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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圓仁目睹的唐武宗滅佛

  日本和尚圓仁(794—864),於唐文宗開成三年(838)七月到達中國,然後經揚州、山東半島、五台山到達長安。從開成五年(840)八月二十日到長安,到會昌五年(845)三月十六日離開長安東去,共在長安住了四年零七個月。他來長安的目的是“尋師聽學”,即學習佛經。他撰的《入唐求法巡禮行記》,記錄了他在中國的所見所聞及其所作所為,內容非常豐富。他在長安期間,發生的一件大事情就是唐武宗滅佛。他是虔誠的佛教徒,對武宗滅佛非常敏感,對此事的記錄也就比中國史籍更為詳細。本文即根據圓仁的記錄並參考其他史籍,對武宗滅佛這一事件作簡要的論述。

  唐武宗為什麽滅佛

  關於武宗滅佛的原因,圓仁極力強調佛道之間的衝突,認為是武宗崇道滅佛。他說:“今上(武宗)偏信道教,憎嫉佛法,不喜見僧,不欲聞三寶(佛寶、法寶、僧寶)。”這種看法,符合事實。

  在唐代,佛道並行。由於二者都要爭取皇帝的青睞,所以常常攻訐對方,抬高自己,致使二者的勢力互有消長。高祖時,道教的地位高於佛教;貞觀十一年(637),太宗又下詔,男女道士的地位在僧尼之上。玄宗時,佛教又相形見絀。然而皇帝也經常使用調和的辦法,使二教都有一定的地位。由此可見,在唐代的某一時期,某一皇帝重佛輕道或重道輕佛,都不是偶然的現象。

  道士趙歸真等借武宗信奉道術,竭力排毀佛教,甚至謂僧人將取代李唐天下,使武宗有滅佛之心。

  武宗在還沒有即位的時候,就已信奉道術。開成五年(840)秋天,他剛即位不久,就召道士八十一人入禁中。“於三殿(長安大明宮麟德殿)修金錄道場”,並在三殿中“於九天壇親受法錄”。會昌元年(841)六月,他又以衡山道士劉玄靖為銀青光祿大夫,充崇玄館學士,並令其與趙歸真於禁中修法。會昌三年(843)五月,築望仙觀於禁中。會昌四年(844)三月,又以道士趙歸真為左右街道門教授先生。由於武宗迷信道教,以趙歸真為師,所以,趙歸真常在武宗麵前“排毀釋氏,言非中國之教,蠹耗生靈,盡宜除去,帝頗信之”《舊唐書》卷十八上《武宗紀》。這些事實,說明武宗崇道輕佛的思想是與日俱增的。

  在武宗看來,佛道不能並存,所以,他千方百計地利用道教排斥佛教。例如,長生殿(長安大明宮寢殿)內道場,過去是安置佛像經教,諸寺僧人輪流念經的地方,武宗卻“令焚燒經教,毀斥佛像,起出僧來,各歸本寺。於道場安置大尊老君之像,令道士轉道經,修煉道術”。按照習慣,每逢皇帝的生日,僧人、道士都要被約各自講論教義,而會昌四年則“隻請道士,不請僧也”。另外,道士還散布一種輿論:“李氏十八子,昌運方盡,便有黑衣天子理國。”他們還解釋說:“黑衣者,僧人也。”“李氏十八子”是指武宗係唐第十八代皇帝。既然僧人要取代武宗的地位,武宗當然不會坐以待斃,武宗滅佛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武宗認為佛教的出世思想,有違於儒家的人倫觀念,對治國有害無益,必須予以抵製。

  再者,儒家思想是中國固有的傳統文化;而儒家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人倫觀念,則和佛教的出世思想背道而馳。所以,曆史上常有儒家反對佛教的事情出現,武宗滅佛也有這種原因。

