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孟找遊藝廳老板把我弄出來的。遊藝廳老板指著我的車對老孟說:“就那個兄弟嗎?是他吧?他挺講究的,這幾天我一直安排人幫他看車呢。我以為他是能人,自己能想辦法。行,我找人,放心,我肯定不讓他為難,錢我出,中不?”
我看到遊藝廳老板時,他說:“兄弟,別人進去我不管,你我得管。你沒出來咋不吱個聲兒?對了,機器要不要了?你要是稀罕,我給你送過去!”
趙所和老孟說:“知道是你朋友嘛,叫他找你,他還不找。這幾天我照顧他挺好的,不信你問他。”
我沒必要證明什麽,取回被扣壓的物品便回遊藝廳提了車子。
早晨,我醒了,老孟也醒了。我醒了躺在床上不愛動,老孟熱了稀飯吃完出去了。
我在床上不動,不是因為懶。其實我沒閑著,我想事呢。這事兒自打我進看守所就一直在想,但一直沒想明白。我什麽時候愛上的張紅的?我愛上她幹嘛?還有,我明明懂得了很多道理,怎麽還對她放不下呢。
現在看來,我這是和老孟有些同病相連了,媽的,著了魔了,瞧我這出息。
嗯,問題還是出在我身上。的確,我對人家張紅太不夠意思了。人家付出的感情,久久得不到對等的回報,再寬容的人,也接受不了的。況且,我和人家相處,總是懶洋洋的,死氣沉沉,還很牛B的無所謂的不屑樣子,確實挺煩人的。要是表現個一次兩次,還算是酷,但我長期這樣,板著一副冷漠的麵孔,確實太過分了。
張紅也快回來吧,她能不能原諒我呢?一定能!我們這基礎好啊,咋說也是同學關係。再說,我可是在裏麵呆了好幾天的,也算是對我的懲罰了吧?
可是?如果我們再發展下去,會不會影響她的家庭?她老公萬一知道了怎麽辦?張紅會不會怪我?她還願不願意為我冒和以前一樣的險呢?
如果……如果張紅對我真的沒有感情了呢?那怎麽辦?就這麽分?
現在,我又開始悲傷了。人家既然已經決定和我分手,要過寧靜的生活,我怎麽還好意思破壞人家的家庭呢?那樣做,我是不道德的,的確啊。
我閉上眼睛,把被子蒙在頭上。良久,我又坐起,擦了擦鼻涕。接著,我豁然開朗。其實,我把對張紅的感情,真實地表達給她就夠了。其它的,至於她能不能接受,是她的事情,至少我得讓她感受到我對她的溫情。
那麽,我到底愛她多少呢?很愛!我知道自己,是個感情容易泛濫的男人。和許俏結婚這麽多年,不怎麽出去鬼混,不是因為我正經,是因為我知道自己這犯賤的天性。我要真他媽的喜歡上了誰,就一發不可收拾了。而且還習慣把自己整出一種悲傷的狀態,近似於老孟。說到底,我中的瓊瑤阿姨的毒,根深蒂固。
如果在這一點上,需要論據,那要追溯到十幾年前。在這裏,我不想再把我的愛情史說給大家聽。因為我有種擔心,如果我說出自己曾經暗戀過一個女生長達三年,顯得我太單純幼稚,你們會笑話我的;如果我說這三年人家對我的這種想法竟然渾然不知,你們就會認為我癡呆了。而且,我發現自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我根本不知道喜歡她什麽,稀裏糊塗的就把自己扮成了戀愛的樣子,直到發現她有腋臭的毛病,我才知道自己高估了對方。
還有一次,我居然喜歡上了一個歌廳小姐,因為我的泛濫,她差點兒從良。現在,當我回憶那段過去的時候,還心有餘悸。一個晚上,她向上扯起了外衣,她說她要告訴我她的一切。那天,我用欣賞地目光接受我的“愛人”向我敞露心扉,我看到了她的紋身,之後我目瞪口呆,九朵玫瑰在她身上競相鬥豔。她說你介不介意。我說不。接著,她脫掉了衣袖,我看到了她的長臂,那裏滿是被煙燙傷的疤痕。她說你介不介意?我狠狠地搖了搖頭。她說:男人碰我一次,我就燙一個,你介意我的過去嗎?我搖了搖頭。她說:你要是不介意,那明天來接我吧。那次,我的頭白搖了,我沒有去接她的勇氣。之後,我一直自責,我不是感覺欺騙了她,心裏不安,而是為自己的隨意,懊悔不已。
我知道自己有這個毛病,所以,在女人麵前,我不是擺出一幅無所謂的姿態,就是顯出很冷漠的樣子,盡可能避免和女人發生情感上的碰撞。時間久了,我就習慣了,做下病了。而且病得不輕,連自己的真實感情,都背叛了。
由此,我得改,不論張紅是否接受我們情感的繼續,我都要表達出真實的自己。我得讓她知道:她看到的我,根本不是我本來的樣子。而且,要讓她明白,我心中的“花瓶”不是那麽容易打碎的,我很執著。
說到這兒,我不知道自己何時愛上張紅的,就有合理的解釋了,因為我隨時都可能動情。我為什麽放不下她,也就有了更好的說明。而愛上她的原因,就不需要了,我愛上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至於愛張紅有多少呢?也不用說了,反正沒有另外一個女人代替她,她就是我的全部。至於小倪,隻是我偶爾放縱的一個插曲,男人在晚上,和魔鬼有血緣關係。
現在,我的思路理清了。我隻要把我對張紅的情感真實地表達出來就好了。如果她接受,我們則研究繼續的方式。道德因素嘛,就先不考慮了。如果她拒絕,我也隻能獨自承受分手的痛苦。要麽找出張紅的一個缺點,給自己一個放棄的理由;要麽再劃拉個女人,用新的開始,去結束一個結局。
這世上能認清自己的人不多,我就是其中一個。嗯,看來我這人不錯。
我下了床,穿上了衣服,打開了窗子,開始做有氧運動。我靠,腿腳有點兒不好使了,看來我最近缺乏鍛煉啊。
來吧,再溫習一下我放棄多年的拉丁吧,不行,沒有曲子。好,那就找碟吧。
不錯,就這首,我開始了啊。恰,恰,恰恰恰……
行,我擺得不錯,P股還能扭起來,遺憾的是缺個舞伴,對了,張紅會不會呢?會也不行,她高度怕不夠。嗯,穿高根鞋差不多吧。
電話響了,討厭,真不是時候。
我關掉音響,將電話接起。張紅!
“回來了?”
“徐明,我沒去!”
“怎麽了?”
“我要離了,正辦手續呢。”
“什——麽——”
“那頭錢給了,他這邊又給補過去了。他跟我根本不是一條心,這樣的日子沒法過。”
“孩子呢?”
“歸他了。”
“你真決定離了?想好了!”
“嗯!”
“那好吧,我等你電話,辦完了找我。”
放下電話,我把曲子的音量放大,就著節奏狠狠扭動了幾下。接著,我坐在了地上,捂著被閃了下的腰,叫了聲:“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