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愛墨色的。這一點,我很肯定。
我從十七歲就愛上了墨色,這一點,我也很肯定。
她是那種十分洋氣的女孩子,穿一樣的校服,也要比別人好看七分,再加上高高的個子和白白的皮膚,我非常迷戀。
何況,她會寫詩。
她寫的詩很傷感,明顯地帶著卡爾維諾的憂傷。我總是在雨中去看那些詩,那些掛在學校中櫥窗裏的詩,讓一個少年的心變得濕答答的。
十七歲半的時候,我鼓起勇氣給墨色寫了一首情詩,情封下麵寫著“內詳”,墨色應該看得出是我寫的,因為我的字和別人不一樣,我的字在學校中得過大獎,仙風道骨的柳體。何況,我們的父母在一個軍區,她曾經到我的家裏串過門,不過,是跟著他的父親。
可惜我們並沒有說話。
那時,男女生是根本不能說話的。
結果我沒有等到墨色的回信,我想,或許,她是不喜歡我的。
不久,我們畢業了,她去了南京,我去了北京。
而在畢業之前,我聽到了她的緋聞,她和燁清好上了。燁清是特長生,一個會跳舞的特長生,修長的腿,憂鬱的臉,還有一雙讓男人女人都喜歡的眼睛,是的,很多人喜歡他,我們班有幾個女生把燁清掛在嘴邊上,可是,最後卻傳來了墨色和他的緋聞。
聽到這個消息我不相信,直到一個下雨天,我在城南的湖邊看到他們。
他們打著同一把傘,墨色緊緊地依在燁清的身邊,他們身高恰好差十厘米,看起來真是郎才女貌,我知道我完了,我隻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子,喜歡上墨色,純粹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2揮師北上,從此,我想與墨色告別,再也不想她,學會忘記。
愛情這個東西總是很奇怪,當你想忘記一個人時,你發現她卻在心裏盤根錯節,根本忘不掉,特別是晚上的時候,墨色的樣子會一跳一跳地出現在眼前,讓人心疼,那張臉,蒼白,眼睛大大的,短發,笑時,露出一粒生動的牙。
這個樣子一直徘徊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