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麽是記憶
記憶是人腦對過去經曆過的事物的反映。是人們在生活實踐中感知過的事物,思考過的問題,體驗過的情感和練習過的動作,這些活動在人腦中保存下來的一種印跡,並且能在一定的條件影響下再現出來,作為過去的經驗參加到後來的心理活動中去。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記憶。
記憶是人腦的機能,是人腦對客觀現實的反映,是比感知更複雜的心理現象。感知是人腦對當前直接作用感官的事物的反映,而記憶是人腦對過去經驗的反映;感知是感性認識,記憶兼有感性與理性認識的特點。
記憶是一種心理過程。人們對過去經驗的反映,總是經曆先“記”而後“憶”的過程。記憶過程包括識記、保持、回憶或再認三個基本環節。識記是記憶過程的開端,是對客觀事物經過多次反複的感知,形成比較鞏固的聯係,在頭腦中留下印跡的過程,即識記是獲得和積累經驗的過程。保持是已獲得的知識經驗在大腦中得到鞏固的過程。回憶再認就是在不同的情況下恢複過去經驗的過程。過去感知過的對象不在麵前,能把它重新回想起來的過程,稱之為回憶。如對熟讀過的詩句的背誦就是回憶。以前感知過的事物再度出現,稱之為再認。例如聽別人朗誦詩句時,確認它是以前讀過的,這種心理現象就是再認。識記、保持、回憶和再認是密切聯係著的統一過程。沒有識記,就談不上對過去經驗的保持;沒有識記和保持,就不可能對經驗的事物回憶或再認。因此,識記和保持是回憶和再認的前提,回憶和再認又是識記和保持的結果和表現,並能進一步鞏固和加強識記和保持。總之,識記、保持、回憶和再認是識憶的基本過程。
二、記憶的作用
記憶過程和其他心理過程是緊密相連的。從認識過程看,認識過程中的感覺、知覺、想象、思維等心理過程,都離不開識記、保持、回憶和再認等記憶過程。比如,沒有對事物個別屬性的記憶,就沒有感覺的印象。不能記住事物的整體和關係就沒有知覺。沒有對過去經驗的加工改造,就不能產生想象。不能記住事物之間的聯係和規律,就不能進行思維。同樣,情感過程和意誌過程也要憑借以往的知識經驗,沒有記憶也就不能實現。所以,記憶在人心理活動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人們在生活實踐中反映客觀事物,獲得經驗,要保持下來,才能積累經驗。有了記憶,人們就能在經驗的基礎上進行當前的反映,也才能保證對客觀事物的反映更全麵、深入,從而使人們的心理活動成為前後連續、統一、發展的過程。通過識記和保持,人們就能在實踐中獲得並保留經驗,而通過回憶與再認,人們就能把經驗運用於以後的活動中。這樣就能把人們在生活實踐中先後獲得的經驗聯係起來,達到積累經驗,擴大經驗,儲存知識的目的。
從事任何活動都離不開記憶。如果沒有記憶,人們每次都要重新去認識那些已經遇到過的事物,這樣就會使人類永遠處於新生兒的狀態。如果沒有記憶,人們將不能學習,也不能勞動,更不能認識周圍的環境和事物。如果沒有記憶,人的心理的發展和一切智力活動也都是不可能的。一旦記憶發生局部或暫時的障礙,就會使心理活動發生極大的困難,使日常生活的進程遭到破壞。由此可見,記憶是人類全部心理活動的基礎。
記憶的作用如此之大,並不意味一個人經曆過的一切都記住就是好的。沒有遺忘,信息不分主次全部保持,結果一些無關緊要的信息就會幹擾重要的信息,尤其是環境變遷後,頭腦中形成的暫時聯係如不消失,新的暫時聯係就無法形成,人就不能適應環境的變化。所以,良好的記憶力應該是需要記住的內容能識記得快,保持得牢,不需要記住的內容則遺忘掉。要做到這些,就必須了解記憶活動的規律,按照記憶規律來組織我們的學習和工作。
三、記憶與表象
感知事物不在麵前而在腦中再現出來的形象,叫記憶表象。過去感知過的事物在回憶時多數是以表象的形式出現的。表象在記憶中占重要地位。
