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中央集權,加強統治,李世民不得不為提高自己及其家族的社會地位而動腦筋,煞費苦心地去修了一部《氏族誌》!
李唐王朝的建立依靠關隴貴族為骨幹力量,同時也得到了山東士族、江南士族和部分庶族地主力量的支持。貞觀初年,隨著對各地大規模軍事征服的結束,國家統一局麵的形成以及政治統治逐步走上正軌,為了鞏固中央集權,穩定統治秩序,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錯綜複雜的關係,太宗采取修訂《氏族誌》的措施來加強其統治力度及提高朝中新貴的社會地位。《氏族誌》的修訂方針不拘泥於以往曆朝的貴族特權,而是“崇重今朝冠冕”。這樣一來,原有士族地主作為貴族在政治上受到了打擊,而庶族出身位及高官的人,則可以譜中有名,並能夠與過去的高門著姓在譜中平起平坐,由此,帶來了士、庶階層力量對比的新變化。這種政治上的重大變革,引起了門第觀念的變化。唐律規定五品之家,可以終身免除徭役,五品以上官員才享有政治、經濟上的特權,所以原有的門閥貴族要想取得種種特權,都要通過科舉製度入仕這條道路。
氏族就是士族,即通常意義上的貴族。唐朝初年,社會上所認定的士族都是南北朝時期遺留下來的舊士族。東漢時期豪強大地主隨著經濟勢力的發展,他們在政治上的地位也逐漸加強,被稱作士族。東漢後期,門第成為做官的先決條件,出現了公門有公、卿門有卿,累世公卿的局麵。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製更是從國家法律上確立了士族在政治、經濟等方麵的世襲特權,這標誌著門閥製度的形成和鞏固。隨著這個集團的形成,地主階級內部的財產及權力的再次分配,都是以門第為主要標準。門閥士族地主以外的地主稱為庶族、寒門,士族與寒門之間不僅政治地位不同,社會地位也是非常懸殊的。他們之間不僅不通婚,生活習俗也有嚴格限製。士族為了保護自己的特權,防止門第混淆,特別重視譜學。這樣一來,譜學便成為一定曆史時期政治的附屬品和反光鏡。
東晉政權是以北方大族為主體,聯合南方大族共同執政的政權。在東晉政權的保護之下,門閥勢力達到鼎盛,門閥製度則更為鞏固。南朝時期士族地主衰敗,庶族地主在政治上的地位卻逐漸上升。在中央政權中,寒族地主充當中書省的通事舍人,參與機密,出納王命,權勢更為顯赫。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推行漢化政策,實行了一係列改革,其中一項便是重訂士族門閥,目的是讓鮮卑貴族門閥化,使他們和漢族士族處於同等地位。北魏末年,漢化的鮮卑士族也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隋政權建立之後,最高統治權掌握在關隴貴族手中,隋文帝楊堅廢除九品中正製,實行地方佐官由中央任免的製度,取消了士族地主世襲做官、世代控製地方行政的特權。
隋朝以科舉製取替了九品中正製,這標誌著士族特權製度化的終結,但是士族門閥製度的崩潰並不等於士族的徹底消失。及至唐朝初年,士族雖已失去優勢地位,卻仍然在社會上享有很高的聲望,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在唐朝初年的實際政務處理中,山東士族和江南貴族還起著重要的作用。唐朝建國之後,入主關中,所麵臨的東部形勢是複雜的。那裏不僅是山東士族的根據地,而且也是農民起義的中心地區。要想對山東地區進行有效的控製,必須任用山東士族去解決山東問題。因此,山東士族在高祖朝中央政府中便占據一定的地位。之後,山東庶族地主迅速崛起,並逐漸成為一種對政局具有重大影響的力量。太宗即位後,在重用的大臣中,山東庶族出身的人占有很大的比例。太宗朝任用的28位宰相中,除高祖時的舊相外,太宗自己任用了22人,其中山東人占了一半,他們是:高士廉、房玄齡、魏征、溫彥博、戴胄、李績、張亮、馬周、高季輔、張行成、崔仁師等等,其中絕大多數出身於庶族。處於政治核心地位的關隴貴族,包括李唐皇室在內,雖然在政治上有著絕對的優勢,但就其社會地位而論,還不足以與山東舊貴族相抗衡。
