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左臉頰上還有一個榆錢大的胎痣,在陽光下很是奪人眼球。滾鉤下水的那會兒,曾經吸引了無數人的觀望。人們站在路道、河畔,雙眼緊緊盯著滾鉤在水裏翻騰的一舉一動。他們滿心希望那個鎮上著名的傻子會像一條魚一樣沉在網底。然而網上來的總是一些水草、沉枝和破爛,還有一些色彩斑斕的破碎的碗瓦盆罐。
我記得那次還撈上來一輛生鏽的自行車,那是一輛永久牌自行車,已經鏽得不成樣子,最後複沉水底而去。
滾鉤滾過了集鎮四周大大小小的河道,搜尋的過程總是令人揪心的,當時我心裏很是矛盾,既希望二哥在水上出現,又希望不要出現。這個和我後來在K市一家休閑娛樂中心遇見姐姐的心理如出一轍。如果他沒有漂在水上,那麽他就不會是一具屍體,也就還會有生的可能性。我相信父親的心裏想的和我一樣。可是我們患得患失的幻想卻被那個滾鉤師傅無情地恥笑,他一邊拉動水淋淋的繩索一邊說,肯定不在了,肯定不在了。他的經驗讓我們膽戰心驚。
父親紅腫的眼睛緊緊盯著河麵,滾鉤在水裏窸窸窣窣低嘩一片。最後二哥還是被我們找到了,就在八水河那段寬闊的水麵,他穿著花襯衫躺在水草裏,悄無聲息。
3.廚房裏的父親
妹妹坐在小桌子旁做作業,太陽的光亮透過樹陰灑在她身上。父親正在廚房裏忙著,因為窗戶玻璃的折射,父親的背後有一道美麗的光線,像一個五彩的綬帶。母親已經能夠下地走動了。她一手托著腰,一手扶著門框,視線飛上天宇。從她的眼神一望便知,她在想念二哥,她那個會咬手指,會被閃電嚇得半死的傻兒子。
這是二哥死後的第二年我回家後目睹的景象。妹妹已經十二三歲,出落得愈發標致了。她穿著一條白裙子,像一隻小鴿子那樣可愛。我們可以從她的身上看出那個狠心將她遺棄的母親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美人。妹妹後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她是無意中聽別人閑談說到的。她也曾經暗自去尋找過她的親生母親,可是茫茫人海,加之當時繈褓裏沒有任何紙條之類的東西,可以說完全是大海撈針。妹妹是一個很懂事的孩子,她悄悄地進行,又悄悄地結束了這件事情。
妹妹的功課很好,每次都能捧獎狀回來,這讓父母很是欣慰。就在我回到家的那次,恰逢妹妹要去縣城參加歌唱比賽。盡管會有老師陪伴,父母還是不怎麽放心。母親一見我,馬上就說,這下好了,這下好了。
我母親眼眺遠方的大道,雞冠花在她身後的斑斕色彩猶如漲潮一般。她的臉部瘦削,有很多的棱角。臉上的笑容卻是那麽柔和。她滿懷喜悅地說:我第一回這麽一望,就把我的兒子望回來了。她認為這是一個好兆頭,她一邊說一邊撫摸著我的手。她之後說,要是你二哥跟你P股後麵一起回來多好啊,說著說著就低低地嗚咽起來。
父親在廚房裏探出頭來,說,你又來了,又來了吧,跟你說過多少回了,你自己的身體當心。父親似乎又老了許多,鬢角的白發又多了一撮。他額上的皺紋很深,每一條遠遠看上去像是黑色鉛條,在他的腦袋上形成了幾道箍。胡子似乎刮過,但是像一個無精打采的韭菜地。
