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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讀張雲章賀曹寅得孫詩

  康熙年間文人張雲章(1648一1726)的《樸村詩集》卷十,有七律《聞曹荔軒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這首詩作為曹雪芹家世的史料,是周汝昌先生最先找到的。1953年出版的《紅樓夢新證》第六章《史料編年》和1976年出版的《紅樓夢新證》增訂本第七章《史事稽年》,在“康熙五十年”條下全文引錄這首詩,並加按語,指此“孫”係曹顒之子,出生後“旋即天殤”。美籍華裔學者趙岡先生在1975年出版的《紅樓夢研究新編》中提出:張雲章賀曹寅得孫詩中的“孫”是曹顒之女,並未天殤。南京大學的吳新雷先生在《(樸村集)所反映的曹家事跡——兼考曹雪芹的生年和生父》一文中,對《聞曹荔軒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全詩作了詳細的詮釋,根據詩中使用的典故,肯定這個“孫”是個男孩。吳新雷還指出,這個“孫”並沒有死,是曹顒在康熙五十年所生之子,可能就是《紅樓夢》作者曹雪芹;但吳新雷也承認“各項材料之間還存在矛盾抵觸”。吳新雷先生的這篇文章收入《曹雪芹江南家世考》(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和《曹雪芹江南家世叢考》(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近年,胡文彬先生在《書帶小同開葉細——珍兒“遺腹子”撼說》(見書海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讀遍紅樓》)中提出:張雲章詩中之“孫”是曹寅次子“珍兒”的遺腹子,極可能就是曹雪芹。“遺腹子”之說,足胡文彬從張雲章詩中的用典悟出來的,因為張詩第五句“書帶小同開葉細”的“小同”(鄭小同),是鄭玄之子鄭益恩的“遺腹子”。典出《後漢書》卷三十五《鄭玄傳》。胡文彬先生為彌合“各項材料之間還存在矛盾抵觸”,找出了一個解釋。

  新雷、文彬都是我的好友。他們對這個問題熱心與認真的探討,激起了我的興趣。不揣譾陋,且把我數年來對這個問題的思考寫出來,以就正於新雷、文彬及廣大紅友。此“孫”不是遺腹子《聞曹荔軒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全詩及張雲章自注如下:

  天上驚傳降石麟(時令子在京師,以充閭信至)。先生謁帝戒茲辰。鍬裝繼相蕭為侶,取印提戈彬作倫。書帶小同開葉細,鳳毛靈運出池新。歸時湯餅應招我,祖硯傳看入座賓。根據這首詩在《樸村詩集》中排列的位置,可知這首詩作於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辛卯)冬。曹寅第四次任兩淮巡鹽禦史至本年十月十二日任滿,任滿後曹寅“在揚州造具錢糧銷引各款清冊,料理事竣,即星馳入都,叩覲天顏”。張雲章的賀曹寅得孫詩作於曹寅為進京述職作準備的期間。

  張雲章詩的題意是賀曹寅得孫並送曹寅進京。首聯“天上驚傳降石麟,先生謁帝戒茲辰”,大意是曹公準備進京拜見皇上的時候,從北京傳來“令子”得子的消息。這可以說是詩的破題。對於“天上驚傳降石麟”一句,張雲章特地加了一注:“時令子在京師”——注明得孫的消息是從天上(京城)來的;“以充閭信至”就是“令子”報告得子的消息。“充閭”,出自《晉書》卷四十《賈充傳》:“賈充,字公閭,平陽襄陵人也。父逵,魏豫州刺史,陽裏亭侯。逵晚始生充,言後當有充閭之慶,故以為名字焉。”又,《世說新語·惑溺》“賈公閶”下劉孝標注:“《充別傳》日:充父逵,晚有子,故名日充,字公閶,言後必有充閭之異。”後世文人即以“充閭”稱人得子,賀人得子。如蘇軾《賀陳述古弟章生子》:“鬱蔥佳氣夜充閭,始見徐卿第二雛。甚欲去為湯餅客,惟愁錯寫弄摩書。參軍新婦賢相敵,阿大中郎喜有餘。我亦從來識英物,試教啼看定何如。”元好問《賀威卿徐弟得雄》:“利市金錢四座俱,阿卿新喜到充閭。跨牛楊樸空顛灑,秣驥王良已問途。桂出孫校知秀發,鳳離丹嶠亦舒徐。明年別作飛黃句,來賀君家第二雛。”

