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
海口某學校將5名穿拖鞋上學的孩子的拖鞋扣留,讓他們踩在滾燙的水泥路麵上回家。當孩子的家長對學校的做法表示不滿時,校長解釋,校園不準穿拖鞋是慣例、校規。學校曾反複對這5名學生說過,不能穿拖鞋上學,但這些孩子就是不聽。學校沒辦法,讓他們赤腳回家,是為了讓他們引以為戒。
暫且不說該校對穿拖鞋孩子的懲罰方式是對還是錯,單說這種現象。在中小學生的規章製度中,有一條是不準穿拖鞋上學,之所以這樣規定,有這樣一些原因:
1.拖鞋屬於不正規的鞋子,有傷大雅,而學校特別是課堂是一個需要保持嚴肅的環境,如果學生穿拖鞋,就顯得與這種莊重的課堂氛圍相悖,所以不允許穿拖鞋。圖書館、博物館等場所也不允許穿拖鞋進入。而且穿拖鞋上課,被視為對老師的極不尊重。
2.穿拖鞋時走路聲音大,而課堂、圖書館等地方需要安靜。
3.學校有體育課,每天還有早操,課間還有活動,穿拖鞋活動不便,而且容易出現事故。
4.夏天,腳容易出汗。穿拖鞋會影響空氣質量。
穿著打扮是需要講究場合的,穿拖鞋也是這樣,在一些不適合穿拖鞋的場合,如果你穿拖鞋了,就是對現場其他人的不尊重。特別是在一些正式場合,穿著拖鞋顯得太隨意。試想,如果國家領導人會晤時穿著拖鞋,是不是太失禮了呢?
因此,天氣炎熱的時候你可以穿涼鞋,但是不能穿拖鞋。這既是為自己行動方便而考慮,也是出於一種文明禮貌。
§§第二章 舉止文雅,坐有坐相站有站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