  會昌三年(843)六月,太子詹事韋宗卿撰《涅經疏》二十卷進呈武宗。武宗閱後怒不可遏,立即將其燒毀,並令人到其宅中搜出草本同樣燒毀。為此他還下了一道敕文,嚴厲斥責韋宗卿“溺於邪說,是煽妖風”。在他看來,“佛本西戎之人,教張不生之說;孔乃中土之聖,經聞利益之言。而韋宗卿素儒士林,衣冠望族,不能敷揚孔、墨,翻乃溺信佛屠,妄撰胡書,輒有輕進”。故而他將《涅經疏》焚毀,不準外傳。

  關於韋宗卿的事跡,由於兩《唐書》中無傳,旁證資料不多,難以細述。但可以肯定,圓仁的記載是符合史實的。武宗在詔書中說佛教:“遺君親於師資之際,違配偶於戒律之間。”實際上這是說佛教破壞了儒家極力維護的君臣、父子、夫妻關係的準則。武宗還說:“我高祖、太宗,以武定禍亂,以文理華夏,執此二柄,足以經邦,豈可以區區西方之教與我抗衡哉!”《舊唐書》卷十八上《武宗紀》。這與圓仁所記完全一致,由此可見,武宗認為佛教對治理國家有害無益,為了保持儒家的正統地位,必須抵製佛教的發展。

  會昌三年,昭義節度使押牙孫削發為僧,以躲避武宗追捕事件,使武宗下令對僧人大加整頓,佛教因此受到沉重打擊。

  還有一個偶然的原因,就是會昌三年(843)昭義節度使劉從諫死,劉從諫侄劉稹要求為兵馬留後,武宗不允,遂削奪劉從諫及劉稹的官爵,並派成德節度使王元逵、魏博節度使何弘敬等率軍征討。同時,對在京的昭義節度使進奏院采取了行動。

  進奏院是各節度使駐京的辦事機構;昭義節度使的進奏院在平康坊,萬年縣領。當時,昭義節度使的押牙(節度使的親信武官)孫在京。武宗派兵逮捕孫,孫走脫,隻將其妻子兒女殺死。有人反映,孫剃頭,混在僧人當中。於是,武宗命長安的兩街功德使(元和二年後管理僧尼道士的官員)對京城的僧人大加整頓,凡“公案無名者,盡勒還俗”。還命全國各地都照此辦理。另外,京兆府對新剃頭為僧者也大肆逮捕,殺了三百多人。平康坊附近的僧人被捕得更多。武宗固有的仇佛心理,加上這一次偶然事件,使佛教遭到一次沉重的打擊。

  武宗滅佛的根本原因在於:僧尼不事生產,卻擁有眾多田產、人口,嚴重影響政府財政稅收。

  以上均為圓仁所耳聞目睹,《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所載都符合事實。但還有一種根本的原因他卻未曾提到,這就是經濟問題——政府與佛教在經濟上的利害衝突難以調和。武宗在詔書中說得非常明白:由於“僧徒日廣,佛寺日崇”。故而“勞人力於土木之功,奪人利於金寶之飾”。在當時,“一夫不田,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有受其寒者”。不可勝數的僧尼,“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紀極,皆雲構藻飾,擬宮居。晉、宋、齊、梁,物力凋瘵,風俗澆詐,莫不由是而致也”《舊唐書》卷十八上《武宗紀》。

  武宗不願再走晉、宋、齊、梁的老路,於是沒收寺院的土地,勒令僧尼還俗,使其為納稅之戶。這種滅佛的根本原因,圓仁是不可能直書的。因為一來他是僧人,對佛教給政府造成的困難不願意承認;二來他是日本人,對隨著佛教的發展,從經濟上給政府帶來的困難這種深層次的問題,他不一定有深刻的理解。所以圓仁在談到武宗滅佛的原因時,根本未曾觸及這一方麵。但這種內在的原因,政治家都是深有認識的。唐初,傅奕在反對佛教時就說過僧人“遊手遊食,易服以逃租賦”,“於百姓無補,於國家有害”《舊唐書》卷七十九《傅奕傳》。武宗對這一問題極為重視,也是為事實所迫。會昌滅佛的結果,“籍僧尼為民二十六萬五千人,奴婢十五萬人,田數千萬頃”《新唐書》卷五十二《食貨二》。這樣多的土地、人口不為政府所有,當然要影響政府的稅收來源。由此可見,圓仁雖然未曾提到經濟問題,但這當是武宗滅佛的根本原因。

