通鑒》卷二〇八,景龍元年二月。在兩種力量針鋒相對地進行鬥爭的時候,吳兢是堅決主張“依貞觀故事”的。他在景龍三年(709)的《上貞觀政要表》中說:“昔殷湯不如堯舜,伊尹恥之;陛下儻不修祖業,微臣亦恥之。”權若訥反對“遠尊祖德”,吳兢反對“不修祖業”,後者顯然是針對前者而言的。隻有在中宗時說這些話才有現實意義。同時,這與當時的其他上疏也有類同的意思。李重俊政變失敗後,有人誣構相王(睿宗)與李重俊有關。吳兢上疏曰:“自古委信異姓,猜忌骨肉,以覆國亡家者,幾何人矣。”《資治通鑒》卷二〇八,景龍元年八月。反對“委信異姓,猜忌骨肉”,當然有“修祖業”的意思。麵對各種錯綜複雜的矛盾,優柔寡斷、搖擺不定的中宗,不理睬吳兢進呈《貞觀政要》,並不奇怪。
玄宗與中宗不同,“玄宗初即位,銳意政理,好觀書,留心起居注,選當時名儒執筆”《唐語林校證》第117頁。開元五年(715)十月,他還下詔道:“朕聽政之暇,常覽史籍,事關理道,實所留心。中有闕疑,時須質問。宜選耆儒博學一人,每日入內侍講讀。”《舊唐書》卷八《玄宗紀上》。這就是說,玄宗初即位,就很注意政事,積極從讀史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而且還重視著述,發展文化。
開元十一年(723),玄宗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多人,“或修書,或侍講;以張說為修書使以總之。有司供給優厚。中書舍人洛陽陸堅以為此屬無益於國,徒為糜費,欲悉奏罷之”。張說反對道:“自古帝王於國家無事之時,莫不崇宮室,廣聲色,今天子獨延禮文儒,發揮典籍,所益者大,所損者微。”從此,玄宗“重說薄堅”《資治通鑒》卷二一二,開元十一年五月。
開元十三年(725),玄宗還設置了集賢殿書院。集賢殿原名集仙殿,玄宗為了表示他重視人才,特在宴會上對群臣說:“仙者憑虛之論,朕所不取。賢者濟理之具,朕今與卿曹合宴,宜更名曰集賢殿。”《資治通鑒》卷二一二,開元十三年四月。從此以後,集賢殿修書所改稱集賢殿書院。院官五品以上稱學士,六品以下稱直學士。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掌刊緝古今之經籍,以辯明邦國之大典。凡天下圖書之遺逸,賢才之隱滯,則承旨而征求焉。其有籌策之可施於時,著述之可行於代者,較其才藝而考其學術,而申表之”《舊唐書》卷四十三《職官二》。這說明玄宗既重視人才,又重視古籍整理。他設置集賢殿書院的目的,是要發現人才並整理有益於時的各種著述。當時有人說:“今上(玄宗)即位,大收群書,以廣儒術。”《唐六典》卷九《集賢殿書院》。是符合實際的。既然玄宗如此重視從傳統文化中吸取營養,無疑他更加重視貞觀年間太宗的治國之道。因為玄宗初即位,勵精圖治,從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麵都采取了一係列的措施,企望使國家走上富強之路。
一直到開元二十二年(734),玄宗還於“苑中種麥,率皇太子已下躬自收獲”,同時還對太子等說:“此將薦宗廟,是以躬親,亦欲令汝等知稼穡之難也。”繼又分賜諸臣道:“比歲令人巡檢苗稼,所對多不實,故自種植以觀其成。”《舊唐書》卷八《玄宗紀上》。
毋庸置疑,正當玄宗重視發展政治、文化、經濟的時候,吳兢進呈《貞觀政要》,當然是欲過河而船來。因此,如果肯定謝保成先生認為開元十七年是吳兢進呈《貞觀政要》的時間,應該是指第二次進呈《貞觀政要》。
吳兢為什麽要編撰《貞觀政要》?從以上所論他編撰的時間中已知其大概。另外,他在該書的序中更有直截了當的闡述:“太宗時政化,良足可觀,振古以來,未之有也。至於垂世立教之美,典謨諫奏之詞,可以弘闡大猷、增崇至道者,爰命不才,備加甄錄,體製大略,鹹發成規。於是綴集所聞,參詳舊史,撮其指要,舉其宏綱,詞兼質文,義在懲勸,人倫之紀備矣,軍國之政存焉。”非常明顯,他認為太宗的治國之道是前所未有的,“貞觀之治”的經驗可供後人借鑒。於是,他綜合“人倫之紀”、“軍國之政”等各方麵的內容,編輯成書,以達“懲勸”的目的。正因為這樣,玄宗以後的皇帝,都很重視《貞觀政要》。
從唐高祖開始,唐代統治者就非常重視從曆史上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太宗說:“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貞觀政要》卷二《任賢》。正說明他把曆史當做了一麵鏡子。“貞觀之治”的成功,首先是重視曆史的借鑒,特別是重視隋亡唐興的借鑒。因為唐太宗是從隋亡唐興的過程中走上曆史舞台的,他對這段曆史的進程有著親身體會。所以,更容易得到與當時直接有關的經驗和教訓。在《貞觀政要》中,這些內容十分豐富。所以,後來的皇帝都很重視《貞觀政要》,正是由於該書的內容更有現實意義。
吳兢在其序中又說:《貞觀政要》,“庶乎有國有家者克遵前軌,擇善而從,則可久之業益彰矣,可大之功尤著矣,豈必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而已哉!”由此可見,吳兢進呈《貞觀政要》的目的就是要玄宗像太宗那樣去治理國家,不必到遙遠的古代去找什麽治國的法寶。
從吳兢進呈《貞觀政要》的時間和他編撰該書的目的看來,《貞觀政要》與“開元之治”是密切相關的。唐文宗時曾新修《開元政要》,顧名思義,《開元政要》是模仿《貞觀政要》的。這說明玄宗在開元年間重視太宗的治國之道是不言而喻的。非常明顯,《貞觀政要》是為玄宗的“開元之治”提供了借鑒的。
《貞觀政要》的主要內容
論述《貞觀政要》的主要內容,這是本文的關鍵所在。戈直在其序中說:“《貞觀政要》者,唐太宗文皇帝之嘉言、善行、良法、美政,而史臣吳兢編類之書也。”但這隻是說的該書內容的幾個方麵,還沒有把這幾方麵的內容歸納起來闡明其中心思想,進而明確該書的性質。
唐太宗是一個極為引人注意的曆史人物,他在創建唐王朝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把唐朝推向太平盛世的時候他又是一個關鍵人物。他不像秦始皇那樣,在統一六國時建立了豐功偉績,但在治理國家時卻又相形見絀;也不像西漢文帝、景帝那樣,雖不甚有所作為,但能順乎曆史的潮流,緩和社會矛盾,人民生活比較安定,從而出現“文景之治”;更不像隋煬帝那樣,迷信自己的權威,把一個富強的國家推向了萬丈深淵。他是既能創建國家、又能治理國家的軍事家、政治家。由於他治國成功,“貞觀之治”為後來曆代人所稱道,《貞觀政要》也為後來曆代皇帝視為至寶。由此看來,《貞觀政要》的主要內容,應該是唐太宗治理國家的有關問題。