  “充閭”為稱人得子、賀人得子的用語。張雲章明白寫出“令子”“以充閭信至”,當然是指“令子”得子的消息。如果“令子”的信講的是寡嫂(或守寡的弟媳)生了一個遺腹子,“令子”作為小叔子(或大伯),怎麽能說有“充閭”之喜、“充閭”之慶呢?張雲章不至於這樣糊塗。所以筆者以為,“令子在京師,以充閭信至”這句注,已清楚表明詩中之“孫”不是遺腹子。

  “書帶小同”一句不能證明此“孫”是遺腹子

  《後漢書》卷三十二《郡國誌四》“東萊郡”下李賢注:“《三齊記》日:鄭玄教授不期山,山下生草大如薤,葉長一尺餘,堅韌異常,上人名日康成書帶。”鄭玄(康成)孫名小同。張雲章的詩句“書帶小同開葉細”即由此而來。文彬先生首先注意到鄭小同是鄭玄之子鄭益恩的“遺腹子”,因而悟出張雲章詩中小同所影射的曹寅之“孫”為遺腹子。吳新雷、胡文彬兩位曾引錄《後漢書》卷六十五《鄭玄傳》的一段文字:“玄唯有一子益恩,孔融在北海,舉為孝廉,及融為黃巾所圍,益恩赴難隕身,有遺腹子,玄以其手文似己,名之日小同。”此外,我在《三國誌》卷四還看到裴鬆之的一條注:“小同,鄭玄孫也。《玄別傳》日:玄有子,為孔融吏,舉孝廉。融之被圍,往赴,為賊所害。有遺腹子,以丁卯日生,而玄以丁卯歲生,故名日小同。”

  鄭玄之孫小同確實是遺腹子。但筆者以為,我們不能據此證明張雲章的“書帶小同”一句暗示曹寅此“孫”為遺腹子。這牽涉到如何理解典故的問題。

  “書帶小同開葉細,鳳毛靈運出池新”一聯,是用鄭玄與鄭小同、謝靈運與謝超宗兩祖孫的故事,來稱頌曹寅與其“孫”在學問和文才上將後先輝映。我們知道,鄭小同有祖風,時人稱他“學綜六經,行著鄉邑……不治可見之美,不竟人間之名”。謝超宗(謝靈運之孫),《南齊書》卷三十六、《南史》卷十九有傳(《南史》上的傳附於《謝靈運傳》後)。史稱“好學有文辭,盛得名譽”。南朝宋孝武帝(劉駿)愛妃殷淑儀死,超宗為作誄文,宋孝武帝大為嗟賞,說:“超宗殊有鳳毛,靈運複出。”此即是張雲章說的“鳳毛靈運出池新”。張雲章借鄭玄與鄭小同、謝靈運與謝超宗的故事,以為比喻和影射,是就學問和文才上的卓異而言。凡是用典故作比喻或影射,隻取其某一方麵,並非各個方麵都要相似。對於典故,我們讀者不能作過甚的推求與聯想。過甚的推求與聯想,便顯得牽強,難以講通,或不能自圓其說。

  如果因為鄭小同是遺腹子,便推想張雲章詩中曹寅之“孫”是遺腹子;那以同樣的思路,我們又可以從“鳳毛靈運出池新”一句推想出張雲章詩中曹寅之“孫”不是遺腹子。據《宋書》卷六十七和《南史》卷十九的《謝靈運傳》,謝靈運生於東晉太元十年(公元385年)。襲封康樂公;劉宋代晉立,靈運降公爵為侯,曾任永嘉太守、侍中、臨川內史等職。靈運不滿劉宋,肆意山水,傲視朝廷,在宋文帝(劉義隆)元嘉年間竟至“興兵叛逸”,被流放廣州,元嘉十年(公元433年)“文帝詔於廣州棄市”。《南史》卷十九《謝靈運傳》又記雲:“靈運子鳳,坐靈運徙嶺南,早卒。鳳子超宗隨父鳳嶺南,元嘉末得還。”可以看到,因謝靈運的牽連,謝鳳被流放到嶺南,謝超宗隨父親也到了嶺南;祖父在流放地被殺,父親死於流放地,超宗滯留嶺南至元嘉末才得以回到內地(元嘉共三十年)。從超宗的身世看,無論如何聯想,都不能聯想到“遺腹子”。這就是說,用同樣的思路和邏輯,從“書帶小同開葉細”看,曹寅之“孫”是遺腹子;從“鳳毛靈運出池新”看,曹寅之“孫”又不是遺腹子。一聯的上下句自相矛盾。

