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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愛已涼

  一

我叫小薇,王小薇,在那首黃品源的《小薇》唱紅大江南北以前,我就叫小薇了。

十六歲的王小薇,在遇到樸逸寧之前,一直是一朵緊緊閉著的含羞草。

一個人,背著大大的書包,常常跑到法國人留下來的那個教堂去聽《聖經》。破舊的單車,很長的牛仔褲,沒有人知道我在想什麽,常常在夜幕四合時,跑上高高的舊城牆,獨上高樓,望盡天涯。

我瘋狂地迷戀著三毛,除了白襯衣和牛仔褲,我不穿任何別的衣服,我有十雙白球鞋,輪換著穿。我知道自己是個偏執狂,所以,阿落說,如果王小薇喜歡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死定了。

阿落是我的閨中密友,這家夥剛過完十七歲生日。但她對男人喜新厭舊朝三暮四,她說,因為,我有吸引他們的資本。

不可否認,阿落很媚。我說你這種媚是浮光掠影,一個女人要媚到骨子裏才有味道。在十六歲的時候,我總說女人女人的,其實我們充其量隻是一個個小女生,當我們真正成為女人時,我盼望有人叫我女生,盡管我永遠不可能再是女生。

十六歲的夏天,我上高一。

在高大的梧桐樹下,我遇到樸逸寧。

沒有早一步,沒有晚一步,他走過來,說,嘿,你好。

我的麵前,是一個翩翩的美少年。

多年後,我用《驚豔》為題目寫過謝霆鋒,而其實,樸逸寧給我的驚豔遠遠超過了他。

我以為他不是在叫我,他應該是叫美女阿落,阿落是所有男生喜歡的女孩子,聰明漂亮美麗大方。我的一切,和她恰恰相反,我內向自卑,有單薄的身材和細高的個子,我的眼神寂寞孤單,不善於與同學們和平共處,我的朋友極少,少到隻有阿落一個。

阿落,她是讓我當她的陪襯。

她當年光彩照人光芒四射。我得承認,這個校花的美麗超出了人們的想象,她彈性飽滿的身體成為許多男生的想象。這是事後多年有男生告訴我的,而我在他們心中,印象頗淺。

我寧可當綠葉,因為阿落可以喋喋不休地告訴我哪個男生和哪個女生如何如何了,她總有辦法知道,她總是“一中”情事的匯總中心,這一點,別人無可比擬。

大多數時候我選擇沉默,那時我是一隻孤單的羔羊,不具備任何競爭力。在別人眼中我不懂風情,木訥沉默。我戴深度的近視眼鏡,留著男生一樣的短發,我穿舊了的白球鞋和牛仔褲,這與阿落的高跟鞋、口紅、香水格格不入,但我們成了朋友,無所不談,包括她的愛情。

她的愛情,在上了高中以後就此起彼伏連綿不絕,一夜之間千樹萬樹梨花開。而我空城獨守,不為任何人開放。阿落說不會有男生喜歡我,我是個中性人,一個不穿裙子的女生是不會讓男人有任何興趣的。

我依然不穿裙子,依然獨來獨往,去教堂頌詩,看夕陽西沉。

直到那天遇到樸逸寧,他說,嘿,你好。

是叫我嗎?阿落說。

不,樸逸寧指著我,我叫她。

我看著眼前陽光中的美男子,黑亮的頭發,細細高高的個子,藍色的球衣,藍色的長褲,我幾乎是迷戀地看著這個美少年,這是第一次有男生主動和我說話。我說,請問,你有什麽事嗎?

