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襲千年的厚葬之俗是誘發盜墓的主要原因。
西漢末年,政治昏庸的西漢統治集團已無力控製政局,出現了王莽外戚專政的局麵。王莽改製,使原有的社會經濟、政治製度遭到毀滅性的衝擊,最終導致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農民大起義。綠林、赤眉軍在關中反複交戰,瘟疫、災荒、戰亂使數百萬人喪生,甚至漢長安城中也是一派蕭條。
赤眉軍入關後因糧草斷絕,頓時人心混亂。起義軍頭領一聲令下,燒宮室、掘陵墓的事件不斷發生。東漢光武帝建武二年(公元26年),赤眉軍軍事集團以武力盜發西漢諸帝陵,開集團盜發帝陵之先河,使包括陽陵在內的五陵塬上的西漢九陵慘遭破壞。
東漢末年的漢獻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命呂布發掘包括陽陵在內的西漢諸陵及公卿以下塚墓,盜取其珍寶。
《晉書·索琳傳》載:“武帝享年之久,比崩而茂陵不複容物,赤眉軍取陵中物,不能減半,至今尤有朽帛委積珠玉未盡”。可見帝陵內的隨葬品之多。以上兩次光天化日之下的集團暴力盜掘,對西漢諸陵造成極大破壞。
其實,赤眉軍發掘諸陵隻是西漢帝陵遭公開破壞之始例。自漢代末年至今兩千多年的漫長歲月裏,民間大大小小的盜墓活動一直沒有停止。陽陵帝陵陵園被民間盜墓者盜掘的情景更是曆曆在目。在陽陵南區從葬坑和帝陵從葬坑的考古發掘中,處處可以看到空穴相屬的情景。
陽陵帝陵陪葬墓園中的皇親國戚陪葬墓多遭破壞,墓內隨葬物品多已遺失。盜墓者進入墓室,隻取金玉銅器、珍貴器皿,凡陶器、字畫、書籍等物品皆棄之不取,隨手破壞。陽陵陵園中至今尚存不同時期盜洞上百處。為了省時省力,盜墓者所挖盜洞的大小以容納一人為限。盜洞多筆直向下,為豎井式,當挖至一定的深度,就在盜洞的兩壁鑿成馬蹄形的足穴以便踏足。盜洞一般為圓形,直徑約60厘米。盜賊從窄小的穿井盜洞進入墓室,將墓內的珍品盜掘一空。據分析,這些盜洞的上限為東漢初年,下限是近現代。
盜墓是民間牟取暴利又極具風險的營生手段,“洛陽鏟”的發明使後期盜墓手段有了一個質的飛躍。明代萬曆年間的《廣誌譯》說:“洛陽水土深厚,葬至四五丈不見泉,盜者尚能以鐵錐入而嗅之,有金銀銅鐵之器則發。”最早引入盜墓的工具是鐵錐,甘肅、青海等省土質疏鬆,墓坑較淺,盜墓者就用鋼筋、鐵棍、鐵絲等硬物在四周戳探,若手感虛軟或碰到硬物即哄掘之。鑿井使用的小型鑿具,錐、銼等鑽掘器都成為盜墓者的工具。據說,洛陽附近有一個姓馬的農民叫馬丫子,他白天以種田為生,晚上以盜墓取寶為“副業”。他琢磨出一種介於“鍁”和“鏟”之間的工具,最後固定成連箍鏟,探墓掘寶非常有效。這種探墓工具被稱為“洛陽鏟”,在盜墓者之間廣泛傳播開來。“洛陽鏟”現在廣泛應用於文物考古和基建中的深層墓葬探測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其他的工具可以取代它。
在毒品販運、文物走私兩大黑潮在國際市場洶湧泛濫之時,五陵塬這一地下文物寶庫,不能不為無孔不入的文物走私分子所垂青。在五陵塬漢代帝陵密集區,通過盜墓以牟取暴利的行為屢禁不絕。1998年,盜墓者竟使用炸藥爆破手段發掘西漢高祖劉邦長陵陪葬墓。80年代末,陽陵北區從葬坑也遭到盜墓團夥的嚴重破壞。盜墓者以茂密的莊稼和果樹林為掩護,趁夜深人靜時先用洛陽鏟探明從葬坑位置,然後向下挖一個1米左右的圓洞,放入炸藥,捂住洞口,沉悶的爆炸聲後,底部出現大麵積空洞。有經驗的盜墓賊當天並不入內,怕洞內隱藏多年的有害氣體致人死亡。他們隱蔽洞口,待到第二天夜裏下洞掘寶,致使漢陽陵珍貴文物慘遭破壞。這種“泉下掘寶”的破壞活動,無疑給國家珍貴文物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麵對如此嚴峻的現實,我國人大對《刑法》和《文物保護法》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補充,明確處罰量刑標準,審議通過並開始施行。我國自古就有“發塚者必誅”的傳統,隻要破壞古墓葬,不論盜得文物與否,都是故意破壞文物的犯法行為,都要處以重罰。
自1995年起,隨著漢陽陵的進一步開發,陽陵出土文物受到各界人士和政府的密切關注,文物保護的力度大大加強,基本上杜絕了陽陵陵園盜墓現象和珍貴文物的流失。
§§第3章 千姿百態話陶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