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人與用人是成功的兩翼。宣宗善於選人與用人,所以,他不僅坐穩了李家的江山,還令衰朽的唐末出現了短暫的新氣象。
宣宗認為:“君主能夠明察慎斷,正確地選拔和任用官吏,是治理好國家的一個重要方麵。”宣宗對科舉製度特別重視,尤愛儒士。在位期間,每當朝官有新上任的人選,他上朝時必定要先問其有沒有考中過舉人進士等。如果這人回答是進士或舉人出身,有功名時,宣宗就會非常高興,與其積極攀談,甚至會放下其他朝政,當場和新上任的官員談起他們考試時做的是哪些詩賦和主考官員的姓名,又把這些人的詩賦文章和名字都命人記到宮殿的柱子上,以備日後再欣賞。如果聽到有人才學品性俱佳卻沒有能夠中選時,他會非常惋惜,默不作聲地罷朝回宮。為了了解科舉製度在民間的實施情況,宣宗還經常打扮成百姓的模樣,微服私訪,聽取人們對科舉取士的看法和見解。為了選取優秀的人才為自家的江山效力,共同治理國家,使這些人才不被埋沒,宣宗擴大了科舉取士的規模,選拔更多的有才之士。他在親自調查的基礎上,對科舉製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宣宗還強調,科舉取士不必遵循某種特殊的規定,不重視某人的出身背景,不避諱其與某朝廷官員的關係,隻要有真才實學都有機會中選。而對於那些違犯科舉製度、弄虛作假謀取仕進的人,宣宗則毫不留情地嚴厲懲罰。有一次,在選取舉人考試時,出現了禮部考官泄露試題的情況,遭到禦史台的彈劾。宣宗對此事非常重視,詳細調查後,當即下詔將主考官分別處以降職、免職和罰俸祿等處分,將已被錄取的10名舉人的資格全部取消,並將偽造印件和貪汙受賄的官員斬首。宣宗對這一事件的處理,在朝野中影響很大,給科舉考試中的營私舞弊現象給予了一定程度上的打擊。
宣宗登基以後,便積極著手改革和完善選官製度。他改變了吏部選官隻憑家世資曆的曆史,他認為這將埋沒那些具有真實才能的人。宣宗為了改變這種情況,下詔規定:“允許觀察使、刺史有奇才異政者加以試用,根據其在試用期間表現出來的實際能力,然後再決定正式任免。”同時,宣宗還把戶口的增減也列為官員升遷的標準,規定觀察使、刺史任期屆滿時,如果所管州縣戶增則加以升遷;如果百姓逃亡,觀察使、刺史不僅罷官免職,而且罷官後3年之內不再任職。
刺史是地方州一級的行政長官,特別接近百姓生活,了解民間疾苦,又能夠保障政令的暢通,因此,宣宗尤其重視刺史的選拔及任免。宣宗總是親自掌握刺史的考核工作。他規定州刺史在上任之前,都要由皇帝本人親自進行考核,再決定任免。宣宗曾指出:“為政之本,在於選拔親民之官,作為皇帝顧問的中央各部官員,必須從地方官員中選拔,因為這些人了解民間的疾苦,有治民理政的經驗,否則,就起不到輔助君主治理天下的作用。”宣宗要求宰相在擬議和推薦諫議大夫、給事中和中書舍人等中央高級官員時,首先要看其是否擔任過刺史、縣令,否則不予推薦。即使擔任過刺史、縣令,但如果在任職時有貪汙受賄等不法情況的,也不能推薦。同時,宣宗還針對當時地方官調動頻繁的情況,對地方官員的任職時間做了明確的規定。規定刺史縣令一旦任命,必須任滿3年方可改任或替換,避免當地百姓的迎送之苦。提拔和離任,都對其任職期間的業績進行相關的考核。
宣宗時刻提醒自己要努力治國,他聰敏明察並且記憶力強,就連天下各地方官府奏告於朝廷的獄吏小卒的姓名,宣宗也一看便都記得。為了整頓吏治,了解朝廷百官的名字和數額,宣宗命宰相提供百官的花名冊給他,名字叫《具員禦覽》,他將《具員禦覽》經常放置於桌上,以備查考。每當任命刺史,宣宗都會親自召見,以了解刺史的政治才能和品格。為了掌握各州的情況,以便對刺史進行考核,宣宗還特地密令翰林學士韋澳編輯了一本關於各州戶口田畝、物產所出、山州境物、風俗人情以及州內的特別事宜的書籍,起名叫做《處分語》。這樣一來,宣宗與新任刺史談話時就能夠有的放矢,刺史們常常驚異天子如此了解自己的行政區域。
宣宗在用人上,對無才無能的大臣一概加以摒斥,他堅持任人唯才並從自己作起,杜絕人情風。宣宗曾一度生病為不能進食而困擾,一個叫梁新的人為他治療了幾天,病情好轉。為此,梁新特請求宣宗賞自己一個官位,宣宗並不準許,隻是令人每月多給梁新一點錢而已。
宣宗對見過的官員的名字能過目不忘。大中九年(855年)春天,宣宗在出遊的路上見醴泉縣的百姓祈禱,希望任期將滿的縣令能夠仍然留任,宣宗記住了這個口碑極佳的縣令。當有刺史位置空缺時,就直接任命他做了刺史。
宣宗繼位以後,積極改變前朝的一些弊政,他的施政方針,基本上是否定武宗在位時的措施,他善於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提高了官員的執政能力,使國家的法令得到應有的貫徹。同時,也使百姓在安定平穩中生活。宣宗在位的十三年間,基本上是平靜度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