  中國史籍缺載的滅佛經過

  武宗滅佛的情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所載比中國的各種史籍都較詳細。新、舊《唐書》的《武宗紀》及《資治通鑒》的有關部分,都在會昌五年(845)略有記載,至於滅佛的細節則不曾涉及。圓仁站在僧人的立場,對武宗滅佛恨之入骨,對其滅佛的措施也深有體會,故而對此事的記載甚為詳細。

  會昌二年十月起,武宗接連不斷下敕沒收寺院財產,勒令僧尼還俗,並嚴禁百姓供養佛徒,使四處靈境絕人往來。

  據《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所載,武宗滅佛並不是從會昌五年開始,也不隻是一次。

  會昌二年(842)十月,武宗即有敕下:凡有違犯佛教的清規戒律的僧尼,必須還俗。敕文還規定:有財產的僧尼,要沒收其財產,不願被沒收者,必須還俗為兩稅戶。很明顯,這是政府與佛教在經濟上發生利害衝突的反映。

  在這期間,有一名為眩玄的僧人自稱可做“劍輪”,並謂可領兵打敗回紇。武宗準許他試做“劍輪”,結果未能做成,武宗將其斬首。這件事情,更促使武宗進行滅佛,長安的左右街功德使按照敕文對僧尼進行處理。左街功德使處理還俗僧尼1232人,右街功德使處理還俗僧尼2259人。未還俗者的權利也受到很多限製。例如僧尼的奴婢,僧隻許留奴一人,尼隻許留婢二人,奴婢不得削發和度為僧尼。左右功德使對僧尼管理非常嚴格。

  會昌三年(843)九月,因懷疑昭義節度使押牙疆孫削發為僧,兩街功德使又迫使大量僧尼還俗。一直到第二年,還有很多僧人為此而受到牽連,甚至送掉性命。

  會昌四年(844)二月,武宗又有敕下:“不許供養佛牙。”同時還規定:“代州五台山,及泗州普光寺、終南山五台、鳳翔府法門寺,寺中有佛指節也。並不許置供及巡禮等,如有一人送一錢者,背杖二十。如有僧尼等,在前件處受一錢者,背杖二十。諸道州縣應有送供人者,當處投獲,背杖二十。”執行這一規定的結果,“四處靈境,絕人往來,無人送供”。同時還對這些地方的僧人進行檢查,凡“無公驗者,並當處打煞,具姓名聞奏”。另外,還嚴格限製僧尼的自由,出寺活動必須遵守規定的時間,並不準別宿他寺。

  諸多佛堂、寺舍等佛教活動場所遭到拆毀,最後連外國僧人也被勒令無祠部牒者,必須還俗歸國。

  不久,武宗又有敕下:“令毀拆天下山房藍若、普通佛堂、義井村邑齋堂等,未滿二百間,不入寺額者,其僧尼等盡勒還俗,充入色役。”圓仁對這一敕文極感痛心,他說:“且長安城裏坊內佛堂三百餘所,佛像、經樓等莊嚴如法,盡是名工所作,一個佛堂院,敵外州大寺,準敕傳除罄盡。”僅長安就有相當外州大寺的佛堂三百多所,“諸道天下佛堂院等,不知其數”,再加上各地的“尊勝石幢、僧墓塔等”,全部拆毀,當然是對佛教的沉重打擊。與此同時,武宗卻極力抬高道教的地位,圓仁對此憤憤不平,並不奇怪。