父親在家裏排行老四,他的大哥是縣城一家化肥廠的推銷員,自己開著一個小百貨店,後來因為外出一次車禍死了。當時死得很難看,幾乎看不清楚麵目,最後還是身上的一塊胎記和一顆假金牙,幫助他們作了最後確認的。他的二哥則是一個下崗工人,和父親一樣,唯一不同的是父親還可以拿幾個傷殘軍貼過日子,而他的二哥則必須起早貪黑騎自行車四十華裏去遠郊一個紙盒廠上班,為了區區300元。三哥是一個羊角風,據說大部分時間是在春季發作,發作的樣子很是可怕,我沒有見過,聽父親說倒在地上翻白眼,吐白沫,一直抖個不停。羊角風不發作的時候,在家附近擺一個台球盤供人娛樂消遣,得來一些零錢以此補貼補貼。老五算是一個厲害的角色,隻不過走的道不一樣。他在縣城菜市場收保護費,道雖說不俗,日子過得也還不錯。他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小姑媽,現在成了一個老板的二奶。有一次我和父親去縣城見過,是那種典型的風騷美人,雖然那時候她還沒有從學校畢業,但就有招蜂惹蝶的意思了。
他們似乎不怎麽搭理我和父親。事實上,我父親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經被送到了遠離縣城的小鎮,為鎮上一戶姓安的人家收養,他幾乎和我母親是兄妹,後來結成了夫妻。當初我母親的父親也就是我的外祖父就是這麽個想法。據說外祖父是一個開明的人,有兩撇老式的胡子,話語慢條斯理,親切可愛,這都是父母告訴我的。
父親每年都要去縣城一趟,有時候我會跟他一起去,有時候也會帶姐姐去,有時候他獨自一人。我們上門總會帶些東西,大部分是鎮上的土特產之類的,由於他們的冷漠和城裏人特有的驕傲感以及一直把我父親當做那個家庭的局外人,父親每次上門總是很快就離開了。我的祖父和祖母還算不錯,他們每次都心懷歉意地挽留我們吃飯。
我對我的祖父深有印象。據我的觀察,父親幾乎就是他的一個翻版。據父親說,祖父當年也受過不少罪。對於祖父的曆史我的了解也就這麽多,一切可以想象。那麽多的曆史資料和書籍告訴我,那個年代很多的人都受過罪,他們的人生錯綜複雜,受罪卻是千篇一律。有一個詩人在一篇文章裏如此寫道:那些日子,許多的人隻是一個受難者。這句話和我祖父的濃眉一樣令人難忘。至於後來祖父成為我們血親裏繼二哥之後第二個溺水身亡的人,這是始料不及的。在此還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我在第一章提到的那個二伯並不是我父親的二哥,而是我母親的堂二哥,據母親說他們是自小一起長大,兄弟情誼很深的。再有據說我那位未曾謀麵的外祖父生前曾經有過一些許諾,那次返鄉說他(指二伯)另有所圖並不是沒有什麽道理的,當然具體是什麽我始終不太清楚,我也不想去搞清楚這個複雜的家族問題。無外乎就是那麽點散了架的家具和家族傳說中的瓷器寶瓶之類的。這點財產繼承的小利,如你所知,我那位心地善良的二伯還是不得不放棄了。
父親從他退伍回家後,改了以前的很多脾性,母親說他以前脾氣不怎麽好的,都是因為老爺子慣的。
在這個家族裏我清楚父親小時候來到安家是備受重視和歡喜的,畢竟他們視他為這個家族的男丁。他由以前老爺子慣出來的任性、暴躁,變得出奇地安靜、平和。我猜測母親的病體是他沉默下去的理由,當然他的腿被流彈擊中成了一個傷殘,也是使他日後沉默寡言的一個要素。至於那個漂亮的女售貨員將他寫給她的信件公之於眾變成集鎮上的笑談,也對他是一個不小的打擊。要知道,我父親當年是很英俊的一個男人,我的意思是說,是父親的自尊使他變成現在這樣的一個人。這樣一來的話,他的那些光榮曆史也就是和我們說說了,那個時候二哥和我最喜歡的玩具就是父親退伍回家帶回的不少金黃色子彈殼和一些紅色五角星。誰也不知道他如何將這些東西帶回家的。後來這些東西又成了妹妹的炫耀之物。妹妹至今還保留在一個文具盒內。
