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
我結婚不算早,做新郎時已三十四歲了。為什麽不肯早些辦這樁事呢?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掙錢不多,而負擔很重,不願再套上一份麻煩,做雙重的馬牛。人生本來是非馬即牛,不管是貴是賤,誰也逃不出衣食住行與油鹽醬醋。
過了三十而立,雖有桌椅板凳亦不敢坐,總覺四顧茫茫。親朋好友苦口婆心地勸告,實在難以應付。隻好告訴他們:不久即有好消息。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朋友不論老少男女,立刻都覺得有做媒的資格,而且說得也確是近情近理。最普遍而且最動聽的是:老光棍兒正如老姑娘,獨居慣了就慢慢養成絕戶脾氣——萬萬要不得的脾氣。一個人總得活潑潑地、快活地忙一輩子,因不婚而弄得脾氣古怪,自己苦惱,大家不痛快,這是何苦?這個,的確足以打動一個三十多歲、對世事有些經驗的人。即使我不希望升官發財,我也不甘成為一個老別扭鬼。
那麽經濟問題呢?我以為這必能問住他們,因為他們必不會因為怕我成了老絕戶而願每月津貼我多少錢。哪知他們的話更多了。第一,兩個人的花銷不一定比一個人多到哪裏去;第二,即使多花一些,可是苦樂相抵,也不算吃虧;第三,找位能掙些錢的女子,共同合作,也許從此就富裕起來;第四,就說她不能掙錢,而且多花一些,人生本來就得不停地奮鬥與努力,不能永遠消極地防備。
說到這裏,他們不管我相信與否,馬上就給我介紹女友了,仿佛我自己找不到似的。對此,他們又有文章。戀愛本無須找人幫忙,但在戀愛期間,理智往往弱於感情,一旦造成了將錯就錯的局麵,必會將恩作怨,糟糕到底。反之,經友人介紹,旁觀者清,即使未必準是半斤八兩,到底是過了磅的,有個準數。多一番理智的考核,便少一些感情的瞎碰。雙方既都到了男大當娶、女大當聘之年,而且都願結婚,一經介紹,必定鄭重其事地為結婚而結婚,不是過過戀愛的癮。況且結婚就是結婚;所謂同居,所謂試婚,原來都是這一套。同居而不婚,也得兩人吃飯,也得生兒養女;並不因為思想高明,而可以專接吻,不用吃飯。
我沒有辦法。你一言,我一語,說得我心中鬧得慌,似乎隻有結婚才能心靜。別無辦法,我隻好結了婚。到如今,結婚已有五年,有了一兒一女。把五年的經驗和婚前聽到的理論相證,也怪有味兒。
第一該說脾氣。朋友們說對了,有了家,我的脾氣確是柔和了一些,這是結婚的好處。凡是可以和平解決家庭紛爭的夫婦,都可成聖人。因為打算平安地過活,必須采納對方的意見,男方或女方獨裁都得出毛病。彼此非納著點氣兒不可,久而久之,都感到精神的勝利。
可這個並不能完全打倒我在婚前的主張:獨身氣壯,天不怕地不怕;結婚氣餒,該低頭的就得低頭。我的顧慮一點不算多此一舉。結了婚,脾氣確是柔和了,心氣可也跟著軟下來。為兩個人打算,絕不會像一個人吃飽天下太平那麽幹脆。於是該將就者便須將就,不便挺起胸來大吹浩然之氣,戀愛可以自由,結婚無自由。
第二該說經濟。現在,如果再有人對我說,兩人花錢不見得比一人多,我一定毫不遲疑地敬他一個嘴巴子。兩人是兩人,人數多一倍,錢也得隨著加。是的,太太可以去掙錢,兩人比一人掙得多,可是花得也多呀。公園、電影場,絕不會有“太太免票”的辦法,別的就不用說了。及至有了小孩,簡直就不能再有什麽預算決算,小孩比皇帝還會花錢。太太不能再做事,顧了掙錢,就顧不了小孩,因掙錢而把小孩養壞,照樣不劃算;好,太太專看小孩,老爺專去掙錢,小孩專管花錢,不破產者鮮矣。
假若你想結婚的話,又該去思索一番。娶妻須花錢,生兒養女須花錢,負擔日大,肩背日彎,好不傷心;同時,結婚有益,有子女也有樂趣,即使樂不抵苦,可是生命至少不顯著空虛。
至於娶什麽樣的太太,問題太大,一言難盡。不過,我看出這麽點來:美不是一切。太太不是圖畫與雕刻,可以用審美的態度去鑒賞。女人的美還有品德體格的成分在內。健壯比美更重要,一位愛生病的太太不大容易使家庭快樂可愛;學問也不是頂要緊的,因為有錢可以自己立個圖書館,何必一定等太太來豐富你的學問呢?
據我看,結婚是關係於人生的根本問題,我本著良心說話,吃,喝,性欲,毓,在結婚問題中比什麽理想與學問更要緊。我並不是說婦人應當隻管洗衣服做飯抱孩子,不應讀書做事。我是說,既談到婚姻問題上,既談到家庭快樂上,就趁早不必唱高調,說那些閑盤兒。這是實際問題,是解決生命的根源上的問題,不必弄一套之乎者也。
一個美的擺設,一個有學問的擺設,都是很好的擺設,可是未見得是位適合你的好太太。假若你是富家翁呢,那就隨便弄什麽擺設都好。不幸,你隻是個普通的人,那麽,一個會操持家務的太太實在是必要的。假如說吧,你娶了一位哲學博士,長得也挺美,可是一進廚房便覺惡心,夜裏和你討論康德的哲學,力主生育節製,即使有了小孩,也不會抱著,你怎麽辦?聽我的話,要娶,就娶個能做賢妻良母的。盡管大家高喊打倒賢妻良母主義,你的快樂你知道。
不想結婚,什麽主義都可以喊;既要結婚,須承認這是個實際問題,不必故弄玄虛。夫妻怎麽不可以談學問呢?可是有了五個孩子,欠著五百元債,明天的房錢還沒指望,能談學問才怪。兩個幫手,彼此幫忙,才是上等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