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成都以前,就有人對我說,如果重慶可以比擬從前的上海,成都倒可以比擬北平。比如:成都人家大都有一個院子,院子裏大都有這麽一兩株樹;成都生活便宜,小吃館子尤其價廉物美;乃至成都小販叫賣的調門也是那麽抑揚頓挫,頗有點「北平味」。結論是住家以成都為合宜。
另一位朋友,同意於這樣的「觀察」,但對於那結論,不同意。他說:和平時期,成都住家確是又舒服又便宜,但現在則不然,因為現在是「非常時期」。從去年二三月起,物價已在步步高升,(當然這不是說,以前就不升),生活已不便宜,不過,吃的方麵,還有幾種土貨,和重慶比,仍然低廉些;可是最叫人頭痛的,是「逃警報」。從十一月到四月,重慶是霧季,但重慶雖沒有警報,成都卻不一定沒有;反之,四月以後,霧季過完,重慶一有警報,成都也一定有,重慶人逃警報,成都人得奉陪。成都城內沒有什麽防空洞,因為一則是平地,像西安那種馬路旁的地下室,證明還不是百分之百安全的;二則成都平地掘下二三尺就有水,要築地下室,很成問題;三則成都人口又是那麽密,那有許多錢來建造夠用的防空洞呢?這幾項理由,當然是無可爭辯的,於是公共防空洞之類,城裏就索性沒有。警報一拉,成都人倉皇鎖了大門,蜂擁出城而去。成都並不小,為了保證市民們有充分的出城時間,第一次拉警報表示敵機已經入川,市民們得趕快收拾細軟準備走;判明了敵機是向重慶進襲時,成都就拉第二次警報了,市民們就扶老攜幼,逃出城去。如果敵機在重慶轟炸了,那在成都就拉緊急警報,不到重慶解除警報,成都是不會先解除的。故曰:每逢重慶人逃警報,遠在六百多裏外的成都人就得奉陪。
成都市民逃警報時作風是如此:第一次警報拉過後,就帶著包裹箱籠往城外去,經驗告訴他們,既有第一次警報,必有第二次,晚去不如早走,而且離城十裏外方為安全,這又怎能不早走呢?以後的事,你可以用算術來推知:出城時間一小時,警報時間三——四小時,回城時間又是一小時。共計:五小時至八小時。這還是最低的估計。
但除逃警報這一點,在成都住家,大概是好的。一九三八年上季的長沙,曾有過這樣的現象,長沙人往鄉下搬,下江人則往長沙逃,租住了長沙人遺下來的空屋,這被幽默的長沙人稱之為“換防”。相同的現象,似乎在成都也有。一些閥閱世家的高門大戶內,往往租住了下江來的豪客。
成都洋房不多,除了那條春熙路,大部分的街道還保存了舊中國都市的風度,同類的商店聚在一條街上,這在成都是一個顯著的現象。鞋帽鋪和銅錫器鋪的街道,都相當的長;這些商鋪,同時也是作場,銅錫製的用具,如茶壺、臉盆、燈台,都頗玲瓏精致。還有仿造的洋式剪刀,也還不差。至於細木工,則雕鏤的小擺設,很有點精雅的。在今天大後方的許多省會中,成都確有其特長,無論以市街的喧鬧,土產的繁庶,手工藝之進步,各方麵看來,成都是更其“中國的”,所謂五千年文物之精美,這裏多少還具體而微保存著一些。
卷煙(即土製雪茄)大概是抗戰後新興的手工業,在成都異常活躍。現在西北的西安,西南的柳州,都有中國製的雪茄工廠。這都是模仿洋式的,無論從形式,從香味而言,我不能說它們比四川的差。但是稱為“卷煙”的四川土製品,例如中江的出產,卻確是中國的“卷煙”,而不是仿造的“雪茄”。成都的,尤其如此。我曾經在蘭州,乃至在新疆的哈密和迪化,見過四川中江的“卷煙”,如良心牌,日月牌。(奇怪的是,西安與蘭州交通甚便,卻未見西安出的雪茄)。可是成都少見中江的貨。成都卷煙品類之多,不勝指數,大概是每一煙店,同時便是作場。買了煙葉來自己卷製,已是一種風尚。所以成都的卷煙店一定掛著擺著大批的煙葉,包紮成棒棰狀。而出售的製成品,單以外形而論,也就不少;圓形或方形而外,又有方形而四邊起了棱線的一種,更有圓形而全身加以勻稱之棱線者,尤其特別的,是在口銜的一端,附加了短短的鵝毛管或紅色金色硬紙卷成的小管,作為卷煙的“咬嘴”。裝在煙鬥吸的“雜拌”的紙盒上卻隻有牌子的名兒,(例如鼎鼎大名的華福臨),並無煙名。
大小菜館和點心店之多,而且幾乎沒有“外江菜”立足之餘地,也是成都一個特色,熏兔子,棒棒兒雞,幾乎到處可遇。所謂熏兔,實在已非全兔,而隻是兩條後腿,初看見時你不會想到這是兔子。點心方麵有一家賣湯圓的,出名是“少奶奶湯圓”,據說不知有此者就不算是道地的成都人。
城外路燈較少,入晚當見行人手持火把,一路撲打,使其光亮。這又使我想起了蘭州人的火把。蘭州的火把是薄薄的木片,闊約二寸,長約尺許。一束一束出售。蘭州有一句話;“火把像朝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