父親對生活似乎沒有什麽怨言,這正如他那次對返鄉的二伯所說,這是老天爺攤給他的,他沒有辦法,誰也沒有辦法。父親還在那天說過另外一句話,他對二伯說,兄弟,老天想在哪兒刮風,就在哪兒刮風,這都是老天的事情。
那次父親在廚房裏忙了半天,燒出了幾道可口的菜。這麽多年,你老子其他不會了,就會燒幾道菜。父親抿了一口酒如此說道。
母親坐在飯桌的另一端,她滿是憐愛的目光看著低頭喝酒的父親。這一幕我至今回想起來,都要強忍住淚水。父親的酒量並不大,一盅左右,他一生中從不在外恣意醉酒。他知道家裏還有一個老藥罐在等他,他不能誤事。他多半在家喝一點,這是他這些年來養成的一個習慣。
父親給我斟了一小杯酒,這是我長這麽大第一次和父親共飲。
父親的臉頰上微微發紅。他喝酒喝得很享受,抿住嘴,總會喝出聲響來。他總是不停地用筷子敲著碗碟的邊緣,叮叮咚咚作響,示意我們要大塊夾菜,否則他就會自責地說,大概是菜的味道不好。
那次桌上,父親特意擺了兩副碗筷,一副是給姐姐的,一副是給二哥的。他在布置桌子的時候,我聽見他低低地嘀咕著他們的名字。在K市,姐姐聽完我告訴這一幕的時候,她自然感動不已。二哥生平沒有照片,唯一的那張全家福上,二哥歪著頭,也拍得不是很理想。我對二哥的記憶總有一個隱秘的引點,那就是他著名的花襯衫。一想起二哥,總先是想起一件花襯衫。且說,我與父親共飲那回,嬌美的妹妹還在席間一展自己的歌喉,那聲音清冽悅人。我對父親說,你們說得對,妹妹才是真正的藝術家。父親望了望我的長發,莞爾一笑。我第一次見到父親笑得那麽恰到好處,裏麵什麽都包含了,譴責、原宥、狡黠。
在家裏我母親總是半開玩笑地喊我“長發”,就這樣“長發”成了我的雅號。妹妹總是問我,三哥,大學裏都這樣嗎?男孩子都留長發嗎?那麽女孩子應該要留短發嘍。我的回答使她要高興得跳起來,我說一進大學不久就要改頭換麵了。她說,我將來就要剪得短短的,長發雖然好看,但是不利索。後來,這個後來就是我決定寫這篇小說之後的若幹年,妹妹考進了音樂學院,的確如她所言剃了個短發。我們時而見麵還會記起她這個年少時的笑話。當然這都是將來的事情了。對於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來說,大學意味著一個新奇無比的世界,那得經由一道若幹書本鋪成的康莊大道。母親總是打斷妹妹的遐思,說,別聽你三哥瞎說八道。哪兒有的事情,沒有,無論到哪兒,女人都是長發。
二哥對我的長發卻有著不同的觀點,他曾經如此說過:這樣可以打辮子了,我們有雞雞的為什麽就不可以打辮子呢。此話有道理。
在席上,母親似乎很少言語,她默默地吃著菜,眼睛一會兒注視著我們,父親、我和妹妹,一會兒注視著姐姐和二哥的空碗筷。一吃完飯後,母親就上了床,埋在枕頭裏哭了起來,她的哭聲低低回回在房間裏縈繞。這個時候父親在桌子上就會很有力地敲了敲最大的那個湯碗,聲音脆亮。他說:“我跟你說過多少回了。你這個人就是這個德性,跟你說過多少回了!”