  會昌五年(845)三月,又開始了更大規模的滅佛,首先,規定“天下寺舍,不許置莊園莊”。其次,又令檢查天下寺舍奴婢多少,財產情況如何。城中寺舍的奴婢分為三類:“收身有藝業者軍裏,收無業少壯者貨賣,老弱者填宮”。這樣處理的結果,造成老少分離,“父南子北”。為了防止奴婢逃跑,強迫“五人為一保,保中走失一人者,罰二千貫錢”。至於諸寺的財產及貨賣奴婢的收入全部沒收。接著,又有敕下:天下諸寺僧尼,年在四十歲以下者全部還俗。不久,又規定天下諸寺僧尼年在五十歲以下者,也全部還俗。最後,更為嚴格了,年在五十歲以上的僧尼,“無祠部牒者,盡勒還俗,遽歸本貫”。稍有差失,也得還俗。甚至祠部牒上稍有汙處或者生年與政府案卷不符者,都要勒令還俗。完全合格的祠部牒也被收去檢查不及時發還。這樣一來,就使所有的僧尼失去了告身,不能自由行動。

  當時,藩鎮割據,皇帝的詔令不一定在全國各地都能生效;但長安是照章執行的。從四月一日起,年四十歲以下的僧尼還俗,每日還俗者達300人。從四月十六日起,年五十歲以下僧尼還俗。從五月十一日起,年五十歲以上無祠部牒者還俗。這樣接二連三的“盡令還俗,即僧尼絕也”。最後,對在長安的天竺、新羅、日本等國的僧人也不放過:“若無祠部牒者,亦勒還俗,遽還本國者。”圓仁因無唐朝的祠部牒,故而必須回國。迫不得已,圓仁到京兆府、萬年縣辦了離境手續,於五月十六日告別長安東去了。

  滅佛結果,毀天下寺4600座,還俗僧尼有260500人,收奴婢為兩稅戶150000人,並良田千萬畝。

  以上《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所載,中國的主要史籍中都沒有這些內容。《新唐書·武宗紀》僅有“大毀佛寺,複僧尼為民”數字。《舊唐書·武宗紀》與《資治通鑒》的記載較為詳細,但也隻有一個概括的總結:毀天下寺4600,還俗僧尼260500《新唐書》卷五十二《食貨二》把260500記為2605000.收奴婢為兩稅戶150000人。至於“收良田數千萬頃”,《舊唐書·武宗紀》、《新唐書·食貨二》、《資治通鑒》等的記載雖然一致,但這個數字顯然是誇大了。按照均田製的規定:“天寶中應受田14303862頃13畝。”天寶十四年(755)全國有戶8900000餘,每戶合1頃60餘畝《通典》卷二《食貨二》。這是唐朝全國戶口、土地數字最大的時候。天寶年間如此,如果說會昌年間寺院占有土地數千萬頃,當然難以理解。因此“數千萬頃”可能是“數十萬畝”之誤。

  武宗的詔書還稍留有餘地。最初規定,長安、洛陽兩街各留二寺(如長安左街留慈恩寺、薦福寺,右街留西明寺、莊嚴寺),每寺留僧30人;天下節度使、觀察使治所及同、華、商、汝州各留一寺,分為三等:上等留僧20人,中等留10人,下等5人。很快又下詔改為:“東都止留僧二十人,諸道留二十人者減其半,留十人者減三人,留五人者更不留。”《資治通鑒》卷二四八,會昌五年八月。

  天下所毀佛寺之銅像、鍾磬,都委鹽鐵使鑄錢,鐵像用以鑄造農器;衣冠士庶之家所有的金、銀、銅、鐵等像,限一月內交官。

  這些內容,《入唐求法巡禮行記》都沒有記載。道理非常簡單。關於長安、洛陽及有關各地應留寺、僧數,是七、八月的詔令,這時圓仁已經離開長安;至於各地拆毀寺院、還俗僧尼、收奴婢的數量,圓仁離開長安時還正在進行中,所以,新舊《唐書》與《資治通鑒》均把此事記於七月到八月。這說明圓仁是不可能記載此事的。

  如果說《入唐求法巡禮行記》詳細記載了武宗滅佛的具體過程,新舊《唐書》、《資治通鑒》等中國史籍則記載了武宗滅佛的概括總結。《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內容,填補了中國史籍所缺武宗滅佛具體過程及必要情節的空白,其史料價值是很高的。

