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隊以後才明白,夜間點燈在鄉間被認作奢侈,尤其當點燈不為吃飯不為喂豬也不為趕蚊子,光為看書的時候。
自然還有我們的燈亮,不是鄉間家家都用的墨水瓶般的小油盞,它冒著小黑焰柱的如豆火苗造成的光暈,恰能節儉地罩住小方罩。知青使用的是其時煤油燈的最新產品(此後看來也是末代產品,因為再也沒看見它進化),那種有著長頸圓肚玻璃罩的高足燈。也不過就是指甲大的一瓣火苗,透過玻璃罩射出來,不知怎地就純淨綿長。它的光亮,照村裏女人帶點誇張的說法,竟是能夠生產隊裏開大會。
既然被認定是一種浪費,那麽分享或利用我們的燈亮,便是一種理所當然。每晚那一圈光暈下總是緊擠著好幾個戴頭巾的腦袋,那是一些埋頭針線的女人,平時沒有機會在燈火下幹活,現在個個都奮勇得很。她們巨大肥碩身影後的半明半暗處,也有人,她們的男人或孩子,跟著女人來蹭光亮的,快活而安靜地靠牆席地而坐,用草把墊著P股。門口和窗口也有人,欲進不得的亢奮得兩眼冒火的半大男孩。鄉村夜晚最不安定的是他們,成群結隊地到處遊蕩,惹得村裏的狗徹夜狂叫。
初下鄉時似乎就是這一夥最令女知青害怕,時不時在夜間村道上與他們撞個正著,含糊地搭訕,匆忙地閃身過去,危險過後才敢回身一望,不知他們在黑夜中尋找什麽。後來才明白他們尋找的是熱鬧,而這熱鬧在那時的鄉村具體的就是燈亮。
不光年輕人,老年人也一樣,雖然他們並不進屋,但毫無疑問是小屋的亮光才使得他們在黑地裏躊躇。出去提水時碰見,照例要邀他們進去坐坐,照例婉拒說就要睡覺了,卻並不見走開,燈光使他們想起了什麽?是迎娶?是送喪?我無法窺知。惟一可以肯定的是漫長的一生中他們隻有幾個夜晚燈光通明。
燈光無意中造成了鄉村一次次夜間聚會,如此自然無法再看什麽書或是寫什麽日記,但就是在這樣的似看非看、似寫非寫中,我的近視眼還是飛快地從一百多度上升到五百多度,功勞自然歸咎於那盞燈。在鄉下人眼裏了不起的亮燈,至多隻相當於城裏幾支光的夜間燈。
既然說到鄉村夜間的亮,自然得說鄉村夜間的黑。我害怕鄉村夜晚的黑,離開鄉村二十多年了,前幾天睡覺被一個惡夢嚇醒,居然是為夢中得知我又要走夜路了。夢中天還沒黑,夕陽的黃色光霧在稻田上彌散,我站在田間小路上左算右算,發現緊趕慢趕有一段路還得摸黑。一嚇就醒了。如果不醒接下來我就會去拿衣服,恰如過去常做的一樣。在鄉間萬不得已走夜路(由於我幹過土記者,這樣的萬不得已在我有多次),我總是頭上頂一件衣服,既為不讓自己看見,也為不讓自己聽見,更為不讓自己回頭,這樣我才能走到目的地。
自然是積攢了過多的經驗教訓。我不能說我曾經看到什麽,因為我怕說的是我以為看到的什麽。同樣原因我也不能說我聽到了什麽。隻有不回頭我可以明確無誤地告訴大家,凡夜行者頭上都有三盞燈的說法我想不會就我知道,那是無時不刻不在庇佑後代的祖宗亡人為夜行者點著的,意在驅鬼逐邪或黑暗中任何有害東西。隻是它們的存在仰仗於後代的信賴——不能回頭,一回頭立刻一盞燈熄滅,而我要有效地禁止自己回頭。古人素來有“盲人瞎馬,夜半臨池”形容人處的危險境地。然而若是非得“夜半臨池”的話,“盲人瞎馬”不失為一種辦法,相對來講或許還是一種仁慈。
怕黑或許是人類共性。二十多年後回想知青小屋,覺得它就像鄉村夜間一盞飛蛾飛蠓環繞的大燈。人有強烈的趨光性,隻可惜能進化手足的人,何以不能同時進化夜視能力,致使在夜間大大受累?
