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我們有沒有受過撫育兒童的訓練,不管我們有沒有教養子女的經驗,我們這些為人父母的仍常常會犯錯誤。跟著錯誤一起來的常常是悔恨和失望,而且渴望能夠給子女一些補償。
不過,隻要做父母的下決心不再犯同樣的錯誤,那些錯誤一定可以變成建設性的教訓。
兒童心理學家但恩·凱裏博士列舉了父母常常犯的5條錯誤:
(1)父母親通常認為子女不乖是某一個人或某一件事造成的。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因為兒童需要知道,他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使兒童認為他們不乖是某一個人或某一件事造成的。
(2)父母親通常認為應該常常了解子女說的話。這也是一種錯誤的觀念。父母親能夠常常了解子女說的話,當然很好,但是卻不合實際。父母親能時時刻刻了解孩子們說的話,因為,有時連他們自己也不了解。
(3)有些父母親認為,處罰一個孩子麵壁5分鍾的時候,如果他答應以後不再犯錯,就可以中途免罰。這是一種錯誤的做法。在到時間以前不要改變罰則。唯一的例外是你在盛怒之下處罰,或罰得太重。如果孩子答應不再犯錯,你可以這樣說:“站過5分鍾以後,我們再看你說話算不算數。”
(4)有些父母認為,給點獎賞讓孩子安靜,是防止哭鬧的最好辦法。這是錯誤的觀念。買一瓶汽水給孩子喝,叫他不要哭鬧,是一種賄賂。賄賂隻能增加兒童哭鬧的次數。因為孩子會認為,要想獲得賄賂必須哭鬧。如果你想用獎品來控製哭鬧,應該在孩子安靜幾分鍾以後再給,不要在剛停止哭鬧的時候給。這樣,獎品就可以產生鼓勵的作用了。
(5)許多父母親認為,對孩子說“不成”以後,應該立即說明理由。這也是錯誤的觀念。兒童(跟大人一樣)在不能得到所要的東西時感到失望和沮喪。失望的孩子不願聽你說理由,說了等於白說,應該等到孩子心平氣和以後再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