事實上正是如此,我很少回去的一個小小因素就是母親總是把每一次的家庭相聚變成一個慘兮兮的局麵,我的記憶所及,幾乎無一例外。母親對姐姐充滿了沒完沒了的想念,她顫顫巍巍地抓住我的手,告訴我說,又夢見你姐了。妹妹總是站在她的身邊,一手搭在她的肩上,一手拿著一條給母親隨時擦眼睛的毛巾。
你姐姐也不知道生活得怎麽樣,以前還有一封半封信,現在一個字也看不見她寄回來了。一個女孩子在外麵,多有不便的。母親絮絮叨叨的敘述浸泡了淚水。就在我臨走的時候,她抓住我的手,說,你要是碰見她就好了。碰見她無論如何要她回來一趟。
父親對母親近乎譫妄的言語不置一詞,我隻得安慰她說:好的,隻要碰見,一定把她帶回家。一定,我保證。在這個小集鎮婦女的眼裏,外界的城市幾乎就是一個個連在一起的長長的大街,她固執地相信車水馬龍中相逢的偶然。
我是在妹妹比完賽返回家之後才離開的,妹妹的音樂老師是一個禿頂的老頭,他穿戴整齊,戴著一副鑲金邊的眼鏡。他是一個外地人,早年在此紮根。老婆是本地人,兒女都無一例外地繼承了他的音樂事業,據說大都在省城或者外地,還有一個在國外皇家樂隊裏。他家的兒女曾經也是我們集鎮上有名的人物。集鎮上每次考上好學校的,總會在集鎮的八水橋附近公榜。他們的大名可謂聞名鄉裏。想當年我的大名也曾經出現在那個大紅榜上過的。此後的幾天裏,那張耀眼的大紅紙上,出現了我妹妹的名字。音樂老師一路上都在誇獎我妹妹的音樂天賦,事實上,妹妹後來成為一名短發音樂家,這位禿頂老師功不可沒。那次的比賽場地是在縣城的人民劇院,我們從集鎮的楓楊樹大道一路騎的自行車,那個時候城鎮還沒有通中巴車。我們整整提前了一個鍾頭。當時為了趕時間,妹妹和我都沒有來得及吃早飯。我在附近的一家食品店買了一個麵包,因為不敢走遠,妹妹很想吃碗餛飩,最後隻得以一個麵包充了饑。雖然我們知道父親的大哥家就在附近,但是我們出於一種自尊沒有上門叨擾。倒是比賽完了後,我們去了祖父、祖母家。祖父母兩人正在家裏看電視,開了門之後,他們都認不出我們來了。
祖父樂嗬嗬對祖母說,他還以為哪兒來的兩個女孩子呢。那回,我的長發的確嚇了他們一跳,當然妹妹金燦燦的獎杯也把他們樂得不輕。
音樂老師很是細心,他還為妹妹準備了一杯水,以潤喉之用。我們在劇院外麵的大廳裏看見很多和妹妹年齡相仿的孩子。在嘈雜的人群裏,他們一個個都沉默著,隻有少數幾個和顏悅色,胸有成竹的樣子。從妹妹的表情看得出來,她也顯然作好了準備。妹妹在那些孩子中間有一種鶴立雞群的感覺,雖然一個十來歲的小集鎮少女身上還看不出所謂美麗和魅力來,但是她往那兒一站,你的視線不得不第一個將她挑選出來。
妹妹和音樂老師消失進劇院後台的大門,我的心反而緊張不已。我坐在劇院後排的位置上,靜靜地閉上眼睛。一切正如妹妹事後所說,那種感覺真好,就像夢一樣。燈光照耀著你,舞台上隻有一個人,刹那間你會覺得世界上隻有你一個人,燈光在你的頭上,猶如永恒的日月。
我聽見了劇院裏潮水般的掌聲,一波一波地湧動。後來我一閉上眼睛,就會置身在曠闊的劇院,我的思緒飛越無數觀眾的頭頂,飛向舞台的中心。那裏我的妹妹,嬌美動人,歌聲嘹亮。我將這激動人心的場麵轉述給父母聽的時候,他們都笑了起來。父親說:難道我說錯了嗎?我說的哪回錯過?他說過我妹妹才是一個藝術家。他的話可謂一箭雙雕,既指責了我的長發,又表揚了我的妹妹。
4.跑步的但丁