我的聲音有些變形,我的聲音顫抖了。

他笑了,沒事,昨天看你的自行車上掉下一本書,我追了你好半天,你騎得好快,我沒想到,你騎車比男生還快,給,這是你丟的書。

是的,那是我丟失的一本《約翰·克利斯朵夫》,昨天我找遍了去過的所有地方,我沒有想到在他手裏。

謝謝。我說。

不用,再見。

他轉身離去,在深夏的粉紅陽光下,一片燦爛。而我花癡一樣看著他消失,聽到阿落喃喃自語:他真美。

阿落繼續說,我要認識他。

我扭過頭,看到阿落那張如桃花一樣的臉,生動、鮮嫩。而我多麽嫉妒她,她有花一樣的容,月一樣的貌,這一切,我都沒有。

我黯然神傷。



阿落終於認識了樸逸寧。

她總有一千種方法讓男生落網,樸逸寧不是個例外。他帶著阿落穿過那條櫻花大道,阿落狂放地笑著,似一朵夜晚的菊花。

那時,我正路過,依然是舊的牛仔褲和球鞋,依然是背著大書包。那是十七歲的春天,我們在櫻花路上相逢,落英繽紛,一片嫵媚。

嘿,他說,王小薇,你好。

你好。我的心那麽疼、那麽疼。背後的阿落說,樸逸寧,我們快走吧,晚了就來不及了。

他們要去看王菲的演唱會。

在他們騎車走的一刹那,我回過頭去,而在那一瞬間,我發現樸逸寧也回了頭,我們的目光對在一起。我逃開了,與他背道而馳,越走越遠。

因為樸逸寧,我和阿落疏遠了。

這是第一次因為一個男生我們疏遠。以往我曾經開她的玩笑,說她太花心,但這次,她很認真地告訴我,她真的好喜歡好喜歡這個俊朗的男生。

樸逸寧打排球,她必站在一邊呐喊,雖然不是一個班,可她會為對方加油。

樸逸寧踢足球,她會是最妖豔的拉拉隊,穿了迷你裙站在邊上,場麵頗讓男生激動。

樸逸寧去為五四青年節練歌,她會一直跟著他。

……所有人都以為他們是一對,他們那麽招搖放肆,甚至惹得老師在大會上點他們的名。

緋聞的最後結果是他們真的走到了一起。

阿落說,樸逸寧吻我了。

那是十八歲的春天,離高考還有三個月。美麗的阿落在一天上晚自習時忽然叫我出去,我們在操場上轉了一圈又一圈,在轉了有十圈之後阿落告訴我,王小薇,樸逸寧吻了我。

我呆住了。

臉一下子紅到耳根,好像樸逸寧吻的是我,心,卻又涼到徹底,我暗戀的男子已然與我錯過,他吻了阿落。

他居然吻了阿落。

我哭了,哭得那樣絕望傷心,阿落問,王小薇,你怎麽哭了?

我怎麽哭了?我失去了什麽?我為什麽這樣絕望難過悲憤?我為什麽好像要痛不欲生。我撒了謊,我說,快畢業了,我舍不得。

我舍不得的,是樸逸寧。

那個晚上,月亮好美,我好孤單。阿落回了宿舍,我一個人跑到教堂外麵,獨坐到天亮。天亮後我發起了燒,在床上躺了三天,隻喝了一些水。媽說,我不停叫著一個人的名字,那個人叫樸逸寧。我紅了臉,媽沒問別的,囑咐我好好學習,媽說,野百合也會有春天。也許每個少年都有秘密,也許媽在年輕時也曾經這樣深深愛過一個人吧。

三個月後,我考取石家莊財經學院,阿落落榜,而樸逸寧,去了北京的一個工程公司,那個公司,每年可以向國外勞務輸出好多人。樸逸寧,學習不是那麽好,這,應該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我以為自己可以開始新的愛情,但是,一切恰恰相反。我更加狂戀著那個眼神浩渺的男子,把他畢業照上的照片從五十六個人中摘了下來,然後去衝洗放大,手機鏈、鑰匙鏈、錢包裏,所有的地方全有他塑封的照片。有人問起時,我總是說,男友。

自始至終,我把他當成男友。我唯一的、永遠的、不能替換的男友。阿落說得對,我是個偏執狂,這樣的女人下場不會好到哪裏去,一是孤單一生,二是寂寞一輩子。我不甘心,決定去北京一趟,那年,我大二。那年,阿落找了一個台灣人結婚,那個台灣人多金,就是年齡高點,他的年齡,足以做阿落的父親。阿落更妖豔,說,沒錢,我怎麽如花似玉?自此,我斷然和她失去聯係,從心裏,我鄙視這樣的女人。去北京之前,我換掉了眼鏡,戴上博士倫,我換上了裙子,頭發已經成了流行的離子亂發。鏡子前,我不再是那個木訥的少女。我準備給自己一次機會,給愛一個機會。北京站下車時,我測了測心跳,120下,怦怦怦地跳。我蹲在站前,假裝係鞋帶。那是北京初春,還有寒意,我穿了粉紅洋裝,塗了淡淡胭脂,我要給樸逸寧看,我,也可以傾國傾城。三但我晚來一步,就在前一天,他們去了科威特。