山東與江南士族的文化底蘊較之李唐家族要高出很多,那時看重的是文化傳統。關隴集團的貴門,包括李唐皇室在內,都不具備這個條件,因此,他們仍是不被文化顯族所重視(這種情形直到唐末也沒有改變過來)。在門閥製度下,社會地位是以婚配來體現的。婚姻問題,在封建社會裏曆來受到封建統治者的重視。在士族製度的鼎盛時期,婚姻與官宦不僅是高門士族的大事,也是區別士族與庶族、高門與寒門的重要標誌。山東舊族就是以“尚婚婭”而著名,這種婚姻主要是在舊族之間相互進行。他們以自己的舊門第而自覺高人一等,甚至在通婚上並不把李唐皇室放在眼中山東士族靠著自己的社會影響,吸引了李唐王朝的“新官之輩”與之通婚。太宗對山東士族的這種做法非常不滿,太宗不僅對山東舊士族崔、盧、李、鄭大加貶斥,對唐朝的新官之輩出高價向山東舊族買婚姻的做法也感到異常氣憤。李唐新貴們雖然位居高官,有很大的政治權勢,但他們的社會地位卻如此之低,在婚姻問題上還要向舊士族屈膝低頭,這無疑是對李氏家族的極大諷刺。這種狀況是太宗李世民所不能容忍的。貞觀六年(632年),太宗便下令吏部尚書高士廉、禦史大人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萊等,撰寫《氏族誌》。
太宗對修訂《氏族誌》提出了幾點要求:第一,刊正姓氏。即“普責天下譜牒,兼據憑史、傳,剪其浮華,定其真偽”。唐初,舊士族及新官之輩在政治上已發生了升降、浮沉的變化,使譜牒交錯紛雜,因而,“刊正姓氏”、“普責天下譜牒”就成為修訂《氏族誌》的起始工作。“剪其浮華,定其真偽”是“刊正姓氏”的內容之一。太宗責令全國各地的士族要進獻譜牒。為抬高自己家的地位,難免有冒牌士族乘機偽造假譜牒。為了剔除這些假冒貨,就要普遍搜集全國譜牒,真的留存下來,假的將其廢黜。這樣做,實際上是對魏晉以來的士族地主的門閥地位給予了承認,剔除其偽,就是為了防止混淆士、庶,保持士族之間的婚姻及其血統的純正,也充分反映了太宗本人也有著森嚴的士、庶等級觀念。第二,“忠賢者褒進,悖逆者貶黜”。所謂“忠賢”、“悖逆”是一條政治標準,主要是看其對李氏政權的態度來斷定。如果說“刊正姓氏”是從曆史的角度考辨氏族,那麽“褒忠黜逆”則是著眼於現實。綜合這兩條,貞觀氏族誌的編定,其基本目的就是重新編定封建等級,建立起一個忠於李唐政權的新的統治集團。
修訂《氏族誌》的真實目的是“欲崇樹今朝冠冕”,而“不論數代已前,隻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級”則是修訂氏族誌的基本原則。貞觀十二年(638年)修成《氏族誌》一百卷,“皇族為首,外戚次之,降崔氏幹為第三”共293姓,1651家,頒於天下,並藏為永久性文件。太宗朝修撰的《氏族誌》的最大特點是,隻承認和保護當朝權貴。這同北魏孝文帝定族姓有所不同,北魏既承認當時的權貴,也承認過去的“膏粱”、“華腴”,隻要父祖曾為高官即可列入士族。還有一點不同,北魏以來,隻要列入士族者,就可以享有一定的政治、經濟特權,可以因門第之高而得到高貴的官職;而唐卻不能夠依門第而入仕,雖然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可以因門蔭入仕,但卻不能世襲,這就取消了舊族世代享有高官厚祿的特權。同時,唐代的政治、經濟特權以官品為本,各級品官都可以享有政治、經濟等方麵的特權,但官品的高低不同,所享有的特權也不同。由此可見,沒有官職,僅靠門第是不會獲得政治、經濟特權的。
太宗定族姓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抑製山東舊士族,倒不如說是為了抬高當朝特權階層的社會地位。他擴大了士族的範圍,有些非士族出身的新貴也由此而進入士流,更進一步地使山東舊士族貶值。《氏族誌》把崔幹列為第三等,這實際上是對舊士族的一種妥協。太宗抑製山東舊士族的目的並沒有完全達到。太宗意欲修訂氏族誌來改變山東舊士族的賣婚陋習,這種通過政權手段來幹預幾百年來由舊士族延續下來的社會傳統,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在人們的普遍觀念中,山東舊士族仍然是高貴的,有些新官之輩,雖已名列《氏族誌》之中,卻依然羨慕舊士族的社會地位,而且把能與舊族聯姻當成一種榮耀。如房玄齡、魏征、李績等都與舊族取得了婚姻上的聯係。這些舊族也就“故望不減”,甚至在高宗之後,山東舊士族仍然有較深的社會影響。不過,李唐家族的地位通過修誌這一舉措而有了極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