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原來就是一場台風,一場心碎暴力,隻有在最年輕的時候才有,而時過境遷之後,愛情就成為過期的食品,扔都覺得費事。
素色這個名字好聽。寧卓說。
那時素色還是何季江的女友,寧卓那時住在何季江的上鋪,他的女友名字亦好,向夏。但寧卓說,我的女友不如素色好聽。
寧卓那時是A大公認的王子,女生們趨之若鶩,但向夏很快就把寧卓追求到手,因為向夏不僅有幾分姿色,重要的是,向夏的老爸還是這個城市的市長。想想吧,市長,在我們還穿雜牌子衣服時,向夏就穿達衣岩和自然元素了,而且每個周末,他父親的司機會開著寶馬車到達學校大門口,那輛紅色的寶馬車分外醒目。
為此寧卓把這個城市中的五星級酒店幾乎全吃遍了,所有人都知道他們會在畢業後結婚,但此時,素色出現了。
和所有愛情發生時一樣,意外總是給人驚喜和難以捉摸,何季江把素色帶進宿舍介紹給寧卓時,他並沒有抬頭,他有自己的傲慢和得意,一是他有驕傲的資本,二是他的女友萬眾矚目,他根本不屑於看別的女生。
A大的女生,以恐龍居多。
但素色顯然不是。
素色有一種超然的氣質,不愛笑,短短的黑發,穿黑色緊身衣,寧卓拿下手中卡夫卡的書,看了一眼素色。
素色恰巧也在看他。
後來寧卓才知道,很多愛情的發生,其實隻是一眼,或者隻是一秒。
他感覺自己心跳加快,然後又埋頭去看書。
後來,何季江請客吃飯,招呼著,寧卓,走走,去大排檔吃飯吧,我請客。
寧卓很少去參加這種場合,他習慣了五星級酒店的優雅和服務,但是這次,他說,好吧。
向夏來了電話讓他陪著逛街,他撒謊了,我老家來人了。是誰說過,當一個男人學會撒謊,那麽,是他變心的前提。
那天何季江還叫了一個男生,他們四個人,坐在海邊的大排檔吃飯,寧卓記得素色一直沉默不說話,他們要了很多的燒烤,素色吃得很少。
晚風吹過來,有兩個抱著吉他過來的歌手,一首歌二十塊,何季江小心問素色:要聽什麽?
素色搖搖頭。
寧卓掏出一百塊錢,點了歌,隻點了一支,老狼的《戀戀風塵》,他嚷著,唱五遍。
他掏出煙,點著,然後看著素色,素色仍然不動聲色。真好,她不動聲色,寧卓喜歡不動聲色的女生,向夏太外向了,總是吊在他的肩膀上,不,他其實更喜歡這種凜冽且帶著冷漠表情的女子。
啤酒喝了有二十瓶了,他有些微醉,而何季江早已經醉倒,另外一個男子也醉倒了。
隻剩下他和她。
她忽然說,我喜歡《戀戀風塵》。
他答,你喜歡就好。
他和她眼神交纏在一起,一人舉起一瓶啤酒,一飲而盡!那個夜晚,他們隻說了過一句話,可是他知道,他被一種什麽東西擊中了,他喜歡她的黑衣,她有些蒼白的臉,甚至,她說話的語氣。
她亦喜歡他蒼茫的眼神,和任何男子不一樣,她終於知道,她認識何季江,隻是為了認識寧卓。
在她離開的時候,他一直跟在她身邊,小聲說,我想要一種東西。
什麽?她問。
電話號碼,你的電話號碼。
他打開手,她掏出筆,寫下幾位數字。她寫完了,何季江從衛生間也出來了,她和他裝作什麽事情都沒有。
原來。原來愛情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