武德年間,唐太宗以皇子的身份東征西戰,為統一全國立下了汗馬功勞,從而使其在皇子中的地位迅速提高,接著,他奪取了太子的地位,最後又登上了皇帝的寶座。當時,戰亂局麵剛剛結束,舉國上下,無不渴望社會安定,生產發展,出現一個太平盛世。唐太宗順應了曆史前進的要求,千方百計地采取措施,促進了這種社會變革。在《貞觀政要》中,充分反映了他的社會變革思想的形成和發展。
貞觀初年,唐太宗就認識到治理國家是他的曆史使命。他曾向侍臣們提出:“帝王之業,草創與守成孰難?”房玄齡對曰:“天地草昧,群雄競起,攻破乃降,戰勝乃克。由此言之,草創為難。”魏征持相反意見道:“帝王之起,必承衰亂。覆彼昏狡,百姓樂推,四海歸命,天授人與,乃不為難。然既得之後,誌趣驕逸,百姓欲靜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殘而侈務不息,國之衰弊,恒由此起。以斯而言,守成則難。”太宗胸有成竹地說:“玄齡昔從我定天下,備嚐艱苦,出萬死而遇一生,所以見草創之難也。魏征與我安天下,慮生驕逸之端,必踐危亡之地,所以見守成之難也。今草創之難,既已往矣,守成之難者,當思與公等慎之。”《貞觀政要》卷一《君道》。在唐太宗看來,創建國家的事業已經完成,治理國家,鞏固其統治地位,已成當務之急。這種觀念上的轉變,並非始於他在貞觀十年(636)說這番話的時候,而是在他剛剛做皇帝時就開始了。
唐太宗說:“貞觀初,人皆異論,雲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征勸我。既從其言,不過數載,遂得天下安寧,遠戎賓服……使我遂至於此,皆魏征之力也。”魏征勸他些什麽呢?魏征說:“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行帝道則帝,行王道則王,在於當時所理,化之而已。”這就是說,不同時代治理國家的情況,因人而異。同樣的人民,不同的統治者會取得不同的效果。但魏征的傾向性非常明顯,他認為亂世之後應該出現太平盛世。他舉例說:“昔黃帝與蚩尤七十餘戰,其亂甚矣,既勝之後,便致太平……桀為亂虐,而湯放之,在湯之後,即致太平。紂為無道,武王伐之,成王之代,亦致太平。”顯然這是要太宗把從戰亂中建立起來的國家推向太平盛世。這符合太宗的願望,所以,“太宗每力行不倦,數年間,海內康寧,突厥破滅”《貞觀政要》卷一《政體》。另外,在《舊唐書·魏征傳》中,唐太宗對長孫無忌也說過類似的話:“朕即位之初,上書者或言‘人主必須威權獨運,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懾服四夷。惟有魏征勸朕‘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遠人自服’。朕從其語,天下大寧……此皆魏征之力也。”不管是“貞觀初”還是“朕即位之初”,都說明唐太宗從做皇帝時起,就開始要把從戰亂中建立起來的國家推向太平盛世了。
唐太宗認為,用戰爭手段創建政權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防止統治者本身驕奢淫逸,自取滅亡,已成為最迫切的任務。也就是屢戰屢勝的戰功隻能說明過去,開創太平盛世的新時代需要從頭做起。正因為如此,他認為非常需要學習以往不懂的東西。
貞觀二年(628),太宗對房玄齡、杜如晦兩位賢相說:“為人大須學問。朕往為群雄未定,東西征討,躬親戎事,不暇讀書。比來四海安靜,身處殿堂,不能自執書卷,使人讀而聽之。君臣父子,政教之道,共在書內。”他剛做皇帝,雖然還沒有自執書卷,認真閱讀,隻是由別人“讀而聽之”,但已從讀書中發現很多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從而使他“卻思少小時行事,大覺非也”《貞觀政要》卷六《悔過》。既然從讀書中發現過去的所作所為有許多錯誤,無疑會促使他進一步加強學習。
貞觀九年(635),太宗又對魏征道:“頃讀周、齊史,末代亡國之主,為惡多相類也。”他總結北齊亡國的原因,是齊後主“深好奢侈,所有府庫,用之略盡,乃至關市無不稅斂”。於是他肯定:“人君賦斂不已,百姓既弊,其君亦亡。”《貞觀政要》卷八《辯興亡》。從讀史中吸取了亡國之君的教訓,他極力主張對人民實行輕徭薄賦政策。
同年,太宗還認為他從三個方麵超過了古人,即“武勝於古”,“文過於古”,“懷遠(民族政策)勝古”。所謂“文過於古”,就是“貞觀以來,手不釋卷,知風化之本,見政理之源,行之數年,天下大治而風移俗變,子孝臣忠”《貞觀政要》卷十《慎終》。把“手不釋卷”的讀書收獲,運用到治理國家中,取得了“天下大治”的效果,唐太宗當然是高興的。
不過,太宗並不滿足,他還把在讀書中沒有解決的問題和別人進行討論。他問魏征等人說:“朕讀書見前王善事,皆力行而不倦,其所任用公輩數人,誠以為賢,然致理比於三、五代,猶為不逮,何也?”魏征認為,帝王要想和三皇、五帝相比,必須善始善終。自古帝王初即位時,皆欲勵精圖治,後來又往往驕奢淫逸;為臣者,初受重用,都能盡心竭力,待富貴了,又往往不能盡其忠節。“若使君臣常無懈怠,各保其終,則天下無憂不理,自可超邁前古也。”《貞觀政要》卷十《慎終》。太宗對魏征的意見大加稱讚。由此可見,唐太宗不僅善於學習古人的經驗,同時也很重視聽取臣下的意見。
