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調查發現:對子女關愛與要求恰到好處的父母,其子女往往有較高的學習動機、較好的學習態度和較少的學習困擾。甜蜜而融洽的親子關係,對兒童各種學習行為的表現不僅有好處,而且可以促進孩子的自我實現。
一、被需要感
視子女為家中一分子,家中的大小事情他都有一票的表決權利,父母愛他也少不了他。
二、安全感
父母婚姻和諧,不必為生活擔憂,對子女關懷,但不溺愛。
三、尊重感
父母不會因為子女年紀小,而漠視他在家中的地位。一個甜蜜而溫馨的家庭,父母與子女間有最好的溝通,而且彼此體諒與尊重。
四、參與感
人人以此家庭中的一分子為榮,家中事務人人參與決定並執行,分工合作氣氛融洽。
五、責任感
在給孩子自由的同時,教孩子為自己的行為結果負責任,使子女明白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人人享受權利和承擔責任。
六、主權感
子女不僅是家中的成員,同時每個人也都能獨自支配自己的時間,並且善於處理零用錢和自己的休閑時間。
七、公平感
父母待子女一視同仁,教養態度一致,賞罰分明。
八、愉快感
父母愛子女,子女敬父母,家庭一片和諧。
九、成就感
父母給予子女適當的期望,讓子女生活在希望之中,並且常以鼓勵代替責難。
十、滿足感
父母關注子女的身心發展,使孩子的個性、興趣、誌向與能力均可充分發揮,讓子女生活在充實滿足與自我實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