  不僅自相矛盾,如果用這樣的思路去聯想,張雲章的詩簡直是在咒曹寅此“孫”不得好死。因為鄭小同是被司馬昭毒死的,謝超宗則被齊武帝(蕭賾)“賜自盡”,兩人皆遭殺身之禍。《三國誌·魏書·三少帝紀》“關內侯鄭小同溫恭孝友。巾禮不忒”句後裴鬆之注引《魏氏春秋》雲:

  小同詣司馬文王,文王有密疏,未之屏也。如廁還,謂之日:“卿見吾疏乎?”對日:“否。”文王猶疑而鴆之,卒。《南齊書》卷三十六《謝超宗傳》記載:(永明元年)詔徙越州,行至豫章,上敕豫章內史虞驚曰:“謝超宗令於彼賜自盡,勿傷其形骸。”鄭小同和謝超宗兩人的結局如此。我們當然不能據此認為張雲章賀曹寅得孫詩,是居心不良。對於典故,作過甚的推求與聯想是靠不住的。“珍兒”不可能有遺腹子曹寅《楝亭詩別集》卷四,有《辛卯三月二十六日聞珍兒殤,書此忍慟,兼示四侄,寄西軒諸友三首》。其第一、第二首:老不禁愁病,尤難斷愛根。極言生有數,誰謂死無恩。拭淚知吾過,開緘覓字昏。零丁摧亞子,孤弱例寒門。予仲多遺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猶子,努力作奇男。經義談何易,程朱理必探。殷勤慰衰朽,素發滿朝簪。辛卯為康熙五十年。從詩題和詩的內容可知,這年三月,曹寅的兒子“珍兒”死去。根據《楝亭詩鈔》、《楝亭詩別集》同時期的詩作以及曹寅當年的活動來推測,曹寅這首哀珍兒殤的詩是在揚州寫的,珍兒則死於江寧織造署住處。

  胡文彬先生提出:張雲章詩中所言曹寅之“孫”,就是這個珍兒的遺腹子。文彬認為,這個珍兒已經長大成人能夠生子。

  我斟酌再三,認為這個“珍兒”死的時候,還是個幼兒。理由如下:

  1.康熙二十八年曹寅生兒子曹顒(小名連生)。這個曹顒,康熙皇帝“眼看自幼長成”,後來繼曹寅任江寧織造。曹寅在康熙五十年哀珍兒殤的詩中,說“珍兒”是“亞子”(次子),那“珍兒”當然是比曹顒小的兒子。

  2.康熙四十八年曹寅遣嫁次女。這一年二月初八日曹寅為婿移居並報米價的奏折:“臣愚以為皇上左右侍衛,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遠,擬於東華門外置房移居臣婿,並置莊田奴仆,為永遠之計。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當差,送女同往,則臣男女之事畢矣。”奏折中所言“臣有一子”,即曹顒。曹寅說,曹顒上京當差,“送女同往”,“則臣男女之事畢矣”,那就意味著曹寅這時候沒有比曹顒小的兒子了。曹寅在康熙五十年三月失去的“珍兒”,必定是在康熙四十八年以後出生的。

  3.曹寅詩中稱“珍兒殤”,此處的“殤”隻能解釋為“未成人而死”。“殤”的意義是明確的。《儀禮·喪服》“長殤中殤”鄭玄注:“殤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傷者。”《禮記一喪服小記》“庶子不祭喪”句孔穎達琉:“殤者,未成人而死者也。”《呂氏春秋·察今》“今為殤子矣”句高誘注:“未成人天折日殤子也。”我國古籍中“殤”的基本含義就是這樣。我們看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古訓匯纂》匯集古代經典中關於“殤”的注釋三十多條,除個別特殊意義和一兩條難以判斷是非的舊注之外,其他注釋的意義都可以概括為“未成人而死”。