  圓仁成見下的失實記載

  圓仁對武宗滅佛的態度是非常明朗的。在唐代,儒、佛、道並存,同時又互有衝突,故而經常發生相互攻擊。圓仁站在佛教的立場上,堅決反對道教。

  唐朝的皇帝,固然因其與老子同姓而崇尚道教;同時,也由於道士們自稱可煉仙丹,能使人長生不老,可給皇帝永保其至高無上的地位以一線希望。太宗、憲宗、穆宗等,都是食仙丹而死的。武宗也是迷信仙丹、妄圖長生不死的皇帝。所以,圓仁反對道教往往和武宗聯係在一起,常把二者相提並論。

  圓仁認為,會昌滅佛是因道士以“飛煉仙丹”等求長生邪說蠱惑武宗,再借皇帝權威恣肆妄為所致。因此對道教和武宗所為極盡批評。

  圓仁尖銳地指出,武宗與道士互相勾結,為害佛教。道士趙歸真向武宗奏道:“佛生西戎,教說不生。夫不生者,隻是死也,化人令歸涅。涅者,死也……太上老君聞生中國,宗乎大羅之天。逍遙無為,自然為化。飛煉仙丹,服乃長生。”因此,他請求於禁中築起仙台,使武宗成仙。武宗相信了這種荒誕的邪說,果然令於禁中築起仙台。參加築起仙台的是左、右神策軍的3000人。由於武宗迫不及待,每日催促,兩軍都虞候持棒監督。武宗為使多一個人搬運土,嚴令都虞候放下棒子,也去搬運土。後來,武宗又“自索弓,無故射殺虞候一人”,故而圓仁罵武宗“無道之極也。”

  起仙台築成後,武宗兩次上台,不見有什麽情況,遂怪道士道:“朕兩度上台,卿等未有一人登仙者,何意?”道士奏曰:“緣國中釋教與道教並行,黑氣越著,礙於仙道,所以登仙不得。”於是,武宗又一次大規模滅佛,甚至要大殺僧尼,用其人頭填起挖土築台的深坑。幸而有人勸阻,才改變主意,但“諸寺僧尼亦聞斯事,魂魄失守,不知所向”。這些記載,既說明圓仁對武宗與道教極其不滿,同時,也說明圓仁有意揭露武宗的無知與昏暴以及道士的無能。

  更有甚者,他還認為武宗與女道士有不正常的交往。會昌四年(844)二月,武宗“駕幸右街金仙觀(女觀),觀中有女道士,甚有容。天子召見如意,敕賜絹1000匹。遂宣中宮令修造觀,便通內,特造金仙樓。其觀本來破落,令修造嚴麗,天子頗駕幸”。記載這些內容,顯然是要大家知道,武宗與女道士有不可告人的關係。他們與佛教為敵,完全是私人成見。

  另外,圓仁還認為道教無力與佛教為敵,道教隻能借助荒誕無稽的邪說迷惑皇帝,再借皇帝的權威橫行霸道。所以,他盡情揭露道士們的陰謀詭計。武宗要道士飛煉仙丹,他親信的道士趙歸真欺騙他說:“有一般仙藥,此國全無,但於吐蕃國有此藥,臣請自向吐蕃采此藥。”不言而喻,這是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想溜之大吉。兩軍中尉識破了他的詭計,遂奏請武宗道:“差別人去即得,然趙歸真求仙之長,不合自去。”當然,武宗也怕趙歸真去了無所適從,甚至一切皆空,故而不放他走。趙歸真欲走不能,隻好開了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處方,令人四處尋藥。這個處方是“李子衣十斤、桃毛十斤、生雞膜十斤、龜毛十斤、兔角十斤”等,這些所謂的藥,自然是無法找到。這樣一來,煉不成仙丹,道士就可以有所借口了。圓仁記載這些內容,無疑是對道教的無情抨擊。同時,也必然使人想到,在會昌年間道教暫占上風,佛教暫時失勢,而是靠邪門歪道迷惑昏君。道士們與無道昏君狼狽為奸,大肆滅佛。這就是圓仁的基本觀點。

  以上《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所載是可信的。會昌六年(846)三月武宗死,宣宗即位,五月就殺趙歸真、劉玄靖等道士多人,其罪名就是“說惑武宗,排毀釋氏”。《舊唐書》卷十八下《宣宗紀》。這種急轉直下的變化,說明道士的所作所為是極不得人心的。

