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真急死人,真氣死人”。梁任公先生這樣的太息痛恨,因為他的主張——趕快組織會審委員會——雖然“英當局聞已露可以勉從之意”,雖然中國的“當局也頗讚成此說”,可是因為“學界反對”,政府終於不敢提出。
“哎!真急死人,真氣死人。”我們這樣的太息痛恨,因為滬案鬧了半個月,許多人還沒有了解它根本的問題,就連素以學通東西敏捷出名的梁任公先生也沒有懂得。
梁先生同他的朋友隻看見“殺人抵命”那一點。所以他們看來,不組織會審機關便無從調查事實,不調查事實便無從確定罪名,罪名不確定,便達不到殺人償命的目的。法律家的眼光原是如此的。並不是他們錯了,隻是他們看見了目前的土壤便看不見遠處的山丘,他們看見了兩三個斑點便忘記了全豹。五月三十日的慘殺可以說是租界吏役人們個人的暴行,可是事前的禁止遊行,濫捕學生。是個人的行為麽?後幾天的“戒嚴令”,是個人的行為麽?中國外交當局雖然提出抗議,租界軍警還是天天慘殺,天天查封學校,天天施行種種高壓強暴的手段,也是個人的行為麽?英領事為什麽不禁止租界吏役?英公使為什麽不令英領事禁止租界吏役?這是可以用會審委員會的機關,法律的手續解決的問題麽?
滬案是一個政治的問題,北京大學教職員同人在他們所宣布的《關於滬案性質的辨正》一篇文章裏已經說得明明白白。我們知道與梁任公先生同意的很有些人,他那篇文字可以代表一部分法律家的主張。因為他的一篇文章而讓大家有一個討論和徹底了解這問題的根本點的機會,梁先生也不為無功了。
梁先生的意見我們是不讚成的,可是我們相信他的動機也出於愛國之心,隻是他上了一班拘謹的法律家的當罷了。他錯了,我們應當指正,可是我們隻須用言論折服他。聽說有人去禁止他再做文章,並且命令他即日離京,那未免做得太過分了。
某君接到他上海的一個朋友某西人來信,說起上海方麵的運動,幾乎隻有宣傳,沒有組織。他又說,這次的罷工,西人生活方麵並沒有感覺到什麽不方便。大約“沒有組織”實在是中國人的大毛病。中國人民無論有事沒事總是一盤散沙似的,團結不起來。現在固然沒有領袖的人才,說到這裏,我們不免又傷悼中山先生的逝去,假使中山先生尚在,中國還不至於這樣的沒辦法吧——可是中國人本來就不會服從首領。“既不能令,又不受命”,如何是好?
就以北京來說,對付偌大的滬案,我們總希望,總以為,所有的團體可以聯絡起來了,可是非但不如此,反而發生了百十個小團體。這些小團體都在——至少其中大部分都在——努力的幫忙,我們並不疑惑。可是因為他們是小團體,究竟力量有限,所做的事亦不免大同小異。
怎樣的募集大款,援助上海工人?怎樣的分配這款項,使罷工的工人每天都領到相當的接濟?怎樣的組織罷工?怎樣的實行經濟絕交?怎樣的使全國要求歸於一致?怎樣的進力作戰?這都需要大規模,有計劃的組織,不是東一個會,西一個社,今天一張傳單,明天一張宣言所能了事的啊!
至於宣傳的功夫,實在做得很可以了。北京城裏大約沒有人不知道這回事了吧?可是,平常的市民對於這事究竟作怎樣的觀念?我疑心普通的傳單實在說得太深了,他們一定不能了解。如果所有的傳單都寫得像“傷心歌”,“上海的亂子是怎樣鬧起來的”那樣的簡單明了,他們那方的反響還可以大得多。
不要說平常的市民了,就是一班讀過“詩書”的“士大夫”也還是糊裏糊塗的。有一天為滬案開一個大會的會場上,有段執政的代表某將軍還這樣高聲的說:“什麽打倒帝國!難道民國殺了人就不用抵命了嗎?漢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第一章就是‘殺人者死’。帝國與民國都不準殺人的。什麽打倒帝國!”
所以民眾運動的口號應當是很簡單的幾個字,不要太多了,要人人都懂,人人都聽了它感到一種衝動,人人都能喊。就是一個口號也不是容易發明的。
募捐應當集中辦理,更是刻不容緩的事。以前的辦法未免太散漫沒有條理了。大規模的款項隻有各機關去籌劃。至於街上的募捐隻好作為小補。近來街上的募捐既沒有一定的日期,又沒有一定辦法,徒使人民感受不便。實際上並不能捐到多少錢。在外有事的人,一天至少要捐五六次,起初許多人捐的是銀元小洋,漸漸的隻出銅子,到後來不勝其繁,連銅子部不情願出了。這樣的募捐是不得法的,何況因為沒有組織,免不了下流人有假冒之事。一萬隊中有一兩隊這樣的人,以後梅不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