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日誌”
床上的小地圖
“媽媽,我的小床尿濕了。”有一天睡到半夜的時候,小畔畔從被窩裏爬出來,站在我的床邊不知怎麽辦,小聲地對我說。
“沒關係,先進來和媽媽睡一個被窩,明天早上媽媽再給你換幹淨的被套和床單,好不好?”我微笑著告訴畔畔,“現在已經很晚了,我們不要把爸爸吵醒了。”
畔畔動作很快地鑽了進來。
早上起床,老公出去買饅頭了,我和畔畔刷完牙、洗完臉後坐在餐桌前準備等著香噴噴的饅頭回來,就一起吃飯了。
但是,我發現畔畔好像有點不高興,我就問:“畔畔怎麽了,是不是昨晚和媽媽睡覺,沒睡好呀?”
“媽媽,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畔畔搖了搖了頭,欲言又止地看著我。
“說吧,想和媽媽商量什麽事,你要說出來媽媽才知道,對不對?”我放下手裏的筷子看著畔畔。
“媽媽,能不能不要把我尿床的事告訴爸爸?”畔畔紅著臉,低著頭問我。
“那當然了,這是畔畔的小秘密,畔畔不讓說,媽媽一定不會說的,不信我們拉小勾。”我邊說邊伸出小手指。
畔畔很高興地也伸出了小手指:“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正說著,老公拎著一袋饅頭進來了,看到我們在拉鉤,好奇地問:“你們娘倆在幹什麽呀?”
“這是我和畔畔的小秘密。”畔畔看著我笑了,高高興興地一起吃早飯,然後我倆手牽手上幼兒園去了。
“反麵教材”
今天在帶著畔畔快到遊樂園的時候,聽到一位年輕的媽媽正在罵自己的小寶寶:“你怎麽這麽笨呀,這麽大了還要尿褲子,算了,不玩了,回家。”
“嗚嗚嗚,媽媽,我還沒坐碰碰車!”小女孩邊哭邊說。
畔畔走到小女孩跟前想拉起她:“妹妹不要哭了。”
“玩、玩、玩,就知道玩,你除了玩兒還知道什麽,晚上睡覺要尿床,白天出來玩還要尿褲子。”媽媽火氣更大了,翻老賬式地數落著孩子。
小孩一看媽媽當著大家的麵揭她的老底,覺得很不好意思,就更不願意了,一P股坐在地上邊哭,邊蹬腳:“我不,我就要再玩一會兒。”小女孩也倔了起來。
“我不會帶你去的,你愛哭就慢慢哭,哭夠了再回家。”媽媽也不讓步地說。
“媽媽,那阿姨為什麽要把妹妹尿床的事說出來呢?”畔畔看著那阿姨那麽凶,有點不解地問我。
“因為小朋友把褲子打濕了,阿姨生氣了。”我看著畔畔,回答了他。
“媽媽,那為什麽我打濕了小床,你不告訴別人呢?”寶寶還是很疑惑,他可能在想:為什麽這個阿姨不像我媽媽那樣保守秘密呢?
“因為那是畔畔和媽媽的小秘密,媽媽答應了畔畔就要做到,相信畔畔也會像媽媽一樣,答應別人的事都能做到,對不對?”我反過來問畔畔。
“對!”畔畔甜甜地回答。
“榜樣力量”
保護孩子的小麵子!
說到“隱私”,人們總覺得這隻是成人的事,而與孩子並不搭界。孩子其實也有他們的隱私,父母更應尊重與保護。
大人有麵子,小孩子們也有他們的小麵子,特別是在夥伴麵前,老師麵前或者在其他大人麵前,他們都需要維護自己的小麵子。隻有維護了他們的麵子,孩子們才願意和家長溝通,才會對你父母產生信任。
值得警惕的是,以開玩笑、惡作劇或強迫命令等方式來揭孩子的“隱私”,可能會讓他們在心理上感覺受了更大的傷害!盡管對大人而言有時完全出於無意,而且還可能從來沒有認識到這些“小事”竟然也會是孩子的“隱私”,還這麽在乎呢!
“育兒理論”
尊重孩子的隱私。
許多父母受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很容易形成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孩子是屬於自己的,無論在生活上還是思想行為上都依附於自己,孩子在自己麵前沒有隱私可言,自己有權知道子女的一切情況。
正是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使得父母對未成年人的隱私權視而不見,也讓社會模糊了父母的侵權行為與合法行為的界限。其實,我們應當有這樣的見解:法律保護所有的合法權益,每一種權利都是平等的,但不能為了實現一種權利而去侵犯另一種權利。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教育權固然重要,但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同樣不容忽視。
專家表示,保護孩子的隱私權與對孩子的監護、教育並不矛盾,如果父母多掌握一些了解孩子和與孩子溝通的辦法,就沒有必要一定要通過窺探、披露孩子的隱私去了解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
“舉一反三”
1.孩子犯錯誤了,不要在公共場合和孩子的朋友麵前批評孩子,要給孩子留麵子。批評最好在隻有兩個人的時候進行。
2.小孩子盡管並不愛錢,也並不懂得理財,但如果家長經常去對孩子保存的“私房錢”做“結算”,比如:寶寶,媽媽看一下你的壓歲錢有多少了,甚至占為己有,孩子會感到自己的隱私並未受到大人的尊重和保護。
3.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太淘氣的孩子可能有被打、被罵、被罰站等體罰的經曆,而這些往往是孩子“沒齒難忘”的痛苦經曆,因為不僅皮肉受了苦,心靈也可能受到創傷。但在旁人麵前頻頻提及其過去的“受辱史”,仍然會使他們覺得極度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