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樓房地下室的走廊一般都很狹窄,我們那座樓就是這樣,僅容兩人擦肩而過,而且還是像鞏漢林那類的人。即使這樣,還是有人為了節省開門關門的麻煩,將自行車直接放在走廊裏,這給“地下走廊”的交通帶來極大的不便,經常有“堵車事件”發生,於是就經常有人抱怨:誰這麽不自覺,把自行車放這裏,這不是損人利己嗎?
但日子就這麽一天天地過著,“不自覺”的人卻越來越多。
忽一日,樓門口出現了一張告示,上寫:為了大家共同的方便,請同誌們將自行車放進自己的地下室,如有不聽勸告者,後果自負。人們圍著討論了一陣,都猜不出是誰幹的,但卻沒人討論與告示內容有關的內容。
第二日,走廊內的自行車依然如故,隻是輪胎都被放了氣。這大概就是告示上寫的“後果”。因本樓道的門是全封閉型帶對講門鈴的,平時關著,找人時需要按要找的門牌號碼按鈕,和要找的人對上話後方可獲準入內,所以,外人根本進不來,這事兒隻能是本單元的人幹的。因此,自行車被放了氣的人雖有意見也不好說太難聽的話,你知道幹這事的人在不在你旁邊站著呀!
第三日,走廊裏的自行車明顯減少了,隻剩下三輛,不幸的是這三輛自行車的氣門針全被拔了,這可能是對屢教不改者的進一步懲罰。這一下,自行車的主人憤怒了,有一位嘴裏還不幹不淨地吼罵了幾句,聲音大的整個單元都聽得見,不過,沒人出來吭聲。
從此以後,走廊裏一輛自行車也見不到了,畢竟將自行車推進自己的地下室比整天安氣門針、打氣省事多了。
人們在享受到“地下走廊”優良的交通環境的時候,才知道以前的做法是多麽的因小失大,這時就有人念叨起暗暗操作這件事的那位“無名英雄”,就有了對每個人的猜測和懷疑。
不過,誰也不會猜到我的頭上,因為我是最後三個受害者之一,而且在走廊裏高聲吼叫的也是我。至於操作這件事的人嗎,也正是區區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