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伍後,受聘省城一家報社做副刊編輯。後來我被縣民政局分到都盛縣工業局工作。
在報社編了3年副刊,總編很欣賞我。經編委會研究,報社決定正式調我。
能成為報社的正式職工,是我夢寐以求的事。
總編放了我一個星期的假,讓我回縣城辦調動手續。
一到縣城,我就拿著調動表找到局長。我恭恭敬敬遞上一支“中華”煙,並恭恭敬敬點上火,然後說明來意。
局長說:“你這事,我們得開黨委會研究研究。”局長打的這官腔明白無誤告訴我,要他蓋章並不是一支“中華”煙就能讓他蓋章。
我便想晚上去趟局長的家。
我連局長姓什麽都不知道,自然不知道住處。後來探聽到局長姓劉,住在青山湖小區9幢1單元401室。
晚上,我便拎著鼓脹脹的包去了劉局長家。
我對劉局長說明來意。劉局長這回一口答應下來:“行,明天我就讓人給你蓋章……啊,明天星期六。那你就星期一再去辦公室找我。”
我把包裏的東西一樣樣拿出來,可是局長仿佛是瞎子,他仍慢騰騰地喝茶。我提著個空包幹恩萬謝出了門。
星期六,我在街上碰見了戰友王強。閑聊中,王強得知我辦調動的事遇到阻力,就很熱情地說:“你這事怎麽不早跟我說,工業局的張副局長就是我二舅,走,我這就帶你去見我二舅。”
我想我蓋章的事盡管劉局長答應了,但如果張副局長也同意了,那我蓋章的事更穩了。我二話沒說,又去了商場,出商場時,口袋裏的300元錢就一分不剩。
張副局長也一口答應下來。
我感到更踏實了。
可是我星期一去找劉局長時,劉局長冷冷地說:“你去找張副局長吧。”我去了隔壁辦公室找張副局長,張副局長眼皮也不抬一下:“你去找劉局長吧。”我說:“張局長,你不是答應得好好的?”“我這二把手沒權,你還是去找一把手。”
原來劉局長和張副局長不和,可是我不理解他們的不和與給不給我蓋章有什麽關係,我就打電話給王強,求王強幫忙。王強說:“我這就給我二舅打電話。”
一會兒王強找到我說:“原來都是你自己把事辦砸了,你不能求兩個有矛盾的一把手和二把手辦同一件事,你開初就沒講你已經去過劉局長家了,要不我也不會再帶你去求我舅。”
“可是劉局長怎麽知道我去了你舅家?”
“你以為當官的像你這樣傻?今天一上班,我舅就同劉局長說了這事。劉局長問你是我舅的什麽人,我舅就說你是我的戰友。劉局長就知道你已求過我舅了。”
“那我的事不就泡了湯?”
“你可以直接求辦公室主任。因為公章歸辦公室主任管。”
“辦公室主任有那麽大的權?沒有領導的同意,能隨便蓋章?”
“隻要符合政策的事,辦公室主任就可以蓋章。但是你切記,你千萬別說你已經為蓋章的事求過劉局長和我舅,要不,你想蓋章就白天做夢。”
我隻有又拎著個包去求辦公室王主任。
王主任問我:“你這事求過劉局長和張副局長嗎?”
我搖頭,很肯定地說:“沒有。”
王主任就說:“這章我現在就給你蓋。因為局裏下過文件,凡是能調入別單位的一概放人。”
我心裏又納悶起來,既然局裏下過這樣的文件,那張副局長幹嗎還去請示劉局長?官場上的事太複雜,想來想去,我就是想不透徹。
更讓我納悶的王主任給我蓋章時,劉局長和張副局長都坐在辦公室喝茶抽煙。他們像根本沒看到王主任給我蓋章,他們也像不認識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