但丁打定了主意,他要和女朋友分手。這個念頭纏繞他有些時候了。他看見她蜷縮在床上,像一隻赤裸的大蝦。他忽地升起了一股厭惡之情,恨不得將她扔出窗外。可是這個歹毒的念頭還是嚇壞了但丁。早晨的光亮在窗簾上飛濺,她的臉部埋藏在一隻花枕頭的陰影裏。他忽地又覺得她很無辜,他怎麽可以如此對待她呢?他舔了舔唇,繼續眺望著窗外。遠處的大街上不斷有人騎自行車閃了過去。
在他的角度上看過去,那些騎自行車的人像是從樹冠裏穿梭似的。近處的巷子逼仄而昏暗,偶爾有人響一兩聲鈴鐺。但丁回頭又望了望床上的女朋友,女朋友還陷在睡眠之中。
他絞手在房間裏走來走去,像困獸一樣。這個情形和大學時代在充滿架子床的大學公寓幾乎一模一樣,那個時候他為如何追求她而絞盡腦汁,費盡了心思。
而現在卻要將她拋棄。這樣兩種迥然不一的生活場景猶如一枚錢幣的兩麵。
他第一次見她是在大學一條漫溢著桂花香味的小徑上。那個時候似乎是剛開學不久,她坐在鄰近一個池塘的石椅子上看書,臉龐如皎然明月,全身都處在一種靜穆之中。她顯得那麽優雅非凡,穿著一襲長裙,頭頂上的樹冠都似乎發出一種神奇的光亮。那會兒但丁不得不被吸引住。女孩有好幾次都坐在那兒靜讀。
那些樹陰的深處有很多的椅子,椅子上也坐著一些在讀書的人。但是這一切,包括後麵的花叢,都形成了一個曼妙的氛圍和背景。這些都為她而存在。但丁開始心神不寧,開始悄悄地尾隨著這個女孩。後來女孩說,其實她早已經發覺。但丁對女孩的跟蹤沒過兩三天的工夫就有了進展。她住在哪棟公寓,經常上哪個自修教室,在幾號餐廳就餐,甚至她的飯盆號、班級信箱,但丁都了如指掌。很快他就開始真正行動了。
但丁之所以成為一個詩人,這大概和很多詩人的經曆相似,都是因為愛情的緣故(當然這說法並不絕對)。現在難以想象,但丁在那些個夜晚寫了多少詩篇,那個時候他激情澎湃,詩思泉湧。女孩後來成為他女友後,將很多的求愛信給但丁看。但丁替自己捏了一把汗,因為他發現有些家夥的詩藝完完全全地超過了自己。當然他要做嗓音最亮的公雞。他要一直唱下去,直到母雞低下頭來,掀起P股。這個拙劣粗俗的比喻融會在但丁後來的詩篇裏。
但丁記得就在這一年,宿舍裏兩三個哥們兒紛紛戀愛,隻有一個來自邊遠山區的小夥子,還處於一種焦灼的狀態。那個小夥子長得很是粗壯,腱子肉很是發達,每天在臨睡前都要做譬如俯臥撐,或者舉啞鈴這樣的活動,以此抵消春潮湧動的情欲。但丁記得自己在帳子裏寫情書、情詩的時候,總是能聽見這個山區小夥沉重的鼾聲在架子床上上下起伏。
至於但丁曾經數次去過教堂,除了幾個親密好友之外,幾乎鮮為人知。那個時候他還沒有遇見這個女孩。在但丁看來這不是一個什麽了不起的經曆,相較之他開詩歌朗誦會,辦文學社刊物,這甚至有些褻瀆神靈。要知道他當初去教堂就是希望自己能夠得到救贖,因為他去那兒聆聽唱詩班的歌唱,閱讀教義,都不是因為宗教信仰,他是一個無神論者。他隻是想從那些禁欲風格的文字裏,從那些纏繞尖頂的浩蕩的音樂裏找到一條捷徑,那就是如何平息自己的情欲,讓自己躁動不已的靈魂安靜下來。那個時候的他桀驁不馴、傲慢、趾高氣揚,有著名的飄飄長發,在校園呼嘯來去。
事實上,他站在教堂那些麵目各異的人群之中,但丁隻感受到了一種塵囂和紛雜。靜穆猶如清涼的石子反而激起了內心的漣漪無數。
除了去教堂,但丁還努力嚐試過其他方式,試圖來平息自己的躁動,譬如閱讀,譬如爬山,譬如洗冷水浴,譬如打球,譬如跑步。也包括那個小夥子的俯臥撐、舉啞鈴運動。而這些對他難以奏效,因此他每次聽見那個山區的小夥子站在內走廊上嘴裏大叫著,並且渾身大汗的時候,他完全理解。理解他的亢奮,也理解他的疲憊。