勞務輸出,兩年。

我一個人在北京,失望至極。在東四,我隨便找了一家小店,要了十瓶啤酒,狂喝,最後,醉倒在北京街頭。

老板多收我錢,我大罵,如潑婦,結果我贏了。

回到石家莊,我發燒,三天三夜。同宿舍的人照顧我,擦我的眼淚。我還是叫一個人的名字,她們以為他負了心,罵他,我阻止,不,不能罵他,那是我最愛的人。

我罵自己,王小薇,你為什麽這樣癡這樣傻?也許,他根本就不喜歡你這種類型的女生!

兩年後我大學畢業去了廊坊,那樣一個清涼的小城,在天津與北京之間,遙望相思,遍地寂寞。我的暗戀,由盛開到衰敗的開始,亦是在這個小城。

他所有的消息,哪怕能打聽到片言隻語,我也會去問。

阿落說,他回來了,去了蘭州,說是在一個沙漠裏。

那年公務員休假,我飛到蘭州,穿過茫茫千裏戈壁灘去找他,隻要能親自問一問他,到底喜歡不喜歡,我就可以放棄。

我又遲到了。

他的同事說,五天前,他再度出國,這次,是戰火紛飛的伊拉克。

回來的飛機上,我一直沉默,用筆在一張白紙上寫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樸逸寧,樸逸寧,樸逸寧。

衣帶漸寬終不悔,我不再年輕,二十五歲了,阿落的孩子已經兩歲半,她介紹給我一個台灣的英俊帥氣多金的男人,不,我不喜歡。阿落問我喜歡誰?我輕輕笑著,沒有答她。如果沒有她,也許我可以義無反顧地說出自己的愛,而因為她,我是一隻自卑的醜小鴨,沒有展示自己的機會。阿落告訴我,男人嘛,就是那麽一回事,愛情是一碟黃花菜,涼了爛了也就完了,誰喜歡誰還真的一輩子嗎,那是犯傻犯賤。我寧願犯傻犯賤。二十六歲這年春天,我知道樸逸寧回國了,我知道他回到了我們曾經的小城。打通了他家的電話,是他的父親接的。伯父,我找樸逸寧。是他的老同學吧?這兩天打來電話的可多了,你明天來嗎?他九點鍾舉行婚禮,今天去試婚紗了……輕輕地,我扣了電話,後邊的話,我沒有再聽,我和樸逸寧之間,總是遲了一步,再遲一步。那時,我並不知道,樸逸寧的妻子叫什麽。我自此再也沒有問過他的消息,一個人選擇沉默。二十七歲那年,我遇到美貌似樸逸寧的男子,他來我的單位辦稅務登記,他給我他的名片,他偷偷記下我的電話,晚上,他約我喝咖啡。這次,我沒有拒絕。有的時候,嚐試放棄是一種拯救,我已經快不能呼吸。此時的樸逸寧,在家鄉做了一名警察。我在電視上看過他,穿著警服,英俊逼人,近乎完美無瑕。他的事跡,常常會在電視上播放,我喜歡看那個法製頻道,雖然那時的他,已經和我隔了千重山萬重水。可我,還是喜歡。

我接受送我玫瑰與戒指的男子,婚期定在九月。此時,離我十六歲已經十一年過去,我不再是那年內向自卑的女子,我穿著迪奧女裝,黑色蕾絲吊帶,橘黃明豔的長發。我的牛仔褲和白球鞋放在了箱子裏,我不是遺棄它們,而是裝在青春的記憶裏,做永遠的絕版。

