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文
維光緒二十一年歲次乙未正月朔越祭日戊寅,居士李茂林率台眷人等,僅以香楮冥金致祭於觀世音之神位前跪而祝曰:吾脫(托)生住東馬莊西頭,乳名劉九成者事親孝接下恭,鄉黨之間無不稱其純厚老成,有德為是,宜於皇天眷佑,降福無疆,不意年五旬尚未立子,此人情所滌惜,亦天心所應憐,所也(以)因懇上神展慈悲,其(祈)速送長命之子,保其無災無殃,如果見喜,即X信香,三歲獻袍,六歲獻燈,迨(待)至十二獻羊,人心高快,大慶神光,上神有靈,速送貴子,庶X無爽上叩。
正月初六戊寅十五丁亥
此為一篇上香辭,宣紙,毛筆書寫,寬17.3厘米,高24.7厘米。
光緒二十一年即公元一八九五年。
此為道士用以召神驅鬼,治病延年所畫的“符籙”。宣紙,毛筆書寫。符和咒語是密不可分的。使術者手中畫符,口中念念有詞。“符”指用朱筆或墨筆在紙上畫成的似字非字的圖形;“咒”是口中頌念的可解或不可解的語句。實術者稱符咒可以“驅使鬼神”來實現人的願望。
根據紙張及文式,該符咒時代為清代晚期。
還X願文
維民國三十五年歲次丙戍X月X日,信民XXX率領合家人等沐手焚香敬昭告於XX神位前,跪而言曰:惟神之靈自古之今四麵八方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茲因XX下民身得重病,多蒙神佑病疾全愈,又根(跟)前小孫在此聖母前保鎖年年康泰,月月平安,以惟神之功是甚大焉。況先年敬許口願直到如今,庶敢忘焉。今逢良辰之日處備淨供一桌,清酒三盞,紅袍一領,懸牌一麵,說書三天,金銀香紙火炮之儀敬陳,香案大報,神恩以後還伏望神尊聖還要佑合家平安,神其有靈來格未享叩此,上香。茲因先年得個小孩名叫XX,年長一十二歲,在聖母麵前保鎖,多蒙神佑年年康泰,月月平安。
此還X願文,宣紙,毛筆書寫,寬18厘米,高22.1厘米。
民國三十五年即公元一九四六年。
常貴書貴造
七殺偏財 己未偏官 會神8十乙亥
助財
正財 丙子祿劫財 傷官二十甲戌
正官 比名三十癸酉 偏印
日主 癸亥敗財 劫財三十壬申
正印 偏印二十辛未偏官
傷官 甲寅 傷官 正印 二十庚午 正財 七殺二十己巳 偏財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該命相書草紙,毛筆書寫,長31厘米,寬16厘米。
民國三十七年即公元一九四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