後來但丁的變化就體現在他的詩篇隻為一個人而寫,而不是為那些在校園小徑上來回的女孩們,確切地說他不再為一個雌性生物寫詩,那個皎然如明月的女孩子從一個群像上凸現了出來。那會兒,所有的人都感覺到但丁隻為一個人活著。
但丁的女友比他低一級,因此遲一年分配工作。但丁分到了這個城市的一家小發電廠,從事文字工作之餘去勘察街道上空那些錯綜複雜的線路會不會在一個不期而遇的日子裏冒出火花來。一度但丁以為這是一個奇怪而有意思的工作,他曾經目睹過那些劈裏啪啦的藍色火花,也目睹過街道和社區陷入一片黑暗之後人們的驚慌失措。很快,但丁就開始覺得索然無味了。這些在他看來,永遠是一件件修修補補的工作。那些文字材料也是如此,長年累月猶如一件古怪的大衣,每年的事情總是像補丁一樣打上去即可。在那些日子裏,但丁養成了一個糟糕的習慣,那就是每次他坐車去西郊看望大學女友的時候,總是不放過經過的每條街道上空的那些電線。這是一個不知不覺的職業毛病。在至少有一年時間內,但丁的目不斜視,趾高氣揚就是這麽來的。他單位的很多人幾乎都擁有這個毛病,在不知情的常人看來,他們都好像藐視人生,懷才不遇,但丁也是能意識到這點的,後來他強迫自己上了公交車後立即入睡。有座位的時候他總是頭歪在一旁,呼呼大睡。逢到人多,譬如上班潮、旅遊熱的時候,他就會一手扶住欄杆,或者手握拉環,隻要需要,他都能輕鬆站著入睡,將頭埋在臂彎裏,他有這個本事。因為他的地點永遠是終點站,車子停下來後呼啦一聲,他總是能清晰聽見,準確醒來。
那個時候的但丁經常在這個兩點之間來來回回,雖然兩地之間的距離隻有十一站,但是疲憊總是有的。後來他降速似的低下了往返的頻率,因為大學女友的考試,或者因為他製造出來的無傷大雅的小爭吵,使他有理由休息一陣。大學女友通常選在周末來但丁的單身宿舍,但丁逢上周末是高興的,比吃紅燒肉(他最喜歡的食物之一)什麽的還要高興。因此但丁最願意過的日子就是周末,他認為給世界上所有分離的情人製定出一個特殊的時間表,那就是將一年中所有日子抽空,隻剩下周末。那些大汗淋漓,活色生香的周末。然而,這是想入非非,做大頭夢。他的女友用玉指點了一下他的額頭,你呀,就是愛做大頭夢。然後說完翻身騎在但丁的身上。
但丁的女友曾經數次要求去但丁的家,那個家出現在但丁的詩篇裏,有一條通達的楓楊樹大道,雞冠花環繞的房屋,親切的傻子,難忘的家人。但丁總是未置可否,他拿不準應該不應該帶她回去。有一次差點就答應帶她回家了,可是後來他家裏發生了一連串的變故,但丁改變了主意。家裏連串的變故使大學時代的但丁神采飛揚的形象略顯黯淡。那段時間他熱愛上了跑步,還愛上了喝酒。他總是喝得爛醉,他的女友總是在大學附近的那幾個小酒店裏找到他。有一回他頭上滿是鮮血,坐在地上,旁邊的一個啤酒瓶如花開裂,隻見他痛苦地捶打著自己的胸膛。就是在那個時候,那段痛苦在他的發叢裏留下了一道疤痕。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結束這段痛哭流涕的曆史,但丁的女友有著很大的功勞,她像是一頭溫柔的母獸給他撫平了心上的傷痛。如果沒有她,但丁自己也清楚那會兒他將落拓無比。但丁出現在校園甬道上,依舊神采奕奕,他打著手勢激烈地和他的同窗說著什麽,或者一路摟著他的女友招搖過市。總之但丁挺過了那段時期。