  古籍中“殤”字的特殊用法,一是楚辭《九歌》中的”國殤”,王逸注:“謂死於國事者。《小爾雅》日:‘無主之鬼謂之殤。”“殤”作為“死於國事者”的意義隻用於“國殤”,後世還這樣用。如鮑照《出自薊北門行》中的“投軀報明主,身死為國殤”。李善注:“國殤,為國戰亡也。”這裏要指出的是,“國殤”之“殤”是名詞,同“珍兒殤”的“殤”作動詞使用迥不相同。事實上,王逸在《九歌》的多條注釋中,“國殤”都是表示人的名詞。如“操吳戈兮被犀甲”句王注:“言國殤始從軍之時,手持吳戟、身披犀鎧而行也。”“誠既勇兮又以武,終剛強兮不可淩”句王注:“言國殤之性誠以勇猛,剛強之氣不可淩犯也。”古籍中“殤”的另一個可能的特殊用法,見於南朝宋謝瞻《張子房詩》的“力政吞九鼎,苛慝暴三殤”。此詩收入《文選》,李善對“三殤”未注釋,李周翰注雲:力政謂秦以力為政也,吞取九鼎而伐周也。橫死日殤。孔子過泰山有婦人哭於墓者而哀,使子貢問之,日:“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日:“何不去也?”日:“無苛政。”孔子日:“小子誌之,苛政猛於虎也。”秦之苛法天下怨之,其暴甚於此三殤也。李周翰是注《文選》的“五臣”之一。他解釋“殤”為“橫死”,並將謝瞻詩中的“三殤”解釋為“吾舅”、“吾夫”、“吾子”死於虎之事。李周翰對“殤”的這個解釋,雖也算得上是個說法,但頗有表示反對的。如傳為蘇東坡著的《仇池筆記》中說:李善注《文選》,本末詳備。所謂五臣者,其俚儒荒陋者也。謝瞻《張子房詩》雲“苛懇暴三殤”,此《禮》所謂上中下三殤,言秦無道,戮及幼稚;而注乃謂苛政猛於虎,吾父、吾夫、吾子皆死——謂夫謂父為殤。此類甚多。

  《禮)所謂上中下三殤,即《儀禮·喪服》所言“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殤”。《仇池筆記)將“三殤”仍解釋為“未成人而死”。

  除“國殤”這一特別用法外,後世詩文中一般場合的“殤”都是“未成人而死”的意思。這裏不妨舉幾個清代的例子:

  方苞《亡妻蔡氏哀辭):“妻蔡氏名琬,字德孚,江寧隆都鎮人,以康熙丙戌秋七月朔後二日卒。在餘室,凡十有六年。妻生男二人,皆早殤;女二人。其卒也,產未彌月,蓋自懟以致疾也。年三十有七。於是流涕為辭以哀之日……”(柏按:據文意,此哀辭寫於蔡氏卒後不久,則“早殤”之男俱未成人。)

  方苞《兄子道希婦嶽氏墓誌銘):“嶽氏有子日仁,生十年而殤。其生及殤,餘皆未之見也,而聞其聰明淳篤,秀出於眾。”方苞《兄孫仁壙銘》:“仁生於康熙五十三年三月,以雍正元年八月殤,葬於江寧南門外。”

  張惠言《先妣事略》:“先妣年十九,歸我府君。十年,凡生兩男兩女,殤其二,唯姊觀書及惠言在。而府君卒,卒後四月,遺腹生翊。是時先妣年二十九,姊八歲,惠言四歲矣。”

  曹雪芹友人敦誠的《先祖妣瓜爾佳氏太夫人行述》,記瓜爾佳氏守寡後以裕庵公季子寧仁“為己子”,“時方彌月,提攜顧複,相倚為命。至三歲,痘疹殤”。

  曹寅主持刊刻的《佩文韻府》卷二。卜二(中)的“殤”,亦注雲:“式羊切,殤天。”

  4.曹寅詩中“珍兒殤”的“殤”,隻能解釋為“夭折”。珍兒是在康熙四十八年以後出生的。曹寅生於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到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曹寅才五十二歲。考慮到古人有妻有妾,曹寅這個年齡完全是有可能生孩子的。我們知道,袁枚六十三歲才生兒子,取名阿遲;敦誠長子早喪,到五十五歲才又生兒子。