  圓仁謂武宗毒殺祖母郭太皇太後,及射殺阿娘蕭太後,純是個人偏見下的失實記載。由於圓仁鮮明的佛教立場,他對武宗與道教持以極其仇視的態度,所以,《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內容中難免有些僧尼的偏見,使有些內容不一定真實。

  《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於會昌四年八月載:“太後薨,郭氏太和皇後。緣太後有道心,信佛法,每條流僧尼時,皆有詞諫,皇帝令進藥酒而藥殺矣。又義陽殿皇後蕭氏是今上阿娘,甚有容,今上召納為妃,而太後不奉命。天子索弓射殺,箭透入胸中而薨。”這兩件事,一是武宗藥殺郭太後,二是武宗射殺蕭太後,都是無中生有。

  憲宗的皇後郭氏,是郭子儀子郭曖之女,“曆位七朝,五居太母之尊,人君行子孫之禮,福壽隆貴,四十餘年”。穆宗時為皇太後,敬宗時為太皇太後。文宗、武宗與敬宗均為穆宗子,當然在文宗、武宗時還是太皇太後。文宗、武宗對她均甚為尊敬。“文宗孝而謙謹,奉祖母有禮”,武宗也以其“祖母之尊,門地素貴,奉之益隆。”《舊唐書》卷五十二《憲宗懿安皇後郭氏傳》。

  郭太後確曾勸阻過武宗的浪蕩行為,如武宗“頗好田獵及武戲,五坊小兒得出入禁中,賞賜甚厚”。對此,雖然有不少臣下進諫,但武宗均置之不理。當郭太後“勸以納諫”的時候,武宗立即全部“取諫疏閱之,多諫遊獵”。自此以後,武宗“出畋稍稀,五坊無複橫賜”《資治通鑒》卷二四六,會昌元年十一月。郭太後因勸阻武宗滅佛而遭到藥殺,那麽郭太後應先武宗而死。

  事實上到武宗死時郭太後還健在,郭太後是在宣宗大中二年(848)五月去世的。如果說宣宗害死郭太後倒還有一定道理,因為宣宗母鄭太後本為郭氏侍,早有宿怨。宣宗即位,待郭太後不甚有禮,致使她欲跳樓自殺,宣宗為此怒氣不息。故而當時就有人對郭太後之死頗有異論。不過,這時圓仁已經離開中國,不可能知道此事。

  蕭太後是穆宗的皇後,文宗的生母,武宗的母輩,圓仁說她是武宗的“阿娘”名副其實,文宗是武宗之兄,武宗即使是個荒淫的皇帝,也不至於納其兄母為妃,況且兄長之母必然較武宗年齡大得多,也不符合無道之君的私欲。更重要的是蕭太後並不死於武宗在位時。據《新唐書·後妃傳》、《資治通鑒》卷二四八、《唐會要》卷三等史籍記載,蕭太後死於宣宗大中元年(847)。《資治通鑒》與《唐會要》更詳細地記載了她死的日期。由此可見,蕭太後之死與武宗沒有關係。至於《舊唐書·後妃傳》記載她死於“會昌中”,既失之籠統,也未說明其死因;同時,還有“武宗即位,供養彌謹”的內容,當然不能說是武宗射殺的。

  圓仁把這兩件事情加於武宗,無疑是他對武宗極其仇恨心理的反映。

  為了發泄私憤,圓仁還強加給武宗下敕禁獨腳車及殺盡黑色的豬、牛、狗、驢等罪名。

  《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還有些內容也不一定完全可信。例如,會昌五年(845)八月,圓仁離開長安後到了文登縣(今山東文登)。他說:“有敕斷天下獨腳車,條流後,有人將獨腳車行者,當處決殺。”而禁獨腳車的理由,圓仁說是因武宗信奉道教,“獨腳車碾破道中心,恐道士心不安歟”。這太牽強附會了。為皇帝諱,古已有之;為道教諱,罕見少聞。武宗崇道,主要是迷信於長生不死,想永遠保持其至高無上的地位。所以,他在全國滅佛的同時,並沒有在全國大肆提倡道教。即使在長安,武宗崇道也沒有在僧尼以外的人們中引起很大的波動。獨腳車是當時的重要生產工具,禁獨腳車必然會引起百姓反感。如果有百姓反感的情事,圓仁肯定會大書特書,決不會放過。很有可能,是圓仁到了文登以後,看到很多獨腳車,觸景生情,以道路的“道”喻道教的“道”,為了發泄私憤,給武宗加了一條罪名。