唐太宗還非常重視曆史的教訓。他思考過周能“保八百之基”,秦“不過二世而滅”《貞觀政要》卷三《君臣鑒戒》。的原因。對西晉的短命,他認為是晉武帝“見土地之廣,謂萬葉而無虞;睹天下之安,謂千年而永治。不知處廣以思狹,則廣可長廣;居治而忘危,則治無常治”《晉書》卷三《武帝紀論》。對他有直接感受的隋朝滅亡,更使他念念不忘。貞觀初年他就對侍臣們說:“隋煬帝廣造宮室,以肆行幸,自西京至東都,離宮別館,相望道次,乃至並州、涿郡,無不悉然。馳道皆廣數百步,種樹以飾其傍。人力不堪,相聚為賊。逮至末年,尺土一人,非複己有。以此觀之,廣宮室,好行幸,竟有何益?此皆朕耳所聞,目所見,深以自誡。故不敢輕用人力,惟令百姓安靜,不有怨叛而已。”《貞觀政要》卷十《行幸》。他還說:“隋煬帝奢侈自賢,身死匹夫之手。”《貞觀政要》卷六《貪鄙》。魏征也曾提醒他說:“隋煬帝誌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營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遂至滅亡。此非書籍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貞觀政要》卷六《儉約》。他對魏征的意見大加稱讚。由此可見,唐太宗非常重視前人失敗的教訓,特別是秦、西晉、隋等統一的短命王朝滅亡的教訓。在他看來,關鍵問題是“然安不忘危,治不忘亂,雖知今日無事,亦須思其終始”。魏征也說:“天下今雖太平,臣等猶未以為喜,惟願陛下居安思危,孜孜不怠耳!”《貞觀政要》卷十《慎終》。難怪唐太宗把魏征當做一麵鏡子,他們在怎樣實現太平盛世的問題上是完全一致的。
綜上所述,唐太宗的社會變革思想來自三個方麵。其一,他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曆,深知戰爭年代的經驗已失去作用,必須尋求新的治國之道。其二,從讀書中發現,過去的所作所為中有許多錯誤,應當糾正;新得到的知識,對治理國家十分有用。其三,總結曆史的教訓,必須避免重蹈短命王朝的覆轍,力爭長治久安。三個方麵歸結為一點,就是要把通過戰爭手段取得的政權鞏固起來,使剛剛結束戰亂的國家轉變為太平盛世。
唐太宗進行社會變革的主要內容,是從三方麵調整各種社會關係。這就是君民關係、君臣關係、民族關係。
隋朝的滅亡,主要的原因是隋煬帝的暴政導致農民起義的爆發。李淵、李世民父子是避開農民起義的鋒芒取得政權的。這樣以來,唐太宗在謀求長治久安之策的時候,就不得不著重考慮君民關係。
貞觀初年,唐太宗就說:“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貞觀政要》卷一《君道》。貞觀十六年(642)他又說:“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命,若禾黍不登,則兆庶非國家所有。”《貞觀政要》卷八《務農》。至於唐太宗、魏征等人常把君視為舟,把民視為水,認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貞觀政要》卷一《政體》。的言論,更是多見史冊。正因為這樣,唐太宗的許多社會變革措施,都是為了調整君民關係。
唐太宗非常重視輕徭薄賦,不奪農時。這主要是他認為大興徭役是“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勞弊”《貞觀政要》卷六《儉約》。由於他認識到君民之間利害的對立,所以他十分注意統治者的所作所為不能妨農事、誤農時。貞觀二年(628),他對侍臣們說:“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營衣食,以不失時為本。”不失農時的關鍵在於君,所以他說:“夫安人寧國,惟在於君,君無為則人樂,君多欲則人苦,朕所以抑情欲、克己自勵耳。”《貞觀政要》卷八《務農》。這正是唐太宗推行輕徭薄賦政策的指導思想。其他方麵,如推行均田製,勸課農桑;立義倉,重視賑濟災民;置常平倉,抑製商人兼並;提倡節儉,力戒奢靡等等,都是從各方麵緩和君民關係,以免再有農民起義發生。
事實證明,唐太宗的這些政策確實發揮了很大作用。過去流亡的人口“鹹自歸鄉,竟無一人逃散。”“商旅野次,無複盜賊,囹圄常空,馬牛布野,外戶不閉。又頻致豐稔,鬥米三四錢,行旅自京師至嶺表,自山東至於滄海,皆不齎糧,取給於路”《貞觀政要》卷一《政體》。即使這些敘述有所誇大,但至少可以說明當時的社會相當安定。
隋朝的土崩瓦解,重要的原因是統治集團內部矛盾的激化。隋煬帝猜忌楊素,致使其子楊玄感起兵造反,李密遭隋煬帝歧視,也參加了楊玄感的隊伍。後來,薛舉、李軌、劉武周、蕭銑等,相繼割據一方,宇文化及縊殺隋煬帝,王世充於東都稱帝,李淵乘機對隋取而代之等等,無不說明隋煬帝敗亡於眾叛親離之中。這些事實,都曾為唐太宗所耳聞目睹,所以,在他看來,調整君臣關係也是十分必要的。
唐太宗認為,君臣必須互相配合,互為依存。他說:“正主任邪臣,不能致理,正臣事邪主,亦不能致理。惟君臣相遇,有同魚水,則海內可安。”《貞觀政要》卷二《求諫》。他把國家的治和亂,安與危,同君臣能否互相配合密切聯係起來。他說:“君臣本同治亂,共安危,若主納忠諫,臣進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來所重。若君自賢,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國,臣亦不能獨全其家。”既然君臣同治亂,共安危,故而君必須善於納諫,以糾正自己的過失;臣也必須忠於君,不斷以直言進諫。否則,國家滅亡,君臣都不能存在。他多次以隋煬帝和虞世基的例子告誡臣下說:“至若隋煬帝暴虐,臣下鉗口,卒令不聞其過,遂至滅亡,虞世基等尋亦誅死。前事不遠,朕與卿等可得不慎,無為後所嗤!”《貞觀政要》卷三《君臣鑒戒》。顯而易見,曆史的教訓,迫使他認識到調整君臣關係十分重要。
魏征還更明確地闡明君臣關係的重要作用,他認為君臣之間必須做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皇帝如果能做到“博求時俊,上下同心,則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漢,夫何足數”《貞觀政要》卷三《君臣鑒戒》。這就是說,君臣關係處理得好,就可以上比三皇、五帝,下超夏、殷、周、漢,成為曆史上人們所稱頌的時代。
由於唐太宗非常重視君臣關係,所以,他的很多社會變革措施都與此有關。例如,唐太宗認為政府官員在精不在多,因而必須精簡機構,裁減冗員;重視納諫,建立諫官製度;改革用人製度,務使人盡其才等等,無不是為了促使君更好地駕馭臣,臣更好地效忠君,也就是使皇帝更好地發揮群臣的作用,以鞏固自己的地位。