  總之,曹寅詩中的“珍兒”,死的時候,還是幼兒,不可能有遺腹子。張雲章詩中“令子”必是曹顬張雲章賀曹寅得孫詩中所說“時令子在京師”的“令子”,必足曹顒。張雲章賀曹寅得孫詩作於康熙五十年(辛卯)冬。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曹寅病逝於揚州。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曹顒奏曹寅故後情形折寫道:奴才故父一生叨沐聖主浩蕩洪恩,出管江寧織造二十餘年,複四差鹽務,遭逢異數,疊加無已。方圖矢誠報效,上答高厚,不意壽命不延,遽辭聖世。奴才年當弱冠,正犬馬效力之秋,又蒙皇恩憐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攜任所教養,豈意父子聚首之餘,即有死生永別之慘,乃得送終視殮者,皆出聖主之賜也。曹顳說,皇上“憐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除女兒以外,就兒子說,曹寅還生了珍兒,在生曹顒之前曹寅還生過兒子,為什麽曹顒說“止生奴才一人”呢?按中國人的說話習慣來理解,這裏是說,曹寅的兒子隻有曹顒撫養成人了,其他都沒有拉大。曹顒於康熙四十八年上京當差。康熙五十年冬曹寅進京述職,五十一年二月曹寅攜帶曹顒返回任所‘25:。在康熙五十年冬張雲章寫詩賀曹寅得孫的時候,“令子”隻能是曹顒,詩中所謂“孫”隻能是曹顒之子。

  如果說,康熙五十年的時候,曹顒還有一個已長大成人的兄弟,並且留有遺腹子,如果說康熙五十一年九月曹顳寫奏折的時候,他還有個侄兒(兄弟的遺腹子),那曹顒在康熙五十一年九月的奏折中怎麽會說“先臣止生奴才一人”呢?顯然是不會的。在康熙五十年,曹顒不可能有長大成人的兄弟;除曹顒外,曹寅當時不可能另有一個兒子“以充閶信至”。

  曹寅在康熙五十年三月二十六日“聞珍兒殤,書此忍慟”的詩中說“零丁摧亞子,孤弱例寒門”,稱珍兒為“亞子”,當然是相對於長子曹顒而言。一“長”一“亞”表明,曹寅這時候沒有比曹顒更大的兒子;珍兒一死,曹寅當然也沒有比曹顒更小的兒子了。

  還應說明的是,張雲章在康熙五十年冬賀曹寅得孫的“孫”,也不可能是曹頫所生。曹頒是曹寅弟曹宣的第四子。曹宣於康熙四十四年去世後,曹頫由曹寅帶在江南撫養。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曹頫奏折:

  竊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帶在江南撫養長大,今複荷蒙天高地厚洪恩,俾令承嗣父職。

  曹寅“聞珍兒殤,書此忍慟”詩的題目內有“兼示四侄”一語,“四侄”即曹頫。這也表明,康熙五十年曹頫在江南,與張雲章詩中“在京師”“以充閭信至”的“令子”不是一個人。再者,曹頫是康熙五十四年曹顒病故後奉旨給曹寅之妻為嗣的;此前,曹頫不是曹寅之子,張雲章也不得稱曹頫為“令子”。

  張雲章所“聞”之孫不是曹雪芹

  如上所述,張雲章詩中“在京師”“以充閭信至”的“令子”,必是曹顒。而康熙五十四年曹顒病故、曹頫承嗣襲職以後,曹頫“代母陳情、恭謝天恩”的奏折寫道:

  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恐長途勞頓,未得北上奔喪,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奴才之嫂馬氏”即曹顒之妻。“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可見曹顒死的時候沒有兒子。這是曹頫本人寫的奏折,錯不了的;奏折是給康熙皇帝看的,也來不得半點虛假。由此可以肯定,康熙五十年冬張雲章所“聞”之“孫”,在曹顒死的時候不存在;當然不可能是後來寫作《紅樓夢》的曹雪芹了。

  周汝昌先生認為,此“孫”出生後“旋即天殤”。這是一種可能。另一種可能是訛傳或張雲章誤聽。張雲章詩的題目是“聞曹荔軒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聞”字,表示張雲章是聽說曹寅得了孫子,不是曹寅親口告訴他自己得了孫子。張雲章這首詩,也不是當麵呈送給曹寅的,是寫好後“寄”給曹寅的,還不知道曹寅的反應如何。《楝亭集》裏沒有同張雲章唱和的詩。這種種情況,便存在訛傳或誤聽的可能性。如曹寅可能得的是孫女,或是侄孫,張雲章誤以為是“得孫”;也可能曹寅根本沒有“得孫”這回事,張雲章完全弄錯了。

