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聖經》
拉姆在我的樓上。
文藝男青年拉姆,在宅男沒有流行以前就非常宅了。我不喜歡窮酸男人,恰巧彥民是,所以,我們不能成為朋友,我們偶爾在樓道裏遇到,他總是穿著有些大的白襯衣,粗麻的,一飄一飄的,頭發因為過分長而顯得憔悴,很明顯,彥民過度呈現出一種頹離氣質,那時我正在一家法國公司裏謀生,顧不得文藝,雖然大學學的是中文。現實證明,這個係除了勾引女孩子有用,其他幾乎一無是處。
我想不出我和這樣不喜歡的男子會有什麽交集。
所以,見麵也點隻是頭而已。除他半夜不睡,聽著搖滾,彈個吉他,女人們如蜜蜂一樣嗡嗡地圍著他轉,說實話,我是個能容忍別人的人,他總是半夜折騰,我忍了好久,決定還是忍,然後搬家。
但拉姆忽然有一天找上門來,一臉蒼白地問我:喝點酒吧,哥兒們。
他提了一瓶正宗的法國幹紅,家裏也沒什麽下酒菜,兩個人就這樣幹喝。
你女友呢?他問我。
沒有。顧不得。當然是顧不得,一個人,連生存都困難時,顧不得愛情,溫飽才能思淫欲。我的大學女友去英國留學,當然人去杳然。我對愛情從來不抱希望,自認為這是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可是拉姆不是,拉姆總在折騰愛情。
他半夜來尋我喝酒當然是因為女人。
彼時,拉姆愛上音樂學院一個二胡專業的女孩子,他低下頭沉吟了一下說:那二胡拉的……哎,要命呀。我知道不是二胡要命,是這個女孩子要了他的命。
他掏出手機給我看,果然,那女孩子一臉狐狸精長相,眼神薄薄的,很鋒利,要殺人似的,但嘴角又彎上一笑,十分狐媚。我不喜歡這種長相的女子,我喜歡的女子應該正大仙容,或者,書卷氣十足。
愛情……他歎息一聲。
沒意義。我說。我總是這樣鎮定,對於男女情事,我一向抱著明確的觀望態度,比身臨其境更能讓我心悅。
拉姆接了幾個活,給人做設計,一夜夜折騰,我勸他,錢也不是一時都能掙來的……他回過頭看了我一眼說,君生,你不知道,現在的女孩子真能花錢,一個包就要幾千塊,真貴呀。小嬈特別喜歡,我得給她買。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小嬈的名字。
而小嬈,在三天後開我的門。她來借醋,說要給彥民做糖醋魚吃。
小嬈真是很妖嬈,她隻穿了胸衣,奶黃色的短褲,兩條長腿晃動著,小蠻腰一把,而眼神,如一潭碧水。我心想,真是個妖精,怪不得把彥民迷得五迷三道的。
來吃魚呀。她聲音嬌媚。
好呀好。
關上門,我上網逛了一會兒,忽然覺得索然無味,我想,我也應該談個戀愛了。
也不是想談戀愛就能談,愛情從來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我希望給我掉下個林妹妹來。
顯然,我希望這個人是小嬈。這想法讓我著實嚇了一跳,我知道這樣想都十分邪惡,但越是邪惡的東西越讓人不能自已,不是嗎?我上網搜索了一些小嬈的照片,有一張穿了一件白旗袍,要人命得瘦,而乳房卻又飽滿,好像隨時要爆炸出來一樣。
我當然咽口水。
彥民三句話不離小嬈。其實我看得出來,小嬈絕對不是等閑之悲,那眼神裏流露出來的風情,不是經過一兩個男人就能有的。
彥民後來過分地說,君生,我想結婚。
和彥民樓上樓下住了三年,我第一次聽他說要結婚了,我幹笑了兩聲說:結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