這些措施,效果十分顯著。例如,裴矩在隋末是“帝既昏侈愈甚,矩無所諫諍,但悅媚取容而已”。但到唐初則截然不同。太宗即位後,盡力查辦貪官汙吏,在他了解到一些線索以後,他暗中派人行賄,果然有人上當,受賄財物。“有司門令史受饋絹一匹,太宗怒,將殺之”。裴矩反對道:“此人受賂,誠合重誅。但陛下以物試之,即行極法,所謂陷人以罪,恐非導德齊禮之義。”太宗認為裴矩的意見正確,遂召百僚曰:“裴矩遂能廷折,不肯麵從,每事如此,天下何憂不治。”《舊唐書》卷六三《裴矩傳》。司馬光對此評論說:“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於隋而忠於唐,非其性之有變也;君惡聞其過,則忠化為佞,君樂聞直言,則佞化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景也,表動則景隨矣。”《資治通鑒》卷一九二,武德九年十二月。類似的例子還多,在貞觀年間的眾臣中,有的是隋朝的遺臣,有的曾是農民軍的將領,有的是隋末唐初各割據勢力的文官武將,還有的是李建成、李元吉的心腹,最後卻都能為他所重用,正充分說明太宗在處理君臣關係方麵是超過前人的。
唐太宗認為他對周邊各族的政策也是前無古人的。他說:“昔周秦以降,戎狄內侵,今戎狄稽顙,皆為臣妾,此又懷遠勝古也。”《貞觀政要》卷十《慎終》。他曾分析過“自古帝王雖平定中夏,不能服戎狄”的原因,自認為超過前人是因為“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資治通鑒》卷一九八,貞觀二十一年五月。事實證明,唐太宗的民族政策也確與前不同。他認真總結了周秦以來中原政權與周邊各族的關係,涼州督都李大亮勸他“遠尋秦、漢,近觀隋室”的民族政策,魏征還特別強調應重視晉武帝沒有解決“胡部落分居近郡”的問題,以致“數年之後,遂傾、洛”《貞觀政要》卷九《安邊》。針對曆史的經驗和教訓,對民族問題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唐初,突厥曾經嚴重威脅唐朝政權,李淵還曾稱臣於突厥,李世民做了皇帝,還念念不忘這是奇恥大辱。但是,在貞觀四年(630)打敗突厥以後,他並沒有采取簡單的報複措施,而是召集諸臣,共議安邊之策。溫彥博、魏征、杜楚客等,都各陳己見,最後他采用溫彥博的意見:“東自幽州,西至靈州;分突利故所統之地,置順、、化、長四州都督府;又分頡利之地為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雲中都督府,以統其眾。”仍然以突厥的各級首領統治其地。凡歸降的首領都給一定的官職,到京師者,“五品以上百餘人,殆與朝士相半,因而入居長安者近萬家”《資治通鑒》卷一九三,貞觀四年五月。這樣一來,就使唐與突厥的緊張關係緩和下來了。
貞觀十四年(640),唐軍打敗高昌,太宗欲把高昌改為唐的州縣。魏征認為,高昌王麴文泰雖然有罪,但不應滅其國,應立其子為王,仍統治其原地,如果改其土地為州縣,“常須千餘人鎮守,數年一易,每來往交替,死者十有三四,遣辦衣資,離別親戚,十年之後,隴右空虛,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穀尺布以助中國”。褚遂良也以類似的理由支持魏征的意見。太宗都不采納。到貞觀十六年(642),西突厥進攻原高昌地,需要興師動眾,出兵回擊。他遂自責說:“往昔初平高昌,魏征、褚遂良勸朕立麴文泰(高昌王)子弟,依舊為國,朕竟不用其計,今日方自悔責。”《貞觀政要》卷九《安邊》。太宗能反省自己處理高昌問題的失誤,必然不斷提高其解決民族關係的能力。
貞觀二十一年(647),北方各部酋長奏稱:“臣等既為唐民,往來天至尊所,如詣父母,請於回紇以南、突厥以北開一道,謂之參天可汗道,置六十八驛,各有馬及酒肉以供過使,歲貢貂皮以充租賦,仍請屬文人,使為表疏。”太宗全部同意,“於是北荒悉平”《資治通鑒》卷一九八,貞觀二十一年正月。不難看出,唐太宗的民族政策確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被各族首領尊稱“皇帝天可汗”,正說明他在各族人的心目中確有崇高的威望。
唐太宗有效地調整了君民關係、君臣關係和民族關係,使統治集團與人民群眾的矛盾、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以及民族矛盾都日益緩和,唐太宗夢寐以求的太平盛世終於出現了。由此可見,《貞觀政要》的主要內容,就是唐太宗實現“貞觀之治”的指導思想及其具體措施。
《貞觀政要》對後世的影響
開元以後,《貞觀政要》的影響是很大的。戈直說:“自唐世子孫既已書之屏帷,銘之幾案,祖述而憲章之矣。”吳澄在其題辭中也說:“《貞觀政要》,事辭質,讀者易曉,唐之子孫,奉為祖訓。”事實正是如此,稍有所作為的皇帝都把《貞觀政要》視為座右銘。憲宗曾謂宰臣曰:“近讀《貞觀政要》,粗見當時之事,以太宗神武,一事少差,諫者往複數四。況朕寡昧事,不得中者,卿須十論,不得一二而已!”後來又說:“嚐讀《貞觀政要》,見太宗立言行事,動本至仁。”《玉海》卷四十九。文宗在未即位時即“喜讀《貞觀政要》,每見太宗孜孜政道,有意於茲。”《舊唐書》卷十七下《文宗紀下·史臣曰》。宣宗更加崇拜太宗,他“書《貞觀政要》於屏風,每正色拱手而讀之。”《資治通鑒》卷二四八,大中二年二月。
唐朝以後,宋仁宗也“嚐讀太宗政要亦雲:太宗言任人必以德行學業為本。王皀曰:人無學業豈堪大任。帝複曰:人臣不可不知書,宰相尤須有學”《玉海》卷四十九。女真族建立的金朝皇帝,也重視《貞觀政要》。金熙宗曾謂侍臣曰:“朕每閱《貞觀政要》,見其君臣議論,大可規法。”翰林學士韓對曰:“皆由太宗溫顏訪問,房、杜輩竭忠盡誠。其書雖簡,足以為法。”《金史》卷四《熙宗紀》。
元代的戈直對該書進行考訂注釋,其目的也是因為“於國家致治之方未必無小補雲”。無疑也是為皇帝讀此書提供方便。明憲宗在《禦製貞觀政要序》中說:“朕萬幾之暇,銳情經史,偶及是編(指《貞觀政要》),喜其君有任賢納諫之美,臣有輔君進諫之忠,其論治亂興亡利害得失,明白切要,可為鑒戒,朕甚嘉尚焉。”
清朝官修的《四庫全書總目》對《貞觀政要》也有很高的評價:“然太宗為一代令辟,其良法善政,嘉言微行,臚具是編,洵足以資法鑒。前代經筵進講,每多及之。故中興書目稱曆代寶傳,至今無闕。”“經筵”是為古代帝王研讀經史而設的禦前講席。既然“前代經筵進講,每多及之”,該書的內容對清代也“洵足以資法鑒”,可見曆代帝王都重視《貞觀政要》。正因為如此,康熙、乾隆皇帝都很熟悉該書。
