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借鑒曆史,對吏製進行改革,他采取了集思廣益的方法,不但避免了權臣專權的現象,而且有利於加強皇權,更有利於鞏固和加強李氏家族的統治。
太宗李世民於貞觀時期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對政治製度進行了改革。唐朝建立之後,高祖李淵便在隋製的基礎上使各項製度得到發展,到了貞觀朝,政治製度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尤其是在中央和地方的機構改革方麵,更加強了中央集權製度,改善了國家機器的職能,提高了行政效率,鞏固了皇權。
唐承隋製,中央實行尚書、中書、門下三省製。尚書省主管行政,長官稱尚書令,總領百官,儀刑端揆;下統六尚書,凡庶務,都聚在一起商議決定,設左、右仆射一人,是尚書令的副職。尚書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省不是決策機構,但擁有很大的決策權。中書省掌軍國政令,輔佐皇帝而執大政;長官稱中書令,下設中書侍郎,是中書令的副職。門下省,掌管出納王命,總典吏職,輔佐皇帝而統大政;長官為侍中,門下侍郎,是侍中的副職。唐朝初年尚書令、侍中、中書令同為宰相。在這其中又以尚書令的地位最高,權力也最大。太宗朝,三省長官的地位和作用發生了一些變化。當時太宗啟用一些資曆較淺、品位較低的官員來參與朝政,不常設,人數也不做限製,名目也沒有統一,也沒有形成製度。此後,以其他官職任宰相的名稱逐漸趨於一致。貞觀八年(634年),任尚書仆射的李靖因病辭職,太宗下詔令命李靖病情如果稍有好轉就兩三日到“中書門下平章事”,也就是隔兩三日去中書門下執行宰相職權,參與朝政決策。“平章事”的名字從這裏就叫開了。貞觀十七年(643年),太宗又詔令李績以太子詹事同中書門下三品,謂同侍中、中書令。中書令、侍中官居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就是說與中書令、侍中一樣參與朝政。“同三品”之名也因此而叫開了。之後,“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便成為用其他官職任宰相的固定名稱了。太宗采取這樣的措施委任朝官有三點好處:第一,原有三省長官的人數有限,以各種名目增多了參政決策的人數以後,在議政時可以收到集思廣益的效果;第二,任用一些品位低的官員同三省長官一起決策,這些人地位低,勢力弱,便於駕馭和控製,既有利於任,也有利於罷;第三,參與決策的人員增加,使宰相之間互相牽製、互相製約,這樣就可以避免產生權臣專權的現象,有利於加強皇權。
隨著太宗這一任官措施的實施,尚書、左、右仆射的獨尊地位自貞觀末年起便開始動搖。為了達到兼聽博采的目的,充分發揮各級官員的作用,太宗還改革了許多製度。他詔令五品以上的京官輪流在中書省值班,以便自己隨時召見;軍國大事和五品以上官員的任免,都要先由宰相討論議決,然後由皇帝批準執行;在一般政事的處理上,要求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官員要充分發揮互相檢查的作用;凡軍國大事,負責起草文告的中書舍人要各抒己見,詔旨寫成後,要經中書侍郎、中書令審查,再送交門下省審定,有不合適的地方都要據理力爭,不能馬虎從事。這些措施避免了權臣專權和皇帝獨斷現象的發生,保證了各項政策法令製定的正確和恰當,有利於李氏家族統治地位的穩固。
太宗用人既注重才能,也十分重視德行。特別是地方官的選拔,尤其重視德才兼備。他認為這些人是親民之官,掌握著百姓的安樂。太宗下詔規定,縣令由五品以上的京官推薦,刺史則由他自己親自選任。為做好選任刺史的工作,太宗把全國各州刺史的姓名寫在臥室內的屏風上,隨時記下他們的善惡事跡,以備遷和賞罰。同時還規定,地方官每年年終要進京匯報一次工作,由吏部負責考評,依據政績來論定品級、決定升降。
太宗通過對吏製的改革,使朝政清明,國事順利,這些都有利於政令上傳下達的貫徹執行。吏製清廉,百姓安居樂業,李唐江山出現了為後世所稱道的盛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