  圓仁還說:“有敕斷天下豬、黑狗、黑驢、牛等,此乃道士著黃,恐多黑色壓黃令滅歟。”這與上例類同。圓仁在京時,道士散布謬論:“便有黑衣天子理國。”並把黑衣者解釋為僧人,還說武宗不能成仙是因佛教的“黑氣”作怪,故而促使武宗滅佛。待圓仁到文登農村看到很多黑色動物後,不禁感慨萬端,聯想到黑色和佛教有關。自己處境困難,怨恨武宗,遂又加武宗一條罪名,罵武宗連黑色的豬、狗、驢、牛也不準存在了。

  圓仁又說:“近有敕,令諸道進年十五歲童男童女心膽,亦是被道士誑惑也。”這與長生不老藥有關。道士給武宗開的長生不老藥處方中,有什麽李子衣、桃毛、生雞膜、龜毛、兔角等,都是無法找到的東西。圓仁為了更有力地抨擊武宗與道士,進一步指責道士迷惑武宗,武宗迷信長生不死,不僅強迫人們去做無法辦到的事,還要做那些傷天害理,像挖人心肝一樣的壞事。看來,圓仁所說的童男童女心膽,並非實指,而是喻指最傷人心的事。

  武宗雖然崇道滅佛,但絕不至如圓仁所謂的荒淫暴虐,是非不分。

  以上三事,圓仁均說是武宗“有敕”所致,實際上是無中生有。其一,武宗絕不至於荒唐到如此地步,在很多問題上,武宗還是能夠分清是非,不入歧途的。會昌四年七月,武宗“聞揚州倡女善為酒令,敕淮南監軍選十七人獻之。監軍請節度使杜同選,且欲更擇良家美女,教而獻之”。杜拒不受命。武宗知道此事後,不僅沒有加罪於杜,反而自責說:“敕藩方選倡女入宮,豈聖天子所為!杜不徇監軍意,得大臣體,真宰相才也。朕甚愧之!”遂立即以杜為宰相。後來,武宗又對杜說:“卿不從監軍之言,朕知卿有致君之心。今相卿,如得一魏征矣!”《資治通鑒》卷二四七,會昌四年七月。由此可見,武宗並不是執迷不悟的一意孤行者,以上荒唐透頂的事,也不會無人進諫。

  其二,會昌六年(846),宣宗即位不久,即殺了趙歸真等道士,第二年閏三月,又下詔:“應會昌五年所廢寺,有僧能營葺者,聽自居之,有司毋得禁止。”當時,“君、相務反會昌之政,故僧、尼之弊皆複其舊。”《資治通鑒》卷二四八,大中元年閏三月。如果說武宗“有敕”,隨心所欲地崇道,宣宗即位以後必然要加以糾正。例如,武宗於大明宮築望仙台(即圓仁所說的起仙台),宣宗即位,在殺趙歸真的同時,又“罷望仙台院”。又如,宣宗微服外出,到至德觀,“有女道士盛服濃妝者,赫怒歸宮,立召左街功德使宋權康,令盡逐去,別選男子二人,住持其觀”《唐語林》卷一。這都說明宣宗是不許道教為所欲為的。宣宗的敕文中也隻說要恢複佛教的活動,並沒有指出道教在各地有像圓仁所說的各種離奇古怪的情況要加以製止。由此可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的這些內容,也是圓仁的僧人偏見所致,不可輕信引文不注明出處者均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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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西安古鎮
8共產國際和中國革命的關係
9曆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倫...
10西安文物考古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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