但丁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是她畢業離校的那天,他將大學女友和她的十來個紙箱和一個大旅行箱接到家的時候,他驚呆了。他的家僅僅就是一間宿舍,十幾平方米。他的大學女友是一個敝帚自珍的女孩,她的那些物品無一例外舍不得扔掉。那些紙箱和皮箱馬上就將宿舍塞滿了,忽然之間他的這間單身宿舍成了一個臨時的倉庫。得承認,這個成了但丁心理上的一個隱患。當生活真切地來到他身邊的時候,他沒有想到竟然就是如此令他難堪和措手不及。但丁隻得先將大學女友安置下來,他和女友來到女友的單位,那是一所職業學校。學校以培養一些技工為己任,據資料顯示已經有將近六十年的曆史,而此前但丁是聽都沒有聽說過。他尊重女友的選擇,當時他的大學女友有兩個地方可以去,她在他們係裏是出類拔萃的,係主任很熱心地幫她聯係了幾個單位。其中一個是電力綜合研究所,這是一個福利、待遇各方麵都不錯的地方,還有一個也就是這個職業學校,係主任主張她去研究所。在係主任辦公室,係主任蹺著二郎腿,彈動著手上的香煙,眼睛盯著但丁的女友說,你去這個,這個地方好。而但丁的女友斬釘截鐵地告訴係主任,她選擇後者。
當時係主任問她為什麽,她如實地告訴了他,因為她的男友的緣故。係主任搖搖頭,表示無話可說。後來女友告訴但丁,那個係主任在把表格遞給她的手裏的時候,還摸了摸她的手背。她當時惡心極了。幾乎很潦草地填了表就奔出了辦公室。她告訴但丁那簡直就是一場屈辱。她真切地看見係主任濃黑的鼻毛,還有焦黃的手指,她當時真的覺得惡心極了。
後來但丁和女友找到了女友單位,講了他們的窘境,強烈要求單位給安排一間宿舍。領導還算不錯,很是理解年輕人的處境,答應盡快解決。後來確實是解決了,但是但丁的女友又不是很願意去住,因為那是一間低矮的平房,在學校的最南端。要經過一個小小的竹林,有一排三四間的小平房。磚牆斑駁不堪,顯然那是一間多年棄置不用的房子。但是無論如何,但丁以為一定要讓房屋發揮點作用,和他那間在若幹裏之外的單身宿舍共擔兩個年輕人的物件、愛情、汗滴和喘息。
這間房子的好處在於,寂靜,沒完沒了的寂靜。但丁女友是無法一個人在這裏過夜的。
小竹林幾乎將學校隔離開來。圍牆外是一條少有人走的陋巷。一到學校放了晚學,整個學校就空蕩蕩的。竹林裏有一片草地,在綠陰裏蔥蘢可愛,頗為隱蔽。
有一次但丁還要求和女友到那裏做愛,被女友一口拒絕。否則那裏真有點太初有為的意思,正如但丁在詩篇裏這麽寫道:樂園的柴扉,無人看管,隻有亞當和夏娃坐在午後。這個局麵到了後來才有所改觀,就在第二年這個隔壁的房間裏住上了兩個新來的女大學生,他的大學女友才可以勉強中午在那裏睡一個午覺。大抵是有了夥伴的緣故,但丁的大學女友開始有了些膽量,她開始不再要求但丁一定非得來此過夜。以前她總是這麽說:“我一個人在這裏怕的,你要來,一定要來,哪怕是跑也要過來。”
但丁慶幸自己的跑步成績還算理想,這得感激他在遭遇家庭變故後那段落魄的日子,他那個時候幾乎天天跑步,風雨無阻。現在他的那個狗窩似的家離站台大概五分鍾的距離,因此他到站台等車有一段路程。他總把時間算得準準的,幾乎到了分秒不差的地步。可是有段日子因為公交路線調整,路段維修,公交車的時間表有點混亂,那個時候你如果經常在王家窪乘車的話,就會看見一個年輕人,一頭長發,他跟著車子一陣跑動。有時候車子會停下來,有時候卻不,這個時候你會聽見,那個長發年輕人狠狠地罵了一聲:我操!
