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話說:“觀女知其母。”這和“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意思是相同的。它的真正意義,不一定是指形貌上的“像”,或是言行舉止方麵的神似,而應該是“從子女身上,可以看出父母所施予的教育。”也就是說,父母的管教方式、本身涵養、知識智慧,都會從子女身上反映出來。我們常聽人說,有什麽樣的媽媽,就有什麽樣的女兒。在實際人生中,或許不盡然,畢竟一個人人格的形成,教育、環境及自我成長也有相當影響,然而,按邏輯理論分析,父母是孩子接觸最早、最多的人,父母也是和子女間最先、最親密的人際關係源。在一個人心智尚未萌芽,腦中一片純淨的最初,父母便是最重要的啟蒙師,也是畫上第一筆色彩的心理工程師。
心理學家研究表明,人格的定型,家庭所占的比重相當大。換句話說,一個人的性情、個性、心態、習慣,甚至價值標準、是非觀念,都受著父母親的影響,而且常常不自覺地陷入與父母相同的不良習性或缺點。有一個朋友,她從小看母親抽煙,十分厭惡;看父親打牌,更為不滿。但是,在不自覺中,自己竟然承襲了雙方令她不滿的惡習。她很瞧不起自己,卻一直無法由桎梏中掙出。直到她作了母親,有一天,她發現自己3歲的女兒,正抓著根香煙,蹺二郎腿,做出吸煙的姿態,仰起脖子模仿大人吐煙的樣子。她呆住了,一種劇烈的痛楚,齧啃著她的心,那感覺——“女兒重現出我的惡習,並且加以膨脹了!”
從此,她痛下決心,戒除掉了近10年的煙,同時也驚覺到,做母親是多麽莊嚴的一件事。就在她省悟到這層道理的同時,更震驚地發覺,女兒一些誇張的動作、好吹噓的言語及旁若無人的自以為是,原來竟也是自己的翻版。這一驚可非同小可,她嚇出一身冷汗,仿佛第一次看到自己,原來是這樣一個滿是缺點的女人。
這位母親稱得上是有智慧的母親,不論她以往有多少缺點,她能夠及時察覺,且引以為戒,做適度的修正,相信今後必將成為一位好母親。
隻是,在許多時候有許多母親,欠缺這一分精細和敏銳,盲目地以為愛孩子就是一切,麵對愛孩子的定義又集中在“多給”之上,完全忽略了“教”的重要性。所謂“愛之足以害之”,不正確的愛是溺愛,最易造成個性上偏激、自私及不負責任。真正愛孩子,應該是在愛之外,給予更重要的教育;從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地告訴孩子為人處世的道理、進退禮儀、是非觀念,並且教孩子尊重別人,以及對自己負責等等。這些,比給孩子吃維生素、學小提琴都重要。
教育的最終目標是改善氣質,提高品質。今天我們的教育水準提高了,但遺憾的是,有些家長的道德並未成正比地相對提高。有人說這是社會的影響,也有人認為是教育方針不對。但是,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家庭教育的失敗,母親的角色疏忽所造成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