二十八歲,我嫁為人婦,從此,相夫教子,我與過去握手告別,兩兩相望。

我以為這就是結果,不不,一切沒有結束,在畢業十年的同學聚會上,我突然見到了故人。

我們不是一個班,是阿落帶他來的,阿落說,他那陣和咱們班男生混得熟,他想來看看老同學。

等閑識得故人麵,卻道故人心已變。

不不,我沒有變,我骨子裏還是那個站在教堂外孤單的女生,《約翰·克裏斯朵夫》依然是我的最愛。見到樸逸寧的第一眼,我以為自己會嫣然一笑百媚生,恰恰相反,我一如十二年前,自卑顫抖內向羞澀張口結舌,臉,突然紅了。而此時,我是一個已婚的小婦人,他亦是一個三歲男孩兒的父親。他穿黑色的警服,英姿勃發。我想笑一笑,卻哽咽不已,差點流淚。

王小薇,你好。

他居然還記得我叫王小薇。

那天大家全瘋了,說當時誰和誰有意思一定要喝一杯,阿落喝的酒最多,很多男生說阿落是他們的夢中情人,很少有人和我喝酒。女生們圍著樸逸寧,說曾經多麽暗戀他。他漸漸地喝多了。阿落說,她和樸逸寧,差點成了夫妻,但那時,她死拉活拽,他也沒有看上她。我偷偷看他,他臉上依然是那樣不動聲色,你知道的,我喜歡不動聲色的男人。

我去露台上看月亮,我喝多了,有些許的心跳加速。

王小薇。他在背後叫我。

是的,是他叫我,時隔多年,我依然能從千萬人中辨別出他的聲音,那樣的磁性質感,不是別的男人能有的唯一的聲音。

我轉過臉去,他手裏有兩杯紅酒。是那種叫做寧夏紅的酒,鮮豔、誘惑、純粹的寧夏紅。

我能和你喝一杯嗎?

我怔住。

可以嗎?

他又問,我還是發著呆,我想,我都二十八歲了,怎麽還會如十六歲一樣慌張呢,這一切,多麽不合情理!我笑了,說,難道你暗戀我嗎?我真的是開玩笑。

是的。他很堅定地說,他的眼神泄露著他的秘密,來,我們喝一杯,為了我曾經暗戀的歲月。

上帝!我幾乎有暈眩的感覺,多少繾綣之夜,是我一個人暗自相思,我的暗戀,與這個人這麽息息相關,我以為,他是天上的星星,我的手夠不到,我以為,他是對岸的風景,我隻能遠遠地看著。

我哭了,抽泣得厲害,多少委屈,多少相思淚,多少往事!

他過來,抱住我的肩,我一下子纏上他,如一條青藤,我甚至有些歇斯底裏地嚷著:樸逸寧,我是那麽那麽那麽的愛過你!

是他吻的我?還是我吻的他?全然忘記了,我們深情而絕望地吻著,語無倫次地訴說著相思。我瘋狂而放肆地攀上他的肩頭,用雙臂纏繞著他,仿佛抓住一根愛情的稻草,但我知道,這稻草是那麽脆弱,它馬上就會斷的,因為彼時,他已為人父我已為人妻。

有人進來起我們的哄,說我們私自開了小差。有人拿來麻將牌提議打麻將,樸逸寧被拉了進去。他一直在狂輸,心不在焉,偶爾看我一眼。我就那樣坐在角落裏,心如死灰,注定,我會與他擦肩而過吧。

天亮了,他輸光了,我坐在角落裏睡著了。我不知他什麽時候走的,他是悄悄離開的。當我起身去衛生間時,我打開包,發現他寫的一張紙條,是用賓館的那種信紙,隻有一句話:小薇,我曾經愛過你。我看著鏡子中的自己,一片憔悴之色,我對自己說:王小薇,你已然錯過。我趴在台上,放聲大哭。此後,我與樸逸寧再無任何聯係。我想,那是忘記和懷念的最好方式,把彼此放進最深的心的角落,留待漫漫情路上,一個人慢慢咀嚼。後來,我常常會在街上聽到《小薇》——有一個美麗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薇,她有一雙溫柔的眼睛,她悄悄偷走我的心。那天在露台上,我曾問他,是不是悄悄偷走了你的心?樸逸寧給我的答案隻有一個字:是。雖然醉了,我仍依稀記得他說,如果你再聽到《小薇》這首歌,那一定是我在遠方唱給你聽。那時,我常常會駐足長聽,然後扭轉身,大步往前走。親愛的,我記得,那過去的華年,我們曾深深吸引,彼此纏繞心間,這就夠了,那最美的光陰裏,曾與你同行,這,已是心中最心醉的感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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