然後他的影子會停在路旁,彎下腰雙手扶膝,垂下頭來。毫無疑問,他就是但丁。
但丁作出的決定很是驚人,他先是炒了單位的魷魚,然後又想炒了女朋友。
驅動他如此去做的根本原因是他想前往K市,過一種他想過的生活,像他的那幾個搞藝術的朋友一樣,一天隻有一頓稀飯,兩三條蘿卜條的生活。在K市的西郊安貧樂道,他們在那裏寫詩、畫畫,勤於藝術。有一次她向他的女友複述了他的願望,可是他的女友卻給予了冷嘲熱諷。
她如此對他說,你省省吧,那都是一些做夢沒有做醒的瘋子。但丁無話可說,其實那隻是一個表麵的想法。他之所以前往K市,真正的意圖其實是尋找他的姐姐。但丁至今有意保留著當時姐姐寫回家的第一封信,信件上的郵戳告訴他,姐姐有可能在K市生活。隻有在那兒,他才有可能與姐姐相逢。那種可能性的存在隻有建立在他踏上K市的土地之後。
有段時間,他經常夢見二哥,他的二哥穿著一件花襯衫在他的麵前走來走去。在城市街道上他落寞而行,藍色火花在他身後劈裏啪啦地綻放。他必須完成這個心中珍藏已久的夙願。當後來他真的見到姐姐的時候,他才明白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隻要你認定了去做,事情就會出現驚喜的麵目,可能性才會變成真實。
至於他滿心希望離開此地,前往K市還有一個更為隱蔽的原因,那就是要極力擺脫一個女人的引誘。那個女人是他同事的老婆,長得很妖豔,也很性感迷人。那會兒他除了埋在一些毫無新意的文字材料裏,便是在街上勘察天空裏有沒有電線頭爆發出藍色的火花。就是這個奇怪的工作使得但丁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認識了這個女人,確切地說是看見這個女人。這個女人在一家房地產公司上班。那家房地產公司位於滇星路,那裏是一個老街區,那裏也是一個經常出現問題的路段。這個城市的人們對這個路段梧桐樹叢裏經常爆發出絲絲藍色的火焰,都記憶猶新。但丁站在街上,頭仰起來看那些劈裏啪啦的小火花。他先是感到一陣清冽的芳香襲近,然後就聽見圍觀的人群裏有一個女人的聲音,她的聲音和那些劈裏啪啦的小火花一樣,很有感染力。
但丁後來回憶他們在街頭相遇的一刹那,猶如夢境。他依稀記得他聽見女人的聲音後轉身就看清楚了那個人的臉,但是卻找不到她的視線,等找到了,卻讓他心頭一顫,因為她的眼神裏閃過一絲淡然,在這淡然的背後還有一些憂傷的味道。這讓但丁莫名地臉紅。他站在那兒,不知所措,之後就逃也似的離開了。
那段時間他總要去大學看望他的女友,每次看望後總是會有些爭吵,這讓但丁想起來好像他乘車去那個校園僅僅就是去找一個人撒氣似的,這個事件表明但丁和他的父親一樣,都有著強烈的自尊。他受不了別人眼神裏的淡然甚至不屑。女人,尤其是那些貌美的女人(事實上這類人有強烈的征服欲)。那個時候他的女友並不知道他內心的這一變化,默然地接受他詩人式的喜怒哀樂,反複無常。的確,他的女友已經習慣了。當他在他那間逼仄灰暗的宿舍向她正式提出分手時,女朋友出奇得平靜,並沒有像但丁所預料的那樣,哭泣或者和他廝打在一起,甚至一個枕頭都沒有扔過來。她隻是平靜地從床上起來,穿好衣服,然後冷冷地說了一聲,好吧。事實上她的臉上寫著一句話:“誰還稀罕,我已經受夠了。”
那個時候他的大學女友一點也不清楚他的內心,就是連他後來在這個小小單位結識的一個好友也不清楚。戲劇性就出現在這裏,這個好友以前練過體育,參加過一些田徑比賽,笑容燦爛,為人憨厚。有一天他邀請但丁去他家喝酒,但丁如約而至。給他開門的正是那個曾經在路上和他目光相遇過的女人,這種巧合也使但丁堅定了他去K市的決心,隻要注定遇見總要會遇見,老天爺遲早會安排這麽一個機會。
她皮膚白皙,全身洋溢著一種令人窒息的春意。但丁以為敲錯了門,她卻喊住了他。他被讓進屋。她告訴但丁她丈夫也就是他好友上街去買一些熟食去了。
房間內隻有兩個人,他們幾乎沒有說話,但是但丁感覺到她的眼神,那種驕傲感已經蕩然無存,眼睛裏閃著另外一種東西,那是一種獨特的光芒。這同樣讓但丁不知所措,他微微漲紅著臉,坐在她家客廳的沙發上,努力避開那種熱辣辣的直視,浮皮潦草地回答著女人的問話。事實上他們都同時意識到了問題的虛渺,和各自的心不在焉。好在過了一會兒,他的那位憨厚的好友拎著幾個塑料袋回來了。
當時但丁心裏忐忑不安,他的內心擔心起來,他別和她有什麽故事,他暗暗對自己說,你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