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鞏固自己地統治地位,封建君主常以非常手段來鎮壓眾臣。
班固像漢明帝雖是一位“守成之君”,但他與父親光武帝“以柔道行之”的執政方略大有不同,明帝執政素有嚴切之風。他為了控製宗室諸王,采取了非常“嚴切”的手段,對他們加以約束與打擊。明帝不斷減少諸王食俸收入,使他們的經濟實力大為削弱。永平十五年(72年),明帝分封皇子的領地,比原來的諸王都減少了一半左右,此前大約是以9—10縣為準,此後則隻有4—5縣。明帝認為自己的孩子不能夠與先帝的皇子們等同起來,認為每年給他們二千萬的食俸就足夠了。光武帝時曾封功臣為侯,大國4縣,相比較之下,明帝時諸王的地位與光武時期侯的地位相差無幾!明帝這樣做,使諸王的地位急劇下降,經濟實力也嚴重削弱了,從而無法與中央相對抗。
明帝對宗室諸王及皇子的抑製與打擊強度非常大。永平十三年(70年),楚王劉英與方士結交,被一位名叫燕廣的人發現,燕廣遂告發他與漁陽王平、顏忠等“招聚奸猾,造作圖讖,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明帝將劉英流徙於丹陽涇縣,劉英到丹陽後自殺,而“楚獄遂至累年,其詞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被牽連入獄者達數萬人。
漢明帝劉莊像光武帝劉秀有11個兒子,明帝即位,臨淮公劉衡早卒,原太子劉強在被廢後於永平元年憂鬱而死,剩下九王中有七王在明帝朝因“謀反”、坐法等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打擊、沛獻王劉輔在出獄後,研讀經書,算是找到了避風之所;山陽王劉荊、楚王劉英以“謀反”的罪名被迫自殺;淮陽王劉延在兩次謀反後被嚴加“監護”;中山簡王劉焉因殺一姬,被國相舉奏,坐罪削縣;濟南王劉康在被打擊後,“尊貴驕甚”,效法琅邪孝王劉京,多殖貨財,奢侈恣欲,走上了一條腐敗自沉的道路;到後來,最受明帝尊寵的東平憲王劉蒼也在輔佐明帝穩定天下以後,因明帝的猜忌心理於永平五年不得不要求返回藩國。此外,如東海王劉強子政、濟南王劉康子錯都因“淫欲薄行”、幹亂法紀而被治罪;淮陽王劉延子魴及同族嵩、信、平、遵等皆因與諸王交通、謀反坐法或除國。
漢明帝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不惜采用非常手段來打擊同族勢力,致使諸王在重壓之下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