表象具有兩個重要特征。特征之一是形象性。感知過的事物再現時,多以直觀、形象的形式出現。例如瀏覽某名勝古跡之後,那裏的湖光山色、亭台樓閣都會在頭腦中留下清晰而深刻的印跡,回憶時,這種印跡就會表現為曆曆在目的鮮明表象。回憶曾經上過的那一節課堂教學的情景時,老師講課的形象,大致的教學內容以及同學們在課堂上的活動都會浮現在我們腦中,如在眼前。這說明表象具有形象性特征。特征之二是概括性。表象反映某一事物或某類事物所經常表現出來的一般特征,至於事物的個別特點或獨特的特點都消失了。例如樹木,它在人們頭腦中的表象往往不是那棵具體的樹木,而是有樹幹、樹葉、樹根等一般的概括形象。
表象來自感知覺,又不同於感知覺。感知是人們對眼前存在著的客觀事物的直接反映;而表象所代表的卻是過去感知過而眼前並不存在的事物。表象與知覺對象的區別有:第一,表象不如知覺那樣完整。在表象中出現的隻能是客觀事物的某些突出特征,而不能反映客觀的一切特征或屬性,這叫做表象的片斷性;表象也不如知覺對象穩定。表象通常隻能保持極短的時間,並且再次出現時其反映的事物會有所改變。當然,這些並不意味著表象僅僅是知覺的一種貧乏的、模糊的副本。表象反映的是對事物的概括化的形象,這一形象所反映的是事物經常的、共同的特征或屬性。就這一點而論,表象較知覺更恰當、更有效地代表了客觀事物。
表象在人的心理活動和實踐活動中都很重要。它是認識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有了表象,人們才能再現過去的事物;有了表象,就能把當前感知的事物與過去認識的事物進行比較,才能把對事物從形象的直觀發展到抽象的思維。表象是從感知過渡到思維,從感性認識過渡到理性認識的中間階段和必經橋梁。
四、記憶的分類
(一)根據記憶的內容,可以把記憶分為下列四種類型
1.形象記憶。是以感知過的事物形象為內容的記憶。這種形象可以是視覺形象,也可是聽覺、嗅覺、味覺、觸覺等形象。例如,關於人物的音容笑貌、自然景物、音樂旋律等都是形象記憶。
2.邏輯記憶。是以概念、公式、定理、規律等為內容的記憶。它是通過詞語表現出來的對事物的意義、性質、關係等方麵的內容的記憶。
3.情緒記憶。是以體驗過的某種情緒或情感為內容的記憶。例如,我們對第一次乘坐飛機時的緊張、興奮心情的記憶。
4.動作記憶。是以過去做過的運動或動作為內容的記憶。例如,對騎自行車時各個動作的記憶。
在生活實踐中,上述各類記憶都是互相聯係的,要記住某一個事物,往往需要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記憶類型參加。
(二)根據記憶保持時間的長短,可把記憶分為瞬時記憶、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
1.瞬時記憶。是指對事物的感覺停止後,在很短的時間內仍保持它的印象。這種瞬間的印象為瞬時記憶。其特點是有鮮明的形象性,保持時間約一兩秒鍾。
2.短時記憶。一次經驗後能保持一兩秒至一兩分鍾的記憶,稱為短時記憶。我們從電話簿上查到一個號碼,立刻就能根據記憶撥出這個號碼,事過之後,再問這個號碼是什麽,往往卻記不住了。這種常見的現象是短時記憶的一個最好證明,保持時間一分鍾左右。
3.長時記憶。保持時間為一分鍾以上,直到許多年,甚至終身的記憶稱為長時記憶。長時記憶是對短時記憶的加工複演而成,它的信息可以非常大。
根據記憶過程中以信息輸入到提取所經過的時間間隔不同,可把瞬時、短時、長時記憶分為三個階段,或稱為三種記憶係統,可用記憶分級儲存理論模式予以說明,從而可以較為直觀地理解不同形式的記憶,保持時間是持久的。該模式是由阿特金森和希夫林在和諾曼分級儲存理論基礎上提出的。
外界刺激引起感覺,它所留下的痕跡就是瞬時記憶(或感覺記憶)。如不加注意,痕跡便瞬息消失;如加以識別、注意,就進入第二階段,即短時記憶。對短時記憶的信息,如果不及時加工複述,痕跡就會消失或被新信息取代;如果加以複述,經過編碼,就進入第三階段,即長時記憶。信息在長時記憶中被編碼、儲存起來,通過回憶或再認,信息從長時記憶中回收到短時記憶,為人所意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