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年夏天,我在老家所在的鄉政府當專職新聞報道員,兼任廣播站的編輯,並負責組織業餘報道員召開每月一次的例會。就在這個每月一次的會上,我認識了她,一個至今想起來仍使我黯然神傷的女孩。
她不愛說話,每次開會都不發言,似乎在所有的會上她都沒說過一句話。但她的稿子寫得不錯,有幾篇討論稿在縣台上播過頭條,這在當時我們那個層次是很有一氣的。我很佩服她,自愧弗如。每次開會,我都有意坐在和她對麵的位置,有機會就偷看她那嫻靜的表情。有好幾次,她發覺我在看她,就低下頭,臉漲得通紅。
有一天半夜,我夢見了她。醒來後,才發覺自己已經不知不覺得喜歡上了她。我再也睡不著了,就坐起來,在黑暗中悄悄地想她。這時候,我剛從初戀失利的痛苦中掙紮出來,心正有點兒空,她很快就占據了我所有的空間。
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我開始拚命寫稿子。我的稿子很快就上了縣台、上了地區黨報、上了省黨報。那時,在我們鄉所有的報道員中,我是唯一一個能從報紙上見鉛字的,但這一切並沒有引起她的注意。每次開會,她仍然靜靜地坐在角落裏,看都不肯看我一眼。我有些失落。但我不甘心就此罷手,一次會後,我借口去她的村裏送通知,和她同行。在無人的鄉間小路上,我放開膽子,將悶在心裏很久的話對她表白了。她仍舊一言不發,等我說完了,才冷不丁冒出一句話,這不可能!我當頭挨了一棒般呆了一下,一下騎進路邊的水渠裏。剛澆完地,水渠裏還有半渠水,我連人帶車弄了一身泥水。她這才慌了,匆忙打下車子過來扶我。我沒用她扶,“忽”地站起來問,為什麽?她縮回手,又低下了頭說,不為什麽。我急了,我說既然不為什麽你為什麽不同意這到底是為了什麽?這句話說得像繞口令,但當時我們誰也沒覺得好笑。她沒有再回答我,一個人騎上自行車走了。從那天起,她再也沒來開過會,也沒有再寫過稿子。
為了解開她身上的謎,我悄悄找到她村的支書家裏,旁敲側擊,才弄清了真相。原來,她家裏很窮,兩個哥哥都三十多了,還沒娶上媳婦。她的父母為了不讓家裏斷後,就拿她給她哥哥換了個媳婦,現在她的嫂子已經進了門,她隻等著男方蓋好房子出嫁了。
我立即給她寫了一封掛號信,約她在上次我掉進水渠裏的地方見麵。
到了時間,她來了,一言不發地站在我的麵前。我問,你願意當包辦婚姻的犧牲品?她說,俺願意。我怒道,你賤!她說,嗯,俺賤。我無話可說了,良久才說,你走吧。她說,你先走。我們默默對視了片刻後,我就轉過身來想走。沒想到,她在後麵一把抱住了我,輕聲說,再待一會兒,好嗎?我沒動,也沒說話,就讓她抱著我。過了大約十分鍾,她在後麵說,我知道跟了你沒錯,但我不能隻顧自己,你恨我吧。說著,她鬆開了我。我轉過身,一把將她抱在懷裏說,不行!你一定要跟我!說著,我在她的唇上輕輕吻了一下。她沒有動,我就將她抱緊,深深地吻了下去。我就在那樣苦澀的心情中匆匆完成了我的初吻。
那晚上分手後,我至今未再見到過她。我很快就離開了鄉政府,所以一直也沒聽到過她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