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大吼一聲,操起探陰爪就開始撬棺。
這次沒攔著他,我也想看看裏麵那位同行給咱留的是什麽好東西。琉璃盞這玩意兒也隻是聽說,從來沒有見過,也不知道能值多少錢。
我這邊還在胡思亂想呢,胖子已經把外麵的槨給撬開了。巨大的槨蓋跌落到地上,揚起了好大的灰塵。
我靠近一看,隻見裏麵停放著一具普普通通的白木棺材,看上去毫不起眼,跟外麵的金絲楠木巨槨完全不配套。看來這棺材是老盜墓賊自己帶來的,原裝的已經被封在銅槨裏了。
三兩下撬開薄棺蓋,千年的同行遺體就出現在了我們麵前——他身著略顯陳舊的僧衣,腳穿破舊的芒鞋,雙手交叉疊於胸前,頭上還有依稀可見的戒疤……
千年的時光,仿佛也不能在這位遁入佛門的摸金校尉身上留下太多的印記,除了老人常見的幹癟、灰暗的皮膚外,他似乎還停留在故去的那一刻,嘴角略略彎起,好像還在慈祥地微笑。
看了這位老前輩的遺體,我跟胖子不禁麵麵相覷。黑凶白凶我們是見慣了,但保存這麽完好、這麽安詳的屍體還是第一次見。隔著防毒麵具,仿佛還能聞到一股若有若無的檀香味,弄得我心裏一陣陣發虛,直覺得打擾這位老和尚的安息實在是一件天打雷劈的事。
我心裏正犯著嘀咕,胖子的聲音適時地傳來:“嘿,還挺齊整的。濤子,你說這哥們兒嘴裏會不會含著明珠寶玉什麽的?要不這都多少年了,咋一點兒沒爛呢?”
說著,還伸出手在老和尚身上東捏捏西掐掐地試著手感。
“靠,你能不能消停點兒。”我一把拍開他正折騰老和尚的爪子,“也不看看咱在什麽地方,還珠啊玉啊的,想都不要想。”
胖子這小子就是神經粗,我這邊都給震懾得不行了,他倒好,把人家老和尚當小姑娘似的捏起來了。不過,經他這麽一鬧,還真輕鬆不少。靠,管他是不是和尚,該咋整還咋整,最多看在大家都姓張的麵子上,不傷他的遺體也就是了。
說來也怪,我這一想通,再看老和尚,隻覺得也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幹癟老頭兒,剛那股不容褻瀆的味兒是一點兒也沒有了。
“你怎麽知道沒有?沒有他能保存得這麽好嗎?”胖子擺明不信我的話,伸手就去捏老和尚的下巴。
我懶得說他了,站一旁看他白忙活吧。這地界,除了皇親貴戚外,死後一貫是不含珠的。為什麽?這裏古時候號稱“八百裏秦川”,係人口密集的富庶之地,民眾多尚道教,嶗山、茅山兩派子弟多有行走,特別是這喪葬之事,少不了道士的影子。嶗山和茅山並列為我國兩大道門,皆擅長捉鬼伏妖、壓魂鎮屍的伎倆。為防止屍變,往往向他們求一顆定屍丹就可以了,哪兒用得著什麽寶珠玉石的,搞不好再引來倒鬥的,連個全屍都落不著。
考古那會兒,我跟陳教授去過一趟廣州,說是那裏抓獲了一批專門搗騰幹屍的同行,讓陳教授過去鑒定鑒定。到那一看,還真是長見識了,一排十幾具幹屍,我看得直倒胃口。這年頭,真是什麽都能賣錢啊,就這些豬不叼狗不啃的幹屍,聽說在國外能賣十幾萬呢!
陳教授一看那情況,急了,真真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一邊翻檢著屍體,一邊還用他匱乏的語言翻來覆去地咒罵盜墓賊們,渾然忘了我這個正牌的摸金校尉還在身邊呢,這不是連我也罵進去了?我聽得是直翻白眼。
老家夥為什麽那麽激動連風度都不要了?原因很簡單,那些幹屍給毀得太慘了,一個個喉嚨上都有T字型的傷口,有的更甚,連肚子都給剖開了。
這就叫“本欲長保,反以賈禍”。嘴上含珠本來是為了長保屍體,不為蟲蟻所傷,不與土木同朽,沒想到反倒招來禍事,死後還遭割喉剖腹。
當然,當時我是沒有這麽多感慨,光顧著鄙視那些同行們的手藝了。那手藝也忒潮了點兒,不就取個珠嘛,至於弄這麽大動靜嘛,外行!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藝就好多了。別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論到這取珠的手藝,我還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個巧,那勁叫一個輕。隻見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臉頰,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無名指小指居下頂住咽喉,然後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腦後,稍稍抬高,接著一拍後腦,同時左手輕輕用力。
“啪”,一個朱紅色的藥丸被無奈地吐了出來,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別看胖子這兩手幹淨利落,輕鬆寫意,其實是有講究的:首先捏著兩頰的左手必須用陰勁,什麽叫陰勁?就是一股柔力,否則用力過猛很容易傷到死者嘴裏的珠玉;其次,無名指和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處,否則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麽的就容易被咽到喉嚨裏,甚至落到腹部。這就是為什麽我在廣州看到的那些幹屍被開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們那樣百無禁忌跟蝗蟲似的,那叫沒品!咱不興毀人屍體那一套,所以就要講技術了,像剛剛胖子做的那樣,就算得到個中三味了。
我這邊對胖子的手藝嘖嘖讚歎,他卻苦著一張胖臉盯著手上的紅丸直看。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說不會有好東西了吧,你還不信。這是嶗山派的定屍丹,快給放回去,別再給咱惹點兒什麽事出來。”我拍著胖子的肩膀說道。這地方雖然是風水寶穴,按道理不會有什麽屍變,但小心一點兒總是沒錯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願地把定屍丹放回去後,我們便開始在棺材裏摸那琉璃盞了。
自古的傳統,陪葬的玩意兒是最值錢的東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腳,最心愛的東西則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頭兒分別摸開了。
說到這兒,我倒想起一個民國那會兒流傳的笑話來。民國正是我國盜墓最猖獗的時候,倒鬥的同行們手上有了錢怎麽花呢?逛窯子唄!可往往一伸手,窯姐兒就知道這小子是盜墓的,可以狠狠地宰。為什麽?全是職業病給鬧的,因為連摸女人都是從左肩摸到右腳。
棺材裏其它地方還有很多大包小包,不過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紙之類的東西。這屍體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風水好,二是金絲楠木蚊蟲不侵,三就是棺材裏的生石灰放得夠多。生石灰這東西吸水,沒了水分就不容易變質,這跟我們買的臘肉是一個道理。靠,我這說的都是些什麽啊,以後還吃不吃肉了?
我一邊胡思亂想著,細細摸過了老和尚的右腳下,除了一雙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沒有。看到芒鞋我倒記起一句詞來:“竹杖芒鞋輕勝馬,一蓑煙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輕嘛,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唄。
“濤子,找到了!”我正糟蹋蘇東坡的詞呢,胖子驚喜的聲音傳了過來。
抬頭一看,一盞淡黃色的琉璃茶盞出現在我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