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論秦王嬴政的曆史功績,一些普遍的觀點是:他建立了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製的國家,製定並嚴格推行一整套先進的治理模式,並帶給後世大一統的思想,這就是他最大的曆史功績。這一點,大部分人現今都是承認的。事實上,如果沒有大一統的前提,秦始皇對中華文明的貢獻都無從談起。在現代企業管理中,許多成功的公司能夠繁榮和成長,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業內部至上而下的強有力的組織結構,並在此基礎上實施有效的文化治理。
我們必須關注一種傾向,當我們討論企業的文化治理時,我們就忽視了企業的基礎治理,從而導致企業形成一種純粹文化聯係的群體——這樣的群體既不可能給企業帶來好處,事實上也不可能存在。一個企業組織區別於其他任何高度鬆散組織的特性恰恰在於以下兩點:一是這個組織有自身的事業,這一點界定了組織存在的目的;二是有自身明確的行事規則,這個規則就來自於組織的結構性運作,它事實上明確了群體實現自身事業的行為邊界。這兩者相輔相承,然後才可能談得上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文化治理。確切地說,強有力的組織結構是滋生良好組織文化的土壤,沒有組織結構的存在,文化就無從生長;反之,組織文化在形成之後會極大地影響組織的結構性運作。嚴格的組織之所以重要原因就在於,它既是秩序井然的保證,又是維係一切正常運作的基礎。
任何一個組織必須有一個恰當的結構。這種結構包括兩個方麵,一種是物理性質的結構,也就是我們通常看到的企業內部不同的層級、不同的業務中心等等;還有一種結構是內在的、無形的治理結構,比如有各種協調機製、管理的製度性要求等等,大部分時候,我們都能夠意識到企業的這兩種類型的結構,最終總是會融合在一起,兩者共生共榮,發揮引導並限定組織成員做正確的事,並正確的做事。
不同的企業在物理結構上都有不同的需求,比如有的企業講究運行的靈活性,所以他們的層級不多,而推行扁平化管理;有的企業在乎的是勞動生產紀律,所以他們更多的時候推行的官僚組織結構。物理結構設計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合乎企業生產活動的特性,滿足生產活動所需。但是,物理結構也有另一個功能,那就是合理的分布組織的責權利,為組織的有序運作提供權力架構——這事實上也是文化治理產生效能的基本條件。
一般的企業都會對自身的物理性結構有較合理的布局,它通常也符合自身的生產需求。所以,對企業的物理性結構,我們不作深入的討論。我們要重點討論的內容是,企業的內在治理結構或方式如何影響企業文化的生成或強化。確切地說,下麵的問題是重點:在治理一個企業時,什麽樣的治理結構和治理方式才可能不破壞企業文化的基礎?恰當的企業治理,應該遵循什麽樣的規則以便引導企業文化強勁發展?
這中間關鍵的是科學的規範化治理,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企業的“法治”精神。從曆史上來看,在戰國後期秦國國力的快速強盛正是得益於法家思想的嚴格推行,“大仁不仁、以刑去刑”,“一任於法,法任則國治”,“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的理念,時至今日對企業組織文化的建設仍有著極強的現實借鑒意義。
在秦國堅持變法的法家思想家商鞅的“法”治思想中,“大仁不仁、以刑去刑”是其核心理念。它強調建設嚴密的法律製度,並嚴格貫徹執行;強調不濫施仁義,決不因行“小仁小義”而破壞製度,造成更多的“不仁”;強調嚴格刑罰,主張“輕罪重罰”,對輕微的違反規則的行為處以嚴厲的刑罰,使刁民畏懼,而因此避免更多、更大的違反行為的發生。
在我們的企業管理中,法治理念的體現就是製度化管理。而嚴格的製度化管理對於組織在建設中產生的作用,可以說意義重大。打個比方,製度化管理對組織建設作用,就如同“高超武藝”對一名俠士的作用,對俠士仗劍江湖而言,如果沒有高超的武藝,麵對江湖的險惡將寸步難行。同樣,沒有良好的製度化建設,企業麵對細想各異、不同心態、不同需求的員工時,組織建設亦將舉步維艱。此時,唯有用製度管理人,才能保企業的有序、正常運行,同時可摒除企業存在的官僚作風。
科學的製度化管理是建設強有力組織的一種工具,一個平台。在此平台上,有效的文化治理可以實現事半功倍的效果。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為例,製度化的人力資源管理可以實現更快速的工作推進,減少工作中的人為阻礙,同時減少因隨意性而導致的處理方法的前後不一致情況,促進人力資源管理的統一性、周密性,而企業文化則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注入價值基因或者人才隊伍中的活力,這兩者功能指向不同,但兩者相生相融且都無法忽略。實際上,企業通過“法製”統一和規範各項管理,是避免因人而異的“人治”的先決條件。在強有力的製度規範下,人們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逐漸統一思想,按照既定流程辦事,這也是企業文化的一種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