“大燈”隻是暫時現象,不久我們便與鄉鄰一樣吝嗇地用小油燈照亮,甚至仗著年輕機靈,摸黑吃飯下河灘洗腳上床。
並不是接受再教育的成果,燈油像當時的肥皂、食糖一樣發票定量供應,一個月半斤,隻夠喂滿我們的大燈三次,照亮我們的小屋六個晚上,想奢侈不能。
在那些日子裏,我們與夜間能發出幽光的自然物體的關係是大大增強了。不管是月亮是星星是螢火蟲,都是我們的“天燈”——我們也像鄉人一樣親昵地家常地叫它們。鄉人早就使用“天燈”了,不管是田間勞作還是家庭生活。村裏有幾座老式的小木樓,樓壁上都有一個鬥大的圓孔洞,顯然不是窗子,窗子另外開著;當然也絕對不會是軍事上的?望孔。它的真實作用我住到愛珍家才清楚。上樓後她不點燈,隻把堵住圓孔的方磚一撥(它是靈巧地安裝在牆壁裏的),一道清光就奔流進來。是月光,那個孔洞是專門留待月光的,因此也有一個名副其實的名字叫月洞。由此可見“鑿壁偷光”並不是燈火匱乏的中國古代惟一的故事。古代建築中早就有鑿壁這設計,不過它偷的不是鄰家燈光而是大自然慷慨的天光。
稍對天空作些觀察便可知道,大自然並不把兩個發光體同時給一個夜晚,即有亮月的傍晚星星必定不亮,從前作文時我們常在同一時空既描寫亮月又描寫亮星,實在是一種恣意任性。不過亮星亮月無法同時在一個天空出現實在也是誤解,原因僅在簡單的對比,星還在,月也還在,不過就是一個亮了另一個便顯暗了。當時卻悟不得,隻覺得大自然也和鄉人一樣經濟節儉。現在來看大概是對“天燈”大抱神秘感之故。
沒有“天燈”的日子,大自然也有幽光。那是要貼著地麵往前看的,似乎就是地麵上的野革、牛糞、小蟲、泥塊散發的微光,站著看不見,非把臉皮緊貼毛茸茸的地皮不可。我們用這個辦法來看生產隊長——天黑成這樣還不喊收工,把我們忘了吧?果然眼前一層稀薄的微光中有了暗影浮動,似乎是一隻狗或一隻貓趨近來。慌忙站起身,收攏目光,就怕隊長發現我們的眼睛綠光瑩瑩。
說也奇怪,在鄉間“天燈”下度過了那麽多夜晚,能夠美妙地詩意地回想起來的夜晚卻不是在那時間,而是在插隊上調以後。是太把它們當作燈了嗎?那些亮星夜、亮月夜都太功利地在割稻、脫粒中升起和消失。要不我們就是在黑暗的小屋中睡得死沉死沉,隨月洞中的那縷清光寂寞地在屋中來回嫋動,對時常累得連洗腳力氣也沒有的我們,它實在是多情得有點多餘。
那些值得記憶的夜晚要說起來也很普通,不過是“天燈”明亮的日子我習慣性地出外走走。我所上調的縣城當時還像鄉鎮,也像鄉村與城市尚未能夠絕然分開。菜花地會突入城區,而街尾則像辮梢似地甩入廣闊田野。沿街走走會見到夾雜其間的農舍,泊定的漁船。農舍前半敞半開的翻軒,漁船上掀開的烏篷,生來是為承受天光,承受來客的,我明白。於是我時不時要進去坐坐,傾聽那些幾分鍾前還素不相識的主人絮絮地講他們的生平經曆。有傷逝有病痛有種種人生不如意,要放在白天放在四壁被電燈照亮的室內講,那些煩惱會顯得很煩惱,那些痛苦也一定很痛苦,而在這樣的時刻,夜色如此深沉如此柔軟,星月如此美麗如此憂傷,千萬年亙古不變的景色,似乎足以使人生的一切煩惱苦難得到依附。要不,講述者為什麽能那樣平靜那樣從容呢?我內心的褶皺也在夜色浸濡中慢慢地張開。
告別縣城已很久了,同樣也告別了“天燈”。夜間偶爾陽台上坐坐,總是驚詫月亮和星星怎麽這樣遠這樣小這樣冷漠,是聳起的樓脊把星月推遠了,把天空割裂了?是浮凸的城市燈光把星月遮暗了,把天空汙染了?再出外走走,除了逛商場進影院,再也不可能進翻軒坐船頭,聽什麽人講敘什麽生平。當然更看不到那些親切地凝視我們的大月亮、大星星。
§§第六章 親情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