《貞觀政要》在日本、朝鮮半島也頗有影響。原田種成在其《舊鈔本貞觀政要考》中說:該書傳到日本後,“爾來朝野所重焉。管原、大江諸博士家皆奉家傳秘本而進講經筵,講說諸侯”。流傳於日本的《貞觀政要》古寫本就有十八種之多。《隋唐曆史文獻集釋》第119頁。朝鮮半島也有注釋本。由此可見,《貞觀政要》在日本、朝鮮半島也是頗受青睞的。
據上所述,《貞觀政要》的影響,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國外,主要都是在以國君為首的統治集團內部。這說明中外古代的統治者都視《貞觀政要》為尋求治國之道的寶庫,須臾不可離開。也可以說,《貞觀政要》是以帝王為中心的統治集團加強鞏固其統治地位的教科書。
概括全篇內容,吳兢編撰《貞觀政要》的目的,是為中宗、玄宗提供借鑒,希望他們像太宗那樣治理國家。《貞觀政要》的主要內容,是太宗實現“貞觀之治”的指導思想和具體措施。從《貞觀政要》的影響看,該書的性質是以帝王為中心的統治集團加強鞏固其統治地位的教科書。換言之,吳兢為帝王治國的需要而編撰此書,書的內容滿足了帝王治國的願望,因而該書為後來中外帝王所崇拜。這樣一來,《貞觀政要》的中心思想必然是帝王怎樣治理國家。
試說《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史料價值
《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一書,是日本圓仁從日本渡海到唐,經揚州(江蘇揚州)、山東半島、五台山到長安,又從長安東去渡海歸日的旅行記。該書詳細記載了圓仁在唐的旅行路線,並記載了他在各地的所見所聞。由於他是外國人,除了在佛道關係方麵有佛教徒的傾向性以外,在政治問題上他不可能有什麽偏見,所以,他對自己所見所聞的記載,必然較唐朝的起居注、實錄、國史等文獻較為客觀,這就決定其史料價值更高。不過,也由於他是外國人,對於中國的曆史、地理情況不十分熟悉,故而該書的有些記載並不完全確切,或者是錯誤的。因此,對該書的內容必須認真分析,區別對待,既要肯定其史料價值,也不宜盲目崇拜。在我看來,就史料價值說,該書的內容大體上可分為三部分。其一,是圓仁的耳聞目睹,真實可信,中國史籍也沒有記載,這是最珍貴的部分。其二,所載與中國史籍的記載不完全一致,或是中國史籍的記載過於簡略,是需要重視的部分。其三,所載不夠準確或者錯誤,這是需要進一步研究或改正的部分。
一
在唐代中日關係史上的重要篇章,是日本遣唐使的往返。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既沒有準確的天氣預報,也缺乏先進的船隻與航海技術,橫渡大海要冒很大的風險,也極其艱苦。但究竟困難到什麽程度,是需要用事實說明的。在這方麵,《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以下簡稱《入唐記》)提供了許多難以想像的材料。
開成三年(838)六月底,遣唐使的船隻接近唐海岸時,船桅損壞,船難控製,“東波來,船西傾;西波來,東側,洗流船上,不可勝計。船上一眾,憑歸佛神,莫不誓祈,人人失謀。使頭以下,至於水手,裸身緊逼,船將中絕,遷走舳,各覓舍處。結構之會,為瀾衝,鹹皆差脫,左右欄端,結繩把牽,競求活途。淦水滿,船即沉居沙土,官私雜物,隨淦浮沉”《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頁。七月二日,又“船沉居泥,不前不卻。爰潮水強遄,掘決舶邊之淤泥,泥即逆沸,舶卒傾覆,殆將埋沉。人人驚怕,競依舶側,各各帶,處處結繩,係居待死”《入唐記》第3頁。數日之內,即接連發生這些驚心動魂的險情,可見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確有九死一生的危險。
在航行中的生活是極其艱辛的,吃的是當時通用的幹糧,船上的用水有限,常常是定量供給,有一次明確規定:“以水倉水充舶上人,官人以下,每人日二升,兼從已下水手已上,日每人一升半……入夜洪雨,辛苦無極。”《入唐記》第45頁。飲食如此困難,身體健康當然難以保證。所以,航行中的死亡者是不可幸免的。
開成四年(839)四月,在沿山東半島的航行中,相繼有人死去。十三日,“入海不久,水手一人從先臥病,申終死去,裹之以席,推落海裏,隨波流卻”《入唐記》第44頁。十五日,“水手一人病苦死去,落卻海裏”《入唐記》第45頁。二十二日,“挾抄一人死卻,載艇移置島裏”《入唐記》第55頁。五月二日,“水手一人自先沉病將臨死。未死之前,纏裹其身,載艇送棄山邊。送人卻來雲:‘棄著岸上,病人未死。乞飯水,語:我病若愈,尋村裏去。’舶上之人莫不惆悵”《入唐記》第57頁。這些事例,說明在唐代的中日交往中,很多人忍受了千辛萬苦,還有些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在處理死者的時候,在海中的死者被拋入海中,離海岸較近的死者被送上陸地。那位被送上陸地的奄奄一息者,表示一旦病愈,還要爭取新的生活環境。這種積極的進取精神是應該受到稱道的。也正是由於這種精神,遣唐使才能克服重重困難,前赴後繼,接二連三地到唐,為發展日本文化做出了重要的貢獻。這種情況,如果不是親身經曆者,是難以記載得如此詳細的。
遣唐使到唐後,很注意取得官方的支持,他們千方百計地對官吏們投其所好,取得好感。例如,剛到揚州,他們即了解到揚州節度使李德裕諱府、吉、甫、雲四字。李德裕的父親名吉甫,甫與府同音;李德裕的祖父名筠,筠與雲同音,故李德裕諱府、吉、甫、雲四字。不久,他們又了解到“大唐國今帝諱昂(文宗),先祖諱純、淳(憲宗),訟、誦(順宗),括(德宗),譽、豫、預(代宗),隆基(玄宗),恒(穆宗),湛(敬宗),淵(高祖),虎(李淵祖),世民(太宗),音同者盡諱。此國諱諸字,於諸書狀中(總)不著也。是西明寺僧宗睿法師之所示也”《入唐記》第19頁。當時諱皇帝的名字,早已成為習慣,所以,各種文書當中並無明確規定。他們從別人口中知道唐人的習慣,對他們的活動大大有利。圓仁等從揚州經山東半島、五台山到長安,沿途都要和當地官府打交道。如果不注意唐人的這些與政治有關的習慣,必然會產生許多意外,影響其任務的完成。在研究遣唐使在唐境內能夠順利活動的時候,不能不注意到這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關於唐代的禮製,兩《唐書》和《通典》雖然都有專章記載,但通過具體事例敘述禮製卻是《入唐記》的鮮明特點。開成五年(840)三月,圓仁在登州(山東蓬萊)親自看到州官迎接詔書的場麵。他詳細記載如下:
……又從京都新天子(武宗)詔書來。於州城內第門前庭中鋪二毯子,大門北砌上置一幾,幾上敷紫帷,上著詔書,黃紙上書。州判官、錄事等,縣令、主簿等,兵馬使、軍將、軍中行官、百姓、僧尼、道士各依職類,列在庭東邊,向西而立。從內使君(州刺史)出來,軍將二十人在使君前引,左右各十人。錄事、縣司等見使君出,伏麵欲到地。使君唱雲:“百姓等!”諸人具唱“諾”。使君於一毯上立,判官亦於一毯上立,皆西麵立。有一軍將喚諸職名,錄事、縣司之列,一時唱“諾”。次喚諸軍押衙、將軍、兵馬使之列,軍中列,一時唱“諾”。又雲:“諸客等!”即諸官客、措大等唱“諾”。次雲:“百姓等!”百姓老少俱唱“諾”。次雲:“僧道等!”僧尼道士俱唱“諾”。次有二軍將取詔書幾來,置使君前,一拜,手取詔書,當額揖之。一軍將跪坐,袖上受書,擎至庭中,向北而立,唱雲:“有敕。”使君、判官、錄事、諸軍等盡俱再拜。有一軍將雲:“百姓拜!”百姓再拜,但僧尼道士不拜。令兩衙官披詔書,其二人著綠衫。更有衙官兩人互替讀,聲大似本國申政之聲。詔書四五紙許,讀申稍久,諸人不坐。讀詔書了,使君以下諸人再拜。次錄事一人、軍將一人出於庭中,對使君言謝,走向本處立。使君宣諸司雲:“各勤勾當。”判官已上盡唱“諾”。次都使唱雲:“僧道等!”僧尼道士唱“諾”。次雲:“百姓”,唱“諾”。次詔書使到使君前再拜。使君下毯,以袖遮之。諸官客等數十人到使君前,伏地屈身而立。軍將唱:“好去。”一時唱“諾”。官人、諸軍、僧道、百姓於此散去。《入唐記》第88—89頁。
如此詳細的記載州官迎拜詔書的過程,是中國的有關主要史籍難以見到的。因為這種情況對唐人來說是司空見慣的,對圓仁來說可能他頗感新鮮,所以他如實地記載下來。這些資料,對研究唐代的禮製極為珍貴。同時,也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編寫曆史劇本和曆史電視劇本或曆史電影劇本,禮製都是不可回避的。為了演出成功,編導們無不如饑似渴地到處搜集這種資料。由此可見,這種資料的價值已經不是史學工作者所能估計的了。
唐朝的版圖很大,從東海邊到長安,路途遙遠。圓仁在這段行程中既有很多人的幫助,頗為順利的一麵,也有遭到冷遇,食宿無著的困難一麵。在他碰到的人和事中,也反映了各地的風俗民情和社會生活。這種內容,在正史之類的史籍中都是難以找到的。
圓仁所到之處,除了有寺院的熱情接待以外,各地官府也多給以支持,這是他能夠在唐境內長途跋涉的基本原因。該書對此記載甚多。他在民間的活動,該書所載者,更是其他史籍中無法找到的。
開成五年(840)二月下旬到牟平縣(山東牟平)。在三月一日的行進途中,因需吃飯“不報直入宅裏,得主人怪,但主心殷勤”《入唐記》第85頁。由此可見,當地的習慣是不經允可不應私入宅院。這種資料,對了解當時當地的民俗極為珍貴。盡管如此,主人還是招待了他,滿足了他的要求。三月十八日,到青州北海縣(山東濰坊),在一個姓卜的村民家中吃飯,“主人殷勤,齋菜無乏”《入唐記》第93頁。四月到冀州寧晉縣(河北寧晉),在一個姓劉的村民家中吃飯,“主人雖貧,布施齋飯”《入唐記》第102頁。在青州(山東益都)的一些地方,由於連年災荒,糧食極為缺乏,有“員外施給粳米三鬥,麵三鬥,粟米三鬥”《入唐記》第96頁。給他解決了困難。正是這些情況,保證了圓仁在唐境內的活動。
與此同時,圓仁的困難也是很多的。在北海縣的一個地方,想找人家吃飯。“主人慳極,一撮鹽,一匙醬醋,非錢不與”《入唐記》第94頁。在緇(淄)川縣(山東淄博西南)的張趙村,所到一家,“主人極貧,無飯可吃”《入唐記》第98頁。還有些地方,“五穀不熟,糧食難得”《入唐記》第103頁。僅僅這些吃飯問題,就是圓仁的極大困難,這些情況,反映了當時中日兩國民間既有深厚的友誼,同時也有不少困難。掌握這些資料,無疑可以避免盲目地歌頌友誼或者抽象地誇大圓仁的困難,以利於具體而深刻地理解中日關係的內容。
該書有關民俗的記載很多,如年終、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寒食節、八月十五等各種節日,各地民間都有不同的活動。有關這些記載,有些是唐人的習慣,有些則把唐人、日本或新羅加以對照記載。如各地寒食節,都是三天不生火而寒食,這是中國人的習慣。所載年終之夜,就把唐與日本加以對照:“日本國此夜宅庭屋裏門前,到處盡點燈也。大唐不爾,但點常燈,不似本國也。”《入唐記》第25頁。所載青州(山東益都)的八月十五,是新羅人的節日。“十五日,寺家設餅食等,作八月十五日之節。斯節諸國未有,惟新羅國獨有此節”《入唐記》第67頁。並注明新羅國有此節的原因,是這一天新羅打敗了渤海國。中日的年終之夜有同有異,青州有新羅人的節日,正是研究中日關係史、中國朝鮮半島關係史應該注意的內容。在當前的民俗史研究還是薄弱環節的時候,這些資料就更顯得珍貴了。
關於新羅人在今蘇北到山東半島一帶的活動,還有新羅人在中日交往中所發揮的作用,該書也多有記載,是今天研究中、朝鮮半島、日相互關係的重要資料。
二
《入唐記》所載,還有些內容是中國的重要史籍已有記載,但由於過於簡略,該書可以對其他史籍起到補充其不足的作用。
開成年間(836—840),山東半島、河北、關中一帶都有蝗災,而且甚為嚴重。但《新唐書·文宗紀》與《資治通鑒》均無記載,《舊唐書·文宗紀》記載非常簡略:開成二年(837)六月“魏、博、澤、潞、淄、青、滄、德、兗、海、河南府等州並奏蝗害稼”。又載:七月,“遣使下諸道巡覆蝗蟲”。開成三年(838)正月,“詔去秋蝗蟲害稼處放逋賦,仍以本處常平倉賑貸”。八月,“魏博六州蝗食秋苗並盡”。十一月,“今年遭水蝗蟲處,並宜存撫賑給”。開成四年(839)五月,“天平、魏博、易定等管內蝗食秋稼”《舊唐書》卷十七下《文宗紀下》。這些記載,都沒有說明蝗災的詳細情況及其嚴重後果。