  新雷先生提出,康熙五十年冬張雲章所“聞”曹寅之“孫”,“可能就是曹雪芹”。又說,“就是曹雪芹”。新雷先生的主要根據是敦誠《寄懷曹雪芹》“揚州舊夢久已覺”的注:“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新雷認為,“得孫詩”證明敦誠的詩注是“確實的”、“不錯的”,可以“兩相印證”。

  實際上,正是敦誠在曹雪芹去世後一再用“四十”稱說雪芹的年壽,這就是敦誠《挽曹雪芹》詩初稿的“四十蕭然太瘦生”和改定稿的“四十年華付杏冥”。雪芹另一位詩友張宜泉《傷芹溪居土》題下注:“其人索性放達,好飲,又善詩畫,年未五旬而卒。”與敦誠的詩相印證,再結合其他有關材料來研究,我們可以確定曹雪芹隻活了四十多歲。如果敦誠認為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年冬,並知道曹寅死於康熙五十一年,那敦誠當然知道曹雪芹死的時候已經五十二歲(依“壬午說”)或五十三歲(依“癸未說”)。這樣的話,敦誠《挽曹雪芹》詩就應該用“五十蕭然”、“五十年華”。“五”和“四”都是仄聲字,可以換用(實際上七律每句的第一個字可平可仄)。敦誠堅持用“四十”,表明他很清楚曹雪芹隻活了四十多歲。

  曹雪芹是敦誠的詩友。一般朋友交往,彼此的年歲是會打聽清楚的,至於祖父什麽時候死的,同祖父生活了多少年,等等,不會打聽得很清楚。像我們現在一個單位多年的同事,年齡、籍貫、什麽時候畢業,彼此是知道的;至於人家祖父如何如何,彼此都不清楚。敦誠知道曹雪芹“其先人為江寧織府”,而“為江寧織府”最有名的是曹寅,所以,敦誠就想當然地以為“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這樣一句注,實不能否定敦誠自己說的雪芹“四十蕭然”、“四十年華”;也不能否定曹頫奏折所表明的曹顒死時尚無兒子的事實。

  “雪芹曾隨其憲祖寅織造之任”,是敦誠為“揚州舊夢”句加的注。這個注,是不確切的。大家知道,不僅敦誠說曹雪芹的“揚州舊夢”,敦敏也說到雪芹的“夢”與“憶”:“秦淮舊夢人猶在”,“秦淮風月憶繁華”。曹雪芹自己也說“曾曆過一番夢幻”。這“夢幻”,就是留在他記憶中的少年時期的繁華靡麗的生活。我們細算一算便明白,雪芹少年時期的繁華靡麗的生活是在曹頫任江寧織造的期間。如果雪芹的“秦淮舊夢”、“揚州舊夢”是在曹寅任江寧織造的時間,曹寅死於康熙五十一年,那雪芹至少要在康熙四十年以前出生才談得上“夢”、“憶”。張雲章詩中那個生於康熙五十年冬的“孫”,曹寅死的時候他才半歲,他在曹寅時期有什麽“揚州舊夢”可言,有什麽風月繁華可夢!而如果曹雪芹生在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以前,那他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除夕或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去世的時候已是六十多歲的人了。這又是絕不可能的。所以,我認為,敦誠的“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一句注是想當然之詞,作為“揚州舊夢”的注是不恰當的。這樣的注,不能作為曹雪芹生於康熙五十年的證據。

  順帶說明一下,從《四鬆堂集》付刻底本上看,敦誠《寄懷曹雪芹》詩中“時餘在喜峰口”和“雪芹曾隨其先袒寅織造之任”兩注,是編詩集時加注上去的。《熙朝雅頌集》首集卷二十六(敦敏、敦誠卷)所選《寄懷曹雪芹》詩中就沒有這兩個注。曹雪芹當年讀到這首詩時,當然也不會有這兩個注。敦誠寄給曹雪芹的詩,怎麽會注上“雪芹曾隨其先祖寅織造之任”呢?

  20世紀90年代我撰寫《曹雪芹評傳》時,曾認真思考過張雲章的賀曹寅得孫詩,因為我覺得此“孫”與曹雪芹無關,所以《評傳》中未提及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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