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十七歲那年喜歡上白襯衣的。之前,我一直穿著黯淡的綠裙子。軍隊上那種綠裙子,母親把她軍隊上發的裙子改改給我穿,上麵,是同樣顏色的襯衣。
我不喜歡那種綠,有一種難言的尷尬與等待,好像春天總也不來,於是,綠老了下去,老成的顏色,再加上洗得有些褪了色,是過了期的春天,不好看了。
確切點說,是從認識陳蘇橋開始喜歡白襯衣的。北京來的陳蘇橋,高大,明亮,在初夏的早晨,站在窗台前。老師說,新來的同學。他穿肥大的白襯衣,更顯得人高而瘦。之前,班裏也有男生穿白襯衣,可是,卻是那樣局促,稍小的襯衣在瘦小的身體上,更顯得猥瑣。況且,那白亮得太亮,暗得太暗,不是那種飄逸的美。陳蘇橋穿的白襯衣,卻是那樣逼人的美。空氣中,有淩厲的聲音傳來,他的聲音,他的笑,都這樣具有殺傷力。是誰說過?迷戀是一刹那,忘記卻會是一生。我開始留意自己所有的一切,裙子不再穿,我要穿牛仔褲了,可以把臀部包得那麽性感而完美,雖然那時我並不知道性感是什麽。撒謊要錢,說詩歌朗讀會要統一穿白襯衣。索了五十塊錢,然後跑去商場,到處是那種小家子氣的白襯衣,沒有一件和陳蘇橋的一樣。我要寬大飄逸的那種。是的,足以讓我瘦瘦高高的個子和他站在一起可以驚豔,傾國傾城。是,我是這樣想的。體育課,我要和他站在一起。我轉遍整個城市,最後,在一個長發女子的小店裏淘到一件白襯衣,正是我要的那種,而且,後背上有大朵蓮花,妖豔而美麗。隻是,那是她的襯衣,她自己穿過了。她從廣州回來,在廣州買的。而我一聲聲懇求著,請你,給我。我不怕二手,我要。她要一百快,我寫保證書,下個月,再還你五十,好不好,好不好?
十七歲,我竟然要這種迫不及待的美麗,然後,去找自己心儀的男子。如願以償。體育課,我故意遲到。風很大,吹起我的白襯衣,吹起我的長發,我看到所有人的眼神,男生是喜歡,女生是嫉妒。我隻在乎他。他不看我,隻有他沒有看我。分組跑,我故意站在他身邊,沒有人說話,風裏有同學們的歡笑聲。班裏最高的男生和女生站在一起,都是白襯衣牛仔褲,都沉默著不發一言,那個初夏的下午,我一生都記得。無聲勝有聲的沉默,我聽得到自己的心跳。我記得在輪到他跑時,他回了一下頭,突然對我展顏一笑。
二
青澀的初戀是什麽?是初夏的合歡花,散發著淡淡的清香,卻又美麗無比。我收到他的紙條,上麵隻有一句話:晚自習下課後,學校操場見。是他的字,他的字飄逸有力,我喜歡的柳體。心就綻成一團團花了,到處是芬芳。我跑回宿舍,找那藏起來的口紅和胭脂,不過是幾塊錢的東西,隻在學校文藝演出時用過。雖然下了晚自習已經是九點,夜太黑了,可我還是洗臉,然後塗上胭脂,我喜歡這樣隆重地對待自己的愛情,這初次的戀,是不安分的小蛇,遊著,在心裏,在眼裏。我匆匆地跑向他,我們穿著同樣的白襯衣。星光下,麵對麵站著的兩個人。羞澀地低了頭,擺著衣角。可以幫我個忙嗎?是他先開了口。當然。我詫異於他的話,我有什麽忙可以忙他?我,我……喜歡你的好友寶珠,你能把這封信交給她吧?寶珠?寶珠!寶珠是我妖豔的同桌,一天要換三次衣服。寶珠家有錢,父親做汽車配件,母親珠光寶氣,寶珠美豔,是學校裏有名的校花,可是,他會喜歡寶珠?是的,他說他喜歡寶珠。過於豐滿的女子,有挺拔的胸,一米六的身高,穿五厘米的高跟鞋來上體育課,早早塗了口紅,數學考一位數,英語隻有二十四分,班裏倒數第三名,這個隻會坐到男生單車上尖叫的女子,居然是陳蘇橋喜歡的女子!陳蘇橋遞過一封極厚的信給我,我接過來,手和腳都是涼的。初夏的夜還冷,我的白襯衣在風中飄著,是不是要把我飄走?忘記了如何回的宿舍,我遞給寶珠信,然後,沉沉躺下了。開始發燒了,我的夢一個又一個,全是白襯衣。到處是寬大飄逸的白襯衣,好像一麵麵旗子,醒了時,我把白襯衣放進箱子裏,再也沒有穿。陳蘇橋和寶珠早戀了。老師把他們叫了去,一次次。仍然是出了事。半年之後,寶珠懷孕,然後退學。陳蘇橋回北京,走之前,叫我,青禾,送你一件東西。是一張報紙包著,我打開,是那件白襯衣!
