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可分三類:一是詩;二是小說;三是戲劇。戲劇範圍太大,今天隻能講講悲劇。
悲劇這個名詞,出自古希臘。那時人們把祭祀時和祭一切宗教教神時唱的偏於敘事的歌,都叫做悲劇;後來他們把悲劇講作人生之道德律(moral law of life);最後他們又說悲劇是包括人生一切痛苦之淵源。
現在的人,常用悲劇兩個字,他們用的時候,不知悲劇同慘劇是不同的,以致往往用得不當。有許多事可以說是慘劇,不能說是悲劇。悲劇必是描寫心靈的衝突,必有悲劇的發動力,這個發動力,是悲劇“主人翁”心裏衝突的一種力量。
有些事情,沒有這種發動力,隻能說是慘劇,不能說是悲劇。拿現在一般青年最喜談的婚姻問題,來作比喻,則一個父親叫兒子一定要娶甲女,他的兒子一定要娶乙女,所發生的悲痛現象,不能說是悲劇。因為父親叫兒子娶甲女,是父親的意誌,不是他的兒子――主人翁――的意誌,完全是被動的,悲劇的發動力不存在他的心中。如果他的兒子,自己對自己說,我自己是有決心娶乙女――拒絕父親的意誌,那就可算是悲劇。簡單的說,娶不娶的問題,是慘劇而非悲劇;離不離的問題,是悲劇而非慘劇。
因為悲劇必有心靈的衝突,必是自己的意誌,所以悲劇裏的主人翁,必定是位英雄。莎士比亞的《Hamlet》(《哈姆雷特》)同《Mac-beth》(《馬克白斯》)是悲劇的緣故,就是因為這兩劇的主人翁,在他們心裏時常聽得“做或不做”(To be or not to be)的聲音。
自希臘Seneca(塞涅卡)到十六世紀,所有悲劇,都是些描寫殺人流血的事情,到了易卜生的《傀儡家庭》(《ADoll’s House》)與《建築師》(《Master Builder》),才有描寫心靈衝突的人物,而不寫殺人流血的事體。這個時候,悲劇才算發達完全。
以上所說是悲劇的意義,現在且說悲劇的略史。剛才所說希臘的Seneca(塞涅卡)是悲劇的始祖(father of tragedy),紀元前四世紀的人,他的悲劇中的題旨是“報複”兩字,悲劇中從來沒有脫離過它。國與國報複,人與人報複就是易卜生的《建築師》中所寫的建築師自己攀得高高的,然後摔下來,也是一種報複,不過是屬於心靈上的罷了。
英國的悲劇,完全受了希臘的影響。Thomas Kyd(托馬斯・吉德)是英國始首寫悲劇的一個人。其次是Christopher Morlowe(克裏斯托弗・莫萊),他寫的悲劇的最大優點是他的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他的悲劇中的主人翁都是很堅強的,很厲害的。複次就有Thomas Heywood(托馬斯・海伍德),他的作品,變流血的報複為心靈間的報複。他的悲劇中有篇叫做《A Woman Killed with Kindness》(《一個為仁慈所殺的女人》)的裏麵寫一個女人為仁慈所殺,就能見出不是流血的故事。這種從流血的報複變到心靈間的報複是悲劇的一大轉機,易卜生的悲劇就是根據這個轉機的。從前悲劇寫國與國的報複和人與人的報複,範圍大得很,到了這時,就漸轉向家庭的Domestic(內部)了。
JohnFord(約翰・福特)以後,就有John Dryden(約翰・德萊敦),他作一悲劇名叫《All for Love》(《一切為了愛》),述一羅馬將軍與埃及女王相愛其結果落得喪失一切。
至十八世紀Joseph Adderson(約瑟夫・安德爾生)作的《Cata》(《卡當》),寫一羅馬大將軍之悲劇,描寫人與國家與人群種種的關係,很詳細清楚。
此後有George Lelle George Barnwell(喬治・萊裏喬治巴威爾)是一個店中學徒的悲劇。到了他們,悲劇的範圍更小了。
