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最怕的人是小我兩歲的妹妹。在家裏,其他人的話可以統統不聽,但妹妹的話我卻不敢稍有違抗,否則,她便衝我喊一聲“俺去說了”。然後亮出往外跑的架式。我就得乖乖地順從。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有一個不可告人的“把柄”在妹妹手裏握著。
那時候我讀小學三年級,妹妹讀二年級。那時農村教學條件差,校舍少,我們二、三、四年級全都擠在一個教室裏,所以我和妹妹算是“差級同學”。
事情出在我的同桌劉曉梅身上。劉曉梅的爸爸是公社幹部,家庭條件較好,不但穿著打扮與我們不是一個檔次,而且文具也極豪華(在那時我的眼中)。有一天下午,劉曉梅一進教室就興衝衝地從書包內掏出一個綠皮筆記本,炫耀說,這是俺爸從濟南買來的,咱縣城裏都沒有哩。我接過來翻了翻,頓時有點兒愛不釋手了。那個筆記本不但紙質光潔,而且還有幾個漂亮的插頁。正看得入迷,劉曉梅一把奪過去說,別看了,弄髒了你又賠不起!頓時把我弄了個大紅臉。
可能是因為那個筆記本太吸引人了,也可能是我受到傷害的自尊心需要實施報複才能獲得平衡。在課間活動時間,我乘教室內無人,順手牽羊把那個綠皮筆記本揣在了懷裏,然後悄悄溜回了家(學校後即是我家)。我清楚地記得,為了不使筆記本從胸前滑下來,我把兩隻手對抄在襖袖裏,兩條胳膊緊緊勒在胸前。
臨放學時,劉曉梅“哇”地哭了一聲後,報告老師說自己的筆記本不見了。老師便命令同學們都將自己書包內的東西全倒出來,同桌之間互相檢查,結果自然是沒找到。那一刻我非常得意。
那個漂亮的筆記本被我壓在炕席底下。放學後,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來欣賞。不料,妹妹一腳從外麵邁進來,看個正著。妹妹的臉當即就變了,恨恨地罵道:你是小偷!你不要臉!我告訴老師去!我嚇壞了,趕緊攔住她,好話說了一大堆,又拿出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最終“感動”了妹妹,答應不把這件事說出去。
此後,就沒有我的好日子過了。妹妹每有事,必讓我代勞。拔菜、喂豬等等一切她幹的活全落在了我的身上。家裏人都覺得奇怪,問我,你怎勤快起來了?我有苦難言,隻能沒好氣地說,俺願意幹!最讓我難以忍受的是,每當家裏其他人管不了我時,妹妹便跳出來指手劃腳,以顯示她的權威。有時候我不願順從,她便說一句“俺去說了”,我隻好就範。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好幾年。那幾年中,我在家裏一直抬不起頭來,從不敢隨心所欲地幹什麽或不幹什麽,無形中總感到有一種危險潛伏在我的周圍,隨時威脅著我,支配著我,令我苦惱萬分。
時至今日,我和妹妹都已長大成人,妹妹當然不會再拿那件事要挾我了。但因有了那件事的深刻體會,使我認識了一些做人的道理。步入社會的這二十多年中,我時時處處把握著自己,在任何事情上都不敢稍越雷池半步,因為我懂得,凡不屬於自己的,即使得到了,也必有所失。同時我也感覺到了心底無私問心無愧的坦然,這份心境是千金換不來的。小時候落到妹妹手裏的把柄,成了今日策我做人的教鞭,隨時隨地將我不該萌生的私心雜念擊落塵埃。