《入唐記》的記載不僅詳細,而且也深刻地說明了蝗災給人民生活帶來了困難。開成五年(840)正月二十一日,有人對圓仁說:“青州以來諸處,近三四年有蝗蟲災,吃劫穀稻。緣人饑貧,多有賊人,奪不少,又行客乞飯,無人布施……”《入唐記》第77—78頁。三月二十五日,圓仁又記:“從登州文登縣至此青州,三四年來蝗蟲災起,吃卻五穀,官私饑窮,登州界專吃橡子為飯。客僧等經此險處,糧食難得。”《入唐記》第95頁。四月二十二日,圓仁到行唐縣(河北行唐)。二十五日,他又說:“從趙州已來直至此間,三四年來有蝗蟲災,五穀不熟,糧食難得。”《入唐記》第103頁。八月十日,圓仁到稷山縣(山西稷山),對蝗蟲成災的情況記載得更為詳細:“黃(蝗)蟲滿路,及城內人家無地下腳宿。齋後西行六十五裏,黃(蝗)蟲滿路,吃粟穀盡,百姓憂愁。”《入唐記》第138頁。十三日,西渡黃河,到了關中。十八日,行至馮翊(陝西大荔),又親眼看到“從洛河西,穀苗黃(蝗)蟲吃盡,村鄉百姓愁極”《入唐記》第139頁。這些記載,有地點,有情況,有後果,讀後使人對相當於今天的山東、河北、山西、關中一帶的蝗災情況與後果,有所大致的了解。
《舊唐書·文宗紀》所載,僅隻是地方官員向皇帝報告發生蝗災,還有皇帝下詔賑濟受災地區。僅據這些內容,很難理解當時蝗災的嚴重後果,亦即人民生活的痛苦。看來,在這個問題上《入唐記》對《舊唐書》的補充作用是非常明顯的。其實不僅如此,《入唐記》的這些內容,還促使我們考慮另一問題。
開元三年到四年(715—716),山東諸州發生蝗災。此事在《資治通鑒》與《舊唐書》的《玄宗紀》、《姚崇傳》均有記載。在滅蝗與反對滅蝗的問題上,朝廷曾經有過激烈的爭論。最後,玄宗支持滅蝗,於是收到雖“連歲蝗災,不至大饑”《資治通鑒》卷二一一,開元四年五月。的效果。但是,文宗為什麽沒有像玄宗那樣對蝗災采取積極措施呢?文宗重視總結曆史經驗,在做皇帝前就喜讀《貞觀政要》,後來又欲修《開元政要》,這說明他重視貞觀之治和開元之治,然而,麵對蝗災卻遠不及玄宗。這僅隻是玄宗和文宗兩個人的差別呢?還是和他們所處的時代不同也密切相關呢?如果說這是值得研究的問題,就是筆者受到了《入唐記》的啟發。
糧價是研究經濟史的重要內容,中國的史籍多有記載。但所載多是因為豐收而糧價過低或者是因災情嚴重而糧價過高,內容隻能是因時因地而異,既不全麵又不係統。所以,資料愈多愈能說明問題。《入唐記》所記開成五年(840)山東的地方糧價也很有價值。三月二日,登州(山東蓬萊)粟米一鬥三十文,粳米一鬥七十文《入唐記》第86頁。三月十五日,萊州(山東縣)粟米一鬥五十文,粳米一鬥九十文《入唐記》第93頁。三月十九日,青州北海(山東濰坊)米一鬥六十文,又小豆一鬥三十五文《入唐記》第94頁。三月二十五日,青州(山東益都)粟米一鬥八十文,粳米一鬥一百文《入唐記》第95頁。四月十日,禹城縣(山東禹城)粟米一鬥四十五文,粳米一鬥一百文,小豆一鬥二十五文,麵七八十文《入唐記》第100頁。這些資料,說明四個州的糧價不同。在蝗災十分嚴重的時間和地點,不同的糧價中必然反映不同程度的災情。
在中國史籍中,糧價的記載多與豐收或遇災聯係起來。例如,貞觀年間,“又頻致豐稔,米鬥三四錢”《貞觀政要》卷一《政體》。永淳年間,“關中先水後旱、蝗,繼以疾疫,米鬥四百”《資治通鑒》卷二三,永淳元年五月。開元二十八年(740),“頻歲豐稔,京師米斛不滿二百”《舊唐書》卷九《玄宗記下》。肅宗時,“而百姓殘於兵盜,米鬥至錢七千”《新唐書》卷五十一《食貨一》。不難看出,糧價是經濟發展的反映。既然《入唐記》所載山東半島、河北、山西、陝西一帶的蝗災情況補充了《舊唐書》的不足,該書的有關糧價記載也可以發揮同樣的作用。再者,從縱的方麵說,以這一時期的糧價和過去的糧價相比較,也可以說明糧價的變化。例如,開元十三年(725),“封泰山,米鬥至十三文,青、齊穀鬥至五文”《通典》卷七《食貨七》。“東都鬥米十五錢,青、齊五錢,粟三錢”《資治通鑒》卷二一二,開元十三年十二月。天寶五年(746),“海內富實,米鬥之價錢十三,青、齊間鬥才三錢”《新唐書》卷五十一《食貨一》。從天寶五年到開成五年的90多年間,青、齊一帶的糧價上漲幾倍到20多倍。除了災情嚴重的原因之外,是否還有政治或經濟上的原因呢?糧價的高低不是孤立的,它是社會問題的反映。《入唐記》提供了這些資料,使人們看到了青、齊一帶近百年間糧價的變化,也促使人們通過糧價的變化思考更多的社會問題。
鹽鐵官營,始自西漢。唐代雖然也有鹽鐵使、鹽鐵轉運使等使職的設置,但其所掌主要是鹽,很少涉及鐵。唐政府關於控製鐵的規定筆者未曾見到。不過,文宗時有一規定肯定與鐵有關:“開成元年,複以山澤之利歸州縣,刺史選吏主之。其後諸州牟利以自殖,舉天下不過七萬緡,不能當一縣之茶稅。”這就是說,中央把山澤之利歸地方政府以後,中央的收入大大減少。
山澤之利包括些什麽呢?“開元十五年,初稅伊陽五重山銀、錫”。德宗時戶部侍郎韓洄建議:“山澤之利宜歸王者,自是皆隸鹽鐵使。”《新唐書》卷五十四《食貨四》。既然伊陽的銀、錫屬於山澤之利,歸鹽鐵使管,其他地方的銅、鐵之類當然也不應例外。鐵既屬於山澤之利,當然,開成元年以後鐵應歸州縣政府控製了。《入唐記》的有關記載,正說明這種推理是符合事實的。
開成三年(838)十一月七日,揚州“開元寺僧貞順私以破釜賣與商人,現有十斤,其商人得鐵出去,於寺門裏逢巡檢人,被勘捉歸來。巡檢五人來雲:‘近者相公(揚州節度使李德裕)斷鐵,不令賣買,何輒賣與?’貞順答雲:‘未知有斷,賣與。’即勾當並貞順具狀,請處分,官中免卻。自知揚州管內不許賣買鐵矣”《入唐記》第18頁。開成元年的詔令,到揚州後再有些具體的規定,到開成三年自然不算時間很長。所以“近者相公斷鐵”,正是貫徹這個詔令。由於時間不長,故而貞順“未知有斷”也近情理。由此可見,《入唐記》的有關內容,正為《新唐書》所載的這項規定提供了具體的例證。
關於會昌滅佛,《新唐書·武宗紀》僅記:“大毀佛寺,複僧尼為民。”《舊唐書·武宗紀》與《資治通鑒》的有關記載雖稍多些,但也隻是武宗滅佛的詔令以及滅佛的概況,至於滅佛過程中的具體情節,都不見記載。在這方麵,《入唐記》的記載較多,可補其不足。
會昌四年(844)七月,李德裕奏雲:“又敕下,令毀拆天下山房藍若、普通佛堂、義井村邑齋堂等,未滿二百間,不入寺額者,其僧尼等盡勒還俗,充入色役。具令分析聞奏。且長安城裏坊內佛堂三百餘所,佛像、經樓等莊嚴如法,盡是名工所作,一個佛堂院,敵外州大寺,準敕並除罄盡。諸道天下佛堂院等,不知其數,天下尊勝石幢、僧墓塔等,有敕皆令毀拆。”《入唐記》第178頁。這段記載,首先說明兩《唐書》與《資治通鑒》所載滅佛是在會昌五年七八月不確。按李德裕所雲,會昌四年七月滅佛已經開始了。其次又說明了長安與各地滅佛的具體情況。其實,《入唐記》所載,會昌二年到三年,武宗都有抑製佛教的措施。看來,《入唐記》所載頗為合情理。