我的心思,他原來都知道。
我跟在火車後麵跑了好久,他揮著手,很蒼白的手勢,我也揮著手,揮著眼淚,再見,我的青蔥歲月。
三
是為了陳蘇橋考到北京去。
我沒有見到他,他離開北京,隨父親轉業到了地方,據說是一個偏僻的小城。
彼時,我學會了化妝,用所掙的外快為自己買玉蘭油這樣的化妝品用,我還是喜歡穿白襯衣,各種各樣的白襯衣,從春天,穿到秋天。
我的發型,一直簡單到隻有一條麻花辮子,我知道,最簡單的,往往是最明媚的。
有好看的男子追求我,也談戀愛,並不驚心動魄。所有的夜晚,趕不上那晚的驚心動魄了,我的精心準備於陳蘇橋而言毫無意義,原來,我隻是替別人做的嫁衣裳。
那樣的恥辱,一生記得。
而箱子裏的兩件白襯衣,記得十七歲的夏夜吧?
畢業留京,在法國公司裏,我學會了用香奈爾香水,卻依然是白襯衣。
大了也愛白襯衣,因為純粹到幾乎單一,純粹的東西總是好的,有一種極致的美。我喜歡那種素白,白到骨子裏,並不知道,它也是最不耐髒的,稍微染上雜物或顏色,就是一生的痕跡,永遠不可能洗掉。但還是喜歡,所以,衣服裏襯衣幾乎都是白的,純棉的、絲綢的,或者純白,或者繡了些小花,並不起眼,可是畫了龍點了睛,看著就讓人喜歡。也有蕾絲的,重重疊疊的,像來來回回的心,不知如何選擇。印象最深的是去大連,在友誼商場看到一件白襯衣,寬大、飄逸,袖子和後背都有大朵的蓮花,很是驚豔,我喜歡得不行,但價格奇貴,要三千多,終於舍不得,但還是心心念念的,那麽美麗到極致的東西,總是我想要的。
多數女同事都花枝招展,現在的職業裝,早就曼妙妖嬈了,我卻依然是肥大的白襯衣。去杭州出差,看到那麽飄逸空靈的白襯衣,一下子買了三件,同樣的衣服,買了三件。
沒有人知道我的白襯衣情結。
有高中同學張羅聚會,我應了回去,卻又怕回去,近鄉情怯,是怕故人。故人且兩個,一個是寶珠,一個是陳蘇橋。
到底是去了。
早已經不再是醜小鴨,當年的瘦高女孩子現在成了流行,電影電視裏都是排骨美人,我不到五十公斤,一米七二,還留長長的發,蒼白的臉上,有點點胭脂紅。
是坐火車回去的。
還是那輛火車,寶珠來接我,中途就打電話了,嚷著,該死的,快來啊。
聒噪的聲音倒似一隻蟬。二十二歲,寶珠嫁了人,山西商人,拉煤,據說,十分有錢。
她開著寶來車,站在出站口,人胖了一半,穿紅掛綠,卻俗得可愛了,一把拉了我,天哪,你是越來越妖精了。
親密地擁抱著,忽然有點點心酸,那年那月,我是醜小鴨的。
是在市裏最好的酒店,寶珠出所有費用,不過一萬多塊錢,寶珠說,有錢不花做什麽,說這話時,她揚起手,十個指頭上,十個金戒指。
我看著她,覺得她是可愛的,俗,就要俗到這種程度。
陳蘇橋是最後一個進來的。
所有人替他鼓掌。
他依然英俊挺拔,二十六歲的男子,更顯得張揚。
我把臉扭向一邊,看一棵正在抽芽的橡皮樹。
四
他和所有人喝了酒,來晚了,被男人們罰酒。
即使和寶珠,他們亦開著玩笑,當年出了事的兩個人,如今好像是談著別人的事,如果是我,不會來的。
隻有和我,他既沒有說話,亦沒有和我喝酒,我們隔著人群,看著彼此,好長時間,然後移開眼神。
夜深了,有人唱歌,有人打麻將,有人在懷舊。寶珠說,我先去,家裏有吃奶的孩子。
陳蘇橋何時來到我的身邊?
我已經醉了,喝了十瓶科羅娜。
青禾,段青禾。他叫我。
我扭過臉去,看到那張在燈光下的臉,些許的曖昧,些許的深情,他穿黑色的襯衣,黑色長褲,還是那張好看的臉,多了性感與迷離。
我抽出一支愛喜煙,慢慢點燃。
煙霧中的你那麽美。他說。
是嗎?
我看著他,這個我曾經如此迷戀的男子在誇我。我美嗎?
時光催人美,他聲音磁性,段青禾,你就是那種美,時光越老,你越美。
我站起來,把手伸向他。
來,我說,跳一支舞吧,三毛說過,如果一切已經過去,那麽,跳一支舞也是好的。
是的,我是這樣說的,決絕的,沒有留半絲退路。我知道他的大致情況,高考不得意,然後到西安混了幾年,如今自己做半死不活的生意。寶珠剛才說,他向她借錢來著,反正她有的是錢。
那麽,他也會和我借情,他也有的是情。我們在一起跳著舞,各懷心事。這不是九年前的夏夜了,我的妝容不是為他,我隻為自己,獨自盛開。你還是這麽喜歡穿白襯衣?是,我答他,那是因為,我天性中喜歡白襯衣,那是一種個人的特質,與流浪自由有關,與你無關。到此時,落花流水春去也,我對過去,完美地說了再見。回家後,我找出那兩件白襯衣,已經舊了,泛了黃,原來,白是這樣的顏色,最經不起歲月的風霜!就像初戀,以為是幹淨的透明的,曆經了歲月,卻結了一層斑,深深的,在心裏,在夢裏。我在上班的時候把兩件白襯衣拿了出來,下樓時,我隨手扔進了垃圾箱。開上車,我打開CD,林憶蓮唱著——穿越過你和我的從前,還能夠看見自己,在所有記憶裏,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