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給黎明朗寫信,此時離畢業還有三個月而已,我的愛情,以荒唐開始,以寂寞結束。
馬麗,她開始往返於A城與南京之間,每周一次。
我知道,黎明朗與她開始了情愛之旅。馬麗說,謝謝你寶藍,沒有你,我不可能收獲這份愛情,我迷戀黎明朗,我要得到他。
黎明朗沒有再寫信給我,我們中間,仿佛陷入了真空,他以為馬麗是我嗎?怎麽可能啊?我們寫過那麽多信,馬麗的輕浮放蕩他應該看得出來,但他為什麽選擇了沉默?
我後悔選擇了馬麗的照片給他,我後悔帶馬麗去喝酒。
一切,已經將錯就錯。
馬麗回來趴在我耳邊說,寶藍,他吻我了。
我如五雷轟頂,這個我想日日與君好的男人,竟然無法抵擋女色的誘惑,是的,馬麗是空洞無聊的女生,老天不過給了她一張皮而已,我以為黎明朗不一樣,他說過,要等待那場一生一世心碎的愛情,可他卻吻了馬麗。
我沒有祝福馬麗,而是一個人跑上陽台,上麵曬了很多白被子,我穿過那些白被子,哭著,絕望著。
三個月後,我去了北京。
從此,與這些人再無聯係。
殷生出了國,馬麗去了南京,而黎明朗,我不再提起,那隻是一個夢而已,夢裏,都是落英繽紛。
三年後,我收到殷生的電郵,裏麵是他和新娘照片,巧笑倩兮,那新娘,一如我的蒼白消瘦。甚至,依然是短發,眼睛很大,深深地陷進去,我回了他一張照片,此時,我已經長發披肩,燙了最新的陶瓷燙,我長了五公斤肉,看起來不再那麽瘦得可憐,我不再穿素衣布裙,和馬麗一樣,我萬分妖嬈,高跟鞋、迷你裙,多麽性感的衣服我也敢穿,我的衣櫃裏,有一大堆露背裝。
殷生說,你變了,變得讓人心痛。
我怎麽可以不改變?黎明朗不喜歡布衣素裙的女人,我想男人應該喜歡性感妖嬈的女人吧?
彼時,我是一家國際化妝品品牌的華北代理,我開本田車,有自己的房子,定期去做美容足療,我亦有三三兩兩男友,但我隻與他們談歡,不與他們言愛。
他們,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
我記得的,不忘的,是那個我醉後背著我回學校的男子。他與我有肌膚之親,他與我紙上山盟過海誓過,我忘不掉。
二十六歲,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第一次寫道:黎明朗,我曾經多麽多麽愛過你。
七年之後,我勇敢地站出來,坦然麵對自己的感情,愛過一個人,這樣刻骨銘心,我想,那是我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