武宗認為:佛教盛行的結果,“勞人力於土木之功,奪人利於金寶之飾,遺君親於師資之際,遠配偶於戒律之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舊唐書》卷十八上《武宗紀》。這就是說,政府與寺院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利害衝突。武宗的認識不是突然形成的,隻能是社會問題在他意識領域裏的反映。他做了皇帝,采用逐步升級的辦法進行滅佛,比到會昌五年突然滅佛更符合實際。由此可見,中國史籍所載,再加上《入唐記》的補充,使人們對會昌滅佛的過程更為清楚了。至於圓仁的許多耳聞目睹的滅佛情節,還有對外國僧人的處理等,必然更加有助於對會昌滅佛的全麵認識。例如,該書對會昌滅佛與法門寺的記載就能說明這方麵的問題。
法門寺因保存有佛骨而特別受人重視,唐代的皇帝曾多次迎奉佛骨,有時還為迎佛骨而發生激烈的爭論。所以,雖然長安寺院林立,但都遠不及法門寺地位的重要,故而武宗專門對法門寺有所規定。但這個規定隻有在《入唐記》中才能看到:“代州五台山,及泗州普光寺,終南山五台,鳳翔府法門寺,寺中有佛指節也。並不許置供及巡禮等,如有人送一錢者,脊杖二十。如有僧尼等,在前件處受一錢者,脊杖二十。諸道州縣應有送供人者,當處投獲,脊杖二十。”由於這個規定,“四處靈境,絕人往來,無人送供”《入唐記》第175—176頁。這條資料,在今天顯得更為重要。1987年4月,法門寺地宮揭開後,法門寺成了學術界非常注意的地方。在研究法門寺的興衰史中,它無疑可以說明會昌滅佛對法門寺的影響。
三
圓仁雖然在唐有九年多的時間,對中國的情況比較熟悉,但他主要是求法巡禮,從事佛教活動,對其他方麵的情況並不一定十分熟悉,所以,他的記載有些是籠而統之,不甚準確,還有一些是明顯的錯誤。
在記有關台州的位置時,他籠統地寫道:“唐國有十道,淮南道、關內道、山南道、隴右道、劍南道……台州是嶺南道。”《入唐記》第14頁。唐把全國分為十道,是在貞觀元年(627)。開元二十一年(733)全國又分為十五道,到圓仁到唐時(838)已有105年之久,但他仍說唐國有十道,可見他沒有注意到唐代地理的變化,從而沒有說明全國分為十道是在什麽時候。至於他說台州是在嶺南道顯然是錯誤的。台州就是現在浙江臨海,當時屬於江南東道,即使說他把“江南”誤為“嶺南”了,也是不確切的。
圓仁記他於開成五年(840)八月十九日“到京兆府界操陽縣”,也有錯誤。他十五日在朝邑(陝西大荔縣東歸朝邑),十六日到馮翊(陝西大荔),十九日進入京兆府界的第一個縣應是櫟陽(陝西臨潼縣武屯鄉關莊和玉寶屯一帶)。櫟陽在唐以前曾兩次建都,一次是秦獻公時,一次是劉邦從漢中進入關中時,是個相當著名的地方。再者,京兆府也根本沒有操陽縣。由此可見,他記的“操陽”顯然是“櫟陽”之誤。否則,他記的“南行卅五裏,到高陵縣渭橋”《入唐記》第139—140頁。就不合情理了。這種錯誤,無疑是對中國曆史地理不熟悉所致。
關於渭水、灞水、水的發源地,也記載得不甚確切。
渭水發源於隴西首陽縣(甘肅渭源)《水經注》卷十七《渭水上》。圓仁卻認為“渭水本從土蕃出來”《入唐記》第140頁。土蕃即吐蕃,是古代藏族所建的政權。其勢力範圍最初在青藏高原,八世紀中葉後最強盛時曾發展到西域河隴一帶。由此可見,籠統地說渭水從土蕃出來,實際上隻是知道水從長安西方而來,根本不知道發源於何處。
“灞水,故滋水也,即秦嶺水之下流,東南自商州上洛縣界流入,又西北流合水入渭。”《元和郡縣圖誌》卷一《京兆府上》。《入唐記》認為“灞水本從終南山來,入渭河。”《入唐記》第140頁。這個記載雖大體不錯,但也不算具體,實際上灞水發源於終南山以東。由於失之籠統,就和水的發源地不易區別。
圓仁說:“水從終南山來,入於渭河。”《入唐記》第140頁。顯然他把灞水與水的發源地混而為一了。水出自京兆藍田穀,北流注於灞水。《水經注》卷十六《水》。藍田穀在終南山中,水由此向北流入灞水,並非注入渭水。由此可見,他雖把水的發源地記對了,但又把其流向弄錯了。下麵他還記道:“惟未問得涇水。”《入唐記》第140頁。這就是說,他知道有涇水,但沒有看到涇水。渭水、灞水、水,他都親眼所見。再經過他的口頭了解,大體上知道這幾條河流的概況。但由於他既沒有實地考察,也沒有翻閱文獻資料,故而這些記載隻能是不可靠或者不完全可靠的。
圓仁關於平定昭義軍的記載也不完全符合事實。昭義軍節度使治所在潞州(山西長治),領潞、澤(山西晉城)、邢(河北邢台)(河北永年東)、磁(河北磁縣)五州。從寶曆二年(826)到會昌三年(843)的節度使劉從諫於會昌三年四月病死,其侄劉稹欲繼承其地位,武宗不許,並決定對劉稹用兵。有關此事的記載,兩《唐書》與《通鑒》雖詳略不同,但內容大體一致。《入唐記》所載,就有截然不同的內容了。
圓仁所記是會昌三年九月十三日,“河北道潞府節度使劉從簡叛,敕下諸州府,抽兵馬都五萬軍,打潞府”《入唐記》第174頁。把“劉從諫”誤記為“劉從簡”,這隻是一個字的問題,但“河北道潞府節度使”的提法則是不可忽視的。節度使所領五州,潞、澤二州在河東道,邢、磁三州在河北道。如果按節度使駐地潞州而言,應屬於河東道,李吉甫的《元和郡縣圖誌》就是把澤潞節度使列入河東道的。不難看出,把潞府視為河北道是牽強附會。
劉從諫既於四月病死,九月怎會又發生劉從諫叛亂呢?顯然是把劉稹誤為劉從諫了。武宗在詔書中說:“如能擒送劉稹者,別授土地,以報勳庸。”“如能感喻劉稹,束身歸朝,必當待之如初,特與洗雪。”《舊唐書》卷十八上《武宗記》。既然武宗把劉稹視為罪魁禍首,當然不是劉從諫叛亂了。這時,圓仁住在長安,他沒有到過潞澤一帶,對這裏發生的事情隻能是根據社會傳聞而記,更加他對這裏的地理情況與節度使的演變都不熟悉,故而誤記其事是難免的。
我從三個方麵分析了《入唐記》的史料價值,由於僅舉部分例子,沒有全麵進行考辨,可能會有不當之處。但可以肯定,該書大部分內容是珍貴的資料,或者是有重要參考價值的資料。這些記載都是他親眼所見,有些他還有所感受,如揚州禁止賣鐵,山東、山西、陝西一帶的蝗災,所經之地的風俗民情等,特別是對海上風浪的感受。所記的有些內容,雖僅某一曆史事件的片斷,如有關會昌滅佛事,但正可補充中國史籍的不足。至於其中的失誤之處,隻要閱讀時認真辨析,是可以不受其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