十九世紀的拜倫,大概諸位都知道的,他的詩劇中,有一劇名叫《Manfred》(《曼弗雷德》),此劇比從前的戲劇更進一層,是描寫一個人以有限的智力與壽年去求智,結果失敗了。
到了二十世紀的IBSEN(易卜生)同SHAW(蕭伯納)等作家,諸位大概都知道,今天不必細說。
悲劇的意義同悲劇的曆史概略說了一些,現在就把悲劇的要點說一說,先前既說過悲劇必有悲劇的發動力,且此發動力必在主人翁的心中。比如有一個母親吩咐三四歲的小孩,好好在房中玩,不要動爐裏的火,就出門去。他的小孩,有他自己的意誌,在他母親走後,心靈中自對自說,我還是弄火不弄火?To be or not to be(做或不做)的時候,立誌去弄火,為火燒死,就結成悲劇。又比如我們玩洋槍的時候,失誤把自己的弟弟打死了,我們無論怎樣哀痛,反悔,這也不過是慘劇而非悲劇。但是如果我的弟弟,睡在床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將槍伸進去,又心中說“打死他不打死他”的時候,結果把他打死,這種情形就是悲劇。
舊約上說亞伯拉罕依神意把愛子放在祭台上,焚獻上帝。燒時他心中無論如何痛苦,但因是上帝叫他燒,不是他自己的主意要燒,故隻可說慘劇。反過來說,亞伯拉罕在燒前自己說“救兒子還是不救”的時候,就可說是悲劇。
今天為什麽要講悲劇呢?自從“五四”以來我們醒悟起來,新潮流向著這悲劇方麵流去,簡直同歐洲文藝複興時一樣。文藝複興後,英人如睡醒的一般,覺得有“我”之一字。
他們這種“自我”的認識,就是一切悲劇的起源。“我是我”,“我們是我們”(I am I.Weare We.),認識以後,就有了自由意誌,有了進取心,有了奮鬥去追求自由,而一切悲劇就得產生。莎氏《Richard》(理查德)裏就是“我是我”,所以他說,“我要愛我”,這是一個好例。
至於我們中國,我們也會因感到了自我而使我們的景象煥然一新,使悲劇在我們中產生。光緒後我國連著受外人的欺侮,然而隻是些慘劇,因為那時大家都說“天禍中國”,“天禍中國”是天的意誌,“我禍中國”是我的意誌,才是悲劇。自“五四”以後,除了軍閥們通電中時常說“天禍中國”以外,我們普通都不說“天禍中國”,因為我們認識了我,而這一切都是緣於我。
諸位,你們讀新聞時,對於國家的衰敗是不是覺得是悲劇?又,你們對於大家庭,小家庭,求學,是不是覺得有悲劇?你們當努力寫出你們中的悲劇,因為我國今日正要這種東西。
諸位,你們如果做了悲劇中的主人翁,不要以為不幸,要知道悲劇是英雄的所有物,小人物隻能成就慘劇,因為他們沒有強的自由意誌。悲劇中的主人翁是英雄,如同莎氏悲劇中的Hamlet(哈姆雷特)同Macbeth(馬克白斯)。
說到我國的悲劇,實在找不出來。《琵琶記》並不是悲劇,它的主人翁並沒有自由意誌,他父親叫他赴考,就赴考,叫他娶親就娶親。《桃花扇》呢,也不是悲劇。《西廂記》自驚夢以後,我就不承認是西廂,即就驚夢以前而言,也夠不上說是悲劇。
中國隻須悲劇。現在做詩的人很多,但我們要的不是報紙上天天發表小詩,也不是要大學生做詩互相傳觀,也不是要那千篇一律的小說,我們所要的乃是悲劇,不僅是個人的悲劇,也要曆史上的悲劇,如同項羽嶽飛,這都是悲劇的材料。
諸位,如果我們有國民性的自覺,讓我們來努力於曆史的悲劇吧!我不會寫悲劇,可是我願意向這方麵努力。我不信我國人比外國人來得笨,歐洲文藝複興後,他們的悲劇,就立時隨著發達起來。我們現在覺得自我了,我們的悲劇。也該同樣發達起來。
最末一句話,願諸位把自己覺得的悲劇寫下來,我們需要這種悲劇。我願與諸位一同向著這工作上努力去!
(程朱溪、傅啟學筆記)
(本篇最初發表於《晨報副鐫》1926年11月18日。)
§§19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